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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 非法买卖外汇最新案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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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 非法买卖外汇最新案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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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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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文件和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出发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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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康小平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定佳,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焦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主任)刘雄辉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维稳办、区政府督查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常务副主任卜茂荣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参与涉案资产处置的监督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宣传系统(广电、报刊、网络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4、区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5、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6、区发改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7、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9、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立案、侦查、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安排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落实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工作经费等有关工作。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等有关工作。

12、区国土分局:负责矿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3、区农业林业畜牧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4、区商务局:负责商务系统特别是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5、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对户外各类融资广告和虚假贷款广告的清除等有关工作。

16、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区政府涉及非法集资处置规范性文件,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17、区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信访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18、区政府金融证券办:配合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查处和善后等上下联络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

19、区工商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等工作。

20、区地税局:负责征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纳税人情况及账务核算情况等查处工作。

21、区维稳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日常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等工作。

2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总责、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总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处置善后与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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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重点

1、整治已经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2、整治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建设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3、整治矿产开发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4、整治种养殖业、山林开发等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5、整治各类融资广告及虚假贷款广告。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依法打击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2月1月30日):对已发现及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4、总结建制阶段(2012月1月30日—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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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本着“属地负总责、行业部门把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自查、宣传和处置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认真排查,摸清底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将风险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对近年来社会融资现象较为普遍的领域,要抽调专门力量,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好集中风险排查,把清理整治落到实处。

(四)积极调度,加强督查。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排查和处置情况。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结束时,要形成汇总表和总结材料,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群众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 [20xx]314号文件《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行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宣传工作,现将本次宣传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行的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具体形式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责、风险自担”;

2、在营业厅大堂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共派发近80份的宣传资料,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让群众更深刻地意识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

二、活动效果

为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我行在本次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派出3名员工参与,共派发80多份的宣传小册子,接受近30名群众的咨询,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深化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员工合规安防教育,并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

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远离非法集资的思想基础。深化风险排查的同时,引导我支行员工加强自查自纠,从技术上、态度上、行动上切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20xx年4月27日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三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所辖全体机构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持续开展合规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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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媒体、报纸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同时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在职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液晶电视等载体,或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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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通过内外勤晨会、培训会、讲座等各种会议形式宣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组织新入司员工及外勤员工签订承诺书。针对到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向客户发放非法集资风险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志愿者活动及客服节系列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基层、公共场所等,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普遍告知材料、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向社会公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河北保监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做为常态化工作,为维护稳定的社会金融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钦州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岗位,扎实开展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各项工作。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有效管控和整治我市管辖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非法采砂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起草我市打击非法采砂相关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牵头负责对辖区海砂的排查工作,于6月22日召开非法采砂排查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排查工作,同时派出执法工作组分赴辖区沿海采砂点、砂场和砂船逐一开展排查。排查中掌握到有非法采砂的重点区域共15处,涉嫌非法采砂运砂的船舶共45艘、采矿船舶22艘,海岸边砂场(含堆场)51个。

2、从严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海监部门于2018年6月16日、7月6日分别在犀牛脚镇炮合村渔港码头、康熙岭镇团和村委南面海堤设立值班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大风江区城(包括沙督岛、三娘湾、大庙墩等海城)、茅尾海海域(包括茅岭江航道及青草坪一带海城)进行新一轮24小时巡查监控,期间周边海域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明显减少。

6月14日,查处和富公司未经批准在海域内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收缴罚没款17.9万元。7月12日、7月14日和7月15日凌晨,在茅岭江航道8#标海域分别查扣涉嫌非法采砂的砂船4艘,并将非法砂船扣押至金鼓江海洋管理基地,待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3、全员出动24小时监管值守

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辖区海城的管控和值守。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实行重点海域24小时全天候执法监管。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全体人员出动,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休息,周末照常值守,对三娘湾、大风江、茅尾海、瓦泾江等海域及海岸线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海上监管,对周边沙场、抽砂船的业主进行告诫,对非法抽砂采矿船只进行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截止7月17日,海监支队共组织24小时海上值班巡查约130天,累积人数达22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9艘,移交防城港海监2艘,查扣涉嫌非法电捕鱼船2艘(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登检抽砂船只73艘,驱离涉嫌非法抽砂船只58艘,累计收缴罚款63.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强化依法用海宣传教育

切实做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宣传覆盖面。上半年,结合“奋战60天全力打击非法抽砂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日常巡察执法宣传、进村与群众交流、拉挂横额、张贴标语、发放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在沿海村镇大范围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4月一5月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82多人次,拉挂宣传条幅10幅,(码头)永久性宣传标语6块,深入沿海乡、镇、渔船、码头发放各类海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份。印制发放《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钦政通(2018)2号)305份,向停泊在辖区海城的采砂船、运砂船逐一发放,并向船上人员逐一解读,对无人看守的船只,在船上显眼位置粘贴告示,共发放通告50多份。深入沿海乡镇、村委和砂场及可能涉嫌非法呆砂的砂点宣传,发放通告255份,并在钦州日报宣传和钦州电视合播报,做到应发尽发,告知到位,宣传到位。

5、积极推动我市海砂出让工作

牵头负责海砂的出让工作,于6月20日组织市国土、海洋、财政、钦州港区管委、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开投集团、临海公司等部门召开海砂出让政府平台工作会议,对采砂选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部门对选址、报批、通航安全、航道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会后,北港局钦州分局与南京水科院对接,依据钦州湾物模成果提出了海砂开采初步选址。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平台公司出让海砂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不手软!

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根据辖区范围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灵山县:灵山县近期共组织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人员79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非法采砂场22处,查扣铲车1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

2、浦北县:浦北县近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依法扣押铲车2台、运输河砂车辆2辆,清理非法采砂船只4艘,对4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清除非法采砂场13个。

3、钦南区:针对原来已整治过的砂场出现反弹的现象,钦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水、陆两组,派出2艘执法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拆除、捣毁非法砂场20多个。

4、钦北区:钦北区近期继续加强连续整治工作,扣押非法采砂船只1艘,采砂挖掘机1辆,铲车4辆,拆除采砂机具一批,清除非法采砂堆场17个。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五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六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xx〕50号)精神,我市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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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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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结合群众生活实际,重点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反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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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月中,我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宣传,利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二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先后在市公园广场、各大商场门前、全市各主要道路、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四是要求移动、联通、电信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宣传短信,提高覆盖面。五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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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的重点包括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对利用广告资讯信息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解析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抵制非法集资。

通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七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深刻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认识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重大意义,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实现全覆盖,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及时化解存量风险,逐步减少增量风险;

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形成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舆论氛围;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 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关于非法买卖外汇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攀教计[20xx]12号)和仁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小手牵大手”转告家长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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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总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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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方式

1、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海报。在学校显著位置(大门口),悬挂宣传口号条幅。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利用班队活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专题片,让广大师生深切地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的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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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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