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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政策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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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政策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2022-12-23 14:15:1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当下,上下各级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如火如荼。那么,如何破解“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等伤害市场主体信心,影响长远发展的问题,怎样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就摆在了我们的眼前。

所谓“新官不理旧账”,其表层原因大多源自一个“怕”字。前任旧账,遗留问题,多是盘根错杂,难办的“老大难”问题,本身不易解决;同时,新任官员容易担心自己“被比较”,解决此类问题做得好,那是前任的功劳政绩,做得不好那更是不如前任,劳心劳力不讨好。不管原因是什么,不理“旧账”的“新官”,都不是群众满意、组织认可的好官。不论是怕事不敢理,还是懒政不想理,都不是能够推诿扯皮的事情。说到底是政绩观出了偏差,不负责不担当,只想请赏邀功不想担当负责,只想人前出彩,不愿低头出力。殊不知,“旧账”不清算,新绩也难出。地方政策大多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倘若“新官”上任不理“旧账”,那“旧账”就会拖成呆账、坏账、烂账、死账,短期看似只是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的一时发展,长期看其实是给政府的权威与公信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如果我们再深挖一点深层原因呢?那就是思想的问题,官本位的思想问题。我们政府的公权力不是哪一位官员的私有财产,而是人民赋予我们为百姓谋幸福的。无论新账旧账,都是地方发展的“民生账”、“发展账”,思想上必须要转变。在提高政治站位的同时,还要让思考角度“接地气”,从企业角度出发,从发展角度考虑,自然主动排除企业办事各个环节的繁文缛节、沉疴积弊。

那么如何能够,从企业角度思考问题,怎样提高干部自身的“知民度”呢?自然是“脚下有土,心里有谱”,走到基层,走进企业,也走进寻常百姓办理的各项事情中去。身为共产党员,只有始终不忘我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学会用好这一办事法宝,才能把事办好,才能真接地气。

总书记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曾提出,“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企业是由千万个个体组成的,我们立足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其本质就是营造优秀的政民环境。服务企业的同时更要服务好山城百姓,具体来说,就是让每一个个体公民在对公办理的每一个具体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每一件百姓关心事有法依,有人管,得处理,有结果。那么企业这个个体公民的集中体现者也定能“元气满满”坚定信心,稳步发展。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旧账”都合理,学会区分处理旧账,也是我们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本领之一。同时做好“制度的笼子”,做好离任审查,“账单”有问题的,决不能让其“一走了之”。有了这样的保证,合格的蓝图就更能得以一绘到底。

身为一方干部,只要脑子里面有信念,肩膀上面扛责任,心中牵挂老百姓,思想正确、思路清晰,定能引领一方百姓共走康庄大道。我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东北可振兴,xx可发展,xx会崛起。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平衡职工安置方案与少数职工利益冲突,关系清理僵尸企业的进行

中央政府规定,“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因此职工安置方案如何通过、以及通过后对全体职工的法律效力如何,值得探讨。当部分职工不同意职工安置方案时,从法律角度如何处理亦是值得研究的难题。

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公司法》都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了规定,无论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都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方式。因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制度及其决议的效力对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全民所有制僵尸企业来讲,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当然适用,其决议的效力应予维护。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六十五条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还适用于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建筑施工、农林、水利等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在职工人数不多或者规模不大的企业中,职工可以全体职工大会代替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同时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所以,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对全体职工有效,个别职工虽对安置方案所持不同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不能推翻职代会通过的方案的法律效力。为衡平全体职工的利益和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应维护和确定职工安置方案对全体职工的效力。

对于公司制僵尸企业而言,虽然《公司法》规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并未就职代会的职权作出规定,从公司法的角度讲,职代会仅有建议权和提出意见权。鉴于国有独资公司有其特殊性,其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所作决议的效力可以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有关规定判断。同时,《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也实行多数表决制度,对职工安置方案的效力判断亦有参照意义。

(二)安置资金到位与否,关系清理僵尸企业能否顺利进行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应当为职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材料,配合办理失业保险等社保手续。然而僵尸企业的特点之一是拖欠或者部分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之二是僵尸企业资产多、现金少。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以后才能进行破产财产的变现,而且变现的过程还受市场、价格等很多因素影响,不仅变现不及时,变现的最终结果也难以预测。由于上述原因,僵尸企业不能支付或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社保费用,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法》规定,将直接导致企业无法办理减员手续、职工不能办理失业保险手续进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一后果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依法退出市场,也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生存。僵尸企业拖欠社保费成为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的“绊脚石”,因无资金缴纳社保费而难以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成为普遍问题。

