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 返乡见闻及感受(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4 11:05:20 页码:11
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 返乡见闻及感受(9篇)
2022-12-24 11:05:2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倾听民声,表达民意;化解民忧,功在千秋。

全面推进校舍安全工程,构筑安全学生生活环境。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群策群力做好民生工程,同心同德构建幸福社会。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工程大于天。

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实施民生工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民生工程,丰富文化生活。

实施民生工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立新。

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美好家园。

实施民生工程,造福全市人民。

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实施民生工程是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

手拉手打造民生工程,心连心构建和谐生活。

校安工程,安心工程,放心工程。

心无旁骛抓发展、真情实意谋民生。

一心一意实施民生工程,全心全意服务广大市民。

政府实施民生工程促和谐,群众支持民生工程得实惠。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 ,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

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向

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41、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卫生,促进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42、您使用放心,我们努力用心

43、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44、居民的贴心人,健康的守门人。

45、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46、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47、保健康才能奔小康。

48、参加健康体检,爱护身体健康。

49、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

50、售后服务是产品的最后一道质量关。

51、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

52、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53、以周到的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54、社区和百姓两相连,卫生与健康一线牵。

55、倡导文明婚育提高生活质量。

56、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57、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58、愿我的服务质量和你随时相伴。

59、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超一流的速度为您提供服务。

60、不让来院的病友在我工作中感到不安。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巴中市工商局批准的家政服务实体。现应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提供清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项目:每周一次家庭清洁服务。

2、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务时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服务费用:________元,其中。

5、交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遵守事项

1、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家政员不适用,并有充分的理由,乙方给予调换。

2、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

三、甲方应遵守事项: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若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家政服务员,但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鄙视或讥讽清洁人员。

5、甲方不得随意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工作。如需增加,应得到乙方的同意,并适当增加报酬。

四、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甲方向乙方交纳约定款项后生效。

2、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系统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系统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保全服务作业

一、乙方提供□专线□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入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第六条传讯方式

由甲方□委托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防护时间

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四、

□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

□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三、本系统器材的损坏失灵,由乙方免费修理。但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所致的,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入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条紧急处置

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

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

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入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

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藏人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___小时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请求方式

乙方因前条第一款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一)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三条投保责任险

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保险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条免责事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暴动、交通管制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护区域外或防护时间以外,所发生的损失

三、乙方于案发当时立即捕获主要暴徒窃犯送公安机关法办的。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设计错误,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无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第十五条过失相抵

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的,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第十六条电讯不能传递的处理

因电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对因此所生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

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得超过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乙方。

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第十八条保全费用

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内含服务费元、专线月租金_________元及营业税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个月为一期,

□于每期开始前_________日内

□于每期届满前_____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保全费用的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费用可以经双方书面同意作适当调整:

一、自乙方开始服务日起,每逾一年,遇有物价重大变动的。

二、因扩大、缩小保全防护范围的。

第二十条施工费用

本系统第一次设计、器材及施工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嗣后如有必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并应配合办理。

第二十一条续约

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

□甲乙双方未以书面通知他方不续约者

□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二十二条暂停服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

暂停服务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__日者,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第二十三条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者,在通知到达乙方后30日生效。甲方亦可支付上述预告期间的服务费,实时终止本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收费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同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10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7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当事由的。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30日生效。

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第二十五条其他协议事项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第二十六条诉讼管辖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正本,以资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1.人人为社区,社区为人人。

2.社区是大家,帮助你我他。

3.热心公益,互助友爱

4.创展文明社区,建美好家园

5.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 老有所乐 老有所为 老有所学

6.打造平安大院 构建和谐社会

7.加强社区建设 创建美好家园

8.细心管理好小区 贴心服务好企业

9.热心工作 贴心服务 精心管理 细心养护

10.树产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平安社区

11.以诚相待恩爱相伴孝敬老人教抚小孩和睦相处幸福永远

12.以邻为友以让为先互相帮助祥和平安

13.把社区建设成“三土”即热土净土乐土,建成“三园”即家园学园花园

14.树立社会新风,争做文明市民

15.你我齐心携手,共创和谐城区

16.用我们的爱心和双手,共建温馨美好的家园。

17.青年服务社区,社区培育青年。

18.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19.尽我们所能,服务居民所求

20.心系社区群众 着力改善民生

21.爱心奉献社区 和谐永驻家园

22.社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1.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2.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3. 商如行船,客如流水。

