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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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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心得体会(9篇)
2022-12-24 06:54:3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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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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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利用进行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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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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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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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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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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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扶领〔2020〕11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黔扶领办函〔2020〕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20〕1号)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四个不摘”,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不断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成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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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他原因等引发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由县扶贫办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户“一达标”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支出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重点对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备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生产经营监测。对当地畜牧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因牲畜疫情、农作物种植面积受自然灾害影响过大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应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致)贫风险监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县扶贫办及时组织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监测。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或失学的农户纳入监测,将九年制义务教育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跟踪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遏制农户因病返(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饮水安全监测。以饮水安全保障为重点,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住房安全监测。定期采取排查和农户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致)贫风险监测。依托民政、应急等安全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建档立卡农户返(致)贫风险开展监测。(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特殊农户监测。对有涉毒、涉邪等人员的建档立卡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打击犯罪的同时,落实其他家庭成员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部门预警监测、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自愿申请。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

2.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分析研判其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提供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乡镇开展走访排查。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共同研判返(致)贫风险,纳入预警监测对象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对象认定录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县乡负责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县扶贫办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移出预警监测名单,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检测对象,在系统标注后保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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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落实增收政策。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帮扶监测对象的重要措施,坚持产业革命不松劲,全面落实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八要素”并贯穿脱贫攻坚始终。

1.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一是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持续增收的目标,大力发展“十大”特色农业产业,紧盯林下产业,大力推进林菌、林药、林鸡、林蜂等短平快产业,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和“造血式”扶贫的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户,继续落实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抓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扩大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群众的覆盖面,加快发展对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种养植(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不断延伸生态产业链。三是对无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的出列村和脱贫户,要做好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研究、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稳定增收。四是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10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无生产资料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2.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一是依托杭州市和省州内中心城市,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继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帮扶,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多形式就业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并作好就业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扶贫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户通过就业创业稳定增收。围绕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得到针对性的培训,采取案例教学、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稳定脱贫致富本领。三是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供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全面落实“3+1”政策。一是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全部在校、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全部送教上门;落实脱贫户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县教科、人社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实现人人有学上、上学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参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个人参保定额资助全部到位;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等政策;加强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管理和标准村卫生室建设,选派合格村医,提高服务质量。县卫健局和县医保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满足看病需要。三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动态管理,对脱贫户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排查,坚持住人的房屋要安全、不安全的房子不住人,确保脱贫户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对因灾造成房屋受损或新增4类重点对象等情况,要及时查缺补漏,建立改造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县住建局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都有安全住房。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县水务局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水利扶贫相关政策,实现户户安全饮水有保障。(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要紧紧围绕着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服务、社区治理、基层党建“五个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后续扶持。县扶贫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部搬迁入住。要按规定完成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要继续推进后续扶持调度、协调、督查、联动机制落实;要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二是以安置点为单元,组织开展拉网式“回头看”,重点针对教育医疗保障、就业增收、搬迁人口稳定居住、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承包地流转开发和受益、各项后续服务等开展“回头看”,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三是利用农民讲习所等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培育搬迁群众感恩意识,提升搬迁群众工作技能,培养搬迁群众市民意识等,帮助尽快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尽早适应城镇生活。加大同新闻媒体、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定期通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讲好搬迁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强化舆论正面导向,营造积极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美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资源良性运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加快推广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技术。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贫困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树立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强化感恩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引导,对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保持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营造优良文明家风等的家庭给予奖励。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拓宽自治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脱贫攻坚重大建设事项、财务收支、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公益事业等进行公示,加强农村法治建设,以法治扶贫为抓手,加快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在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组织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结对帮扶贫困村。(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移民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自建、自管、自营等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切实组织和动员当地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推动以工代赈回归政策初衷。积极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护长效机制和项目资产管护收益提留机制,增设公益岗位,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资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综合保障政策。一是各乡镇要精准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杜绝“一兜了之”;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避免返贫;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目标。三是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支持,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深入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帮扶城市杭州西湖区的沟通协调,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结合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东部帮扶城市持续加大对我县的帮扶力度,继续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援、产业合作、招商引资、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等重点领城加大工作力度。县扶贫办要牵头研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协作成效。二是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保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等活动捐赠资金,加大对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不断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一是各乡镇要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使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发展动力。要重视发挥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平台帮助他们增强发展本领。改进帮扶方式,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动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搞简单的发钱发物和包办代替。二是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落后思想。三是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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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总攻态势,保持脱贫攻坚指挥体系,坚决防止脱贫摘帽后干部松劲懈怠。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对全县扶贫对象稳定脱贫情况进行月调度。继续开展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按照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筛查和防贫监测预警工作,及时补齐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和短板。(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要求,对本行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负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和标准,稳定对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四个不摘”工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各乡镇指导和监督,切实支持各乡镇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帮扶责任落实