“资金保障要到位”就是为解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保险手续办理这一难题。在僵尸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前需要足够的资金保障,以垫付企业多年拖欠的各种社会保险,包括个人部分和单位统筹部分,以保证企业破产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然而中央政府虽然设立了专项奖补资金并安排了千亿资金注入,但使用该笔资金却要结合地方任务完成进度、困难程度、安置职工情况等因素,对地方实行梯级奖补,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符合要求企业的职工安置。不仅这些奖补资金使用滞后,作为职工安置费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也要通过预算安排在土地出让后才能使用。正因如此,中央政府才更要求资金保障要到位。资金保障不到位的企业,既不能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也不应受理其破产申请。一旦该类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将极大损害职工的利益和基本生活。

(三)安置费用构成不明确,非国有僵尸企业职工无法享受国家政策福利

最初,职工安置费是在国发[1994]59号文、国发[1997]10号文中提出的,而当时实行的旧破产法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囿于旧破产法未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这一局限,国务院文件规定企业破产时需支付职工安置费。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近日,中央政府对僵尸企业的处置政策也规定了职工安置费用及其资金来源,即国务院在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的“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设立专项奖补资金”。但目前未规定安置费用金额如何计算确定,需等待相应政策文件出台。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僵尸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且国家制定的职工安置政策和措施也是针对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国务院在国发〔2016〕6号、7号文件中设立的“专项奖补资金”,对使用对象并未区分企业国有或民营性质,但在职工安置费用来源的规定中却已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即:地方政府可将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用于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但一般而言民营企业难以取得国有划拨土地。没有经费来源谈何“奖补”,民营企业不乏僵尸企业,其职工也应享受与国有企业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这不仅是政府“惠民生”的本质要求,也是政府对民生兜底的体现。

(四)职工债权与抵押债权的矛盾冲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一般而言,僵尸企业为获得流动资金,几乎所有资产都抵押给银行。根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虽然《企业破产法》有条件地支持职工债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但仅限于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即2006年8月27日前所欠的职工债权。银行作为权利人,以抵押财产受偿债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抵押债权又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应有之义,其权利应予保护;银行在实现特定物的担保权后,僵尸企业所欠职工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或足额实现,职工利益难以维护,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保费又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随着时间的延长,职工债权与银行债权间的矛盾将愈加激烈。

虽然国家政策规定了僵尸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收入和改变规划用途的出让土地的地方政府收入,可以作为职工的安置费来源,看似职工有保障,但在职工债权和银行债权产生激烈冲突的企业,职工安置费却无法得到保障。《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可见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是破产财产;但是,在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权并不因该土地使用权不是破产财产而无效或者解除。因此,当地政府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前,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应首先用于清偿抵押权人,即清偿银行债权。在此情况下,对于进入破产程序的僵尸企业而言,由于破产案件的不可逆转性,可能导致职工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社会政策兜底民生的目的也无法实现。

(五)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程序难以预留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

在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可以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由单位一次性预留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然而,若职工不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鉴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性,企业将难以为职工预留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这一难题也亟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作为xx公司的行政策划,现将我这一周以来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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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文员是属于服务性质的工作,且比较繁杂。

(1)每天我都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以保障业务部、单证部、船务部、财务部及设计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2)文员日常的工作内容比较琐碎,需要细心、谨慎,且不能疏忽大意,更不能马虎潦草。

(3)在行政部经理xxx的指导下,建立当日备忘录。

我将当天的工作列入到备忘录里,一项一项的去完成,以免出现遗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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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做好后勤服务工作,让领导和同事们避免后顾之忧,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的做好本部门日常内务工作。

1、日常接待工作:接打电话时,使用文明语言,说话和气、热情,礼貌地接待工厂及国外客户来访人员,对于遇到相关问题来咨询或者要求帮助的人员,我都会尽我所知给予解答或及时转达相关领导给予解决。

2、物资管理工作:制定公司日常办公用品购入和领用表,做好物资的领用管理,根据部门领用情况,进行领用登记。

3、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制作各类表格、文档等,同时完成各部门交待打印、扫描、复印的文件等,对公司所发放的通知、文件做到及时上传下达。