4.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咱们在何处,而在于咱们朝着什么方向走。

5. 我服务我快乐。

6. 好货不愁卖,好店不愁客。

7. 好咖啡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品尝,好机会也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分享。

8. 周到细心,客人满意。

9.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10. 行动不必须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政府:

中国东盟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是我国实现睦邻、安邻和富邻的重大战略,也是我国在全球化趋势中实现和平发展的重要战略路径。广西在国家发展整体战略中,承担着将北部湾经济区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的“三基地一中心”的重要使命。把广西建成中国东盟的“信息中心”,对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经济区形成全球的投资、制造、贸易、文化产业聚集效应,全面加速中国东盟经济文化交流,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东盟信息中心,是一个庞大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其建设和发展,既要有面上的推进,更要有重点的突破。根据中国东盟在区域和全球服务外包上的合作与竞争的现实紧迫性,以及区域和全球服务外包在中国东盟信息中心建设发展格局中的牵引性作用,抓紧服务外包枢纽工程建设,并将枢纽工程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性配套设施,既是中国东盟信息中心体系建设布局的关键突破点,也是20xx年中国东盟电信周的一个亮点。

服务外包枢纽工程,是以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的形式,构建中国东盟的it基础设施服务中心和东盟自由贸易区数据服务中心。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面向东盟各国电信运营商和业务服务商两大类企业,提供东盟区域跨国网络交换、语音和数据业务结算、跨国数据托管、跨国数据灾难恢复、跨国电子商务平台、跨国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政府服务平台等服务,重点为全球对中国东盟的投资、制造、贸易、文化等行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流程、客户管理流程、设计工艺流程、生产制造流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协同工作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决策支持流程、网上交易流程、软件外包系统、带宽交易系统和版权交易等服务,以及提供各类专业知识和竞争情报、新技术、新产品、标准规范、专业数据库接口等服务。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所形成的信息服务能力,覆盖了物流、商贸、加工制造三大领域,充分体现并落实了关于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努力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三基地一中心”的重要指示。

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由新华社广西分社、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公司联合投资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的建设运营与发展,需要有力的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为加快示范园区的建设,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自治区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批准示范园区的电信服务实行“境内关外”的运行机制,并在中国东盟电信周上发布。

二、自治区政府报请商务部批准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作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项目,并将本项目纳入

千百十工程的重点扶持范围。

三、自治区政府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跨境光缆,不绕行国际关口局而直接接入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实现东盟各国电信运营商在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园区的“境内关外”运行机制。

以上请批示!

关于服务返乡旅客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付款义务人,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法定赡养义务人、监护人、其他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其他自愿负担乙方入住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丙方为个人的,填写: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为单位的,填写: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陈述书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3。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

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 等)。

该体检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为乙方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陈述书》、《体检报告》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4)符合上述情况的,乙方填写《入住登记表》(作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条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北京市 (明确到养老院的具体门牌号)。

2、乙方选择的房间类型为 (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 单间②双人间③三人间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选择的具体房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不涉及房间类型变化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类别变化,由此增加费用负担的,还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是否调整。

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作为本合同附件6、7。

第三条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规范要求,可以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作为本合同附件8。

2、根据乙方实际情况,三方同意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作为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或地方规范有强制要求的,按照强制标准执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条 体检

甲方每年组织乙方进行 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乙方。体检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负担。

如果经体检,医生建议乙方做特殊检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安排针对乙方的特殊检查,相关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

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体检。

第五条 收费

1、 养老服务费用

(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11。

(2)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所选择的服务项目,乙方的养老服务费标准为每月 元,计每年 元。该费用包括 、 、 、 费(根据服务项目列举每个项目的收费)。

(3)如根据第三条第3项乙方接受了其他项目的服务,甲方应根据本条公布的收费标准或根据达成的补充合同收取费用。对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丙方应签字确认其在甲方接受服务的费用明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提出,甲方应作出书面说明。

