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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 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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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 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感悟(8篇)
2022-12-24 01:36:1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从大年三十之后,她从未停歇。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过程中,她都亲自部署,全力推动,带领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社区居民纷纷称赞说,东昌里社区李书记,工作上热情与耐心,事业上坚定与执着,是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真实写照。

紧紧依靠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紧紧依靠群众,汇聚起众志成城共同抗疫的磅礴力量。东昌里社区副书记张森,大年三十当天晚上接到任务,放弃和家人看春晚团聚的时间,在家中用电脑立即工作,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告知其一旦有发热等症状及时与社区联系,一直工作到初一凌晨。这真的是在工作中跨年。

执勤点位上工作认真,在东昌里一期严格落实小区出入口各项管理,在防疫工作的初期就将防疫各项标准管控升级,发动党员、楼门栋长、居民志愿者和进出小区的群众加入社区防疫宣传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把休息留给别人,把工作留给自己

把休息留给别人,把工作留给自己。东昌里社区残疾专干曹学军,大年三十,不是当天值班的他正在亲戚家团聚,听闻要走访入户下发明白纸等宣传材料的通知后,主动向社区书记打电话主动请缨,并当即从亲戚那边回到社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整整一天。从大年三十到现在,一天也没有休息过。

主任说让他休息一天,他说我离家近,家里也没啥事,让别人先休息吧。每天值班之余,都回到社区继续做残疾人相关工作。连日来,他主动值夜班,在没有排夜班的时候就去替值夜班的同事站岗,并主动问其他人说谁有事需要值班都找他。社区书记称赞他说关键时刻真给力,是一位用行动诠释担当的好同志。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我区自实行免疫规划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计局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卫生防疫人员的共同努力,工作质量不断得到巩固提高,各项免疫规划资料收集整理逐步得到规范,儿童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不断下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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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面积35.7平方公里,辖9个街道、1个镇,69个社区,是福州市政治、文化中心,省、市级单位多,流动人口多。据统计,20xx年末全区常住人口706457人,出生数5800人。原区卫生局批准指定了我区25家预防接种单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新生儿接种单位9家、自管单位4家,省疾控中心门诊部1家,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保健中心1家。10家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全部通过了市卫生局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验收,累计发放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509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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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杜绝接种事故发生,按照要求做到规范化管理冷链运转,确保了疫苗接种效果,通过逐步完善的规范化门诊运行使接种程序更加规范、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儿童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使我区各种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20xx年我区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新生儿破伤风均未发病。

(一)继续做好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1、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情况

20xx年辖区接种单位接种一类苗**0003针剂次(不包括产科医院首针乙肝和卡介苗):乙肝疫苗接种18319针次,口服脊灰疫苗22692剂次,接种百白破疫苗25252针次,接种白破疫苗5658针次,接种麻风疫苗7427针次,接种麻腮风疫苗6849针次,接种乙脑疫苗135针次,接种a群流脑13998针次,接种流脑a+c 12460针次,接种甲肝疫苗7604针次。产科首针乙肝32268针次,产科首针卡介苗31868针次。

2、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

截至20xx年底已将辖区73374名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上传至省cdc数据交换平台,产科医院上传20xx年新生儿数3360名。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儿童接种信息共享,流动儿童跟踪接种,数据集中安全备份,统计分析利用等功能。

3、疫苗和注射器使用及冷链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杜绝接种事故发生,我中心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及《鼓楼区生物制品管理制度》、《鼓楼区二类疫苗管理制度》及《鼓楼区二类疫苗管理制度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运输、储存、分发登记和使用等,并通过业务培训、社区考核和专项督导等方式指导和督促辖区各接种单位做好相关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管理工作。全年累计领取2ml注射器91200支,下发2ml注射器89400支。

