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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 压力管理心得体会5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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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 压力管理心得体会500字(7篇)
2022-12-23 15:09:4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一

使用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使用挖掘机挖掘土方。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分险系数的方式负责挖掘工作。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以项目签单为准,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限内按乙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按时未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承包费用

工程计费小挖掘机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元/1小时,大挖掘机【210】型号为_____元/1小时。

五、付款方式:

每月____日对单,_____日清单,下月____日之前付款。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2、甲方操作人员要必须按挖掘技术要求的进行挖掘操作。

七、安全责任甲方应及时为操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甲方必须按正确的

操作方法进行施工,乙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税金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及支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公司):

乙方因 ,向甲方申请借款,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

三、借款期限:一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后 日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未还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从到期日起每日支付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三

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______仓储运输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国际快递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成都到世界各地的各类商务文件、 小件物品的快递业务,保证安全、快速、服务周到。

2、服务采取门到门,桌到桌的方式,在有效工作日内, 每天定时上门或电话联系收件;特殊情况,电话预约。

3、收件时,应与乙方负责人员共同核定文件、物品所交地址、公司名称、 文件种类以及所应提交的必备文件的准确性、齐备性。并在乙方交接记录上签署姓名与收件时间。

4、免费为乙方提供文件、物品的一般包装,并代乙方用电脑填制分运单,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写内容填写,由此所产生的错误由甲方负责。分运单发件人联由甲方在第二天送交乙方。

5、自收件时起,甲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文件、物品发出,并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国外代理,保证文件、物品按时到达。

6、定期向乙方返馈国外收件人签收信息,内容包括:收件人签名和盖章、 收到的日期和时间、整个快件的提交时间。

7、及时办理乙方快件的查询业务。所有查询业务应根据国别与地区的不同, 在1-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

8、所有快件费用采取月终结算方式。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统计资料、 原始单据与发票办理财务结算。甲方按照报价费率表计算金额的 %收取费用。(费率表附后)

10、快件价格的变动应提前30天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商定, 商定价格从次月执行。现行快件价格见附件。

由于甲方工作失误而造成文件、样品遗失,甲方按每件赔偿80美元(样品办理保险索赔另计),并提供同样快件再次免费寄送服务。

甲方代乙方办理通过邮局递交的邮件业务,在邮局收费的基础上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设有专人集中分寄其快件,甲方只能在该专人处办理取送件事宜。如甲方与乙方其他部门发生来往,乙方将不承担付款责任。

2、在向甲方提交的快件中,应准确提供收件人名称、地址、国别、城市、 电话与传真号码和物品种类,以保证快件能迅速送交收件人手中。

3、对所提交的物品,应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符合进口国的管制条例, 杜绝危险物品、易碎品和有毒物品的提交,所有物品快件,应向甲方提交形式发票3份,准确记录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价值最好掌握在400美元以内。

4、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快递业务,并在双方协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快件, 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5、每月按照甲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仔细核对,如有差错,应与甲方联系, 以便纠正。乙方应在收到帐单后15日内付清款项。

6、对协定价格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商议, 商议后的价格从次月开始执行。

三、甲、乙双方共同条款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共同遵守。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壹年有效。

3.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充,并以新的协议为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五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斗志,增强组织活力,改善组织文化,走进自然,放松心情,提升组织整体沟通与协调的精神和能力,同时欢迎新员工的加入,让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培养新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人事部决定于本周六前往广州笑翻天乐园参加一天的户外拓展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08:00 集合,从公司出发,前方广州笑翻天乐园。

09:00 -- 09:30 集中进入笑翻天拓展基地:由教练介绍拓展活动的科目,讲解安全等注意事项。

09:30 -- 09:45 组建团队:进行拓展分队,选队长,取队名,确定新队的队歌和口号。

09:45 -- 10:00 破冰训练(团队热身)

视团队队员的男女比例、年龄情况组织进行2-3个团队热身游戏,目的让队员之间增进了解,消除隔阂,逐步增进队员的团队意识。为拓展活动作前期准备。

10:00 -- 11:45 (山谷游乐区)竞技项目:

突出重围---攀 壁: 参与人员站立于悬空的钢丝上,保持良好的身体平衡状态,障碍物重重的包围圈后须徒手攀登5米高的斜壁上。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队员的紧密配合,坚韧不拔的意志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体能,坚强的耐力和意志力是完成任务的关键!)

木桩桥---天罗地网:队员在通过摇晃不定的木桩桥后,必须经过设置结构错综复杂障碍重重的天罗地网。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时间紧迫、苦难重重,如何过关?

(要步调一致、灵活应变、果敢的行动,才能完成任务!)

空中钢丝—极速圆木:参训队员从出发点通过位于高空的钢丝,然后再经过连绵起伏的圆木桥返回原地。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团队协作精神才能取得优异成绩!(克服心理障碍,面对苦难,勇于挑战自我!)

竖网桥--- 悬空摇摆: 参训队员分别站立于竖网的两侧,双手抓紧网绳通过跨度长达40米之宽的终点站,然后从晃荡不定的伸展桥返回。(良好的身体及心理素质、队员的紧密配合,坚韧不拔的意志是成功的关键)

11:45 -- 12:00 活动点评:根据上午各参训竞技团队的具体表现,各队队长的组织领导和队员的组织纪律、精神面貌、团队协作以及团队中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点评!

12:00 -- 14:00 午餐时间(参观杨四将军庙)

14:00 — 16:00 团队大比拼竞技项目:

踏 笼 飞 渡:此项目由连绵起伏的浮箱和摇晃不定的竹笼组成,极大地考验参训队员的体能和意志,参训队员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坚定不移,才能顺利通过。(检验队员的团结协助、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精神!)