  (1)进一步明晰帮扶工作职责任务。一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和返贫帮扶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结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任务清单,结对帮扶单位工作重点是帮助帮扶村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发展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对帮扶干部工作重点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帮扶户和监测户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反映并帮助其解决困难。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根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配齐驻村第一书记,着力完善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和职责任务清单,落实好“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和“一宣六帮”职责任务;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帮扶单位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目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倾斜力度。一是各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应切实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1次定点帮扶情况报告。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选派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并保持帮扶队伍稳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帮扶单位或帮扶干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新的帮扶单位和干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帮扶对象;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组织部门审批。新选派的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应与原结对帮扶干部、驻村干部共同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1个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到帮扶点指导推动工作。加强干部结对帮扶的绩效管理,督促帮扶干部用心、用情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关心关爱帮扶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把结对帮扶单位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工作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级各单位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组织部门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力度和成效不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继续保持资金投入。一是要根据脱贫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建立健全稳定的扶贫投入机制,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整合资金,增强涉农整合资金对脱贫户的带动和巩固作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投入资金稳定。二是坚持现行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脱贫户用活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增收,杜绝“户贷企用”行为。三是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保持扶贫再贷款政策稳定;组织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县政府办(原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研究、落实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实现脱贫户按需贷款、应贷尽贷。四是探索设立县级防贫救助专项资金,由财政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公益资金等组成,统一管理,单独核算。防贫救助专项资金实行滚动发展,不断注入增多。重点对因灾、因病、因残等新返贫致贫对象,通过相关政策和公益资源帮扶后,仍然无法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的防贫对象,及时启动防贫救助,确保不在脱贫攻坚期内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原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镇远支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符合防贫重点的“防贫保”“救助险”等保险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按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基本医疗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镇远县各保险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强化问题整改。持续用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专项审计、扶贫专线等问题发现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级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和搞变通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脱贫成效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县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运用“人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二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各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扶贫资金和项目。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实行常态化监管,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加强督查、指导、暗访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四是要加强省、州、县扶贫专线和“12317”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五是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全过程监管,增加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六是要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强化协作调度。一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四个不摘”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进行月调度和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二是各乡镇各部门统筹抓好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和解决“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强化横向沟通和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预警信息。四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落实“四个不摘”、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季调度,并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驻村帮扶力度减弱、干部精力分散等现象,或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镇远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精准脱贫、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东西部协作、民政兜底保障、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等方面经验和典型,每个乡镇每年要围绕以上工作内容总结2个以上经验或典型、各有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总结1个以上经验或典型上报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县委宣传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层面做好宣传和报道,充分展示我县落实“四个不摘”,建立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和典型。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元。最终标的以________县财政局预(决)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________元)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规格型号:高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委员会___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11月29日的中国国家博物馆,“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的“历史巨变”展区一角,几位头发花白、老干部模样的老人,在一组展品前驻足良久。与一些年轻观众相比,显然他们对这组展品所承载的历史印记触动更深。

那是两份上世纪80年代中央纪委发出的含有监督检查内容的文件的复制件,展出的均只是其中一页。

左边的红头文件,是1981年8月14日中央纪委下发给各级纪委的《关于检查“关系户”不正之风的通知》。

什么是“关系户”不正之风?

