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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 台账完善规范(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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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 台账完善规范(七篇)
2022-12-24 05:16:27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1.保安:幼儿园保安人员做到服装整洁、装备到位,戴口罩带手套,苏康码行程码绿色;2剂疫苗接种完毕;人员入校登记规范、信息完整;

2.防疫物资库存充足:现有口罩2000只;84消毒液2桶;酒精5瓶;防护服2套;消毒湿巾5包;防护面罩10个;洗手液5瓶;呕吐包2套;体温枪6个;

3.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台账资料,严格执行两案九制;

4.收集收全全体教职员工行程码,每天苏康码打卡,全部为绿色;

5.疫苗接种情况:我园共计22名教职工,除1人哺乳期未能接种,其他人员两针全部接种完毕;和教职工共同生活的家属也已全部接种;

应对措施:

1.严格实行“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认真排查梳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安排专人对各疫情防控工作群的信息随看随报。

2.加强紧急信息报送

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各项保障落实,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和机制。发现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向市局报告。

3.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把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每一个幼儿及教职员工,全方面多渠道宣传普及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并将防疫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园第一课。

4.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园领导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切实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突发性紧急问题。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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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完整、统一,提高综合台账的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关于在全公司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注重实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具体要求是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简单容易。

第三条、综合台账包括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等

第四条、各公司办公室、财务、业务人员负责综合台账的编制、汇总、反馈工作。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管理的作用。

第五条、台账运作程序:

(一)台账建立。各部门根据公司提供的台账模板建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

(二)台账督查。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周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

(三)台账反馈。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5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综合事业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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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凡以各公司或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

第七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分类归档、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八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专职或兼职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资料不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为合同金额的结算部门及控制部门

(一)对涉及金额结算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结算,严禁没有合同而向其他单位、个人等进行付款。

(二)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和合同的内容、条件进行结算,对合同档案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合同台帐。

(三)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或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四)付款或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要求承办部门索要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与非法人单位或一人公司签订合同时,不得有预付款的约定;与法人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预付款、进度款等标的交付前支付的款项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30%。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或提供担保。

(六)对于下列合同须由对方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现金支票或者银行履约保函形式):

1.大宗材料订购合同;

2.大型工程合同;

3.其他标的金额较大、存在履约风险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中须注意的事项

(一)各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标的额在3000元以下且能及时清结的外,均需签订书面合同;虽能及时清结,但属批量交易、交易额较大或当时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极易引起纠纷或潜在风险较大的交易也应签订书面合同。集团公司内部经济往来亦应签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重要资料。

(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综合事业部一份、各公司财务部门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

(四)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机关申请登记或备案。

(五)双方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对方先盖章,然后由合同承办人到综合事业部办理合同审批表并加盖合同章。

(六)未经批准不得先发生经济行为后签订合同。因紧急情况确需后补合同的,应在采购行为发生前经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出具书面说明报公司总经理批示,补办合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简便有效的合同履行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合同履行情况书面汇总并制定表格,报部门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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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应收帐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帐款的额度,实现合理铺货,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帐款的管理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第十七条、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做好应收帐款的日常记录。

2.做好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如本部人力有限则要求客户亲自填写);法律凭证收集(要求一切原始凭证,主要是合同、退货申请单等,因为涉及以后法律纠纷,要求销售部门有一份留档)。

3.发货之日起10日内,及时做好发货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月度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应建立销售及应收账款的.明细台账:

(一)业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客户类别、客户名称及联系资料、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订单编号、合同编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项目明细、产品明细、货款明细、发货单编号、货物签收情况、发票编号、货款回笼情况和对账、催收记录以及上述相关发生日期等。

(二)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应以数据库格式或excel表格格式建立。凡账龄在3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即登入台账。

(三)应收账款台账,按客户分类管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业务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应在到期前30天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在到期前10天传真提醒客户按约付款;逾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部门领导审阅,并向客户寄、送催款书。

(三)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四)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财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销售部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按照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催收管理。月度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三)财务部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门、采购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四)财务部门于每月底要对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对当月发货情况进行对帐核实,发出对帐单。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也应定期对账。定期清收。