(二)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xx年的4月在全区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开展以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为主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原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联合转发了《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xx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通过局务会和主任办公会等形式部署了相关工作。全区累计召开宣传动员会19次,发放补种通知书8210张、宣传单9590张,手机短信4126条,宣传手册1650本、张贴宣传画783张,悬挂横幅宣传标语21幅,出版墙报161版次,投入活动经费2万余元。 本次活动在10个固定接种点、4个单位内部接种点,全区共摸底适龄儿童4**55人,需补种各类疫苗的有1891人,其中麻疹类疫苗需补种的有122人,实种人数为122人,报告接种率为100%;脊髓灰质炎疫苗需补种的有710人,实种人数为703人,报告接种率为99.01%。发现其他疫苗漏种儿童也按照补种程序逐一给予及时补种。

(三)开展鼓楼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790号)要求,进一步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巩固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全面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区疾控中心受区卫计局委托于12月30日举办了20xx年鼓楼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培训班,重点部署了我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及下阶段免疫规划相关工作。辖区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妇幼、省立医院、协和医院等9家产科医院及省疾控中心、省出入境卫生保健中心等24家接种单位业务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组织制定了《鼓楼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辖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专项活动方案,认真开展鼓楼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切实抓好专项活动的落实。

(四)脊髓灰质炎免疫规划工作

通过提高各哨点医院afp病监测水平、及时发现afp病例,按有关要求规范地做好afp病例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工作;及时对辖区医疗机构报告afp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便送检和60天随访等监测管理工作。全年共调查、处理了辖区医疗机构报告的afp病例25例(其中2例为本地病例),均已排除了“脊灰”病例。

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我区于4月结合查漏补种活动,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全年需补种目标儿童710人,实补种目标儿童703人。

(五)麻疹防控工作

20xx年全年鼓楼区共报告实验室确诊麻疹病例16例((8月龄以下2例,**岁以上成人11例,8月龄至**岁3例(其中医院感染的外地病例1例,洪山流动儿童1例,五凤禁忌症掌握不明儿童1例),发病率22.16/100万。我区制定和转发了上级有关消除麻疹的方案和文件,为我区麻疹消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加强消除麻疹业务培训,落实麻疹防控策略;积极开展含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及强化免疫活动和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加大免疫规划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密切监控疫情动态,提高监测敏感性,进一步落实麻疹防控工作。

(六)认真落实免疫规划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区疾控中心结合查漏补种工作督导、乡级预防接种门诊免疫规划服务能力调查、规范化门诊验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等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卡证管理、接种率、预防接种人员操作情况、免疫规划工作情况、一类苗损耗情况、免疫规划资料等方面对辖区接种单位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及时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逐一认真落实整改。

(七)继续落实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秋季开学前,鼓楼区卫计局联合区教育局举办了辖区所有小学和托幼机构校(园)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和区疾控中心相关人员130余人参加了的“20xx年鼓楼区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暨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班”,邀请福州市疾控中心流病科副科长陈杨伟副主任医师就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和学校传染病防治及健康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讲授,全面部署了20xx年鼓楼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20xx年,共对辖区123所小学和托幼机构开展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应查验18737人、实查验18737人,查验率100%;应补证儿童4人,实补证4人;应补种儿童3307人、实补种3241人,补种率98%。

(八)、加强流动儿童管理,确保儿童免疫规划质量

为加强对我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提高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围绕“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我区组织开展了重点针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免疫规划知识、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脊灰、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等活动。加强与各有关人员部门配合,健全接种管理网络,认真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以利于及时建卡;加强对麻疹确诊病例居住的小区及周边进行主动搜索,开展含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重点针对流动儿童,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和及时率,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健康发展。

(九)、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查漏补种月,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有利宣传时机,在全市率先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社区家长课堂工作,加强预防接种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儿童家长预防保健认识水平,营造良好的支持免疫规划的社会氛围。结合查漏补种月、20xx年鼓楼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等对辖区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还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防保人员例会经常性地进行业务学习,及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与区教育局密切配合定期对校医开展有关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讲座,不断加强了我区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水平,规范了我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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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09年起取消了预防接种专项工作补助全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加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对基层预防接种人员积极性影响较大。

