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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生存常识心得体会范本 部队生涯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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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生存常识心得体会范本 部队生涯心得体会(3篇)
2022-12-23 14:21:0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部队生存常识心得体会范本一

今年对于我们支队来讲,是任务重、压力大,我们除完成其它支队同样目标任务的情况下,面临着繁重的灾后重建,况且迎接部消防局和总队检查相当多。无论工作多忙、多累,作为支队党委的‚班长‛,我坚持以消防事业为重,团结和带领党委班子和广大官兵,谋发展、抓工作,有力推进部队稳定发展,风清气正。回顾今年的工作,我用‚六个坚持‛来总结:

(一)坚持政治合格。作为支队党委书记,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宋文博,践行‘三句话’‛,‚百队千警大走访,亲民强警建和谐‛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带头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撰写学习体会和调研文章4篇,提高了自己政策理论水平,在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上,我作了题为《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的中心发言,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二)坚持谋划部队发展。已迈入百万人口大城市行列,消防如何定位,是我们这届班子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作为支队主要领导,我深知肩上的重任,经过反复论证,提出挤身全国消防部队一流方阵的奋斗目标。为实现即定目标,我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谋求部队发展上,认真思考支队总体思路,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现已正式进入编制阶段;组织制定《消防支队三年规划》,把支队指挥中心、战勤保障大队、训练基地以及官兵切身利益等作为谋划的重要内容,以此达到部队全面建设上大台阶,官兵工作、生活质量大改善,部队氛围更和谐。

(三)坚持把工作当事业干。我**年到工作,为工作、为支队发展,我始终坚持把工作放在首位,采取‚5+2‛工作模式,坚持早上班、晚下班,三年多来没有休过一天假,我认为自己是称职的支队长。一是狠抓防火灭火工作。作为主管防火灭火‚两大‛业务工作的支队长,我始终抓业务工作不放松,加强业务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在防火工作上,我始终坚持消防工作政府领导,对涉及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先后报请政府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消防装备建设、消防站建设、业务经费等实际问题**个;我始终坚持消防工作领导亲自抓,组织定期分析防火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先后**次率队深入重点单位、建设工程、重大隐患场所检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问题**余个。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在省上还没有出台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得到大力支持,市政府不但提前发了文,还组织召开了推进会,有效推进了‚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同时,抓着时机,报请市人大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有效解决了大批火灾隐患‚顽症‛。我始终重视执法队伍素质,以备战全国执法大比武为契机,亲自组织执法干部业务培训,提出重奖业务优秀者、重罚不贪学习人,并亲自出题考核全市消防执法干部。始终把板房消防安全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主动协调政府、派出所、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等,强化‚四个落实‛,狠抓板房消防安全月报告制度、季度分析制度,定期组织分析板房消防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了板房火灾发生,实现三年板房无‚亡人‛火灾。在灭火工作上,坚持抓执勤备战工作, 20余次深入基层中队检查执勤备战,带头开展执勤练兵,高度重视全省‚打铁‛比武,亲临集训现场指导,先后**次亲临全省比武现场给参赛队员加油鼓劲,激励了士气,取得了公安队和专职队全省团体第**名的优异成绩。坚持抓灭火救援组织指挥,亲自组织上灭火救援指挥业务理论课,无论是自己带班与否,只要大的火灾和特殊场所火灾,我都要亲临现场指挥,先后成功组织指挥了**区火灾、液化石油气槽车侧翻事故、‚‛抗洪抢险等。二是狠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早日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作为支队主要领导,我始终把灾后重建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抓工期、质量、安全、纪律不放松,及时协调解决建设项目面临的问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报导,加强与监理、施工的沟通,顺利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此,总队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消防部队第十次灾后重建暨后勤工作会,整个工作得到了总队和兄弟单位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讲团结顾大局。作为支队党委的‚班长‛,我始终把‚和谐共事‛摆在首位,认真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干部人事、重大经费开支等敏感事宜,坚持党委民主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充分发挥副职和部门领导作用,不搞独断专横,虚心听取意见,主动与班子成员交谈心,及时沟通误解,增强信任度,大家和谐共事氛围更加浓厚。我始终逢信一名话,‚吃得亏、打得堆‛,因此,坚持把难事、吃亏的事给自己,不计个人得失,凡事看长远、顾大局,以实际行动得官兵的理解与信任。