(4)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或者丙方支付,甲方应向支付人开具收据。

(5)上述养老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如甲方无要求,则无需填写)

(1)乙方、丙方应于签约时交纳相当于 个月养老服务费的费用计 元作为入住押金,用于支付延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交付给医院的押金及支付相关费用。

(3)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 元,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

(4)入住押金和医疗备用金不计利息(若计息则注明计息标准),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返还乙方或者丙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在征询乙方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5)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和正常运行;

(3)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资质的各类服务人员提供养老服务;

(4)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乙方调整居住房间的要求;

(6)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7)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询和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8)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9)在乙方、丙方无力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时,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对未经专业培训或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换;

(5)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调整房间,甲方应尽量满足;

(6)乙方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7)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9)有权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救助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急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第八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3)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发生走失、意外、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4)对乙方有探视权;

(5)经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可能影响甲方服务的情况;

(2)应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视乙方 次,因故长期不能来探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3)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5)与乙方共同支付乙方在甲方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丙方不来医院,甲方应尽早与本合同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2)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负担。

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取得联系,丙方负责善后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或由甲方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的,丙方负责承担(或由甲方直接从押金中扣除)善后服务费 元。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权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或由甲方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3、甲方与丙方联系中断

(1)因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如果联系中断的情形持续两个月,甲方与乙方协商后,有权重新确定联系人,但不免除丙方应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丙方联系中断的情况下,如出现拖欠甲方各项费用的,则甲方有权起诉丙方及对乙方有赡养义务的个人或单位,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养老服务费、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用、甲方聘请律师实际支付的律师费及为挽回损失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4、特殊情形责任的负担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5、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

(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项目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和丙方应对新的服务项目和收费金额进行书面确认,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如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项目的书面通知后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且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甲方有权选择根据乙方的健康状况调整服务项目或提出解除合同。若甲方选择根据调整后的服务项目继续提供养老服务的,乙方和丙方有义务支付调整服务项目后的养老服务费用。乙方和丙方拒绝根据调整后的服务项目支付养老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提供的服务收取服务费。

(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场价格上涨时(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食品价格同比上涨超过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超过 %),甲方有权在该上涨幅度内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

乙方或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或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两个月,经甲方催告后十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出院。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内仍不出院,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乙方和丙方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还应当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甲方聘请律师的实际支出等。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发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产等情况,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丙方后应协助乙方转至其他养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5)乙方因疾病住医院治疗,甲方应当主动询问乙方是否与甲方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应照常向甲方交纳 、 、 等费用。

(6)因甲方提出调整养老服务项目和(或)收费的方案,三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7)乙方不适应居住或管理环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十日内结清款项,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应相应降低收取养老服务费用;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3、甲方具有资质的服务人员的配备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经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时更换或改进服务达到合格的,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后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减少不合格服务部分的收费,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隐私权或人格尊严的,造成乙方精神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害乙方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承担乙方和丙方因行使知情权发生的所有费用。造成乙方、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乙方和丙方不按约定时间交纳费用,除应尽快补足所拖欠的费用外,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具体为:每逾期一日承担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8、除因不可抗力、乙、丙方过错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及时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甲方、丙方应积极协调,根据乙方的意愿选择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协助乙方转至其他养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的处理

1、合同期满前30天,乙方和丙方可共同申请续订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在合同期满前不共同提出续订合同的申请,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出养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既不提出续订合同又不搬出所在的养老院,则本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

若乙方或者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合同 ,要求乙方搬出养老院。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内仍不搬出养老院,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第(2)项办理。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标明的甲、乙、丙三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

因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导致未被通知的一方发出的文件无法送达,则视为文件已经送达。

一方发往另一方通讯地址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报等,如果因地址不详或查无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直接将书面通知交付乙方才视为通知或送达了乙方。

第十六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1、 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 乙方、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是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3、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 乙方及丙方签字的对乙方《健康状况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 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丙方签字认可的《自理能力测评报告》

6、 房间设备表

7、 公共设施设备表

8、 甲方服务范围表

(甲方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填写具体服务项目,如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协助洗脸、刷牙、理发等等。)

乙方选择的服务项目

9、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10、 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11、 《北京市养老院入住须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12、 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页为签字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