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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 教育期刊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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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 教育期刊心得体会(五篇)
2022-12-25 04:12:4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一

——题记

中华民族是一个追梦的民族,一路来,我们拼搏着、进步着。我们的祖先创作了伟大的文明,用梦想筑造了辉煌的盛世;用梦想编织了灿烂的文化;用梦想推动历史车轮不断向前。因为梦想始终是中华民族前进的目标与方向。

中华民族是一个正在崛起的民族。从《南京条约》等一系列条约的签订到九一八事件再到新中国的成立。这其中经历了无数的沧桑巨变,也是一个国家成长中的蜕变。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65个春秋,这个伟大的民族正一步步走向复兴。

2008年8月8日。这是一个值得永远记住的日子,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行,百年奥运的“梦”实现了。还有神十飞天、玉兔登月、蛟龙号深海潜底……这一个个骄人的“梦”都实现了。这些无不展现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成功,为实现“两个100年”的梦想目标,我们的梦还将继续。

中国梦是中国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这个梦,凝聚了13亿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对于我们来说,应当有更多美好的梦想等着我们去实现,要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因为中国梦既是国家之梦、民族之梦,又是包括每个中华儿女在内的个体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用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所说的,也是雷锋所做的,他把年轻的生命献给了祖国与人民。这种雷锋精神,是无私奉献的精神、是“钉子精神”、是“螺丝钉精神”,是实实在在的艰苦奋斗精神。更是一种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雷锋精神是中国梦的重要推进剂。因此才有了像郭明义这样的雷锋人物。如果没有这些社会正能量的传递,复兴梦是难以实现的。

雷锋不仅仅属于一代人,他的精神已穿越时空,50多年来的每个3月5日,人们都以雷锋的行为精神来学习他。

中国梦也是造福世界之梦。中国科学家袁隆平培育的超级杂交水稻第三期亩产900公斤高产。这不仅解决了13亿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还帮助世界上更多的人战胜了饥饿。

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们,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知识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要深刻践行中国梦,要从我们青少年做起,但无论你选择了什么,目的只有一个——放飞中国梦。

日月无穷已,江山待后人。空谈误国,实业兴邦。我们要用汗水与智慧放飞伟大的中国梦。

描写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二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前夕,我区党委组织部6月29日上午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历史是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所以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所有党员要继续加强对党史、国史的学习,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更好走向未来,不断交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答卷。

古语讲:“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是一种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的面向未来,中国历来重视对史学的研究,透过历史,可以把握规律、启迪智慧。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通过回顾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提高我们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增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自觉性。我党、我国的历史是一部光辉灿烂的革命史、也是一部绚丽壮观的发展史,学习党史、国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学习党史、国史,可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从1840年开始,维新派、资产阶级相继领导过中国的改革或革命,但都失败了,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才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说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是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

建国以来,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一穷二白的旧中国建设成了经济总量世界第二,基本实现小康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中国,中国走出了一条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这条道路越走越宽,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前途是光明的,是我们必须坚持走下去的。通过重温这段历史,可以增强我们的荣誉感。自豪感,可以坚定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学习党史、国史可以把握发展规律、拓宽发展思维。透过党史、国史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人民是历史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党要发展、要长期执政,就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代表人民,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动摇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在引领人民发展、开展对敌斗争、团结各界朋友的事业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我们今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事业都具有借鉴意义,可以为我们提供智慧能量、拓宽思维范围。

学习党史、国史,首先要会学,重点要会用,要学习前辈智慧、把握发展规律,总结历史经验,把前辈的智慧和经验作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石和路标,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把握世界大势,吸取历史经验,带领中国人民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作为一名党员,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史。这次学习让我从思想到灵魂都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最先进的思想、最伟大的理想和最崇高的事业洗礼。我的心灵也被强烈的震撼了。

通过学习我们党的光辉历程,重温我们党从成立以来,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建立不朽的功勋。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时时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

一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光讲大道理不行,没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先锋和模范作用也就显现不出来。工作中要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提高工作质量入手,规划好自己的工作生活。

二做一个优秀的党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奉献比别人多一点。我们讲奉献,是指为了党的事业、集体利益,不计报酬,不在乎金钱、地位和荣誉,发自内心地去为社会和他人做一些事。谁能真正做到奉献比别人多一点,谁就能得到大家的承认和肯定,他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总之,作为一名党员,要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就要全面发展自己各方面能力,优秀的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描写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三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高燕飞

