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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融入生活心得体会和方法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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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融入生活心得体会和方法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总结(3篇)
2022-12-23 23:09:0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法律融入生活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十一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法律融入生活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调查时间: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25日

调查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调查对象:各高校大学生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调 查 人:电大北校区20xx秋法学专科学员 周峰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然而,根据有关数据表明:近几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大学生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我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归类分析,对当前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对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计策。我还通过直访大学生,更加直接、清楚地了解到大学生的心里话,从而更加深入了解到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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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各大院校学生进行了法律意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80份,收回68份。男女比列1:1。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另一方面,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大幅度的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是很困难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里的总和。法制观点是高层次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现存的法律规范、法律活动和法律关系等现象的概括和总和。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决定着大学生,甚至是以后走入社会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当前,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就容易产生错误的法律判断意识、淡薄的法制观念。在这种错误意识和观念支配下的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无法预料。

(三)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任何法律都不在乎是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强弱主要取决于主体的权利观念的强弱,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权利意识既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要求,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必然和必要性。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行,大学生越来越关注一些法律现象,在事关社会问题的解决尤其是身边的涉法问题时,他们能首先想到应该运用法律。但是,当他们自身遇到问题时,却因缺乏权利意识而极力回避,既缺乏对自己权利的维护,又缺乏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另一方面,在事关自己的利益时,比如说在评优评奖、入党、就业、担任干部等具体切身利益面前,却一马当先,采取尽可能的手段,逃规避法为自己谋利,有时甚至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一方面,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时,比如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经允许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考试作弊等,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权利,甚至极力逃避,推卸责任,企望能法外开恩、法理容情,缺乏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的勇气。

(四)法律意识层面有待提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内容的不断丰富,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应随之提高。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高校学生大多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基础课,因而多数学生对基础课只有到了考试的时候才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大学生就不可能把法律基础课上好,就不会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同时,除了法学院校外,不少高校法律基础课课时过少,教师只能略教一些法律知识,大学生也只不过略懂一些法律概念和常识。由于当前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因此,造成了他们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错误的法律观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权与法不分、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大于法;二是违法与犯罪界限不清,把二者等同起来;三是道德与法的界限不清,把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规范,把道德情感当作法律准则,认为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就是违法,淡薄的法制观念主要表现在: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手段类似保护自己。或者不相信法律,放弃法律武器。

(五)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一些过激的,甚至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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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的家长教育方法不好,有些是对孩子无原则的溺爱、袒护和娇纵,致使孩子对自己的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有些是孩子出现问题后采用极端粗暴方式管教,无情的谩骂,甚至赶出家门。另外有的家长有不良嗜好的也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学校教育存在偏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学生的智育教育,对学生的品行教育重视不够。为了应付考试,有压缩、挤占其它非考试科目课的现象发生。虽然学校有教给学生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却只局限与课本或书面上,未能真正教会学生运用法律,导致学生只会口头上的法律知识。

(三)、社会诱因的侵蚀。

近几年来,社会上不良风气对大学生有很大的腐蚀作用,文化部门有时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够严格。另外,当前社会很多市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这种社会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下,造成大学生对法律的不重视,导致有些大学生由于存在侥幸心里而走上的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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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的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往往从一些影视作品、电脑游戏、书刊杂志中,吸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加上他们有的认识问题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计后果。

(二) 有的大学生性格内向、孤僻,加上来自学校、家长、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大,心理长期受压抑,缺乏倾诉对象,平时又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再加上易冲动,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以致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三)有的大学生虽然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在现实生活中,受他们所处的环境和背景影响,往往会因为克制不住私欲而忽视了法律做出违法的事情。

由此可见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有很多。根据调查显示,有的大学生认为家庭对他们法律意识的影响较大。他们觉得父母是孩子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然而,目前我国一部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未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有些大学生虽然认识法律知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未能将其合理运用,这也是当前大学生在法律层面上的一大弊病。

描写法律融入生活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最近,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对全市贯彻执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向你们汇报如下:

我市地处海岛,乡镇分散,在2.22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中,有1390个岛屿,陆地面积1440平方公里,总人口100万。由于历史等原因,长期以来,我市人口的民族构成中,汉族占绝大多数,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比例很小。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流动人口到我市打工、婚嫁、投亲靠友,加上一些少数民族人才的引进,使我市的民族结构近年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市民族成分构成逐步趋向多元化。目前,我市共有21个少数民族,共2364人,其中普陀区1379人,定海区678人,岱山县129人,嵊泗县178人,主要分布在舟山本岛等一些较大的岛屿上。主要民族成分为回族、满族、苗族、土家族、瑶族等。截止xx年底,全市干部中有少数民族人员60人;少数民族人员中,有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8人,工程师以上5人。

近年来,我市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协调民族关系,对于广泛宣传我国民族政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推动我市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增进互爱,共谋发展,为我市建设“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一直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工作的新路子,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做好全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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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把我市的民族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带头认真学习《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掌握相关政策。为加强对全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市委一位副书记、市政府一位副市长分管民族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全市所有街道、乡镇都配备了宣统委员,分管民族工作,做到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同时在全市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普及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这一切,都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个关心少数民族人员的良好氛围。

在市委、市政府的带动下,各县、区也对少数民族工作十分重视,纷纷采取措施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强化少数民族工作。如普陀区于1991年成立了少数民族联谊会。

我市各县、区每年召集各乡镇少数民族人员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少数民族人员在我市的生活工作情况,征询他们对我们民族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更好地学习贯彻好《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如我市的嵊泗县对作为人才引进的几位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予更大的关心支持,让他们安心为本岛的港口旅游城市建设建功立业。

同时,市有关部门还帮助做好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的换届工作。与会的有来自全区9个少数民族的代表和特邀代表70余人。会议回顾总结了区少数民族联谊会五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由11位理事组成的第三届联谊会领导班子。

我市的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还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分级负责,及时把各地发生的影响民族团结问题和处理措施报送上级机关,以便上级机关了解情况,正确决策,及时指导工作,牢牢掌握处理问题的主动权。杜绝有警不报或夸大情况,以免造成判断和决策失误。

普陀区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投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利用大会、座谈会、学习会等形式,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维护安定团结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认识到,稳定是进行深化改革开放的先决条件,要投身改革开放,首先必须自觉维护各民族的安定团结。因此这几年来该区未发生过少数民族群众集体上访民族间纠纷或闹事等现象。好些少数民族群众面对下岗,生活发生困难,但他们都能从大局出发,体谅党和政府的难处,自谋职业,找出路,从不给政府添麻烦。政府部门还努力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勤劳致富,积极投身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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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民族工作,我市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以“四五”普法为契机,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法》和《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我们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横幅、标语、板报等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使全社会都了解党和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大举措。

去年7月,根据[国家民委](xx)137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和[浙民宗发](xx)59号文件通知,我们认真组织各县区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组织各县区电视台播放有关民族政策和本区少数民族工作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努力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

在目前全市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的情况下,加大《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基础。今年我市四个县(区)通过主要街道的悬挂横幅、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开展舆论宣传,提高群众对《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知晓程度。

与此同时,我们在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统战理论培训班上进行民族工作专题讲座,加强对各级有关部门领导关于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对民族工作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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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为少数民族人群做好子女入学、户口办理等工作。xx年高考时,有位姓田的少数民族考生,父亲是侗族,母亲为汉族,自己随母为汉族,当他得知少数民族对考生有优惠照顾政策能得到加分,便要求变更民族成份。我们就按政策规定迅速出具证明,很快帮他解决了加分问题,使其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顺利跨入大学校门。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与从外地引进的少数民族人才所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从工作、生活等方面主动关心帮助他们,从而取得了既引进少数民族人才的人,又留住少数民族人才的心的良好效果。

对少数民族人员,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坚持“教育、管理、服务”三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工作,帮助他们提高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市领导经常走访少数民族人群,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市委、市政府还经常与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联系,优先考虑对少数民族困难户的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生产、生活等困难。

