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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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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五篇)
2022-12-24 23:28:2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把握“两个趋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举措;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xx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效降低了农民负担,有力促进了农村发展,为“三农”工作长期走在全省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乡镇机构与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乡村负债沉重、潜在风险较大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给进一步深入做好“三农”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省、市关于这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打下良好基础,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又要注重把上级的改革精神与我市的实际相结合,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实行有情操作,确保改革依法有序稳步推进。二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三是服务为先的原则。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服务“三农”上,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四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得到新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使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从近期看,就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长期看,就是要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即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与浙江大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工作,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一要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省里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已把乡镇功能定位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并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八项主要职能: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二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三是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搞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事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五是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七是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加强规划政策引导、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此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乡镇行政区划作适当调整的建议,使乡镇布局更为合理。

二要理顺乡镇权责关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对一些农村层面发生频繁、直接面对基层百姓、县区部门看不见、管不了的事项,要通过一定的授权和委托的方式,依法把县区部门一部分能够下放乡镇的管理职能交由乡镇;对县区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也要明确相互间的权责关系,使县区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延伸;要发挥垂直部门下设机构在乡镇管理中的作用,做到条块结合,促进其职能延伸到村。要针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涉及乡镇近70项行政权限的实际情况,赋予农村基层干部相应的权责,解决乡镇“官小责任大”和“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把责任与权力理顺,推动乡镇职能和体制的转变。

三要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合理配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综合设置若干个内设机构,分清职能,落实责任。二是合理配置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按照乡镇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一般控制在7—9人,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总量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人,人口相对较少的应减少1—2人。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乡镇领导干部要推行年轻化,但不搞一刀切。我们许多基层干部四十多岁,虽然学历不高,但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学了很多真本事,正是年富力强干工作的好时候,要采取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抓好人员结构调整,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对现行乡镇行政总编制要进行适度精简,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精简富余人员,要采取转岗分流、提前退休、自谋职业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置,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转岗培训,让他们去当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保安全员和消费维权员,管那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活力。四是深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改革方向,将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行政机关,社会公益职能进行整合归并后统一设置若干个事业单位,经营性业务推向市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要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避免交叉重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前阶段的改革,我市“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并实现稳步增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要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均衡重点抓农村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倾斜。乡镇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大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必须足额到位。

三要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等工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切实培养能真正服务于农村的各类人才。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来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因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立足新的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有集聚和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经济薄弱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可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增加分成,完善对乡镇实行的“划分收入、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政策,充分调动乡镇生财有道的积极性。要坚持实行“一公开、二完善、三建立”的管理制度,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市和县、区财政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乡镇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三要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村级债务以历史原因形成的居多,必须下大决心加快化解。对因发展教育、水利等公共事业引起的债务,以及上级各种考核要求农村基层配套投资等形成的债务,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乡村逐年化解。同时要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通过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一个保障机制。

一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关键还是要依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实力,这是根本所在。特别要落实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政策,帮助搞好规划开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资产和闲置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同时,要稳步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等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特别是要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村范围内进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桥梁修建、环境卫生改善、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除财政给予补助外,遵循村民自愿、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在村内实行“一事一议”制。

三要建立财政扶持补助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市重点对区里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进行补助。此外采取市、县区、乡镇财政补助一点,社会资助一点,村自筹一点的办法,全面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下或无产权活动场所问题,力争今年70%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四齐八配套”规范化水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

三、强化责任,努力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的落实到位

今年是“”开局之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此,我再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重大改革。要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从各县、区和乡镇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路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综合改革责任体系。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我市的实际,我市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对应五项改革的具体任务专门再设立四个指导组。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健全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

二是要上下合力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乡镇机构的又一次调整和完善,涉及各个部门在农村基层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落实。因此,各部门必须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精力,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落实承担改革任务。市里要组织检查督导,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垂直管理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把各项职能延伸到乡镇。各部门不得干预乡镇机构改革,不得硬性要求设立对口机构,一定要给乡镇创造一个宽松的改革环境。各级综合改革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掌握情况。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农村综合改革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形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合力。

三是要注重结合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上一定要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一要把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使改革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府改革、提高执政为民水平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二要把“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五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加强协调,同步推进。除了五大改革任务外,还要把乡镇区划调整、撤并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务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等相关改革系统地考虑进去。三要把督查、调研和指导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对督查和指导工作要亲自抓、经常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四是要把握进度抓。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准备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6月是宣传发动阶段,重点是部署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政策,开展舆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7月至9月是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乡村债务化解措施,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10月至12月是检查总结阶段,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各项制度,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工作,决不能拖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后腿。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央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扎扎实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切实把驻村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驻村工作要求,县科技局驻村工作组结合村村实际,深入了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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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全村,共辖7个村民小组,228户590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一是种植核桃,二是传统农业种植及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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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按照《中共县为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帮助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民增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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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工作是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基础。驻村工作队按照活动精神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调研走访,全面把握村情*,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理清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规划,为今后的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健康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做好核桃种植的技术指导。一是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将低产的农作物用地转化为核桃种植用地;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核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是加强对农民的核桃种植培训,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方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核桃丰产技术培训工作。在核桃栽植、春防、嫁接、冬管等关键时段,邀请农林技术员和农村技术能人对帮扶户进行培训。确保每户有一人懂核丰产技术。使其具备一技之长,增加收入来源。