(五)财务部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第二十一条、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一)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由业务部门专人负责催收工作。根据公司催收工作程序,每3-4天催收1次,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

(二)做好月度催收汇报工作。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与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其中一个方面是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纳入巡视反馈整体,由中央巡视组一并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同步抓好整改,进一步彰显专项检查的权威。那么,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如何抓好整改?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

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

在本轮巡视整改落实中,中央组织部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的原则进行了集中整治。被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包括14个省区、8个中央单位、8家央企,逐一建立台账,形成细化的问题清单。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中央组织部明确整改要求,并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问题解决一个,就销号一个,整改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清零的,绝不放过,总之,问题一定要见底清零。

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一方面,针对30个地区和单位的不同特点,中央组织部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重点个性问题,与被巡视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一起深入研究,确保工作真正按照精准科学的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被巡视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见真章、显实效。

总体来看,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进展良好,阶段性目标已达到。据了解,选人用人方面整改任务清单共464项,现已完成425项,占任务清单91.6%。需立行立改的已基本完成,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的任务,也在加紧推进。

“四个突出”抓好选人用人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成绩单”均已晒出,选人用人问题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改的具体负责人。河南省委在推进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中开展了8个专项行动,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建立了“一天一碰头,三天一汇总,七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四川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并召开了全省组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抓立行立改。被巡视地区、单位针对涉嫌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严重违规用人问题重拳出击、一查到底,既处理当事人,也追究责任人,不搞下不为例,目前已处理和追责1986人。广东省针对一些单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目前已对第一批30家省直单位183名不符合任职回避要求的干部全部作了调整。

三是突出抓督促检查。不仅中央组织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3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也在这项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与以往相比,有两点较为突出:一个是力度大,凡是列入整改的问题,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顺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另一个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除了抓好本级督查,还“下沉一级”抓好督查,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山西省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到一些地方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指导。海关总署每两周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重新整改。中粮集团党组成员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牵头,组成多个专项督导组,参加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场督导。

四是突出抓“长久立”工作。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各个地方和单位既注意“当下改”,更注意“长久立”。对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立一批长效机制。据统计,共建立相关制度242项,修订完善227项。

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已作出组织调整

十九届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之一,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巡视工作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的。组织部门作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强化整改督查方面,双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合力,达到了“1+12”的效果。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中,组织部门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二是运用好巡视成果,把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之中,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之中;三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并产生放大效应,推进面上工作。

强化巡视整改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个重要共同发力点。整改问责决不是说说而已,针对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发现的一些地方、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对相关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释放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巡视工作公信力的强烈信号。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工商消字[2007]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食品销售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六)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年,有条件的食品销售者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七)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食品销售者,可以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存档;各连锁销售者可以凭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替代索证索票档案;各连锁销售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验相关证、票。

(八)食品销售者对在其经营场所内自产自销的食品,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应当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九)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的食品销售者,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外,还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养殖、种植基地或者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要求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十一)食品销售者应当以索证索票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二、依法引导和监督食杂店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一)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来源等信息。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

(二)进货台账应当按照每次购入食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可以根据其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有条件的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四)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应当以进货台账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切实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

(一)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与追溯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更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情况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履行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统一辖区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内容和格式,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统一印制相关档案、台账或者提供统一的格式文本。各地市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统一组织本辖区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所按照管辖责任区域,在逐户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进行引导和规范的基础上,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力争在2007年11月底以前,各地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均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均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确保食品专项整治“两个100%”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各地要切实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新申请开业的食品经营者,要在登记注册时引导和监督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对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者,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并切实落实执行,在检查中,可以随机抽查索证索票档案或者进货台账档案,与其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核查,检查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是否真实、规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经营者,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教育、引导、督促其改正;对不按规定索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食品市场开办者不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罚。要按照违法行为记录制度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造成后果的食品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情况应当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如实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人名称、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