身份证号码: 1241319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九原支行

住所: 沙河街 63号

抵押人姓名: 高燕飞

身份证号码: 1241319

抵押财产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住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借款人:高燕飞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九原支行

抵押人:高燕飞

保证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币种与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并经过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 二手房 (二手住房、商业用房)贷款(以下称贷款),借款币种 人民币 ,金额为(大写) 壹拾贰万 元整。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坐落于 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39-32 ,《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号 或房产证号480143的 住房 (住房、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5.7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0个月,自 20xx 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如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外币按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4.95 ‰(上浮或下浮) 15 %执行,执行利率为 4.2075 ‰,利率浮动周期为 12 个月。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人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条 贷款发放条件:

除非贷款人同意,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和内容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之前,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贷款。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了全部的义务;

2、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经签妥有关贷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签之文件为贷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付清所有费用;

4、本合同已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财产共有人)、保证人签字和盖章; 5、

第六条 贷款拨付。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将贷款分 1 次以转账形式划入 (售房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开户行: ;账号: ),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贷款人将贷款以转账形式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贷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放款义务,同时亦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债务。债务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共 180 期,还款日为每月 10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公式见附件)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2)等额本金还款法;(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结算 账户,户名高燕飞,,账号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该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账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相关款项,直至借款人项下的借款本息、费用全部清偿为止。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贷款人将按当前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 50 %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

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利息时,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贷款人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半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额还款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对提前还款金额部分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收一个月利息作为损失补偿金。

第十四条 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的陈述及保证如下:

(1)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期、按金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付的其他款项;

(2)借款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一切义务;

(3)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4)当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诉讼或仲裁发生,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5)按照贷款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贷款人合法权益;

(6)借款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其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均为民事行为,借款人现在或将来均不得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贷款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7)借款人的上述声明与保证是连续的,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前始终有效,

并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补充、变更之日均视为由借款人重复做出。

2、贷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贷款人基于借款人确切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保证人确切履行本合同的条件下,作如下的陈述与保证:

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提供贷款予借款人,但由于贷款人的合理原因导致贷款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贷款人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将不退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拖欠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至第十四条中的任何条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还款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在贷款期限届满以前,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的;

(七)在本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

(八)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九)借款人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六条 订立、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借款人负责支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条款

第十七条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抵押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抵押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均为民事行为。抵押人现在或将来均不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抵押权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二)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

提供之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并且抵押人并不因为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设置而丧失向其他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能力,或损害抵押人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三)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并保证履行本合同抵押条款约定的一切义务与责任。

(四)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五)在抵押人有违约行为发生时或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有违反合同事件发生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出卖、出租或用任何方式处理,并有权签署及订立任何关于抵押物之文件或契约,或将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违约而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六)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预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改变;抵押人不因上述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改变而免除担保责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准时缴交税务、有关部门对抵押物所应收之任何税项、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证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八)抵押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登记副本送交抵押权人。当住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以及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并可能对所设定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九)抵押人同意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抵押权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按本条约定所处理之任何事务或签署之任何文件,抵押人及其财产共有人均予以承认。

第十八条 抵押人保证以合法拥有的房产(即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列示财产)的全部权益及其房地产的价值全部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借款人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贷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抵押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贷款人(即抵押权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被担保债务清偿之日。

第二十一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如抵押物发生损毁,不论原因为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抵押人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转让、出租、交换、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如因此而发生任何损失,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四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贷款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抵押人、借款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如抵押人、借款人不愿提供新的抵押物,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全部到期,处置抵押物并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五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五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六条 抵押人同意按贷款人要求向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指定之险种,保险期限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贷款金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在保险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抵押权人有权代为续保或投保,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应对因保险中断或撤销而致使抵押权人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七条 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八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正常还款日或被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提前还款日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九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为以下第 方式: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主债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证书交付贷款人之日。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抵押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视为主债务到期。在保证期间,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在贷款人的网点开立特户,该账户账号为: ,并自愿将此账户质押予贷款人。保证人向该账户中存入不低于借款人在甲方贷款金额 %的保证金,并依法转移质押物占有权,在借款人未偿清贷款人全部贷款本息前,不得销户。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从其特户、结算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直接扣收相关款项,或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利。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 在借款人有违约事件发生时,保证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承担还款义务,贷款人求偿贷款有自主选择权,保证人放弃对物的担保的优先抗辩权,现在或将来均不得以其机构、行为或财产享有豁免权为理由对贷款人采取任何经济、行政措施,或对任何司法管辖、审判和执行提出异议或抗辩。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变更,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变更后的机构应在上述书面通知内确认承担保证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如贷款人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及借款人有义务为贷款人落实可接受的新的保证人,上述新的保证人应当在保证方变更前15天内,向贷款人出具确认承担保证方在本合同中所有义务的法律文件。如不能确认新的保证人,则视为借款人、保证人违约,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及其他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