4、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将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档案进行分类存档,并做扫描电子存档,新员工评定表按年度排序装订成册保存等。

5、招聘工作:查收邮件阅读简历,预约安排应聘人员进行经理面试以及总经理复试。

6、商务会议及展会行程安排工作:制定出差计划表,预订国内、国际机票和酒店,确保出差人员的行程正常进行。

7、财务工作:办公用品费用、快递费用的核对及申请,机票、酒店费用的支付,确保及时支付相关合作公司的月结费用。

8、快递工作:做好国内国际寄件登记和签收递交工作,定期上xxx、xxx网站跟踪查询客户签收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快件,及时反应到对外业务人员和相关领导。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中国梦”研究综述

摘要:中国梦自提出以来,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认同,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本文从中国梦的特点、中国梦与美国梦、中国梦的实现路径三个方面对学界的研究状况进行综述,以期待对中国梦的研究更加深入。

关键词:中国梦 研究 综述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2-1578(2013)04-0092-02

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在2012年11月29日,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在十二届一次人大会议闭幕式上,他从中国梦实现路径、科学了内涵、民族梦和个人梦的关系发表了关于中国梦为主题的重要讲话,中国梦的研究随即成为学术界的热点。

1 关于中国梦的特点研究

吴建民(原中国驻法国大使)认为中国梦有三个特点:“第一,规模大。中国的崛起是13亿人在崛起,人类历史上没有13亿人的国家崛起的先例。第二,领域广。中国现代化事业是一项宏伟的事业。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都涌现出大量杰出人士……。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第三,与世界分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很多外国人来到中国,他们在中国找到了自己企业发展的空间,找到了实现自己人生梦想的机会。”[1]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汪玉奇研究员认为中国梦有三个特点:“一是有最广泛的民族共识,二是有最强烈的民族情怀,三是有最彻底的民族信念。”[2]

孟东方、王资博认为中国梦有以下特征:“第一,中国梦体现了理想与现实的统一;第二,中国梦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统一;第三,中国梦体现了世情与国情的统一;第四,中国梦体现了静态与动态的统一;第五,中国梦体现了合力与张力的统一;第六,中国梦体现了求同与存异的统一;第七,中国梦体现了刚性和柔性的统一;第八, 中国梦体现了国富和民福的统一。”[3]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梁丽萍认为:“中国梦萌发、形成于耻深痛极的近代百年,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作为一种最为朴素、浓烈的民族情感。它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坚定的民族自信。”[4]

2 中国梦与美国梦研究

关于中国梦和美国梦的研究,朱继东指出:“‘中国梦’和‘美国梦’体现了世界经济最强大的两个大国人民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但他们也有诸多差异。一是具体内涵不同。‘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真正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与‘美国梦’突出个人和金钱,强调个人奋斗和成功不同,‘中国梦’强调个人命运和国家紧密相连。二是文化背景不同。三是根本价值不同。四是实现途径不同。五是实现目标不同。六是前景不同。七是产生影响不同。”[5]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赵汀阳研究员认为:“从本质上说,美国梦不是一个为世界准备的梦,而是一个分裂世界的梦,一个为美国自己谋幸福的梦,而中国的现代化梦想,不仅要实现物质上强大的梦想,还要实现“构思一个普遍有效的世界政治制度”的精神梦想。”[6]

还有的学者认为:所谓“美国梦”主要是指每一个人都拥有不受限制的机遇来追求财富、积累财富。在“美国梦”的追求中,私有财产被看作通向个人自由的通行证。财富带来排他性,个人聚敛巨大财富的成功被当作唯一的或主要的成功标准。在美国梦的笼罩下,人们不惜一切代价追求自主,过度消费。在美国社会,一切主要都围绕着占有、分配资本及保护私人财产权利展开,民权、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都以各自的方式被设计为使财产利益增值。同时指出:“美国梦”就是以“最大自由去挣最多的钱”。而中国梦的核心是要建立一个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中国古代的现代化的新中国,这是一个具有“新中国精神”的新中国。[7]

3 中国梦的实现路径研究

关于中国梦的实现路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现‘中国梦’,不能没有党这个领导核心。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不仅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各族人民奔向美好生活的现实选择。”[8]“中国共产党人与中国梦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联系。中国共产党人是做中国梦最热烈、最自觉的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付出了最大牺牲、最大努力的先进政党。”[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实现‘中国梦’的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国梦”的制度保障。” [10]