“在经济交往、工作来往中,办事人员无原则地给有关单位或个人一些资金、物资(小则烟酒、短缺器材,大至机器设备),或者答应给以某种利益,没有这些‘拉关系’的手段,就会遇到对方刁难,结果理应办成的事情也办不成。”在这份通知下发前20多天,中央纪委发出的《关于“严肃党纪杜绝‘关系户’不正之风”的通告》中,指出了当时普遍存在的“关系户”现象的一些表现形式。

通告直斥这种为了私利相互“拉关系”、建立“关系户”的歪风邪气,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行贿与受贿行为,并指出这种歪风对我们党组织、国家机关和整个社会造成极大危害,要求各级纪委严格执行纪律,坚决向这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展出的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正是要求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坚决刹住这种不正之风。

“请你们根据‘通告’精神,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这类不正之风,进行认真地检查和处理。并选择一些严重而又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分别在不同范围公布。为了使这一工作深入地开展,请各省、市、自治区选择一两件到四、五件重大案件,报告中央纪委。”通知还强调,纠正“关系户”这股歪风,首先应从领导部门和重要单位做起。

“当时广大党员、群众对‘关系户’问题反映特别强烈。整治‘关系户’,正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纪律保证的表现之一。”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北京市平谷区纪委监委的张玉腾没有经历过当时的工作,但她听老一辈们讲过当年的情形。逐字逐句研读过通知内容后,她对记者说,“无论何时,我们党的性质都与歪风邪气不相容。”

执政党的党风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

恢复重建伊始,中央纪委就把抓党风作为首要工作。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整顿和端正党风,维护党的纪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展柜中右边的文件,是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1984年10月25日至29日,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举行。此前,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主要议题就是学习中央决定精神,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如何保证中央决定的贯彻执行。

改革开放初期,全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调整国民经济,社会主义建设开始走上正确轨道。

“但是,在改革中,当时有些地方和部门错误理解规章制度要改革、权力要下放的精神,出现了‘经济要搞活,纪律得松绑’等错误思想。”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副研究员王希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这些错误思想,中央纪委及时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1984年10月,陈云同志指出,“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

“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必须有好的党风。”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强调,“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更加需要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只有好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才能保证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

报告同时指出,“纪律检查机关既要搞好自身改革,又要积极支持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并专题阐述了要“集中纠正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根据报告精神,纪检机关破除阻力、严肃纪律,为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40年风雨兼程,40年光辉岁月。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新时代,整个展览中,反映历史巨变的展品随处可见。辉煌成就的背后,离不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端正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而付出的努力。

“陈云同志曾说,‘党的各级纪检工作部门不仅要对妨碍、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坚决反对和纠正,而且更要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40年来,纪律检查机关始终是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和捍卫者,保证了改革大船破浪前行。”王希鹏对记者说,“纪律检查工作40年来的光辉成就,对我们纪检干部是教育,是激励,更是鞭策。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更是激励我们要牢记使命、担当尽职,继续做好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和捍卫者。”

“从文件中触摸这段历史,深感自己作为纪检干部,肩上责任重大。”张玉腾郑重地说,“40年过去,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依然不能‘松绑’。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啃的都是‘硬骨头’,要涉的都是险滩。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护航改革开放,需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持续发力,需要我们每一名纪检干部继续努力。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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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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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院两级分工负责,以教师为主体自觉遵循,多机制并举、全方位践行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积极把“四有”要求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渗透到教学实践各环节,以师德专题教育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定位高起点,找准切入点,明确侧重点,加强着力点,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争取实效,坚持常抓不懈,奋力开创契合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师德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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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校上下师德建设的合力。

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师德办),挂靠在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分解师德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师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奖励、考核、监督和处理等牵头抓总工作。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在基层党委领导下根据学校师德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建立师德建设的导向机制。将师德教育放在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的意识和观念。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教育专题课程纳入新进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做到师德教育无死角,教育全校教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神圣师责,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不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教育全校教师涵养道德情操,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以德立身、以行立教,做崇高师德的力行者;教育全校教师储备扎实知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锤炼高超师艺,不断提高教书育人和教育创新的新本领;教育全校教师心怀仁爱之心,树立爱生敬业、甘于奉献的良好师风。