2、免疫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方面虽有明显的进步,但距规范化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接种卡、证项目填写不全,未登记流动儿童迁入、迁出时间和发病具体时间等现象。

3、特殊人群接种管理工作仍是难点。大部分单位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等特殊人群缺乏有效的管理,未能主动对特殊儿童开展搜索。受计生检查的影响导致计划外生育儿童、外来流动儿童接种率和建卡率不高。

4、低年龄儿童和成人麻疹发病成为消除麻疹的难点。这部分人群已成为我区麻疹发病的主要人群,给我们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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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1、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鼓楼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预防接种工作,保障预防接种质量和安全。

2、切实保障免疫规划的工作经费落实,按工作量增加基层免疫规划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人均经费中的比重,并积极争取提高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工作待遇。

3、改进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加强常规免疫,提高预防接种质量。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制度,通过防保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业务素质。

4、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下午和其它非接种日时间收集整理免疫规划有关资料,特别是要认真核对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上传接种个案信息、接种卡及接种证,发现问题及时与儿童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纠正与补种。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提高疫苗接种率,使我区免疫规划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保障儿童健康。

5、继续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鼓楼区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家长课堂项目,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开展对特殊儿童的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和加强免疫接种率,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健康发展。

6、提高控制麻疹疫情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对单例麻疹病例按照麻疹暴发疫情规范开展处置工作,高质量开展含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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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属于生活水平较低贫困地区,广大人们群众普遍认识及思想素质较不足及落后,但是为了全乡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0—7岁儿童),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防疫人员的辛勤努力下,使我乡的工作得到了平衡有效可持续发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克服种种困难,用实际工作成果来验证本年度卫生防疫工作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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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文化水平较低,防疫意识不足对卫生知识了解甚少,卫生防疫知识教育还不够普及,各项卫生防疫的防治水平能力不能适应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需求,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各种传染病的蔓延和流行,加大了此项工作的防治难度,病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存在消极心理,认为的了某种传染病就无可救药,防疫意识差,交叉感染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患了某种传染病不危及到生命就不当一回事。诸如上述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导致此项工作得不到有效的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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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免疫

1.基础免疫:1岁以内儿童的卡介苗,百白破苗,麻疹苗,脊灰苗,乙肝苗(以下简称“五苗”)每村接种率达90%以上,流脑,乙脑(以下简称“两脑”)每村接种率达85%。各村建卡率达95%以上,发证率达90%以上,卡证相符,当年出生儿童健卡率95%以上,并按程序接种各种疫苗。

2.加强免疫:1.5—2周岁,4周岁,6—7周岁儿童分别加强百百破和麻疹苗,脊灰苗,麻疹苗和白破苗,加强率分别达85%以上,在麻疹疫苗接种存在空白薄弱的地方,更要对易感人群进行应急接种。

3.乙肝疫苗接种:1岁以内的儿童全程免疫达90%以上,同时继续进行年以后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接种时不得收费。

4.为继续巩固消灭脊灰阶段成果,每年两轮脊灰强化服苗要克服松散麻疲思想,厌战情绪,每轮强化服苗接种率不低于95%。

5.冷链管理:冷链是免疫成败的关键,冷藏包应规范使用,做到清洁卫生,正确堆放疫苗,做好领发疫苗登记。

6.表卡证使用:表卡,证登统规范。按时上报各种接种统计表(常规报表12次即1,2,3,4,5,6,7,8,9,10,11,12月疫苗运转后填报表3-1-1及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报表,脊灰两轮强化每年两次报表)要求上报表项目填写完整,数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7.抓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卫生局,教委巧联(1998)一号文《关于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精神,每年9月初对各公,民办小学的新生入学儿童进行查证工作,完成率100%,并进行补发接种证和补种疫苗工作,以见到资料为准(学校名称,学生人数,持证人数,无证人数,补种人数等)