鼓浪屿—平安桥:此项目波涛起伏、连绵不断,钢韧有余。既有连绵起伏又有欢声笑语,让你在欢笑中体验参与的乐趣!(平衡比速度更重要!)

搭 桥 过 河:此项目难度较大。已经将人正常的步伐已经打乱,要求队员有果敢的行动能力、勇往直前的精神才能完成此项目的拓展训练。(检验队员面对苦难重重的项目,必须有果敢的行动能力和相互协作的精神才能完成此项目!)

荡 悠 台:参训队员必须从岸边的起点,利用空中的长绳荡到水面的两个1平米的平台上,一个平台站满人后再转移到另一平台上,队员落水扣分或出局。

(相互理解、互相包容,相互支持与紧密合作,打破队员之间、男女之间、干部员工之间的隔阂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16:10 -- 16:40自由体验“闯关酷地带”

此项目是我基地难度最高、挑战性最强的项目之一,共由10关组成。让队员在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过程中体验闯关成功的喜悦。

自费项目: 水战船:(水上争霸赛),精彩刺激、留恋忘返!

16:40 -- 17:00活动总结,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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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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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胶带

<>一片空旷的大场地

<>10分钟左右

<>12-15人一组利用报纸和胶带制作一个可以容纳全体团队成员的封闭式大圆环,将圆环立起来全队成员站到圆环上边走边滚动大圆环。

<>本游戏主要为培养学员团结一致,密切合作,克服苦难的团队精神;培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培养服从指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增强队员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

<>

<>这是一个广为人知的经典拓展项目,每个队员都要笔直的从1.6米的平台上向后倒下,而其他队员则伸出双手保护他。每个人都希望可以和他人相互信任,否则就会缺乏安全感。要获得他人的信任,就要先做个值得他人信任的人。对别人猜疑的人,是难以获得别人的信任的。这个游戏能让使队员在活动中建立及加强对伙伴的信任感及责任感。

<>12-16人

<>高台最宜

<>束手绳

<>30分钟左右

<>培养团体间的高度信任;提高组员的人际沟通能力;引导组员换位思考,让他们认识到责任与信任是相互的。

<>

<>全体分为两队,相向站立,共同用手指将一根棍子放到地上,手离开棍子即失败,这是一个考察团队是否同心协力的体验。在所有学员手指上的同心杆将按照培训师的要求,完成一个看似简单但却最容易出现失误的项目。此活动深刻揭示了企业内部的协调配合之问题。

<>10-15人

<>开阔的场地一块

<>3米长的轻棍

<>30分钟左右

<>在团队中,如果遇到苦难或出现了问题,很多人马上会找到别人的不足,却很少发现自己的问题。队员间的`抱怨、指责、不理解对于团队的危害…… 这个项目将告诉大家:“照顾好自己就是对团队最大的贡献”。 提高队员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能力。统一的指挥+所有队员共同努力对于团队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

<>

<>使学员强烈意识到,充分沟通对团队目标实现的重要意义; 制度规则的建立与修正。

<>全队成员排成一列,你们每个人这时候就相当于一个驿站,到时候培训师会把一个带有7位数以内的数字信息卡片交到最后一位伙伴的手中,你们要利用你们的聪明才智把这个数字信息传到最前面这位伙伴的手中.当这位伙伴收到信息以后呢要迅速的举手,并把当然了信息写在纸片上交给最前面的培训师!!比赛总共会进行四轮.在信息传递的过程当中我们会有一些规则来约束.

<><>项目开始后:(所谓项目开始是指培训师喊开始,信息从后面一位伙伴开始传递那刻起)

1,不能讲话.

2.不能回头

3.后面的伙伴的任何部位不能超过前面人身体的肩缝横截面以及无限延伸面.(前后标准要以最前面的某个物品做参照,比如白板.离白板近则为前,离白板远则为后)

4.当信息传到最前面伙伴手中时,这位伙伴要要迅速举手示意,并把信息交到白板附近的培训师手中,计时会以举手那一刻为截止时间.

5.不能传递纸条和仍纸条 .

6.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和裁判权归培训师(要解释清楚,某些很有争议的方法,和我们培训的整个中心相吻合算正确,背离则算错误)

7.第一轮时间≤2分钟. (给出8分钟的讨论时间,然后回来pk)

第二轮:以前规则继续生效,新的规则增加:

8,第一轮所有方法不能再使用.

9.不能传递和扔任何物品.

10.第二轮时间≤1分钟 (给出7分钟的讨论时间,然后回来pk)

第三轮:以上规则继续生效,新的规则增加

11,第一轮第二轮所有方法不能使用.

12.第三轮时间≤40秒 (给出6分钟的讨论时间,然后回来pk)

第四轮:以上规则继续生效,新的规则增加

13.前三轮所有方法不可用.

14.屁股不可以离开地面

15.第四轮时间≤20秒 (给出5分钟的讨论时间,然后回来pk)

关于公司压力管理心得体会实用七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吴成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议案,进行了以下陈述:

新《公司法》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

(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出现了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新《公司法》第119条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规定监事会有权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同时,第119条明确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确保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3、增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为了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借鉴美、英等国的做法,中国证监会在20xx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的问题,法律可以只做制度性安排的规定,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制定,以为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留下空间。据此,新《公司法》第123条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新《公司法》新增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五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增加了执行性规定,即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资格的要求,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公司法》第148条、149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如何不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利益。所谓勤勉义务主要是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公司事务予以应有的注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接受质询的义务

新《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3)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①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②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4)损害赔偿义务

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1)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中小股东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就根本无法谈及其权益的保护。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文内容比较粗疏,欠缺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长期不向股东分红,也不允许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致使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此予以了修正,扩大了股东的相关知情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第146条)。

(2)股东大会召集权

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案权

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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