(三)建立师德建设的宣传机制。推动师德宣传制度化和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和师德楷模。通过校园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旗帜鲜明地宣传“优秀教师”“园丁奖获得者”“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深入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事迹,坚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先创优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四)探索师德建设的考核机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作为各基层单位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师德建设年初有布置,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师德建设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预案制度。成立兰州大学师德投诉举报中心,挂靠人事处,设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和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重必纠。

(六)建立师德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师德激励制度化,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

(七)建立师德建设的约束机制。建立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加大师德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敢于亮剑,一查到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在考核评价、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骨干选培等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工作中,坚决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激发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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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是一项关乎学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我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2.成立兰州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由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外事处、财务处、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基层单位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共同组建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师德建设办公室,制订师德建设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宣传部)

3.成立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委员会,制订基层单位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各学院、研究院及其他基层单位)

4.发挥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中层党组织)

5.制订师德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每年师德建设教育和师德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财务处)

(二)师德教育导向机制

6.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师德论坛”,每年举行一次论坛活动,集中展示和交流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牵头部门:宣传部)

7.将兰大校史、百年兰大精神教育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进教职工参观校史馆,加强对青年教师“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和“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学风教育。(牵头部门:博物馆)

8.举行新进教职工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放在学校教师培养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树立“师德无小事、小处见师德”意识和观念。(牵头部门:工会、人事处;配合部门:各中层单位、中层工会)

9.开展师德传承结对活动,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的传、帮、带作用,做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教育。(牵头部门:教务处)

10.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

11.建立兰州大学师德专家库,把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代表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精神和内涵。(牵头部门:宣传部)

(三)师德宣传机制

12.以讲座、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牵头部门:宣传部)

13.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每年组织一次“师德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校内校外师德先进典型,大力褒奖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用师德先进典型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宣传部)

14.开展“百年兰大群英谱”大型宣传活动,在校报、新闻网、电台、视频、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典范,展现我校教师的精神风貌。(牵头部门:宣传部)

15.通过培训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与师德有关的外事纪律宣传。(牵头部门:国际处)

(四)师德考核机制

16.研究制订《兰州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总评等方式相结合,形成公开、公正、公平、易于操作的师德考核机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17.建立兰州大学师德档案制度。把师德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将师德考核结果存入师德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学习进修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人事处)

18.将基层单位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学校对基层单位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教师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优秀”。(牵头部门:组织部)

(五)师德监督机制

19.开展教师师德建设调研活动,每年定期举行一次,深入基层,推荐师德先进个人,采访师德先进事迹,形成我校总体师德建设调研报告,作为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宣传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工会)

20.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应对师德层面突发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部门:宣传部)

21.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牵头部门:师德办公室、学风委员会、纪委监察处)

22.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师生关系等师德问题的监督。(牵头部门:教务处)

23.制订《兰州大学外籍教师师德规范》,加强对外籍教师的师德监督和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国际处)

(六)师德激励机制

24.进一步完善“三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隆基教学名师等表彰奖励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牵头部门:组织部、工会、教务处)

25.切实举办好“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致谢我的导师”等评师评教活动,将师德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牵头部门:校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

26.改革师德激励体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中予以优先考虑。(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七)师德约束机制

27.完善师德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状况和参加师德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牵头部门:人事处)

28.健全师德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兰州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兰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兰州大学学术违规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兰州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兰州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兰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加强职业精神教育,严查学术不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牵头部门:发规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

29.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罚。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处、师德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

30.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上报、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20xx年,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务实前行,奋力开拓,积极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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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是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年度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是《纲要》提出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6月印发了《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等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继续组织深入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今年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法制办牵头,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派员参加,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结合新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了考评的指标体系,加大社会民主测评权重,其内容涵盖了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作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举措。同时,科学运用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将其纳入到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从已经顺利结束的考评效果来看,自1998年市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以来,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日益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行政许可法》、《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法制办在进一步清理、精简、合并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加大检查、督办的力度,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审批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督查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切实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检查的通知》,围绕各部门制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联合市监察局、市优经办重点对《目录》的公示、学习、宣传、执行、制度完善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力遏制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在总结去年案卷评查经验的基础上,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各地各部门在广泛开展案卷评查的基础上,推荐3卷最佳行政处罚案卷送市政府法制办集中评审。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比,并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逐卷进行书面意见反馈、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案卷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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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始终坚持“法治、民主、科学”的原则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办理质量,服务荆州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将符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规范性文件优先纳入计划,经市政府审查核定,印发《20xx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计划目录》,对全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明确。