8.资料管理:按“计划免疫管理规程”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工作。

9.检查,指导,考核:每次疫苗运转要检查表卡,台帐,并每村定期不定期抽查预防接种情况作为考核结果。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费及作为续聘村医的依据。

(二)疫情管理

按规定上报疫情:发现疫情时在做好核实确认的同时做好登记,上报卫生院。

(三)结核病管理

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及转诊工作,加强对病人的治疗督导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完成结核病人发现数。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干净整洁的良好学习和生活卫生环境,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晏铁桥

副组长:金炎华黄拥军王寿武

成员:易涛、王平、老度、各班班主任

2、病情、疫情报告员:王寿武

二:目标及措施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含校园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

3、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要求。

4、消除卫生死角,搞好灭鼠杀蝇工作,对教室、寝室、食堂、水源,厕所定期消毒,避免各种疾病的传染、爆发。

5、加强食堂卫生,认真落实食堂管理要求,杜绝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事故的发生。

6、落实好体检工作,发现疑似病例或患同一种疾病达3人以上要及时上报或当地防疫部门。

7、做好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卫生知识教育,举办好校园广播站、卫生健康知识专栏,黑板报、专题讲座等。

三: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制制定学年卫生管理方案,全面督查指导卫生工作。

2、办公室负责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计划、总结,在过程管理中负责督查。

3、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和执行各相关具体卫生工作要求。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令第8号及《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会新冠指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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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作业、居住等聚集性较强,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之一,应严格落实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关于印发农业、教育、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五个专门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新完指字〔2020〕17号)文件要求,要严防复工流入疫情,严禁复工扩散疫情。

(二)成立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水养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建设项目的节后复工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详见附件1)。

(三)各相关行业要按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企业、建筑工地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工地防控一线,全面保障人员配置,防控经费和设施物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一个工地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区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建筑工地扩散蔓延,确保工地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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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工条件

全县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五个到位”方可提出复工申请: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已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了疫情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人员排查到位:工地人员必须建立用工计划,逐一登记、逐一排查,原则上只使用县域内人员,部分县域外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应排查其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岗,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间,每天更新人员变化情况。

3.设施物资到位:参建各方已配备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项目已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用房,满足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4.内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已实行与外界围挡24小时全封闭管理,每个封闭区域应单独设岗,每岗设2人以上门卫24小时值班,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对无法全封闭管理的线性工程,应设置施工区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带,并配备专人专岗巡线管控。二是已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对工地人员(含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14天流动信息、实时体温等实名信息,实时完善项目人员信息档案台账。三是已对参建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进出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通风换气;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四是宿舍已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不得设置通铺。五是工程项目部应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制,人员配备独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队打饭买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项目设立食堂的,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已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已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不得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不得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七是已对每个进场单位、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等重点施工环节已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已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施工劳务单位已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人员坚决不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实围挡、硬化、冲洗、覆盖、洒水、绿(固)化“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第5.0.2条规定的检查评定合格等级以上。

(二)复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县错峰启动各类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受理工作。复工申请、报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筑工地用工计划表(附件4);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5);会昌县房屋市政工程申请复工/联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8);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9);节假日未离开我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0);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

2.复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意见。

3.核查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复查意见后,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对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复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重点疫区人员除外)应于计划开复工之日4天前到岗,各项目根据开复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后应统筹安排其余人员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员,建立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卡并每日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3.具备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在计划复工日前4个自然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4.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及复查意见后应主动服务、立即组织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交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复工。

5.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待施工单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复查。

