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一
1.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项目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广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东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配合协调。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工人生活区、项目办公楼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6、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防汛防旱指挥部设立防风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防指),负责领导组织项目部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防指组成
防指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指挥由项目总工担任。
防指部门成员由生产部、采购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防指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在应急小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项目部所有人员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虎门军械修理厂报告,由军械修理厂向更上一级领导报告并同时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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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部: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负责救灾食品、粮食的储备和供应。并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洪抗台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做好受灾投保单位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生产部:负责防台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项目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3)安全办:负责厂区内防台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工作;
(4)财务部:组织、协调救助和救灾工作,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款物。
(5)设备处:负责有关防台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抗台、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6)技术部: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建筑工程的防台风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一)台风来临前,负责通知工地做好防台风工作,检查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二)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建筑工地,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三)台风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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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建筑工地项目经理部下达防台风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项目经理部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项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2、项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是否牢固,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稳固,临时工棚是否安全等,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项目部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经理部组织人员巡视工地,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工地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建筑工地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5、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项目部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公司上报,对于工地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四)台风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重大(ⅱ级,橙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较大(ⅲ级,黄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一般(ⅳ级,蓝色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5)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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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2.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3.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4应急保障措施
4.1台风来前首先会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4.2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露台和屋顶的物品,要固定好花盆、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
4.3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4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
4.5照明设备:准备应急灯,万一台风损坏电力设备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4.6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4.7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4.8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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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防指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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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职务
姓名
部门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指挥:许垂宣
电话:xxxxxx
副指挥:林义濠
电话:
成员:林延弟 郎金根 王信文 刘春成 黄益容 谢十弟 林晓程
各工班负责人:钢筋班李玉刚 木工张新华 水电黄邦武
东莞市公共应急救援电话
医院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匪警:110
东莞市人民医院电话:xxxxx
虎门镇中医院新湾医院电话:xxxxx
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电话:xxxxx
6.2防风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
储备物资:铁锹10把、尼龙袋200条、迷彩服10套、雨衣10件、高雨靴10双、应急灯6个
抢险车辆:客货一辆,商务车一辆
其它:矿泉水、面包若干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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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以及市、区有关防汛防旱防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乡)、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是本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动向及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科学防范,合理预排预泄,保障安全。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镇(乡)、街道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防台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风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能力。
1.5工作要点
(1)组织城乡危房、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渔船及时回港避风。组织避风渔港的安全管理和船员的安全转移。
(3)水库、海塘、水闸、围垦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层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发布台风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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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全区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当12级以上台风正面登陆或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2镇(乡)、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
镇(乡)、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台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借鉴温州、丽水防御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抗台风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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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特别重大(ⅰ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区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区。
3.2重大(ⅱ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市、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舟山、宁波、台州等登陆或紧擦舟山北上,并严重影响我市、区。
3.3较大(ⅲ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范围较小,在宁波或台州以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区范围较小。
3.4一般(ⅳ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区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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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地质灾害的监察、预报预警,并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提供台风、降雨、风暴潮、地质灾害等的实时信息和预测结果。
4.2、水利工程巡查
各镇(乡)、街道应对辖区内水库、山塘、海塘、围垦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管制度。
4.3防台检查
4.3.1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在汛前、汛中组织开展防台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和整改。
4.3.2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3.3区建设局、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沈家门海事处、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区水利围垦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渔港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情况的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区三防办备案。
4.4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4.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察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信号发布实施办法》,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镇(乡)、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
,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4.2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降雨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各镇(乡)、街道的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察,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报告,并通报社区、行政村,告知广大居民。区防指接到水文信息后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警报。
4.4.3山洪灾害预警
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监察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察体系,落实观察措施。在台汛期间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强观察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按照区防指“关于明确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及岗位职责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向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上报所在地防指机构或区防指机构。
4.4.4水利围垦工程险情预警