(三)助推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帮助加强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党员队伍现状采取针对性的培训管理等措施,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二是帮助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驻村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认真走访、建立民情台帐,掌握实情,解决实际问题。

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三

编制和建设好2021年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重要组成部分。

宣威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全市完成12个贫困乡出列、310个贫困村出列、16.75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圆满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虽然已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的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问题,如产业支撑还需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管理服务还需持续用力,是相对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编制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开办处〔2020〕241号)和《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曲扶组办便笺〔2020〕120号)精神,宣威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认真编制2021年度脱贫成果巩固拓展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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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地处滇黔省际节点,素有“入滇锁钥”之称和“中国火腿文化之乡”的美誉,是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县、革命老区县和云南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国土面积60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3.2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2.18%;林地面积497.85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54.63%,森林覆盖率47.75%。辖29个乡(镇、街道)365个行政村(社区)3431个自然村,户籍人口15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752户167505人。

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主要规划产业扶贫项目、就业扶贫项目、消费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生态扶贫项目、乡村公共服务项目、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保障项目等八大工程,涉及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等12个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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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目标,围绕“三个定位”,明确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机制,在新生活、新奋斗的新起点上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建立常态化法制化贫困治理体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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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编制和实施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对于激发相对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加快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边疆安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实施精准帮扶,实现共同富裕,打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实基础意义重大。结合实际,编制2021年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规划,坚持精准帮扶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坚持巩固成果和改革创新相统一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协调原则、坚持制度优势和内生动力相促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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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总结“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效、做法和经验,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实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要求,分析“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机遇,精心绘制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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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规划总投资402365.77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投资56716万元,就业扶贫项目规划投资8070万元,消费扶贫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规划投6557.3万元,生态扶贫项目规划投资4400万元,乡村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投资91400.66万元,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29481.81万元,综合保障扶贫项目规划投资4740万元。

(一)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投资56716万元。以扩大就业为导向,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业、工业、旅游业、一二三产融合、电商”等多措并举的产业扶贫局面,实施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项目,增强对相对贫困人口的带动和辐射能力。

1.种植业,规划投资6375万元,种植经济林果0.3万亩,经济作物0.4万亩,特色蔬菜3万亩,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0.5万亩。

2.养殖业,规划投资24885万元,建设牛圈105个共53000平方米。建设羊圈6000平方米。在24个乡镇街道建设500个生猪养殖基地,设计出栏肉猪180万头,建设猪舍面积16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自动饮水、自动通风、自动给料、防疫消毒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3.加工业,规划投资456万元,建设农林产品加工项目3个。

4.服务业,规划投资24000万元,完善1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乡(杨柳镇)、2个省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西泽村、攀枝嘎村)、3个曲靖市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及示范基地(可渡村、攀枝嘎村、官寨村)、2个县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芙蓉村、官寨村)文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含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游客咨询中心、停车场、旅游道路及人居环境提升。发展以乡村旅游为支撑的农旅融合项目30个。按照三级路标准新建杭瑞高速“宝山”出口至尼珠河大峡谷生态文化旅游区旅游交通公路45公里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

4.小额信贷贴息,规划投资1000万元,发放小额信贷2亿元。

(二)就业扶贫项目,规划投资8070万元。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扶持覆盖面。扶持企业在相对贫困乡村发展扶贫工厂、扶贫车间,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力度,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吸纳相对贫困劳动力就业。

1.公益性岗位,规划投资5760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000个,优先对无法外出就业、无产业扶持的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聘期12个月,岗位补助标准800元/人·月。

2.外出务工补助,规划投资1000万元,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

3.就业创业补助,规划投资1310万元,对创业的贫困劳动力创立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能够实现盈利的创业项目,予以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本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对满足奖补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对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务经济人,按其组织输出实际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人数,予以鼓励劳务输出补贴,省外就业300元/人,省内县外就业200元/人。

(三)消费扶贫项目,规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2万立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规划投资6557.3万元。完善安置点生活服务设施,强化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对困难群众物物管费、电视收视费和水电费实施减免补贴,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采取奖补措施,促进集中安置点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安居乐业,尽快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实施宣威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复兴佳园安置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宣威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稳得住”800人以上安置点物管费、水电费补助项目;宣威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海岱镇金果小区安置点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五)生态扶贫项目,规划投资4400万元。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生态护林员选聘,建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加大相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扶贫双赢。