一、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不经借款人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借款人仍应无条件的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4、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抵押人。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第四十条 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贷款人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讨,并有权从实际支付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四十二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贷款人已经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特别注意有关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与解释。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其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辖内各机构;

2、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3、保证人(抵押人)必须主动协助贷款人收回贷款本息及处理借款人违约事件; 11

4、当贷款人因借款人连续 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行使抵押权时,保证人保证以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人贷款本息(含罚息)及贷款人行使债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的价格回购借款人房屋,偿还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

5、 ;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

保证人(盖章):

合同签署日期: 年

合同签署地点: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描写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的中国心》。

“河山只在我梦萦,祖国已多年未亲近,可是不管怎样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我们也许不曾听闻过这首老歌,因为历史的硝烟已离我们远去,21世纪的我们又被赋予新的责任。今天在这里,请允许我捧出我在新世纪里的中国心……

爷爷告诉过我:曾几何时,我们的祖国饱经沧桑,历尽磨难,她成了帝国主义倾销鸦片的场所,成了军阀混战的战场,成了帝国主义瓜分世界的赌场,成了野心家们争权夺势的赛场。她曾遍体鳞伤,千疮百孔。是中华儿女,他们用一股股豪情,一片片忠心,发出了一声声震荡环宇的呐喊,抒写了一首首大海回波的壮歌。正是有了祖国几代人的痛苦、辛酸和血泪,数万万同胞的艰苦奋斗,才有了我们现如今的幸福生活。

看吧,今天的中国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前飞奔,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硕果累累,教育日新月异,体育突飞猛进,08奥运的成功举办,神州7号的升空……

多次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我们自豪万分。这是中华儿女智慧的结晶,这更是离不开他们的那颗中国心。

然而,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不能活在过去的荣耀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祖国人民在期盼着我们,时代赋予我们新的责任和使命,我们怎能忘记?

当然不能。那就让我们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去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效我们的祖国,这是我在21世纪里的中国心。

谢谢大家!

描写中国疗养期刊的心得体会五

我在中国银行呆了几天,大致对里面的一些制度有了了解,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我觉得中国银行比较适合想要过安逸生活,没有太多竞争压力的人,尤其是女孩子。中国银行的福利很好,小康不成问题,但是也不会让你大富大贵,或是有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因为制度在那里。很多规定束缚你的手脚。

中行里的人员大致分为两类,编内和编外。编内属于中国银行编制,相对来说工资起点比较高,福利也好一些,不过刚刚进去工作都是做半年到一年的实习生才可以转正。

转正前月薪只有xx多,转正之后可能会涨到3000多。编外的相对惨淡一些,是通过人才市场进入中行,不属于银行编制,签的合同也不一样。实习期一年,而且这一年月薪只有1000多,所有福利相对正式职工减半。不过据说之后会有转正考试之类的,这个我还没有摸清楚,现就这么多吧。

中行的工作就我所在的卡部而言不是很难的,稍加培训任何人都可以做。所以与我共事的同事有很多都是大专生或是夜大的。不过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工作后都有继续深造,或者双文品,或者专升本。总之继续学习很重要。

另外我还了解到有一个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这个证书的含金量貌似不是很高,但是在银行业内还是普遍认可的,有点像计算机三级证书,可考可不考的。考了说明你比较上进吧。反正最近实习闲下来的时候我就抱着本公共基础的书在看,比较枯燥,多半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不像cpa那么使用啦。

中国银行里的关系户也是很多的,所以人际关系比较复杂。有些人有资历,有些人有后台,有些人有关系,总之鱼龙混杂,所以想要在里面发展的好,就一定要学好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实很多银行比较中国银行要好很多,包括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地方银行。比如中信银行,宁波银行……,只是中行有国家作坚强后盾,所以相对稳定罢了。所以选择进中行还是要根据个人的性格而定的。

上是我的浅见,希望有不对的地方前辈们多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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