借贯彻《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东风,市里帮助普陀回族大专毕业生郭献琪落实就业,使他到嵊泗县环保局上班工作。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对少数民族贫困户进行帮助。我市少数民族中有一些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外来婚嫁人员,往往生活条件差,生产技能弱,不能很快融入我市的海岛渔业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乡镇少数民族贫困户开展了扶贫帮困活动。同时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对他们的扶持力度。我市民族宗教部门还拨出部分资金对少数民族贫困户进行生活补助,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支持。

普陀区有少数民族人数1379人,男722人,女657人,少数民族人员人均年收入约1xx元。近年来,普陀区通过在电台开设专题讲座、召开各种学习座谈会、印发学习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开设宣传画廊、黑板报、墙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政策的重大意义,提高了做好少数民族工作的自觉性。使广大汉族群众能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他们认真落实党和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根据政策,每届区、市人大、政协都安排2名少数民族代表。至今已有8名次少数民族人士分别担任区以上人大、政协代表、委员。市政协委员、华之友经理郭黎明(回族)、区人大代表、普陀中学教师沈士军(维吾尔族)每次在人代会、政协会上都提出提案、议案。按照党的干部政策,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区所有少数民族人员中,现有企、事业、机关干部的有55人。其中股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5人。根据政策,有46名少数民族大、中专及初、高中学校考生,享受了优惠考分的权益。根据省政府97(103)号文件“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还为71名(246人次)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免交杂费近2万元。1991年以来,舟山市、区居民实行殡葬改革,但为了尊重回族群众土葬习俗,会同民政部门协商落实回族群众的殡葬场地。按照国家的民族成份政策,认真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正、确定工作。几年来,更正了45人的少数民族成份,确定了73人的少数民族成份。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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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地对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市的少数民族人员切身利益十分关注,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议案、提案,要求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切实为少数民族人员办实事、做好事。市民政部门十分关心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人员,在落实低保、扶贫救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好评。市教育部门在接到市政府的文件后,立即落实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工作,使一些少数民族考生高高兴兴地上了高中,进了大学,圆了学习梦。市卫生等部门也结合送医下乡等活动,积极为缺医少药的少数民族人员服务。

市民宗局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抓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新载体,使我市的民族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平安舟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去年7月,市民宗局组织大家认真学xx和xx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开展我市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今年,市民宗局对全市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组织实施了全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基本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从而摸清了我市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努力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做好事。对我市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关注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问题,市民宗局通过人大、政协渠道积极向上级领导呼吁,并与市教育局多次协调,在市领导的关心下,终于在xx年得以正式实施。少数民族人员郭献琪大专毕业后一时难以落实工作,市民宗局干部不辞辛劳,四处奔波,最后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终于帮他落实到嵊泗县环保局工作。平时,市民宗局也十分重视了解解决少数民族人员的困难,开展“雪中送炭”服务。同时努力做好少数民族人员民族成分的认定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市民宗局以省民宗委组织的xx年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友谊赛为契机,积极组织少数民族人员开展健身锻炼活动。为此,局里专派一名同志进行组织落实。在市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训练工作进展顺利。在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友谊赛,我市代表团参加了射弩和健身操二个项目的角逐,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普陀区还充分发挥联谊会联系党和政府同少数民族群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引导联谊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经常组织联谊会成员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民委的有关文件;为少数民族联谊会解决办公用房;支持联谊会开展少数民族寻根考察活动;每年外出考察一次,提供车辆经费。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帮助解决联谊会活动经费;每年年终看望慰问少数民族人士及个别困难户。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普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近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外来少数民族人员在我市落户逐年增多,我市的民族关系呈现出一些新问题:以散居为主要特征的城市民族关系,在与市场经济接轨后显得更加松散,给联系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问题尚未出台针对性措施;极少数少数民族群众因就业困难或因患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殡葬上,有些少数民族(如回族)有土葬的风俗习惯。

为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将城镇中散居的少数民族低保群众单列出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切实安排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对列入“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高中段减免学费和代管费,减免费用由县(市、区)财政予以足额补助。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维护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对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予以尊重,尽量落实殡葬场地,并做好殡葬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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