1.生态护林员,规划投资1000万元,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1000人。

2.耕地还林2万亩,规划投资3200万元。

3.核桃提质增效0.5万亩,花椒提质增效0.5万亩,规划投资200万元。

(六)乡村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投资91400.66万元。加大相对贫困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相对贫困地区人民生活质量。

1.教育扶贫,规划投资71780.66万元。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规划投资156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10400人次。

(2)农村幼儿园建设补助,规划投资38161.86万元,新征土地276.5亩,新建12个班公办幼儿园6所,9个班公办幼儿园4所,6个班公办幼儿园14所,3个班公办幼儿园10所。建设教学、服务、附属用房共计81725㎡,运动场33480㎡,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购置必要的保教设施设备。

(3)农村义务教育巩固,规划投资21834.8万元,实施53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巩固提升项目。

(4)其他教育扶贫,规划投资10224万元,实施4所中学巩固提升项目。

2.健康扶贫项目,规划投资11200万元,购买医疗设备20辆救护车,40台彩超,20台dr机,20台生化分析仪,20台血球分析仪。

3.文化扶贫,规划投资8420万元,加强图书馆总分馆和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创作排演一台大型主题为“共圆中国梦杨帆新征程”文艺晚会。来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创作一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节目送到基层进行宣传演出;创作排演一台脱贫攻坚大型花灯剧;乡镇文化站业务用房建设;根据乡村振兴文件要求对全市未达标文化站18个(每个50万元),村级文化活动室158个(每个30万元)进行提升改造。

(七)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投资229481.81万元,按照“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党建强”的建设目标,夯实发展基础,改善民生保障,稳定增收产业,打造宜居环境,强化乡村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进村道路硬化,规划投资134443.6万元,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公路2688.872公里,路面厚度20cm,宽度至少3.5米,包含路基、构造物、路面、安全防护工程等工程。

2.村内道路硬化,规划投资42889.24万元,50户以上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654.55公里,路面厚度20cm,路面宽度至少1.5米。串户路建设400万平方米。

3.住房安全巩固,规划投资3000万元,农房抗震建设3000户。

4.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投资30218.97万元,建设饮水巩固综合项目94个。

5.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巩固,规划投资1893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转运勾臂车、生活垃圾转运电动三轮车、生活垃圾热解、低温碳化焚烧站、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农村厕所改造30000户。

(八)综合保障扶贫项目,规划投资4740万元。进一步加强相对贫困人口扶持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聚焦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口、留守儿童、残疾人群、患重大疾病及慢性疾病、精神疾病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提升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

1.村组敬老养老中心巩固,规划投资420万元,新建3200平方米,设置床位80个床位。

2.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等活动场所巩固,规划投资560万元,新建2800平方米,设置床位140个床位。

3.农村其他保障性设施,规划投资376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墓穴、墓碑、道路、管理房、焚烧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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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权利职责

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市级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强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职能;市直有关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做好相关衔接汇报、调动系统力量,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支持,因村因户施策,认真落实挂包责任,确保项目规划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乡(镇)成立对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具体工作的协调推进与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村级成立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任副组长,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和各村组小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责任组,实行ab角管理制度,村委会干部及驻村扶贫工作队依次互为ab角,保障项目实施中有人督促检查、现场指导、跟踪服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绩效考核

各乡(镇、街道)要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库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明职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同级成员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把规划实施的工作业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核指标。考核方法以上级考核下级、同级交叉考核评价为主。绩效考核工作要贯穿于扶贫攻坚日常工作之中,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规划实施的具体阶段进行实施调整和完善。

(三)加强责任落实,明细分工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库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是村级“施工图”的制定者、组织者和实施责任主体,在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的基础上,分年度分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将任务分类分项明确到村委会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专人专项负责,并把村级项目组织实施成效作为驻村工作队考核重要内容奖惩到人。各市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部门资源,做到各司其职,名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优良作风,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使群众真正成为投入和建设的主体力量。要切实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财政补助资金;扶贫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规划;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建设;水务部门负责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改造升级;农业、畜牧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粮食、经济作物、水果、畜牧等种植养殖优势产业,推广、普及农业实用技术,畜牧发展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林业部门负责选聘生态护林员、退耕还林、发展林果业及及工业等;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小学危房整体改造和标准化建设,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并落实贫困生救助保障制度;卫生部门负责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服务体系和县级医院、乡、村卫生院(室)建设,在农村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广播电视、电信部门负责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工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输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民政部门负责弱势群体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发改委负责落实规划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建设;金融部门负责提供信贷支持;住建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才培养、培训、选拔等相关工作;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公告公示