二是注重办理质量。为保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合法,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遵守办文程序,坚持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严格审查,对法律依据不充分、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坚决退回,不予办理。同时,注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完成了《荆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荆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荆州市干混砂浆管理规定》、《荆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件文件的审修,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令第75号、76号、77号、78号、79号、80号、81号、82号、83号、84号印发。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备案审查后,无一件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被撤销和退回,为维护法制统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文件清理。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组建工作专班,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对1994年建市以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发布的,包括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部布的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382件,其中清理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93件,失效、废止446件,修改48件,继续适用的199件;县市区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清理规范性文件2248件;政府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441件,失效、废止145件,修改18件,继续适用278件。此次清理的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以荆政规1号文件发布。

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不仅保证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而且促进了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合理地制定和实施规范性文件,对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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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服务、服从于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一是大力开展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为切入点,切实强化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选择机构人员稳定充实、案件办理质量较高的监利县政府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试点单位。

该县开展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印制了行政复议宣传资料10000份,委托《楚天都市报》发送、发放“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卡”5000份,开通了“法制政府”网上宣传平台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平台。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办结31件,其中撤销6件,维持2件,调解或达成和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审理7件,其他方式结案16件,平均结案期限为34天。基本实现了八个100%,即: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告知率、符合法定条件复议案件受理率、复议案件审理听证率、复议案件诉讼维持率、符合条件和解调解率、行政复议的纠错率、法定期限办结率、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该县创建工作的主要特色为:围绕一个宗旨,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宗旨,促进行政复议为经济发展服务;落实两个保障,即落实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创新三项机制,即创新案件审理机制、调解与和解机制、行政复议与信访和司法联系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突出四个重点,即以加大宣传为重点着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以评案析案为重点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及以纠错为重点着力强化行政复议功能发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通过精心指导和扎实工作,监利县创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顺利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的验收。12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授予监利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称号,该办成为全市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二是注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办案实践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创新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引入协调、建议函等机制,建立了办案人员资格制度,从而提高了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是积极畅通案件办理渠道。不断教育和引导各地各部门积极主动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1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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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对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强化机关行政执行力建设,严格按照“规范、严谨、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工作准则,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开门征求意见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结合”的方法。

一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结合。市政府法制办以行评工作为契机,再加任务,再上措施,在做好其他法制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检查、评比、培训等活动。今年以来,通过严格审查要求,规范审查程序,采取核发经济检查通知单等措施对行政执法机关赴企业执法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对市直621家企事业单位发放《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xx年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征求意见表》、《涉企负担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行政执法机关涉企动态,诚恳倾听企事业单位愿望与呼声,广泛征求企事业单位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强化了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二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推进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结合。为全面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针对行评自查暴露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政府法制办以推进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推荐督促松滋市政府、市国税局以及指导作为全省系统内代表的市文化局、市统计局认真开展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以此为突破口,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将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等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内容,认真制定创建方案,科学设定创建指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小组的肯定,上述创建单位均已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三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结合。针对行评自查暴露出行政复议渠道不够畅通、办案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和不足,市政府法制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复议程序告知、办案流程、典型案例分析、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等专栏,并及时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平台。二是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要达到100%,及时化解处理行政争议。

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内部办案流程,改进办案薄弱环节,并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规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对资源权属纠纷等涉案人数多、影响重大的疑难案件改变审理方式,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多采取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尽可能就地调查,就地调处,确保复议案件“案结事了”。五是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工作。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市直部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情况的交流,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

四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的结合。围绕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人员少,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还不能完全相适应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一是改进学习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和政府法制业务学习。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年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二十天,采用读书会、学习交流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人本意识、团结意识等“六种意识”,进一步形成勤奋敬业、比学赶超、敢打硬仗的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考勤请假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等多个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充分理解和一致好评。在20xx年度全市70余家单位参与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评议分数为97分,取得了评议排名第4名的优异成绩。

