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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 以案说法的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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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 以案说法的心得体会(七篇)
2022-12-25 15:05:47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根据阳春市“七五”普法规划(春发〔2016〕16号)和《中共阳春市委办公室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春办发〔2018〕12号)要求,结合阳春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明确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职责任务,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法治实践与普法工作联动。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监管执法和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内外并重同步推进。结合应急管理职责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 同步推进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能力和法治意识。

(三)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立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采取咨询宣讲、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入脑入心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法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实效性。

(四)坚持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局党委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其他领导抓具体,各股室(中心)抓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衔接协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普及各类灾害事故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开展系统内普法。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学习宪法法律、党章党规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发挥领导干部普法模范带头作用,每年专题学法原则上不少于2次。积极推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治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辅导、脱产培训、集中宣讲等方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专题培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敬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依法行政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效应。(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统计股)

(三)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将“三项制度”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加强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在执法办案中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管执法实践中提升执法水平,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以深度普法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法规统计股)

(四)开展行政许可过程普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普法职责,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办事大厅等途径公开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申请文书和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等事宜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单。要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各项权利,认真解疑释惑,主动宣传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法规。不予行政许可的要说明理由,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做好解释,保障申请人的救济权利。(责任股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审批服务股、法规统计股)

(五)做好重要时段普法。结合“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列切合阳春实际、公众需求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六)突出热点难点普法。着眼应急管理改革事业发展,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责任股室:各业务股室、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合作,运用网站、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联网+”普法活动,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群众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深化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司法部门推送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学习读本和典型案例。(责任股室:办公室、法规统计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股、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八) 强化学习宣传党章党规。适应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股室: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春市应急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孟卓

副组长:练常旺 严忠荣 林文辉 梁成

成 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法规统计股,法规统计股股长负责日常工作。局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狠抓普法用法制度落实,大力普及本部门主管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将普法与重点任务、日常业务、特色工作、法治实例、舆论热点结合,延伸普法触角,拓展普法履盖面,提高普法实效性。

(二)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考核体系,定期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标未完成的要予以通报。

(三)创新载体,增强实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的重要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多种形式创新,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应急法治宣传阵地。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八五的起始之年。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方案1根据县普法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崇普法办[2020]3号)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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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做好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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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开展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保资源、保发展、保民生的工作能力和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水平。

(三)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突出六抓: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抓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学法用法、抓好以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抓好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制宣传上取得实效。

(四)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土地、矿产巡查、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解答法律疑问;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执法、管理服务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普法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做好日常性宣传。充分应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借助led显示屏、条幅、宣传车等媒介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范围;二是做好主题性宣传。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三是做好深入性宣传。着重建立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各1个联系点,将法律六进活动落到实处。

(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以局法治宣传阵地为基础上,把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旅游景点法治宣传的阵地串联起来,打造法治宣传大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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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抓好部署、宣传发动(2020年5月1日-5月30日)。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强化宣传(贯穿全年度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集中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认真总结、迎接检查(贯穿全年度工作)。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台账,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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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普法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涉及有关事项;要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宣传。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同时,认真抓好普法工作台帐建设,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形成领导带头学法、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共同守法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定期督查、落实责任。要按照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下级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力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根据县以案促改教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案为镜、对镜反思,认真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感到发人深省、令人警醒。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受党教育多年,也曾有过理想、有过奋斗、有过追求,但随着他们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扭曲,最终陷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破坏。通过他们的违纪违法案例,我们能够从中得到以下警示:

(一)思想滑坡必然会信念动摇。分析这些典型案例,思想上一步步滑坡是最终导致走上不归路的重要原因,其根源是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政治信仰,忘记了党的宗旨。特别是随着职位升高、权力增大,他们本该补足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严防腐败侵蚀,但他们放弃党性修养,背弃为民宗旨,最终蜕化变质、迷失了人生方向。

(二)底线失守必然会滑向深渊。从这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他们都是从小节失守开始,放松思想警惕,不注意小事、小节,对吃点、喝点、玩点不以为然,对公款吃喝游玩、节日送礼习以为常,乱交朋友圈,被哥长哥短的自我满足感冲昏头脑,在“温水煮青蛙”中麻木不仁,逐步被糖衣炮弹侵蚀。

(三)用权不公必然会为民所弃。权力观跑偏,当官不为民,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民请命、为民谋利,全然忘记了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益观跑偏,当官为追逐名利,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形象工程、大肆敛财;地位观跑偏,当官为炫耀攀比,在领导岗位上尤其是重要领导岗位上与别人比地位、比财富、比排场、比阔气,毫无领导干部的底线和原则,最终被人民群众所唾弃,人生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