有的学者认为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第一,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统一。第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第三,坚持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有机统一。第四,坚持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有机统一。第五,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有机统一。第六, 坚持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有机统一。第七,坚持富国和强军的有机统一。第八,坚持个人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11]

辛鸣认为:“实现‘中国梦’一定要走中国自己的路,这就是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国梦”确立了根本方向和基本价值,九十余年来的中国道路又奠定了“中国梦”坚实的实践基础。把“中国梦”、中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机统一起来,既对我们坚定地走自己的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又对在我们政治话语与时俱进的同时保持意识形态的一以贯之具有极端重要的理论价值。”[12]

梁丽萍认为:“‘中国梦’不是精英梦、权贵梦,而是人民的梦。欲挽救深重的危机,实现民族复兴,不能仅靠少数精英,而必须有待全中国人民的觉醒与奋斗。”[13]

辛鸣认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来实现。[14]辛鸣认为:梦想照进现实,关键在于行动、在于实干,只有行动第一、实干第一,才能为‘中国梦’照进现实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根本保障。”[15]

参考文献:

[1]中国梦”是历史自觉,是责任担当[n]。北京日报,2012-12-3. [2]汪玉奇。中国共产党人与中国梦[j]。农业考古,2013(1)。

[3][11]孟东方。中国梦的内涵、结构与路径优化[j]。重庆社会科学,2013(5)。

[4]梁丽萍。百年沧桑“中国梦”[n]。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2)。

[5]朱继东。“中国梦”和“美国梦”的差异在哪里?[j]。思想理论,2013(2)。

[6]十字路口的国家路径选择:美国梦? 欧洲梦? 还是中国梦? ――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赵汀阳[j]。人民论坛,2011(9)。

[7]乐黛云。美国梦。欧洲梦。中国梦[j]。社会科学,2007(9)。

[8]叶再春。“中国梦”随想[j]。前线,2013(1)。

[9]汪玉奇。中国共产党人与中国梦[j]。农业考古,2013 (1)。

[10]肖贵清。畅想中国、实干兴邦[j]。党建,2013 (2)。

[12]辛鸣。“中国梦”、中国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n]。学习时报,2013-3-11

[13]梁丽萍。百年沧桑“中国梦”[n]。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2)。

[14]唐洲雁。 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n]。人民日报,2013-3-28.

[15]辛鸣。“中国梦”:内涵?路径?保障[j]。理论导报,2013(1)。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党的纪律,是指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党在各个时期斗争的需要而确立的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的规范。它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党的纪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利益的体现。

坚持党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社会稳定、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明确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毛泽东在革命战争时期就提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根据党的历史经验指出:“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我们的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并且能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胜利,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为实现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政党,有铁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正是我们的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如果没有铁的纪律,每位党员各行其是,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不能蓬勃发展,甚至会遭受严重的挫折,一事无成。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党员能否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它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只有遵守党的纪律,才能步调一致的前进,无往而不胜。

一、严明党的纪律,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党提出的迫切要求

严明党的纪律,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克服重重艰难险阻,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考验,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党的纪律严明,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凝聚成一股无往而不胜的战斗力。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就国际形势来看,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敌对势力的渗透和腐朽没落思想的影响从未停止。就国内形势来看,我们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各种困难和矛盾依然存在,改革发展稳定涉及方方面面的许多深层次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去把握、去解决。党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还会面临更加复杂、更具挑战性的考验。在这样一种大背景下,我们党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就必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

严明党的纪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实现这一承上启下发展阶段的宏伟目标,任务十分繁重,工作更加艰巨。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就我镇而言,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目标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也必须发挥我党纪律严明的政治优势,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只要我们有了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我们就会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实现我们既定的目标,把我们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严明党的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反腐倡廉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促进人们思想观念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我们看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乘隙而入,程度不同地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经受不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严峻考验,意志衰退,不思进取,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产生了一些腐败问题,甚至陷入了犯罪的深渊。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能严以律己,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工作简单粗暴,强迫命令;有的违法行政,吃拿卡要;有的办事不公、刁难群众;有的搞形式主义、虚报浮夸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和纪律。严明党的纪律,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解决腐败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少数地方腐败现象纠而复生、查而不绝、禁而不止,存在着执纪问题上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这些也都要求我们必须严明党的纪律。?

