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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 高空抛物危害心得体会200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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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 高空抛物危害心得体会200字(五篇)
2022-12-23 16:21:1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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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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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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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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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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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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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有关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美化村庄环境,促进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良好的畅销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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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村内垃圾定点倾倒,每天进行清运,保持村内卫生清洁。

2、保持我村主干道及小广场的卫生清洁,及时清理临时堆积物。

3、对村路两侧、集市、小绿化点的绿化树木进行管护。

4、保持集市卫生清洁,对市场上的白色垃圾及时清理。

5、保持政府驻地的卫生清洁,杜绝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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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做好村内卫生清洁,设专职清洁员2名,配备垃圾清运车1辆,并在适当位置设立垃圾堆放点15处,每天对倾倒的垃圾进行清运,保持村内的卫生清洁。

2、对村内主干道及小广场的卫生,由村两委成员配合卫生清洁员每周一次进行清扫。

3、村路两侧、集市、小绿化点的绿化树木设专人进行管护,定期修剪粉刷,并严禁在路旁树下堆积柴草杂物等。

4、集市卫生清洁,在对集市进行统一整理,按经营分区的同时,每逢大集后,由集市管理员负责对市场上的白色垃圾等杂物进行清理,保持集市的卫生清洁。

5、为做好政府驻地的卫生清洁,设专人每天对驻地道路、市场进行清扫并对各经营户进行规范管理,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划线,杜绝占道经营。

6、制定全村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清洁员职责,,责任明确到人。

7、村两委成员分片负责,对各自负责片区的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协助清理。

有关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三

利川关于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创建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户外广告。拆除长期无人管理,陈旧破损,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设置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及标识标牌;拆除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拆除布幅(横幅)广告及其他严禁设置的各类非法广告。做到“六个一律拆除”,即:在城区内设置的墙体悬挂灯箱广告、楼顶广告、跨街龙门架广告、t牌(单立柱)广告、内墙体广告、路灯广告一律拆除。

二、整治环境卫生。增设环卫设施,对破旧的环卫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三、整治市政设施。搞好城区道路公用设施建设以及各种井盖的维护、更换,确保地面设置的各种井盖平整、齐备、完好。搞好花池、石椅、石凳和景观灯的管理,保持完好、美观。对城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的绿化树木、花草搞好养护、管理和剪修。

四、整治亮化设施。对城区范围内的亮化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破旧和损坏的亮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换。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六、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挖乱占城区道路。

七、违反本公告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阻挠、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利川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5日

有关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四

刚才,住建、市容、农业分别就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工作进行了汇报,农居办公布了近期重点整治任务。通过我之前的了解和刚才的汇报情况来看,可以说,我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推进有序,也可以感觉到咱们在座的各部门、乡镇(街)活没少干,苦没少吃。

今天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就是为了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目标圆满完成。下面,就做好下步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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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党中央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百姓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首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央、省市也相继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已然成为改善农村环境的一项重大行动。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其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大家都知道,我们xx脱胎于传统的农业县,134个行政村,农村人口27万人,全区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农村。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针对农民这块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住建的农村危房改造、民政的农村低保提标、卫生的新农合等等,这些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百姓拍手称赞。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农村的自然环境改善上效果还不是很明显,进度也不是很快,而这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是国家对于保障民生方面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也正是我们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拉长农村环境短板的重要途径。

第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生态工程。咱们xx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也是咱们xx发展的优势所在。但随着xx的快速发展,我们在环境保护上也欠了不少账,特别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这方面暴露的问题就更加明显。前段时间,区政府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集中攻坚战部署会,会上马区长也提到了,中央环保督察10月中旬将对吉林省进行“回头看”。因此,各部门、各乡镇(街)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环保督察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整治工作抓实抓好,特别是要确保涉及到的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水直排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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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明确指出,要重点抓好“集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突出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提升村容村貌”4项任务,这4项任务就是我们近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中之重。10月中旬,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对吉林省进行督查,国庆节后,省市督导组也会来我区督导,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大家一定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一)要集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一方面,要对全区非规范垃圾堆放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一个销号一个。各乡镇(街)要加大排查监管力度,如果出现已销号的非规范垃圾堆放点反弹或新的非规范垃圾堆放点,要立即组织清理。对于这个问题,区里的态度也非常明确,如果在10月15前,还不能清除完毕,区里将严肃追责。另一方面,要抓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垃圾治理模式。各乡镇(街)要继续加大辖区内生活垃圾清理力度,做好迎接社会化服务前期准备,同时要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将垃圾进行分类,不到处乱扔。市容局要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企业尽快到位,早日实现社会化服务,并按照试点工作验收标准,做好迎检准备。

