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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理论技能心得体会和方法 警务实战技能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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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理论技能心得体会和方法 警务实战技能心得体会(四篇)
2022-12-23 08:53:50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警务理论技能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工作中,站位全局,主动谋划,同局长紧密协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公安民警,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力促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确保了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全局共有27个单位和8名民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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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认真组织全局民警学习。20xx年,共组织局党委集体学习18次,组织中层干部集体学习36余次,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8次。学习过程中,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了反复的学习,做学习笔记达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文章7篇。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将理论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对理论进行印证和深化,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使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升。回顾过来的工作,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了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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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思想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民警头脑,筑牢了思想防线,提高了民警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使公安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针对新形势下公安民警思想特点,我改变过去单纯的开会、说教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采取谈心、家访等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三级谈话”制度,实行局主要领导同党委成员、党委成员同分管所队一把手、各科所队一把手同普通民警每月一谈,切实掌握队伍的思想状态;三是在生活上关心民警。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与其他党委成员一起多方筹集资金,为全局民警每人投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体检,落实了年休假制度。凡是民警受伤、生病、父母去世等,我都亲自去探望,与广大民警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思想有疙瘩时,我总是主动地与其谈心,帮助解决问题,消除思想障碍。一年来,我与民警谈心谈话共60余次,帮助民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10余件,使全体民警深受鼓舞,心受感激;四是不断强化宣传思想工作。在年初,指导制定了全局宣传思想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量化了任务,强化了责任。推进过程中,坚持指导与调度相结合、内引与外联相结合,迅速掀起了宣传活动高潮。20xx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共发稿521篇,其中17篇,省级170篇,市级319篇。在省厅发布简讯、简报23篇。同时,加大了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京畿亮剑”专项行动、肖某某系列撬盗保险柜案、张某某系列打孔盗油案、“8.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后,在省电视台做了专案播报,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紧紧扭住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工作中,把科室所队领导干部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班子组成后,会同局长逐个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谈话,帮助树立,维护班子团结。同时,经常深入到基层所队,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民警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以来,我们紧紧以“实战训练年”活动为载体,主动开展了规范执法培训、体能训练、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战演练等训练活动,20xx年,我们共组织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5次,参训人员280人次,与此同时,在网页上开设了《学习园地》,及时提供法律、法规网上题库,方便民警“点对点”开展自学、自训、自测;组织实弹射击训练2次,参训民警200人,以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派出所等实战单位为主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战演练10次,在体能是在体能训练方面,以科室所队为单位,充分利用县城二中操场、刑警大队大院、巡警、交警大院等场地,结合实际开展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等项目训练100多场次。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还狠抓教官队伍建设及案件点评工作,20xx年,我局民警刘志军、马彦鹏、陈少峰3名同志作为兼职教官到市局参加培训,白金永到省厅参加实战教官培训,其中白金永还被省厅评选为优秀实战教官,这些教官在全局培训中发挥重大作用,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发挥了言传身教的效果。在讲课素材方面,注意对身边的案例进行点评,对基层实战单位办理的每期案件,结案后都有进行点评,影响较大的案例制成光盘供全局学习。如2011年“4.18”拐卖儿童案,制作了专门光盘,上报省厅作为实战案例素材。

(三)狠狠钳住民警纪律作风。做好公安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保障。20xx年,我们一是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整治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的内容制作成了教育警示牌,全局各单位全部在显著位置悬挂,同时,给党委成员制作了学习桌牌。将省委“双十条”和上级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辑印成册,发至全体民警手中,供大家随时学习,随时警醒;二不断强调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确保时刻将队伍情况牢牢掌握在手中不发生问题。“武邑事件”曝光后,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车管、人口、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全体民警参加的作风整顿治理会议,通报了武邑事件,组织民警以武邑事件为反面典范,查找在宗旨观念、纪律作风、服务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抽调纪检、督察等部门民警组成督导组深入一线,对各专项工作和纪律作风进行督察,对违反警规禁令的案事件,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严格管理。对民警身上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敢说敢管,主动帮助改正,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四)切实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我都主动思考,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20xx年开展了打黑恶除痞霸“雷霆”行动和“京畿亮剑”暨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厉的打击了“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和黑恶痞霸势力犯罪。“雷霆行动”中,破获黑恶痞霸案件98起,抓获黑恶痞霸嫌疑人99名,打掉黑恶痞霸性质团伙3个。“京畿亮剑”行动中,侦破“两抢一盗”案件355起,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233名,其中“两抢一盗”155名,黑恶痞霸33名,省厅督办的1起打孔盗油案件和市局督办的打孔盗油系列案件1串3起、抢劫工地案件1串3起全部侦破。在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在廊坊市排名第一。在市局组织开展的“京畿亮剑”专项行动中,我局同样排名第一,在公安中心工作严打整治方面取得两个全市第一,在永清县公安局成立以来尚属首次。20xx年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6名,打掉团伙32个,发生命案1起已破获。查处治安案件1453起,处理人员867人;二是深入开展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共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26起,抓获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21名,起诉10人,上网追逃18人,取缔“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加工点120家;三是强化食品药品案件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破获食品药品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四是在重打击的同时,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对全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内保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党政机关和广播电视等机构,在检查督导其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巡逻,确保绝对安全;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对全县25个居民小区的楼房栋数、人户范围、安防设施、保卫力量、治安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建立了台帐,绘制了平面示意图。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先后分2个阶段共确定了11个小区作为先期试点,全部建立了门禁系统、周界报警、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电子巡更和治保组织;强化巡逻力度。在城区,由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机关科室和永清派出所分片负责,加大巡逻的密度和频率,将警力摆上街面;在各乡镇,由派出所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开展巡逻