(五)坚持严格部队管理。我始终把部队安全稳定作为重要‚防线‛纳入管理视线,做到逢会讲安全,时时抓安全,以稳定促发展。经常深入部队暗访,定期组织分析部队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纠正队伍管理和安全防事故中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抓管理。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带头遵守部队纪律、带头遵守禁令铁规、带头执行支队规定。关心指导联系点,下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全省正规化建设现场会后,迅速行动,统一思想,从抓自身到抓班子,从抓机关到抓基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把正规化建设作为加强部队管理、提升战斗力的重要手段来抓。

(六)坚持廉洁自律。我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高压线‛,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认真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并加以改进。作为党委书记,又主管防火执法监督工作,不断警醒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坚持正确用权,阳光办事,随时用《准则》衡量自己,在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洁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做有损党性原则的事,可以坦然地说,在工作三年多,我没有家人或亲朋好友涉足与消防有关的事,从来没有公款私用现象,从来不用公款搞私人接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学习不够,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由于今年工作任务太重,事物性工作太多,没有主动挤时间学习政治,有时政治处安排的学习不但不主动,还要求尽量减少内容,导致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精神不深不透,指导基层缺乏理论性的东西,灵活性不够。

(二)部队管理缺乏针对性,自身模范作用还不够。作为支队行政主官,在抓部队管理教育上是制度订的不少,但没有按制度逗硬处理,对重点时期、重点人物的管教敏感不够,管理措施缺乏针对性,导致部队违纪、车辆事故时有发生。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模范带头作用还做的不够,有酒后驾驶地方车辆的现象。

(三)工作创新不够,缺乏工作亮点。由于工作任务太重,把过多精力放在保稳定、抓发展上,习惯用老办法、老

经验处理问题,导致工作创新不够,可以说工作做了不少,但不善于组织提炼精华的东西,缺乏工作亮点,在全省推广的东西不多。

(四)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解决官兵实际问题还需努力。今年我很少下基层,对基层官兵的需求掌握不准,工作针对性不强。我对工作要求很高,力求完美,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思想,增大了官兵的工作压力。在解决官兵实际问题上还需努力,特别是涉及官兵切实利益的住房、福利等,还需要经过多方协调才能实现。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将以这次述职为新的起点,倍加珍视和维护支队已形成的良好工作氛围,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官兵办实事、做好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来感恩组织和同志们。

抓发展。支队要发展,主官是关键。我将带领班子一道把部队长远建设谋划好,把官兵的切身利益办好,把指挥中心建设、战勤保障大队建设、训练基地建设以及消防站建设等,作为重点工程来规划好、建设好,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最大化,力争我们这届班子能实实在在做点事,使消防与特大城市相彼配。

严要求。我将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坚持不违纪、不违法,不做有损党形象事,不做违背良心事。

强管理。作为支队的行政主官,坚持抓‚两个经常性‛

工作不放松,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督促落实管理制度、蹲点指导、定期分析、定人帮教、督查奖惩等措施,多思考新时期管理方法,坚决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抓工作。我将倍加努力工作,带领党委‚一班人‛抓大事、干大事,牢牢把握‚两个稳定‛工作不放松,强化执行力,完成任务不打拆扣,对照目标抓落实,扑下身子干事情,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得官兵的信任。

讲和谐。部队和谐才能出成绩、出人才,我将始终把和谐共事摆在首位,带头讲团结、话和谐,凡事多沟通商量,避免个人说了算,多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不打肚皮‚官私‛,调动广大官兵创造性和积极性,确保官兵工作干好,身心健康。

描写部队生存常识心得体会范本二

部队实习体验

20__年7月,我结束了xx学院本科第三年的学习,怀揣着体验部队生活和为明年下部队实现自我价值的渴望,我来到了基层部队实习。一个月的基层实习,让我感受到部队专业知识的实践性很强,对后勤综合仓库来讲,物资的收发,整理,保障等工作尤显重要,因此一支专业的后勤保障队伍更是不可或缺。

如何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如何做好基层部队的建设发展等都将是一个军人所要面临的基本现实问题。回想实习这段时间的经历,我感到收益甚多,这是我军旅生涯的第一步,将对我今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也是今后我在部队发展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在基层中队当兵锻炼实习,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基层中队过硬的硬件设施,更让我们体会了基层部队优良的纪律作风;不仅让我们熟悉了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情况,更让我们看到了将来在基层部队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