到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以来,我始终以党员干部的身份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能够做到对党忠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不搞阴奉阳违;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到顶得住歪理,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侵蚀;能按原则按规定办事,能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本人未出现过违法违纪现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近几年来,忙于事务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往后推,有急用先学,用时再学的情况;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三是对廉政监督的认知把握不到位。没有体会到人人都是监督主体的内涵,仍然片面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一家的事,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督职责。

(二)权力运行方面

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着眼全局、着眼领导班子全面工作考虑问题,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敢于负责。对上级做出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没有提出过任何不同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从不打折扣;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做到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同时做到事先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总结报告,关键时刻及时决策,意见不一反复商榷,自觉做到了目标上合心、工作上合拍、措施上合力。反思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维护集体领导方面,有时更多关心自己分管业务工作,从整体和全局高度思考问题不够;二是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有应付、交差的思想。对于需党组会讨论的个别议题,事前没有充分了解与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背景知识,调研论证也不够充分,只是依据材料、凭经验和主观判断提出一些意见,导致有时没有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民主讨论、建言献策的作用。

(三)制度机制方面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行为准则,切实做到真正懂规矩、带头用规矩、自觉守规矩,摆正自己的角色和位置,把握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工作到位而不越位错位,分清职责,逐级负责,尽职尽责。特别是在纪律问题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讲规矩当作一种责任,从不逾越章法,蔑视制度,甚至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工作中,我注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人管事;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组织保持一致,做到听招呼、讲规矩、守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不搞歪曲和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站位全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旗帜鲜明地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方针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反思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遵守纪律规矩存在偏差。虽然平时能够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存在明哲保身的现象,虽然不主动散布不当言论,但面对有违政治纪律的现象时不抵制、不反对,任其蔓延;二是下乡镇检查往往是听汇报、搞座谈,对于问卷调研、蹲点调研等运用较少,情况吃不透,问题找不准。

(四)作风建设方面

在工作中,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实事求是、雷厉风行、敢于担当,坚决拥护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相关要求,力戒“四风”问题。在思想上努力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在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过大以及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方面,本人没有违规现象和问题。但深刻检查,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认为自己年龄大了,也不追求政治进步了,自甘平庸,缺乏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精神;对急难险重的工作拈轻怕重、患得患失;有时不同程度存在怕出事、怕问责的思想,敢闯敢干、善打善拼的朝气不足,工作作风还不够硬。

(一)理想信念动摇。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一个人只有在思想上解决了信仰问题,才会为之奋斗终生。信念上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严重的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精神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会前学习的典型案件中,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上在于当事人理想信念淡化,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主观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长期忽视党性锻炼和世界观改造,思想上缺少了健康情趣和高尚情操的滋养,客观上受多元社会文化思潮、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以致于思想迷茫,精神空虚,道德弱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理想信念逐步动摇和丧失,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最终“私利”取代了“主义”,从而消极颓废、丧失斗志。

(二)宗旨意识不牢。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任何时候都应该服务于人民群众,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在部队工作多年,长期的部队工作经历使我对群众有朴素感情,对群众所想所盼有深切体会,为人民造福的志向也很高。但是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特别岗位的变化,“朋友圈”越来越广,对群众的感情慢慢淡薄了;为自己和分管工作考虑的越来越多,设身处地为群众实际困难着想的越来越少;“接地气”的事情越来越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得不够,以至于对群众的疾苦、需求了解的越来越少,与群众的距离越拉越大。出现这样的问题,根子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了,没有随着岗位变化一如既往地强化宗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三)担当意识不强。总书记指出,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一名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对照总书记要求,反思今年以来全国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不够。反观自己,在正风肃纪带领下属上,有时缺乏敢于负责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锐气,思想上求稳怕乱,工作上不是进中求稳,而是稳中求进,归根结底还是缺少责任担当。

(四)思想认识不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上的局限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但一涉及实际问题,就会定力不足、有畏难情绪,特别是触及小群体或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有时甚至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在从严治党上“推推动动”、瞻前顾后,对从严治党认识不足。

(五)自我要求不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化,缺乏自我反省的意识和能力,对下属同志和周围人员不断迎合自己、服务自己慢慢适应,淡化了自己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责任,认为工作是次要的,个人生活和处好关系才是主要的,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不知不觉中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