<>五、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以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宣传主阵地作用,不断强化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认真组织指导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其中,信息工作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法制办肯定和表彰。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体机关干部任组员的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综合科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都按要求确定了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通讯员,形成了固定联系网络,及时通过网络通讯、工作简报等方式传达信息,保证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围绕国务院《纲要》和《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印发《年度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对象、工作任务、基本途径、实施步骤和考核指标。

三是加强工作督办。根据年度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对全办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经办公会通过后实施,每月工作例会专题研究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为全年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强化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督办,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固定指标,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表彰,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保障了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今年以来,累计上报信息428篇。上报的信息经过省政府法制办审核,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116篇,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25篇。部分内容在省级有关媒体专刊登载,其中,本市“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信息4篇、“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1篇、“省办领导调研”信息1篇陆续被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工作简报》采用,本办工作人员撰写的通讯文章《用青春铸就行政复议事业的辉煌》,在省政府期刊《行政法制》杂志发表。

同时,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开辟《法治荆州》栏目,定期发布政府法制动态信息,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情况,累计加载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85篇,理论研讨文章34篇,行政复议案例评析23篇,产生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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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继续稳步推进仲裁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加强仲裁委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现社会文明的标志,是一项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市政府法制办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将仲裁法列入普法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知度。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经济主体规范合同,引导他们签订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营造有利于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基础。

二是积极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仲裁的权威性不仅体现在专家断案上,而且体现在仲裁的法律效力上。仲裁法律效力的实现,依赖于人民法院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坚决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仲裁裁决的效力。市政府法制办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和联系,积极争取法院的支持,强化人民法院积极做好涉仲裁案件的财产和证据保全工作,加大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的执行力度,严格依法监督仲裁案件,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三是积极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仲裁服务效果,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工作方针,深入研究和探索仲裁事业的发展规律,努力提高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民商事纠纷自愿和解调解率、仲裁裁决的履行率,不断创新和探索仲裁服务工作、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实现裁决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仲裁案件的质量是仲裁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要体现在公正和及时上,仲裁员“尊重事实,崇尚法律,反复思索,居中裁断”,通过高质量的仲裁,当事人从内心深处真正信赖荆州仲裁,愿意选择荆州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在改善荆州投资环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荆州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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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完成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了《荆州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全市联网单位互联网基础数据备案工作的通知》、《荆州市城区下肢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办法》、《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荆州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荆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35件计划外规范性文件的审修。

对《关于洈水水库国有资产划转框架协议》、《沪汉蓉高铁荆州站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市政府、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战略合作协议》、《市城投公司关于审批沙北新区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等22件市政府几百亿元标的的有关合同、协议进行审核;对基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取缔荆州城区自备水源的请示》、《荆州市活力二八沙市日化有限公司要求变更“五证”的意见》、《关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意见》、《关于明确强制拆迁执法主体的请示》等24件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协调处理市政府及各部门各类行政纠纷、行政争议40余件(次),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和措施落实不够,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有效手段,部分法制工作机构也存在对上级文件执行不力,对制度坚持不够彻底,对布置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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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纲要》、《决定》、《意见》以及《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开展法制讲座进党校,在全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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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换发“两证”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审查为契机,以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以强化程序规范、提高卷宗质量为突破口,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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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计划,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和机制,积极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做好上级机关征求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件的审核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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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继续抓好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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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仲裁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仲裁员队伍管理,不断创新和探索仲裁服务工作、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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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切实加强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使各级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设置、工作人员、办案条件、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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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制作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订购礼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制的物品

1.本合同定制礼品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详见《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2.乙方如需变更定制礼品的种类、数量等,须在合同约定甲方交货时间前20日通知甲方。

第二条货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总货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甲方总货款的50______%作为合同预付定金。

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定制物品并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清全部货款。

第三条商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详见《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根据乙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交付乙方核实确定。

第四条交(提)货时间

甲方在样品通过核实认可之日起20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全部交付乙方。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

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到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如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10日通知甲方。