下面我将这一年的实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习基本情况

我实习的单位是综合仓库,地处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界牌镇, 我在保管一队。保管一队主要担任被装物资的收发管理,管理工作突出,整个队二十人,荣立过集体三等功,多次被成都联勤三十八分部评为“基层建设标兵队”;所在单位夹江综合仓库也被评为“基层先进单位”、“基层先进党组织”;在军区举行的“军事大比武”中,多名战士尤其是士官表现突出,取得多项优异成绩。整个综合仓库四周青山绿水,环境非常优美,漫步在新建营区,绿草、花卉、灌木,呈梯次分布,依山而建的营房显得格外气派,官兵整齐响亮的口号声在大山中回荡。各保管队管理非常严格,从室内到营区,个人责任分明,干部、战士人人有责,清理卫生不用统一组织,而是自己随时打扫,做到了检查时不搞突击,始终保持整洁。保管队执勤、训练、文化、生活设施实现了“四配套”,战士宿舍内全部是钢架单人床,人人有储衣柜,有套间式学习室,内设电脑、电视、电话以及学习桌椅,供战士读报、看书时使用。

在这次实习中,我以一名普通士兵的身份被分在了保管一队一班,同去的另一位战友分在保管二队,我们和战士们同吃同住,与战士们一起出操,一起训练,一起劳动,一起站岗,全面体验战士们的生活,深刻体会到战士们的辛苦。从每天提前起床整理内务,到认真擦拭每一块地板每一扇窗户,从白天努力的训练,到深夜认真的站好每一班岗,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安排,战士们都一丝不苟的完成;无论是在骄阳似火的烈日下,还是在磅礴的大雨中,战士们都勤勤恳恳的完成每一个任务,没有一个人逃避,没有一句不满的抱怨。在实习中,我们寻找每一个机会,虚心向队领导请教,向他们学习基层管理建设中的宝贵经验,同时,我们积极与队的战士们沟通交流,寻找自身的不足,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通过这次实习,跟基层官兵近距离的接触,我看到了夹江综合仓库全体官兵合格的政治素质,过硬的军事素质,严格的纪律要求,优良的作风养成。同时,我对自己有了清晰的定位,明白了自己的优缺点,清楚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更加坚定了到基层部队建功立业的信心。

二、实习的收获与感受

(一)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

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建功基层的前提条件。要想做好基层工作,就必须在思想上安心基层工作,要耐得住孤独寂寞。以我实习的保管一队为例,地理位置不是很好,附近没有繁华的城市,只有一个普通的小镇。保管队的领导都在这里工作了很长的时间,指导员更在这个中队工作了8年之久!更让我感动的是他很少回家,就连他的爱人生小孩时,也就请了一天假,早上出去晚上就回来了!尽管以前也听说过类似的故事,但是当这种感人的事情就发生在身边的时候,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军人的真正含义,感到了基层干部的可敬,正是由于他们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牺牲奉献精神,才能建设出这样优秀的保管标兵队。

(二)过硬的军事素质

过硬的军事素质是建功基层的基本保证。在保管一队,我看到了官兵们的军事素质考核成绩,干部的军事素质都非常优秀。在跟队领导交流时,他们告诉我,在基层部队,自身素质过硬才能做好表率,只有什么事情都身先士卒,战士们才能服你,在战士们心里你才有地

位有威信,队里的各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在实习中,我们也和其他官兵一起搬运各种物资,体能要求较高,如果没有过硬的军事素质,根本不可能高效完成保障任务。如果连基本保障任务都完成不了,谈何在基层部队建功立业呢!

(三)拥有良好的管理组织能力

良好的管理组织能力是建功基层的基本条件。在基层连队,除了完成好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外,主要要组织官兵进行执勤、训练和文化学习,这些工作都要与人打交道,要完成这些工作,良好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基层部队的战士可以分为三大群体:列兵、上等兵、士官,每个群体都有各自的特点,而且每个人出生成长的家庭环境和性格秉性都不一样,要管理好基层队伍,就要有良好的管理能力,根据每个群体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有效的管理方法,才能充分发挥战士们的主观能动性,为整个中队的建设出谋划策。

(四)拥有扎实的文化知识

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是我们建功基层的催化剂。通过这次实习,我感受到基层部队为我们发挥专业知识特长、施展自己才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只要我们熟练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灵活应用,就一定能在部队这个大舞台上展现身手,有所作为。

(五)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

克服困难的勇气是我们在基层做好每一项工作的基础。也许当我们毕业到了基层,由一名大学生变为一名真正的军人,投身于部队的建设中时,我们会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可能会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可能会碰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因此,要想在基层部队干出成绩来,就必须拥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树立建功基层的信心,与基层部队的官兵一起想办法,努力解决遇到的每一个困难。