二、严明党的纪律,就要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严明党的纪律,就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纪律约束。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党的纪律一经制定,任何一级党组织,任何一名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它党内法规,是新时期党的纪律的具体体现,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决不允许各取所需,或以任何借口公开地、变相地加以抵制。就党的纪律本质内涵而言,它是建立在党员共同理想信念,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之上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定,同时要把自己的行为纳入纪律规定的范畴。党的各级组织既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先进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又要对违反党的纪律和条规的党员干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运用好纪律处分的手段,充分发挥党纪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党的纪律如果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就会失去约束力,党就无法保证行动上的步调一致,从而失去战斗力和凝聚力。严明党的纪律,必须首先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的地位。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是由政治问题的重要性决定的。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根本政治任务。为了实现党的纲领,捍卫共产主义理想,必须坚持党在政治上的原则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一个入党的人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组织问题议决案》的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20xx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强调指出:“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要站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高度坚决保证中央做出的战略部署和决策的贯彻执行。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重要位置。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从严执纪,坚决查处各种违犯党纪的行为。从严执纪,历来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我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纪律严明,事业就会成功,工作就会顺利;什么时候放松执纪,我们的事业就会受挫,工作就出问题。在我们党内,无论哪一级组织、哪一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普通党员,只要违犯了党的纪律,就要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在改革开放和加快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纪律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违犯党纪的各种行为。

三、严明党的纪律,就要增强纪律观念,模范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严明党的纪律,要把加强纪律修养、增强纪律观念放在首位。纪律观念源自纪律修养,纪律修养来自党内法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其它法规,养成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良好习惯,不断增强纪律观念,提高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的氛围。遵守党章,坚持从严治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理想信念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领导干部做有理想、守纪律的模范。特别要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少犯或不犯错误。

严明纪律就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规,反映了党的意志和人民的利益,能否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需要。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必须努力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但也应当看到,有一部分人满足于洁身自好,对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领导干部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不讲正气,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有的好人主义严重,是非观念不明,对主张正义的人态度暧昧,对违反党纪的人忍让迁就,没有一点原则性。这些都是党纪观念淡薄的表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清醒地认识到: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对立的,都是与“三个代表”的要求格格不入的,都是对党和人民利益的侵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善于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要团结和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学会运用党纪国法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进一步督促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更好地促进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县人大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县人大会调研组于11月22日至30日,深入到县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乡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全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了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土地承包证的换发和补发工作。全县14个乡镇(场)、1个园区、158个村委会,1424个村小组,47758户农户,总承包面积336002.4亩,其中旱地面积3841.24亩。目前,全县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44144份,占应签合同的92.4%;全县共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3250户,占总农户的70%。调研了解到,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口头协商流转,未出现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承包地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等情况,农村土地承包运行总体情况良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为我县农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以来,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总计25434.384万元。其中,20xx年6949.01万元,实际拨付使用6875.79万元,尚有73.2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20xx年9269.3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8504.3326万元,地方配套未到位194万元,农村公路资金526.6万元未下拨,结余44.4114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20xx年9月底9216.03万元,实际拨付使用7528.73万元,结余1687.3万元为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来源:20xx年中央4738.84万元,省980.86万元,市311.2万元,县918.11万元;20xx年中央6060.314万元,省2110.94万元,市260.65万元,县837.44万元;20xx年截止到9月底中央7858.368万元,省846.412万元,市149.65万元,县361.6万元。具体分类使用情况为:

1、扶贫开发资金。20xx年安排189.4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0.32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89.10万元;20xx年安排128.7万元,除账户结余1.24万元外,其余全部使用到位;20xx年实际拨付使用38.8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142.8万元。

2、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20xx年两项资金共1282.0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xx年两项资金共1937.44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935.7556万元,结存在县粮食直补专户1.6844万元,预留用于廖坊水库移民要求增加粮食直补。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7.330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3、新农村建设试点直接统筹资金。20xx年160.8万元,20xx年311万元,20xx年9月底315.85万元,均全部使用到位。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376.75万元、412.5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为356万元,实际拨付使用100万元,结余在财政专户256万元。

5、水稻良种和油菜种植补贴资金。20xx年以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共1107.9万元,油菜种植补贴资金3.04万元,均已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6、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20xx年24.38万元全部拨付发放到位。