现其他违法行为等内容。

(四)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与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市场规范化管理、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食品信息化工作以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有机结合,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信用记录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者和市场的监管;要把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要以风险度高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强化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要把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电子监管作为食品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食品经营者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实施电子管理;要充分发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在食品追溯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有效清查有问题的食品,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工作的指导和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进一步明确牵头机构及其责任,由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牵头,市场、公平交易、企业、外资、个体等相关机构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严格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强化各级工商机关领导责任制与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对在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工作中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和执法不严的,要依照《特别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坚决予以处理;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办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督促检查其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对食品经营者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各级工商机关要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抓好检查落实工作。各地要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对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检查,确保规范工作落实到位。要及时发现和善于研究解决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不断规范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0月29日 (中央法规)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监理资料台账

一、监理管理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单位申请表(通用)、专题报告(总结)。

二、质量控制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施工控制质量成果报验单、工程报验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测机构资格报审表、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授权书、见证取样检测委托单、砌体/混凝土检验批验收认可通知、旁站监理记录、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三、进度控制资料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四、造价控制资料

工程计量报审表、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进度款支付证书。

五、合同管理资料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工程临时/最终延期审批表、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合同变更资料、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索赔意向通知书、费用索赔申请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六、竣工管理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报验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监理资料移交书。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提高综合台账的督查落实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科室负责市政府综合台账的编制、督查和汇总反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台账,建立相应的本地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台账督查落实机制。 

  三、台账项目主要包括: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协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结果认定等。 

   四、台账工作任务: 

  (一)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办公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全市性重要会议决策事项; 

  (二)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三)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台账运作程序: 

  (一)台账建立。督查局牵头科室每年市人大会结束之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编制建立市政府综合台账。之后,对需要增加或删减的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台账内容。

  (二)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台账工作任务。其中,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牵头单位为主办单位,负责每月对承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1次自查,每月5日前向督查局相关科室报告工作进度;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分管市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重要事项。对涉及两位以上市领导分管的工作,由主办市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市领导协助配合。 

  (三)台账督查。督查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做到旬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进展缓慢的事项,在完成时限之前及时书面提醒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开展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 

   (四)台账反馈。督查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对综合台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10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牵头科室。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六、具体要求: 

  (一)建立台账要做到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可操作性强。 

   (二)加强对台账的动态管理,及时将市委、市政府会议、文件决策的重大事项补充纳入台账管理,并通知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已办结事项要尽快向市领导反馈,并予以销号。 

  (三)对纳入台账的每项工作,督查局各科室要跟踪督办,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要坚持深入一线,现场督查,连续督办,推动承办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对进展缓慢事项要紧盯不放,提高督查频率,直至落实到位。 

  (四)把督查成果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督查结果及时进行登记,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关于台账设置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安全资料台账

第1盒:施工人员管理(1)职工花名册(2)特种作业证(3)职工身份证(4)安全技术交底

第2盒:安全制度、安全方案(1)安全生产责任制(2)廉政制度

(3)项目经理部关于成立防汛小组的报告(4)项目经理部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报告(5)安全岗位职责(6)安全组织结构图

(7)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 第3盒:安全费用

(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登记(2)安全经费使用计划(3)中国人寿保单

(4)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 第4盒:安全风险管理

(1)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2)桥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3)从业人员安全风险告知书 第5盒:施工设备

(1)机械进场登记表(2)二衬台车安装验收表(3)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4)全站仪合格证(5)机械进场记录表(6)各种合格证 第6盒:

(1)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演练记录(3)消防器材管理(4)民爆公司合同协议 第7盒:安全操作规程(1)安全操作规程

第8盒: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1)安全会议记录

(2)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3)安全风险源跟踪管理(4)临时用电巡查记录(5)危险源评价表 第9盒:报审表(1)三类人员报审表(2)隧道夜间施工报审(3)隧道监控量测报审(4)石方爆破施工报审表(5)防台防汛报审表

(6)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审表(7)桥梁风险安全风险报审表(8)临时用电报审表(9)环境保护报审表(10)高边坡方案报审表

(11)安全生产与管理制度报审表(12)隧道安全风险评估报审表(13)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14)机械操作规程报审表 第10盒:施工安全日记(1)安全日记

第11盒:平安工地建设

(1)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2)安全保证体系 第12盒:三级教育登记(1)三级教育登记卡(2)安全知识授课题纲(3)用电安全培训教材 第13盒:进洞人员登记(1)进洞人员登记表(2)安全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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