实习也让我感觉到专业知识学的不精,就会为基层部队建设带来阻碍,要在接下来的里加大专业的学习。就基层部队的知识来说很低的,士兵里面大是初中和高中学历,而且学习理论性知识的兴趣偏低,从而为将来退伍或转业后的就业带来的阻力,给部队官兵带去更的学习方法,更快提高个人能力素质,就需要下功夫去、探讨,以便给部队带去更多的知识、学习方法,给部队添加更多的活力。学习专业知识部队打一支真正知识精兵、科技强兵,为将来部队上战场以后能打得赢奠定基础。

三、对将来部队任职的思考

一年后我们也将被分到部队各个单位任职,通过实习,我有如下认识和思考:

首先,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的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走上工作岗位后,更要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开拓视野,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变,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意志。

其次,从学院走向部队首先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从一个军校学员到一个基层骨干,在思想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在部队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部队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到部队后则更多的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潜心体会并且自觉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最后,要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激情,只有激情的圣火点燃了才可以发挥自如,才可以做到最佳,才可以不留遗憾,实习期刚刚过去,但这是开端也是结束,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片任自己驰甹的沃土,也饱含沉甸甸的责任,在接下来的一年以及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深入实践做好个人工作计划,不断提升自我,努力创造佳业继续为部队做更大的贡献。

描写部队生存常识心得体会范本三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榆林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重点解决全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涉及追责和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

第四条 推进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精准扶贫、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和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以及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

第五条 依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或者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且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5%的党政领导干部。

(三)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六条 依据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或者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七条 依据生态环境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力,致使本区域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无明显改善,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二)对本区域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及时组织处理,或者处置失当造成次生灾害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

第八条 依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本区域境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二)县级部门分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道路交通一年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同一企业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三)一年内发生2起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连续两年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干部。

第九条 依据维稳综治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2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对反宗教极端主义、反邪教组织、反恐工作落实维稳不力,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主体在县级部门单位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连续两年被上级单位确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顿单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

第十条 依据党的建设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受到中组部、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不按规定标准执行落实中、省、市、县制定的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被县委组织部约谈两次。

2.全县党建工作逐月打分排名点评,年内累计3次排名处于末位的。

3.年度基层党建考核连续两年在同序列排名末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二)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三)对违法违纪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和有关领导干部。

1.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管辖范围内“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不支持,出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现象,甚至干扰案件查办,导致严重后果的。

3.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健全,导致腐败蔓延的。

第十一条 依据领导干部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煤炭经营、房地产开发等突出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调整:

(一)涉及参与民间违规借贷的领导干部。

1.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或通过非法融资、委托理财等形式非法谋利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非法集资、民间违规借贷和其他非法融资等活动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或向他人(单位)出借现金收取高额利息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对本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引起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者阻挠、干扰案件查办以及在信用府谷建设中顶风作案、有错不纠、工作不力的。

(二)涉及参与煤炭经营的领导干部。

1.以承包、转包或入股等形式直接参与煤矿生产经营的。

2.从事煤炭营销以及矿用装备、器材、原材料和劳保用品等供销活动的。

3.从事煤炭基本建设和其他工程的投标、招标和承包、转包活动的。

4.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的。

(三)涉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领导干部。

1.直接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活动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纵容、教唆其他人员进行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充当非法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行为 “保护伞”的。

第十二条 干部自身存在突出问题进行调整的情形为:

(一)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规矩意识淡薄。

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信谣传谣,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2.落实县委、县政府改革部署不坚决,推进本区域本单位重大改革消极怠工、措施不力,阻扰抵制改革,耽误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在领导班子中搞团团伙伙或者闹无原则纠纷;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约束不力,甚至默许其利用自身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经纪律审查、审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

5.本人出现一般性违纪,给予党政纪轻处分还不足以惩戒的;本人出现严重违纪,给予党政纪重处分后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

(二)德行表现较差,群众不满意或不认可。

1.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表现差的。

2.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下的调整方式主要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视情节轻重结合工作表现,区分不同情形及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上述方式予以确定。

第十四条 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因上述情形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告分析。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县级部门单位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出现的上述情形,应当及时书面报告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认定的过程、依据、结果和初步调整或问责建议。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通过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信访举报等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二)调查核实。针对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干部人选,由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中要注重听取有关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应注意有针对性地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其陈述意见。在全面调查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三)提出建议。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查结果、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组织决定。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或问责。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谈话告知。对决定调整或问责的干部,应与其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六)信息备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调整、问责干部建立备案信息库,跟踪管理。备案信息与县纪检委容错机制备案信息进行共享。

第十五条 调整后的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第十六条 县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县属国有重点企业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商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承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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