第六条运输费用

本合同项下商品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费用也由其承担。

第七条商品验收

1.甲方将商品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后,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及双方认可的样品对商品进行现场验收。

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商品现场验收合格之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如果甲方延迟交货,则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

______%计算违约金。

2.如果乙方拖延提货或延迟付款,则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计算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同时提出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请求和终止本合同要求。

第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体制机制方面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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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重点突破,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完成《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在提高立法实用性方面,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为加强轨道交通的管理,做好轨道交通条例草案的审查,有效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正常运营;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有力促进我市廉政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为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的审查,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提高立法创新性方面,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如商品流通条例是商务部确定的地方商贸流通综合立法试点项目,在审查该法规草案过程中,注重创新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在商品流通秩序、流通设施规划、监测调控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商贸立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改进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程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法规规章草案通过政府网站或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难度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论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邀请70多个社区、学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等作为政府立法联系点,深入征求基层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基层管理人员、人民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参与到政府立法,使政府立法更加接地气,不断提高法规规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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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政府和部门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及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办对市政府印发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和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20余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的其他100余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印发的16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梳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940余件,指导区、市政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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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决策制度、机制,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努力为政府依法行政扣好“第一粒扣子”。

(一)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围绕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加大审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办完成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市政府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政策的140余项议题材料的审查,严格把关,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二)为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审核意见,积极参与60余件重大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参加各类决策事项协调会100余次,参加信访事项调度会、听证会、复查复核会30余次,依法提出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认真做好政府合同的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对外签订的40余件合作协议,准确提出法律风险分析意见。

(三)为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自身的监督和制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市级层面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聘任法律顾问,组成市法律顾问团;市直党政机关层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律师事务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从中选择律师事务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区(市)和镇(街道)层面,结合实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完成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采购工作,50家律师事务所中标获得为市直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供应商资格,正在积极组织筹备市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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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行政复议体制创新与能力建设并重,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一)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按照省政府批复,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以外,其他部门的复议职权由市政府行使。明确案件管辖权,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修订和完善,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救济途径。不断完善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发挥好复议委员会的作用,所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均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审议。

(二)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行“阳光复议”,推进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建设,创新办案方式,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0余件,受理360余件,对所有案件均依法审查办理,大量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内部得以化解,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建立规范化行政应诉规程,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定期通报案情、共同培训、法律研讨、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8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市政府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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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办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全市在主流报刊、政务网站播发稿件100余篇,开设专版专栏200余个,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60余次,制作宣传横幅47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40余万份,发送宣传短信30余万条,开展专题培训50余期,为广大市民学习了解《条例》,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打下良好基础。

(二)严格落实《条例》,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对12个市直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涉及行政处罚事项194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9700余个。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处罚行为。

(三)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起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进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胶州市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动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全面启动。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市1100余名持有执法证件4年的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考试。审验行政执法证件3000余个,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6000余个。组织完成61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通报表彰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制定201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重点针对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复议等方面加强监督考核,有效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切实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重点针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教育培训。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市政府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集体学法计划》,先后学习了《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的常态化机制。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印发《关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等,采取举办行政诉讼培训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网络在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收看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视频辅导等形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7月25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行政诉讼法培训班,以模拟法庭形式对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市级行政机关的正副职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300余人进行培训,并进行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辅导和知识测试。这种形式和规模在全国属于首创,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履行政府法制机构职责的同时,我办坚持把密切联系群众,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4年“三民”活动中我办收到20条意见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全部按时办结回复。其中,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纳入今年的工作决策。为使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结合制定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年度业务职能目标、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等,及时将一些市民反映比较集中、实践中急需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决策。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常态化的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活动,认真听取市民、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办通过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提案建议办理等活动,回答问题和建议157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对口联系帮扶社区等形式,了解掌握基层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帮扶措施,积极争取政策、筹措资金,组织干部与帮扶社区困难群众结对子,开展走访慰问、捐款捐物等帮扶活动,真正为基层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广泛好评。

一年来,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广大市民的期待相比,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同率先建成法治城市的目标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政府立法方面,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对基层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导还比较薄弱,工作交流还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谋划好今后五年的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提高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等方面,改革创新,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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