扶贫项目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项目在哪里实施,就要公示公告到哪里。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公示牌(栏)等,村将村级项目库项目,采取群众便于知晓的地方和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公示。建立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项目确定后应告之群众。村级实施的项目,应组织村民代表作为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监督渠道。

(五)强化后续管理

建立健全村组脱贫攻坚项目各项后续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乡风文明行为;二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每个项目的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到村后续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四是建立产业项目利益分配管理办法等,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组织实施。五是健全项目实施日志管理制度。

(七)全民动员,广泛宣传

加强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发挥党报、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利用好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宣传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营造全社会聚焦扶贫关注扶贫的良好氛围。同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落实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规划民议、项目民选、工程民建、质量民管,精准扶贫做到不包不揽不强迫,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尊重群众差异化需求,实行差异化扶持,切实转变扶贫开发的方式由“输血”式转变为“造血”式,扶贫资金使用由无偿变为有偿,扶贫动力由“要我脱贫”变为“我要脱贫”。

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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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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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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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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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描写巩固农村脱贫方案心得体会总结五

2021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乡精准脱贫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实现由“打赢”向“打好”转变。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我乡“工业新区、品质乡村、魅力”发展定位,制定本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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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升发展水平,确保贫困群众同全乡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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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扶贫政策不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已脱贫的贫困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加大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村投入力度,实施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发展条件。

坚持驻村帮扶不变,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保持扶贫队伍力量不减,坚持单位帮村、领导包带、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帮扶制度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扶德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造血”功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帮扶措施不变,全面提升群众增收能力。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和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坚持社会兜底保障,织密织牢兜底网络。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进一步提高五保、低保和医疗救助水平,筑牢兜底保障屏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坚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特别是在水、电、路、网络和农村养老、医疗、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结合乡村振兴工程,补齐发展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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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走好乡村振兴发展之路。

1、实现“两个巩固”。巩固全乡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巩固集体经济破零的村不“滑坡”,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实现“五个不减”。狠抓精准脱贫力度不减,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领导包村力度不减,驻村帮扶力度不减,督查考核力度不减。

3、实现“六个确保”。确保全乡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现行扶贫标准;确保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确保贫困家庭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确保村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认真完成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5、全力实施《乡2018年—2021年度脱贫攻坚工程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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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返贫措施

严格落实“四不摘”制度,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产业发展、家庭收入支出、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测,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时掌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基本情况,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确保所有贫困户收入稳定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线4000元以上。

(二)脱贫巩固措施

1、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围绕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照贫困户退出5项指标任务,迅速开展各项政策落实“回头看”,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好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时限,以问题整改落实提高我乡脱贫攻坚成色。

2、强化典型培树展成果。一要大力宣传我乡脱贫攻坚的典型事例,深度挖掘乡、村两级干部、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在脱贫路上担当作为,创新奉献的事迹。二要完善乡、村两级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全面反映我乡脱贫攻坚的奋斗历程。三要开展好“10.17”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展示好脱贫攻坚系列成果。

3、持续实施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加大力度,全力攻坚,积极推进气化步伐,完成樊庄、管头、老坟沟等村的清洁能源入户扫尾任务。

4、引深落实健康扶贫服务。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医疗扶贫“绿色通道”,筑牢“救治保障线”,加大对大病、慢性病的分类救助力度,落实好“136”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同时,落实“先诊治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和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充实配备完善医疗设备、医疗药品及村医,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解决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5、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群众供养保障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两无”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6、全力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以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特别要以绿草地公司为引擎探路子、树标杆、做示范,不断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扶贫造血功能,引领辖区肉鸡、香菇、小杂粮等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鼓励各村因地选择产业,推动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档,受益贫困户增收有保障,为群众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7、积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按照“提升村、示范村、宜居村”三种整治类型,重点聚焦“违建、垃圾、污水、厕所”等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五项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存在的“脏、乱、差、臭”等农村环境问题。同时,以实施易地搬迁拆除和凋敝宅基地复垦工作为契机,加大对破房弃院、残墙断壁的拆除、整治、复垦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8、倾力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继续落实《县驻村帮扶十项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以制度规范工作。采取“实地抽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办法,督促“一队三人、五天四夜、六大行动”有效落实;采取“日记录、周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日报告、外出报备”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日常管理考核;通过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工作生活难题等措施,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通过发现一批驻村帮扶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入开展驻村帮扶问题整改,推进提升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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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的原则,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综合分类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聚焦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扎实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乡纪委要有效运用“五账工作法”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财政所、农经站等政府各站所要加强扶贫资金、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注重舆论引导。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包户责任人等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要送政策上门入户,同时要引导贫困户围绕政策谋发展,依靠政策抓生产,享受政策得收益。充分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自主自强脱贫意识,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四)坚持党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机关党建走在前、助推脱贫攻坚战”活动。通过转作风、结对子、促提升、真帮扶、促发展,使广大机关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实现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互促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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