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一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双方就甲方拥有版权之 (作品)授予乙方 (结合第二章写明授权) 权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作品
第一条 授权作品
1、 作品名称:
2、 作品类型:(注:文字、摄影、计算机软件等,但应注明具体类型,如:论文、图书、照片、音像制品、电影、游戏软件等)
3、 作品完成时间:
4、 作品是否发表:
5、 首次发表国:
6、 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受保护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版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 版权所有人
1、 作者:
2、 国籍:
3、 版权所有人为:
① 作者:
② 职务作品所有人:
③ 经过转让后的版权所有人:
-注:需附:版权转让合同、版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 甲方授权地位
甲方授权地位为:
1、 版权所有人;
2、 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 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 权利许可
第四条 许可权利种类
-注:需根据具体情况写详细,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第五条 许可方式:
1、 专有许可
-注:应写明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甲方使用。
2、 非专有许可
第六条 许可使用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第七条 许可使用期限:
第八条 授权语言:
第三章 报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 种方式
1、 一次性支付版权费;
2、 最低保证版权费 + 版税
最低保证版权费是指规定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不论乙方是否达到最低销售数量,皆应给付甲方之不可撤回保证金。
版税是指最低销售数量以外乙方根据:零售单价×版税率%×销售数量,的计算公式向甲方支付版权费。
-注:版税是图书出版常用语,是根据销售数量和单价按照比例支付版权费,这里使用比较贴切并可与最低保证版权费相区别
第十条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1种方式,则
1、版权费为:人民币 万元(rmb:)。
2、版权费支付时间为:
第十一条 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2种方式,则
1、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为:
2、零售价为:人民币 元/件。
3、版税率为: %。
4、最低保证版权费为:
-注:可约定一个固定金额;也可根据:零售价×版税率×最低保证销售数量,计算。
5、最低保证版权费的支付时间为:
6、版税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之次月中旬前向甲方支付版税。如在授权期内最后一个周期不足三个月,则在授权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版税。
第四章 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周期,每个周期末 日内,乙方应提供给甲方一份完整、真实的财务报告,写明本周期的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自己或自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乙方之账册,并核对上述财务报告之正确性,如发现财务报告有虚假,核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行使授权,并不得再授权。
第十五条 乙方行使授权时需注明授权方为甲方,包括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品等。
第十六条 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以及依据作品产生的知识产权皆归甲方所有。
第六章 双方保证与承诺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 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着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着作权或其他权益,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上述产品,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3.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因消费者使用本产品所需要之资讯。
第十八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 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内使授权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 乙方保证在授权产品上市前将产品及包装等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市。
5. 乙方保证在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 套。
第七章 作品交付
第十九条 作品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的版权费后)
第二十条 交付作品规格:(注:如母盘、光盘、手稿、卡通形象,以及相关的规格、语言、声道等)
第二十一条 随附作品交付的其他资料包括: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或贸易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应保守机密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 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力。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客户提出的赔偿,支付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第十一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 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之所有通知应以书面为之,且应以信件、传真之方式送达对方之如本合同所载之主营业处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已送达通知。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若有增、减或变更本合同内容之必要时,应以书面为之。
第二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构建,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授 权 书
甲方公司根据与被授权方签订之版权贸易合同,将本公司拥有着作权之下列 使用权授予乙方公司,允许乙方公司享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之权利。
授权版权名称:
被授权人:
授权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授权方式:
授权语言:
授权期限:
授权日:
授权方电话:
授权方签字盖章: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二
销售协议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中国广州市解放北路986以太广场,和
(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某有限公司广州某纸品有限公司、广州某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和广州某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政府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标(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注册商标或与 “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或/和人民法院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标专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500,000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
11。遵守法律及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20__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20__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20__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0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当乙方进入清算、资不抵债、申请与其债权人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申请破产,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 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话码、收货章样鉴、发票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付真形式传给:
甲方:某(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86号以太广场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权利之转让
末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21。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25.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附件
下术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中国广州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三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四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被许”)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为另一方:鉴于许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被许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被许”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被许同意从许取得,许同意向被许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
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负责向被许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被许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被许应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上________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日内提出质疑,被许应及时改正。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被许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被许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业务银行)支付给许,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4.2许在收到被许按第
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被许在收到许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_________美元给许:_________。
4.3按本合同规定,许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被许支付罚款或赔偿时,被许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被许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
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被许。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被许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被许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寄给许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同意。向许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被许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要求,将向许提供不超过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许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被许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
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被许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免受损失。
7.3被许同意向许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被许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标签
8.1被许同意与许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或许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应许要求,由许承担费用,以许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要求,以被许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保留。被许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被许将采取一切许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8.2被许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第九条促销资料
9.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所有。如果许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9.2被许同意,在没有得到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十条分销
10.1被许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10.2被许在没有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
被许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要求,被许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第十二条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有权终止协议。许书面通知被许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