(一)坚持外病内治,拧紧思想总开关。思想有多远,行动就有多远。必须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各类问题滋生的土壤。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为核心,坚持参加好党组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真正做到对基层群众负责,以实干实绩回报组织的培养。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知恩图报、知足常乐,珍惜现有岗位,多比贡献、少比享乐,多比成绩、少比待遇。四是牢记管党治党责任。坚决克服“只重业务而不抓党建,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从严治党”的错误做法,充分认识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责意识,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责任,做到工作职责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坚持从我做起,当好勤廉表率。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发挥表率作用,时时处处传递正能量。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随时纠正行使权力中的不廉不公,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真正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上。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为全局党员干部树好标杆。

(三)坚持“严”字当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管党治党当作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思想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做抓业务的能手,又做抓党建的好手,切实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升办文办事质效。

(四)坚持机制创新,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排查分管业务内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风险防控,科学地规范和使用权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工作各个环节。二是完善作风纪律监督机制。管好下属,时刻警示,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问题苗头,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主动对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前期调研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梁河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上下当前和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动力。

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和省委实施意见中关于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云南得到全面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好2020年全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5.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态化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活动,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强对边境地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爱国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组织开展好2020年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整体联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6.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7.深化法治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结合“决战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从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好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从推动扶贫工作的法治化的角度,做好涉及扶贫工作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优质法律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条例的宣传普及,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的宣传。让环境保护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9.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结合德宏边疆特点,围绕“强边固防”持续加强边境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强边固防”和“兴边富民”的要求,抓好州普法办转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以组织开展好“中国宪法边疆行”、“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禁毒禁赌、反恐反诈、反走私、反偷越边境、防艾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边境和谐稳定。

1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及省州人大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律师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准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事权益,食品卫生、消防应急、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2.抓实抓细“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方案》和乡镇、县级部门、学校、企业四类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普法规划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组建县级考核验收组,开展全覆盖式考核评价,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考核评估完成后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和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进行报告,同时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13.提前谋划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七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与“八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工作。

14.调整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坚持推动党委(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化,适时调整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抓实宪法法律在党校必修课内容中的比重的要求。积极配合省、州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5.深化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互联网,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16.持续强化对边疆少数民族群众和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县情进一步推动“五用五化工作法”落地见效,建强“双语”普法队伍,加大“双语”普法教材的供给、丰富“双语”普法文艺创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重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民族示范乡村、单位建设,助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强化外籍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双边法治宣传。

17.突出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普法教育。落实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双项”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列入农民工日常技能培训中,增强内容占比和课时,持之以恒的抓实抓好农民工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结合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18.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完成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修订编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推动普法责任清单县级国家机关实现全覆盖。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

19.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围绕省、州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县普法办与梁河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的“以案释法”平台作用,围绕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我省、州地方法规、规章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制播一批“以案释法”精品节目。

2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中。加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专项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为基层法治宣传的主阵地之一,积极配合全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命名工作。积极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州普法办开展的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活动。

22加强法治宣传建设。贯彻落实张扬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其在宣传政策、引导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持续开展好“三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3.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加强对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通报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结果,实施“亮牌行动”。开展新一轮“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24.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类“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生产更多适应时代需要、更加契合受众需要的普法产品。努力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加快对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平台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25.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省、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扩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专业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社区)基层“法律明白人”和村居(社区)志愿法治宣传员等七大普法力量,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各行各业、覆盖城乡基层,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业化广泛化的普法人才队伍。健全普法人才队伍的遴选、培训和激励制度,有效扩充提升普法队伍力量和专业化水平。

2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工作要求及《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林〔2020〕20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普法内容、普法措施、普法责任,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为推进全县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好单位内普法责任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四)坚持上下联动与单位内部管理相结合。强化对下属单位的指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细化责任清单。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自身资源和管理服务对象特点,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宣传广告牌等平台,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4.22地球日”“爱鸟周”“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9月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五)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执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违法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用地等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各单位各股室根据所承担的普法责任及工作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普法工作,我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各单位述职,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情况,对于好的经验做法会在系统内部大力推广。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10日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0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四)加强督查检查。要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下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督促限期完成。

描写以案说法选修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中青年干部,当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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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升“七五”普法成效经验亮点,在新的起点上全方位谋划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战略重点,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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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破解精准普法和法治信仰难题,建设全面覆盖“社区”的新型普法模式,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依靠人民群众和志愿力量,推动普法和法律服务一站式综合“超市”。创新开展涉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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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的第一动力,着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建立普法工作新格局,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分类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推动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着力传承和推动闽西等地区红色法治文化,打造福建特色红色法治文化带;高标准建设“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展馆”,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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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推进市域、县域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按照电子地图动态实施管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推广“互联网+”现代科技应用的“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考核管理,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夯实法治根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林晓霞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第59期中青班学员,福建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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