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因此,在工作中,我时刻注意维护局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多年来对人对事优良的思想品德,尊重领导和上级,对下属做到工作严格要求,接触平易近人,对自己名利得失从不计较,始终保持了自己优良的作风。坚决服从一把手领导,维护班子,对于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坚决执行,作到令行禁止。对于分管的工作,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对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同志,求同存异,并主动寻求统一思想的途径,尽快取得共识。在工作作风方面,不断树立团结共事理念,工作中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深入基层,每周确保两天的时间深入基层所队,与民警谈心,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勇于担当,对于各项工作,勤于思考,精于谋划,在遇有急难任务时,果断决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社会安定、打造平安永清打下优良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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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我始终严格约束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一是坚持用《党章》来约束和要求自己,强化“三观”改造,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二是严把“三关”。即: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坚持把权力用在工作上,不以权谋私。坚持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不搞权钱交易。坚持不以关系代替原则,对自己严格要求。多年来,从没有发生过不廉洁问题。

主题警务理论技能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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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己任。以大调控,大调解为契机,努力打造平安**、稳定**为目标,认真开展了打防控、保平安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年初以来,我警务室共接警**起与去年相比减少**起。下降**%,其中110指令**起、直接警**起、有效警**起、无效警**起、求助**起、刑事案件**起、治安案件***起、纠纷**起、行政拘留**人、罚款*人、调解***起***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人。打击*种违法车辆**台,扣押报废车辆*台,抓获醉酒驾车人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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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局党委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号和**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了三次“五进七讲”活动,摸清了辖区的基本情况,掌握了辖区的动态,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特别对五小车辆进行了登记,发放了反光标示,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五进七讲”活动,掌握了辖区内宗教活

动的情况。通过“五进七讲”活动的开展,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进行清查,下发了整改书。而通过“五进七讲”活动摸清了辖区人口情况,辖区现有****户、*****人,重点人口**人、五犯**人、精神病人**人,上访重点人*人,流动人口**人等情况。对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和地理信息的采集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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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是我县的重点上访乡镇之一,多年来,信访工作是我们警务室难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资源纠纷引发的上访已然成风。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涉法涉讼到市局上访发生*起、县局发生*起、因资源发包分配不公等到市县上访的**起、个体上访的**起,到乡里上方的约**起。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警务室采取提前介入、说服、开导等方法进行工作。全年未发生进省、进京等越级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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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性化执法方面:年初以来,我们警务室加强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开展了,以人为本、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前提的人性化执法活动,为社会稳定,化解矛盾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如:****年**月*日,**乡四家子村村民柳明与他淑柳春富,因经济纠纷发生矛盾,互相殴打,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双方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以往的执法活动,双方都应受到处罚,但我们考虑到双方是亲属关系,切两家人是柳性家族的主要力量,为此我们没有简单执法,而是对双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助由此引发的后果进行分析。通过我们的调解,叔侄双方互相谅解和好如初。

*、信访调控、矛盾排查方面。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使我们警务室的工作重点之一。信访案件居高不下,也是我们工作难点之一。而因资源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也影响我们工作的开展。**西伯乡面积大,出警战线长,周边环境复杂。是我县历来信访案件、集体上访的重点乡镇之一。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了对信访案件的调控力度,处理了金城上访案、奚亚军上访案、林文杰上访案。特别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四家子村、永发村、诺尔村群体上访案等进行了调控掌握。主要采取了建立秘密力量、提前介入等方法。如:永发村约**人在,***年*月**日预谋雇车进省上访,我们接到秘密力量报告后一方面将情况向县局汇报、一方面和乡政府提前进入永发村,入户宣传、说服、开导,及时制止了一次进省上访事件。