6.复工申请未经同意前不得召集务工人员返回会昌,对身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工作地在会昌的务工人员,应告知其在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回,返回后严格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隔离要求如下:对于有来自于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现场无法设置的可上报工作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过县疾控中心验收,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和疾控中心,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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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建筑工地分区段、分时段错峰复工。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县域外的企业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回或前来我县,涉及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省等)的企业(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人员(含企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一律暂缓组织复工和返岗。

实行分时段错峰复工的服务措施:2月10日起,县域内施工企业使用本县工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一批申请复工;2月24日起,县域外施工企业(不含湖北等重点疫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二批申请复工。个别项目经排查确认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或劳务人员的,可申请局部复工。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湖北等重点疫区企业承建的项目可申请复工。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网络、微信、电话办公等形式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促项目早开工;有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安排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专家论证审查、验收、备案的工作事项,可通过网络审查、网络会审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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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层面

建筑工地在复工后,相关企业应继续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临时隔离室,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不得进入工地,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2.“五个不得”要求。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召集员工聚集开会,应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三加强、两严禁、一优化”要求。“三加强”:一是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个人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两严禁”:一是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二是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优化”:优化施工组织,实施分班、分组、分区域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业层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行业内各类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机制运行、防控物资准备、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建立驻工地联络员制度,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解决域内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采购的实际困难;督促各参建单位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经发现有疑似病例,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现未经核查擅自复工或经核查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疫情信息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建筑工地,对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因监管人员在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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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建筑工地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企业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县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需经县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各工程项目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防控上报工作。批准复工后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人员每日下午3点汇总上报至县住建局质监站。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全力做好我省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省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20〕4号)要求,现就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或新开工的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市县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实行网格化管控。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相关企业要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和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共同做好房建市政建筑工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二、除省重点项目以外,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企业确定。

三、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到岗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在不影响防疫的条件下尽快复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分期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产复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

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调查统计辖区内企业复工计划和人员安排计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辖区内企业分批有序复工计划,积极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并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汇报复工计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前必须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全员健康防护管理。

五、春节期间未停工项目应继续施工,需增加务工人员的,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将用工方案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进人员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的管控要求。

六、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相关企业要对务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并对招用人员是否符合上岗条件进行评估。项目工地设置专职卫生员,配齐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护用品,由专职卫生员对务工人员进行一天两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特别是发热、呼吸道症状如咳嗽、呼吸短促或腹泻,马上就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鼓励企业优先招用海南籍务工人员。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湖北籍从业人员暂不宜返琼复工。

七、房建市政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控项目之间务工人员的调配,最大限度减少务工人员流动,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对材料运输等进出工地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严格登记检查。改善人员居住条件,疫情防控期不得集体用餐、聚餐,提倡分发盒饭用餐,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清洁卫生,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八、复工或新开工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检查合格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复工或开工。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倡议:

1、提倡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金,不前往疫情发生城市,不出行高中低风险地区。劝导在外地的亲友非必要不来金、不返金,确需返回的,应提前通过“济宁报备小程序”或向所属社区报备。提倡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全部在工作地过节,如因特殊情况离金的,积极履行报备审批程序,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2、遵守防疫措施。所有县域外抵返金人员需提前报备,携带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人返程进行核酸检测“落地检”。抵返金后,应如实向属地社区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自觉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如有7日内低中高风险区或重点地区旅居史,应主动配合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相应管理措施。

3、做好日常防护,不聚会聚集。全体市民出入公共场所请规范佩戴口罩、测温、亮码,并主动扫场所码;排队保持1米安全距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身体不适及时就诊并开展核酸检测。

4、严格报备审批和过程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须简化程序、减小规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报备审批。

战“疫”仍在继续,防控不能放松。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需要广大居民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欢乐平安的国庆节日!

金乡司法

2022年9月26日

关于防疫常规演练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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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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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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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须提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畜禽迁移出省境,应将畜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从县境外引进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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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4)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5)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畜禽种类和数量、同群畜禽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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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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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要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交易,不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肉牛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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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标识。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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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畜禽调运时,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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