7、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xx年以来共安排资金518.7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8、农村沼气项目资金。20xx年106.874万元,其中拨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用64万元,拨付农业局实施项目22.837万元,结存财政专户20.487万元;20xx年9月底为112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实施,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0xx年以来金蓝领工程资金共安排551.94万元,阳光工程培训资金160.5万元,除县配套7万元未到位外,其余全部拨付到位。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36.6153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103.2万元、57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

11、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840万元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20万元,20xx年下拨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5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以上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41.9549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现金补助80万元,20xx年现金补助75.9万元均已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9月底种苗补助资金50万元,由于林业部门尚未提供种苗补助方案,全部结存在财政专户。

1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xx年、20xx年分别为230.3万元、286万元,其中拨付各乡镇452.1万元,拨付民政局53.2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1万元,以上两年资金通过自查,已将违规资金169.8768万元缴入乡财局涉农专户;20xx年9月底339万元,实际拨付232万元(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119万元),财政专户结存107万元。

1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20xx年216万元,除省、市、县三级配套65.9万未到位外,其余150.6万元全部拨付使用到位;20xx年353万元,其中省、市、县三级配套194万元未到位,实际拨付使用159万元;20xx年9月底资金为108.9万元,全部拨付至水利局农饮工程专户,已使用49.4万元,专户结余59.5万元。

(三)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配套措施情况

全县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通过建立一整套有力的配套措施,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在每年的中央、省、市委一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和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贯彻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不卡壳、不走样。二是广泛宣传部署,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各地各部门采取层层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横幅等各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近几年来,中央、省、市每年下达我县的强农惠资金数额大、范围广,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和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所有强农惠农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补贴给农户个人的采用“一卡通”发放,封闭运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上,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克扣、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经常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财政、审计监督,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活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阶段工作,解决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上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落实的过程中,也遇到一定的困难,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待完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耕地承包期内30年不变。一方面,目前农村土地、人口情况变化较大,多数村组按所谓“村规民约”对土地进行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土地承包变动频繁,给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和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带来困难,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和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另一方面,如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有些地方的人地矛盾又会日益凸现,产生一些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等不合理现象,造成农村新的经济和社会的不和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除少数承包大户签订合同外,大多是在自发、自主的原则下口头协商流转,没有依法履行签约和办理有关流转手续。

(三)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少数乡镇存在套取、截留专项资金现象,个别项目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还存有盲点。

(四)县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上级在安排惠农项目时,都要求县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由于财力有限,在实施一些项目时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使项目的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五)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实施难度较大。随着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上级下达的一些项目与实际情况不太相符,项目实施效果不甚理想。如农村沼气项目,一是农村没有实施沼气的习惯,群众接受程度低,乡村的积极性也不高;二是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多,农户牲畜养殖量少,没有实施沼气项目的条件;三是建筑成本上涨,项目经费没有增加,农户负担加重,更加没有积极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因生源不足,实施也比较困难。

(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通过“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种类多,发放工作量大,导致有些工作做得不细,没有标明科目,群众看不明白,容易产生误解。少数基层信用社不支持、不配合,服务质量不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外出打工的农户较多,一些农户常年在外,无法联系,“一卡通”账户开不了,部分农户存折经常遗失,账号更改频繁,也给补贴资金的发放带来难度。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对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和改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特别是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乡村干部和基层部门,要认真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服务质量。要结合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确保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鉴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一些规定与目前农村土地调整现实,具体落实过程中,在既不违背中央政策的前提下,又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意愿和现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一些灵活性措施,妥善解决一些农民家庭人多地少或地多人少的矛盾。对因国家建设用地、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等原因造成土地或人口变化较大、人地矛盾突出的村组允许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等等。

(四)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级政府要切实执行党的土地承包政策,监督土地的合理使用,制定操作性强的土地流转办法,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信息网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健康、有序进行,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纠纷。

(五)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xx年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精神,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对现有项目资金的投入,进行必要的整合,相对集中,避免项目重复和资金分散。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制度和监督缺失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最新政策宣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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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苗xx

副组长:骆xx

成员:史xx、李xx、张xx、何xx、朱xx、冷xx、周x、吴x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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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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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18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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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特殊群体范围:城市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学生等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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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18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18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18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政教处负责)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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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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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 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18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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