(二)要突出抓好农村“厕所革命”。

今年,我区农村改厕任务8000户,必须完成。住建局要加大工作力度。现在时间不等人,仅有不到3个月的施工时间了,要抓紧指导各乡镇街做好招标工作,能开工要加快进度,未开工的要抓紧推进。同时,要对施工方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各乡镇街要在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全区改厕工作进度,主管乡镇长、主任和乡建所长都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同时,住建、乡镇(街)要指导群众正确使用改造后的厕所,避免出现群众因群众不规范操作,导致厕所无法长期、正常使用。

(三)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一是各乡镇(街)要抓好污染源头治理。当前,很多临河农户有垃圾就往河里倒,养成了很不好的生活习惯,造成河流污染;还有一些企业和畜牧小区粪便往河流排放,造成污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抓好源头治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谋划、尽快动手,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启动;不能立即启动的,要抓紧拿出整改措施;拒不整改的企业和畜牧小区,要主动与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沟通,进行严厉查处。二是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各乡镇(街)辖区内的河流都有河长,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各乡镇(街)主要领导要经常性调度乡村两级河长,坚持定期巡河,发现问题快速解决,切实强化河流两岸环境管护和治理。三是要加快xx、xx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争取早日复工建设。没有污水处理厂的乡镇(街),要进行认真谋划,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

(四)要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区规划分局要牵头抓好村庄规划工作。先规划、后建设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条重要原则。要坚持“多规合一”理念,科学合理地制定村庄规划。今年工作任务是必须完成25个村庄规划。要排好工作推进时限表,到上报资料环节催促各乡镇(街)按时上报,到专家评审阶段要快速推进,不能等不能靠,能完成的工作要抓紧尽快完成。同时,各乡镇(街)必须积极主动与规划分局沟通,争取快速通过审批,让村庄规划早日落地。农业局要抓好美丽宜居示范村、新农村重点村、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试点、精品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一定要抓出特色、抓出典型,典型要有示范性和引领性,推广要有可行性和可学性。所以要搞好经验总结,做好声像资料留存。集中整治公共空间、庭院环境、美丽乡村和干净人家评选活动,各乡镇(街)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五)要抓好投入保障工作。

xx区财力情况,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仅靠我们自身投入来完成这些任务是不可能的。我想,要解决好投入这个问题,大家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抓住政策机遇。这次三年整治行动,国家出台了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省市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目前省市正在争取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和乡村振兴战略,国家肯定会在这些上加大投入。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握住这样难得的机遇,紧紧围绕水系治理、畜禽粪污、破损农村路等问题,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将治理措施项目化,努力向中央、省市争取专项资金。另一方面,要灵活运用市场机制,探索财政资金撬动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拓展资金渠道,多争取资金,推动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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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整治任务时限紧、任务重,大家要聚焦本年度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刚才农居办公布的近期重点整治任务,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在这我强调一下,大家要知道,责任部门就是工作牵头部门,是第一责任人,配合部门必须全力支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活干到位,有解决不了的困难要及时同主要领导沟通,共同研究解决。

二要从严督导考核。区农居办和区督查(绩效)办要切实担负起督导考核工作重任,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细化成分值,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对于不能按时限整改,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要把案件转给区纪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搞好沟通配合。区里成立专门的农居办,是负责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综合部门,以后各部门各乡镇(街)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业务方面工作就直接与区农居办联系。在工作中,区农居办要随时完成省市农居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所以各部门和乡镇(街)要给予区农居办大力支持。涉及到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不便协调的,可以找区农居办帮助沟通协调。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希望大家继续鼓足干劲,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为圆满完成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有关整治高空抛物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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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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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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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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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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