*、今后打算:****年将要过去,新的一年就要来临,我们警务室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的帮助下,决心做好今后的工作。(1)加强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大

局意识。(2)加强打击力度,确保完成县局制定的目标、任务。(3)继续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力度,严格落实人性化执法活动,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4)加强队伍管理保证队伍不出现问题。

主题警务理论技能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九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公安机关不得违反规定指派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应当由人民警察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三)接受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享受本单位工会会议的福利待遇;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六)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

(二)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三)违抗上级命令;

(四)弄虚作假,知情不报;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警务秘密;

(六)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

(七)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八)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九)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

(十)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十一)参与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其他个人、组织;

(十二)佩戴警用标志,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礼节不规范;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招聘与解聘

第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第十五条各地辅警用人额度由公安机关商机构编制部门制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总体用人额度内,分职位提出招聘计划,制定岗位条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审批。根据工作性质任务,县级公安机关应侧重勤务辅警的招聘使用。

第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指导全市辅警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的辅警招聘工作。县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辅警的招聘工作。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职辅警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辅警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第二十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应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上岗试用,正式聘用。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根据招聘辅警岗位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增加、简化环节或采取其他程序、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应报同级政府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批后,明确并公示聘用条件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具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经验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对以上人员,可单列计划定向招聘。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合法用工,应与劳务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或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四)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七)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九)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确定、调整情况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况,应及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前没有依规招聘和各警种自行招聘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依本规定重新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的重新聘用。

重新聘用相关细则由市公安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县级重新聘用有关工作参照执行。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岗位设置、招聘、绩效考核等工作;公安机关政工训练部门负责指导实施本级辅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财政保障工作,公安机关督察纪检部门负责本级辅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本部门辅警的履行职责、日常管理等工作。

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对本地警务辅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调配,建立人岗相适、布局合理、有序流动、动态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配置机制,实现警务辅助效能最大化。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备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和工作信息档案,基本情况报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备。

第二十九条警务辅助人员在招聘后需经初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初任培训不得少于十五天,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队伍建设规范、体能训练、受聘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保密教育等。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教育,进行法律知识、保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累计不能少于一周。对人民警察进行的教育训练应有计划的安排辅警参加。

第三十一条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县(市、区)公安(分)局及市局各警种具体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政治部训练部门负责对全市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组织对优秀辅警进行高级培训。

第三十二条勤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设定层级,根据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评定和晋升,勤务辅警人员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文职辅警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可根据工作岗位评聘职称;专业技术辅警可按照文职辅警管理也可按照企业同类人员管理。

第三十三条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按照规定着装、持证上岗,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标识应按照公安部确定样式配发。根据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可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使用武器。

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应收缴所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

第三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团组织管理,具体细则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工会组织应吸收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加入工会,并发展为会员。

第六章考核、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建立辅警管理考核、晋升奖励、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细则。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现实表现、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由政工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学习培训、岗位调整、奖励惩戒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与表扬奖励。

表扬奖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主管部门也可直接提出表扬奖励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从特别的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录人民警察有关事宜,按照事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单列招聘计划和招聘职位。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应对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情况开展督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严格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对警务辅助人员给与处分或处理的,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给与处分的依据告知本人,警务辅助人员有权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与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使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七章待遇与保障

第四十四条警务辅助人员薪资、保险、培训、装备、奖励、工会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十五条勤务辅警的工资待遇由各级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部门和政工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确定勤务辅警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据此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薪酬应包含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项目;文职辅警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辅警工资待遇可高于文职辅警,工资参照企业同类专业技术人员薪金,签订短期合同或长期合同。

第四十六条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线协助执法执勤和高危险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七条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警务辅助人员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警务辅助人员因工负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因工死亡或病故的,其近亲属依法享受抚恤和其他相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主题警务理论技能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今年以来,**警务站在区分局党委、巡逻大队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线,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治安打击防范能力和公安业务能力,全力以赴为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按照分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及2017年的工作重点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重防范、护发展,维护辖区内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是有效维护辖区内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是在接处警过程中,注意发现特殊群体动向,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的维稳工作。

三是时刻关注“涉众性”案件稳定工作,及时做好汇报工作。

(二)严打处、保民生,有效提升打处绩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路面巡逻和盘查工作。

二是持续重拳打击现行电动车犯罪。成立现行专班,响应市局“三打击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打防并举、竭力压降发案,有效打击,遏制盗窃电动车案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抓改革、强管理,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开启基层基础工作新局面。