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
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第十三条破产、违约
1
3.1如果被许在达成协议后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书面通知被许终止合同。
1
3.2如果被许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被许提起破产诉讼,或被许无偿还能力,或被许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被许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
3.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四条最后报告
1
4.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应向许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
4.2许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五条存货处理
1
5.1合同根据
第十三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
第十四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被许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
5.2如果被许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被许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六条对许补偿
1
6.1被许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损失。
1
6.2被许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权利。被许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同意在此情况下,许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1
6.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第十七条税费
1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被许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被许负担。
1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负担。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
8.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
8.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1
9.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
9.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9.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
9.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0.3本合同失效后,除
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外,被许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20.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20.6本合同由
第一条至
第二十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_________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被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许(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1.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
2.产品清单
3.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五
债权融资协议范本的格式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并由甲、乙双方签订融资成功确认书。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乙方提供融资商信息后,应取得甲方权力机构的认可。
3)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5)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6)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六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并愿意将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专利和专有技术
2.1 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a)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无偿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获得专利权授予的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专利(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
(c)许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共同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二所列之专利,(以下简称“共有专利”)。自有专利和共有专利以下统称为“许可专利”。
2.2 许可专利内容是指专利证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及附图等专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2.3 本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已经拥有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附件三所列的专有技术(以下统称“许可专有技术”)。
第3条 许可
3.1 对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 对有偿使用的自有专利,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但须符合双方另行签定且有效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的规定。
3.3 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组前使用共有专利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共有专利。该共有专利原为无偿使用的,被许可人继续无偿使用,原为有偿使用的,被许可人应支付使用费。许可人承诺就上述使用取得该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可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可人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
转让。
3.5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直至该许可专利期限后满或该许可专有技术变成公开信息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条所述之期限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
第5条 专利和专有技术资料的提交及后续服务的提供
5.1 许可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被许可人不时之要求将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资料提交予被许可人。
5.2 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实施的后续服务应保证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实施,具体应视不同情况而定。需许可人提供技术人员予以指导的,许可人应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指导工作。
第6条 维护费用
对于无偿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被许可人须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自身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取得被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c)有权获得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申请的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
(d)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本合同第6条规定的费用。
7.2 许可人的义务:
(a)许可人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根据本合同第2条及第5条的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专利申请和许可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费用。
(d)对被许可人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及其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专利权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专利申请保护。
(f)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许可人提出权利请求或诉讼时,许可人有义务赔偿被许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支出。
(g)根据3.3条规定,承诺取得共有专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7.3 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制造、使用和销售与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有关的产品,或者使用许可专利方法及许可专有技术。
(b)有权获得实施和使用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所必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有权得到许可人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改进部分的使用权,但应补偿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合理支出的费用。
(d)有权对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进行改进,由被许可人独立进行的改进,其改进部分归被许可人所有。
(e)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实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请各级发明和科技奖励的权利。
(f)有权就许可专利产品及许可专有技术产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7.4 被许可人的义务:
(a)被许可人与第三人就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事先通知许可人,并获得许可人同意,且应遵守本合同3.4条、3.5条的规定。
(b)如发生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
(c)被许可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有技术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承担生产、销售许可专利产品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e)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许可人支付有关费用。
第8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9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9.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9.3 无论9.1和9.2条如何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专利及许可专有技术,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专利及专有技术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10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1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1.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1.2 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2条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9.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3条 其他规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4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d)许可人地址:__________;被许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5.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6条 附则
16.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无偿使用的自有专利清单(略)
二、共有专利清单(略)
三、专有技术清单(略)
关于权力卫士操作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七
债权融资协议的范文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并由甲、乙双方签订融资成功确认书。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次融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乙方提供融资商信息后,应取得甲方权力机构的认可。
3)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4)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5)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6)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3、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待融资成功后从融资服务费用中扣除。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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