一季度,**警务站按照市、分局街面警务会议精神,深化区委常委、局长提出的街面警务“十最”要求,力争实现“街面见警率、重点地区巡控率、群众满意率”三提升。

二季度,**警务站贯彻落实全市公安会议精神,按照“创优、创新、创特、创满意”要求,以“巡控严密、发案下降、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控点、控线、控面、控圈”四控动态巡控体系。

三季度,**警务站以提升街面见警率和社会面巡控力度为目标,发挥警务站优势,显性用警,全警动员,积极参与“打擂台、大比武”竞赛活动,深入推进警务站基础建设工作,被评为三季度全市“最强警务综合服务站”。

四季度,**警务站认真落实市局、分局各项工作部署,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快速出击,采取“步巡,车巡,视巡”三巡叠加方式,屯警街头,显性用警,极致提高见警率,全力确保“十九大”期间辖区内社会面稳定。

(四)强基础、助实战,持续发力“四项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工作上台阶。

今年以来,**警务站始终将“四项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面性、战略性工程,立足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工作。以“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实战检验、实战引领”和“实用、管用、好用、受用”的要求为指导,努力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完成了车载车小丫建设,利用新站建设契机,建立建成**警务站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辖区警情流量研判系统。

今年以来,**务站依托信息化手段,成立现行专班,利用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以破案、追逃、分析研判、数据采集、系统应用为重点,努力提升网上作战实效,三季度在市局开展的“三打击两整治一提升”行动中运用信息化手段抓获盗窃电动车现行嫌疑人4起,成果显著。

二是扎实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常态实战是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最大特点,实战水平高低是检验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根本标准。我站副站长赵银涛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战斗力标准,着眼“打得赢”目标,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纵深推进“四项建设”,进一步坚定实战化训练发展方向,坚持贴近岗位、贴近实际、贴近中心,全面提升警务实战工作效能,被评为三季度全市“四项建设”先进个人。

三是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组织开展季度、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评查作为考评的一种方式,将评查结果记入考评成绩,确保考评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采取措施激发站内民警、辅警爱岗奉献、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提升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组织收看大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廉政教育片《警钟》;开展“强作风、严管理、正警风、肃警纪”专项教育“回头看”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和困难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任务更加繁重。

新常态下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逐渐呈现新变化、新特点,给我们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因工程欠款、企业欠薪、征地拆迁、业主维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上访、堵路等事件时有发生,处置之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警民冲突和涉警舆情危机。从整个维稳形势来看,容不得我们沾沾自喜、懈怠大意。涉毒、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打击的同时,其隐蔽性也更强;违法犯罪方法、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屡打不绝,稍一放松,即出现反弹的状态;“盗抢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是打击重点。

(二)“四项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民警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老化与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不相适应仍然突出,特别是我区正处于经济发展跨越期,面临的社会矛盾多、维稳任务重。当前,随着社会透明度的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管理压力不断增大、安全事故隐患有增无减,对执法规范化要求更高,个别基层民警法治意识不够强,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隐患仍然存在,执法基础不牢固;在警务实战化方面,还存在战训脱节,民警、辅警培训学习力量不足等问题。

三、20x年工作重点

20xx年我站将继续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平安”两大目标,扎实推进“四项建设”,确保辖区内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强化严打整治,确保辖区内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继续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类案件的主动查处力度。以侦破“多发性、团伙性、系列性、流窜性”侵财类犯罪案件为突破口,重点打击入室盗窃、街面“两抢”、盗窃机动车、盗窃车内财物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充分发挥警务站“控点、控线、控面、控圈”四控动态巡控体系的优势。

(二)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展现公安良好形象。

全面规范执法管理,把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录音录像设备和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防护装备的实际应用,加强执法源头管理,最大限度地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以执法录像规范巡查和个案回访为重点的执法监督,加强接处警突出问题整改,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提升接处警质量和办案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期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把公正执法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从执法上树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形象。

(三)稳步推进“四项建设”,促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四项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一是继续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开展接处警盘查录入工作,实现基础信息应采尽采、规范录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进执法培训工作,针对民警执法素质参差不齐、需求不同的情况,坚持贴近实战、贴近基层,采取分级培训辅导、典型案例指导,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素养;

三是继续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继续深化站所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加强街道、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交流各类情报、案件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继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落实教育训练各项制度规定,突出实战化和信息化两大重点,确定训练内容、考核标准和推进措施;强化从优待警,积极开展警营文化和关爱互助活动,真正做到贴近民警、关心民警、了解民警,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注重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宽严相济,工作上正规化管理,生活上人性化关怀,积极调动辅警工作激情,充分发挥“有效补充”和“生力军”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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