当辖区内水利围垦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围垦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有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转移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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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2级以上台风或超强台风对我区构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紧急会议,部署防台各项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抗台工作,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根据省防指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抗台工作。影响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或区防指可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市等非常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在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区防指指令迅速成立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针对沈家门渔港避风船只众多的特点,做好渔港船只和船员的安全工作。
5.1.1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
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区交通局、沈家门海事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办等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5.1.2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核实回港避风船只数量、船员人数和通讯联系方式;做好避风船只的防碰、撞工作,船员的安全转移、运送和落实避灾点安置以及海上特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
5.1.3沈家门渔港船员转移安置
当台风、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人员转移指令和要求,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港内避风船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把船员转移到指定场所。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就近避灾、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区民政部门落实临时避灾场所,临时避灾场所包括普陀中学、沈家门小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中学、原职业中学、普陀三中、普陀体育馆、人防隧道、岭陀隧道,以及华晶、华银、港城、港帆、海中州、华侨、名都、海天楼、明珠宾馆等安全可靠的公共场所,同时要对这些临时避灾场所进行安全鉴定。
5.1.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按ⅱ级应急响应分工,做好不同阶段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5.2 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防御重点和对策建议。区防指向全区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省、市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按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加强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抗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台风不同阶段,做好如下工作:
(一)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1、区防指、水利围垦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电力公司、港务分局、旅游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局、电信公司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气象、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时将台风、风暴潮和海浪预报消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防指,并向公众发布。
3、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防台措施,向区政府领导及上一级防指报告防台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和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台风消息,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台风影响地区高水位运行水库降低水位,防止出险。指导做好果树、大棚养殖等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指导检查各地在建的围垦工程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落实抗台应急防御措施。
4、区海洋与渔业部门组织做好各地出海渔船、海运船、油船、制冰船回港避风,加强避风港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地加固深水网箱、鱼排等养殖设施。区港务部门做好工程船、吸泥船、打桩船、运输船等远距离作业船只返航回港避风工作,加强锚地船舶的监管,提前做好辖区内船舶、设施的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区海事部门落实航道防台措施,以及海上应急抢险营救等各方面工作。
5、区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与气象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
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加强公路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运输船舶、交通船舶、车辆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7、区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反馈给各镇乡(街道),同时要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8、区农林部门提供农情,提出农业、经济林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种子调运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落实鸡、鸭、猪等畜禽养殖户抗灾救灾措施工作,并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9、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做好防疫救灾所需药品、血源、消毒、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务人员等应急准备工作。
10、区城管部门加强市区巡查,对广告牌、行道树和施工现场脚手架的管理,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11、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检查加固电力设施和设备,做好防台准备。
12、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船舶修造企业,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13、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防台有关物资,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14、区旅游部门组织各地把台风信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景点管理单位及游客,消除隐患,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
15、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二)发布台风警报
区防指、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电力、港务、海事、旅游、教育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指导抗台救灾工作。
区防指召开防台分析会议,区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区防指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设;区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围垦、港务、海事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
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雨量等预报,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预报工作。
2、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重要海塘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组织指导台风影响地区的河网、水库预泄预排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门的防台动态,检查督促防台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在建围垦工程,分析在建围垦工程受台风影响可能出险地段,采取紧急补救措施。随时撤离施工人员及附近有危险的'人员,做好各项防台工作。
3、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等部门组织指导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渔船、渔运船、制冰船、油船等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避风,指导各地做好网箱等养殖的加固工作。加强风暴潮和海浪预报。区海事、港务等部门检查抢险救灾船艇、抢险应急小分队和救灾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小分队进入待命状态。加强对台风影响区域船舶的签证管理。以区海洋与渔业局、港务分局、海事处、交通局为主体,做好对回港避风船舶船员的紧急撤离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
4、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做好相关渡口、码头、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人员撤离的各项准备。
5、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防台抗灾准备,组织各地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应急小分队处于警备状态。
6、区建设部门组织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检查落实高空设施、建设工地、城乡防洪排水设施、低洼易涝地带和地下空间设施的防台工作。城区公共场所的电视屏幕滚动播出台风信息。
7、区城管部门组织力量,拆除广告牌、行道树及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危险设施,同时做好简易工棚内人员的撤离准备。
8、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有关抗台救灾物资,做好随时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运输工具和抢险应急人员等。
9、区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后的保障工作。
10、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建立应急指挥小组、医疗卫生机构组和防疫应急队伍,准备应急药物、试剂和监察仪器,做好随时派送物资到灾区的准备工作。
11、区教育
部门组织各地学校、幼儿园通报台风警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检查校舍安全,做好防台工作。
12、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对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
13、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检查船舶修造企业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对险段、险地的无动力船舶做好随时转移的准备工作。
14、区旅游部门督促各地组织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5、区级新闻单位及时播放市、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区防指部署的防台工作和防台自救知识。
移动通讯企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台风消息和预报。
(三)发布台风紧急情报
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会商会议,紧急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领导组织指挥防台工作。
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登陆区的预报。区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风暴潮和海浪预备,区水利围垦部门根据气象预报对水库、山塘、河道进行洪水评估,根据降雨实况及时发布洪水预报,同时发布沿海潮位预报。
2、根据省、市指示,区防指或区政府对台风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的镇(乡)、街道,结合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要求各级领导深入抗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抗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
3、区水利围垦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水库、山塘、海塘、小流域、河网的实时情况,并及时对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险情等发出警报。对屋顶水库、山塘根据险情采取放空等措施,对河道、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在建的围垦工程进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对施工人员及受威胁地段人员安全撤离的各项工作。
4、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公安等部门督促检查沈家门、虾峙等地渔港及避风港,做好防止船只互撞、撞堤、撞码头等工作,除必要的人员外,视情做好人员撤离;在台风、强台风严重威胁我区时,根据省、市有关人员转移的命令,包括沿海养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
5、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情况)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具体部署全区防台抗地质灾害工作,对易发区域的人员实施撤离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巡查,提醒有关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加密对地质灾害气象的预报次数。
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封闭相关渡口、码头,停止运行运输船舶、车辆,必要地段实施交通管制,同时做好简易工棚、危房等有关人员的紧急撤离工作。
7、区建设部门组织各镇(乡)、街道做好辖区内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工作。台风影响我区时,停止一切在建工程施工,关闭景区,停止游乐设施,做好市政设施的抢修准备。
8、区民政部门检查指导各地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协助各镇(乡)、街道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遭遇强台风、超强台风并严重影响我区的情况下,会同区海洋与渔业部门、港务、海事、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妥善安置沈家门渔港安全转移的船员。
9、区城管部门组织指导城区内广告牌、行道树、高空作物的安全工作以及简易工棚内民工、外来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10、区供销部门做好防台物资储备,随时听候区防指的调度,做好调运调送准备。
11、区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医疗抢险准备,进入临战状态,检查急救设施、设备状态及备用电源等情况;随时准备派出医务人员到各镇(乡)、街道进行抢救伤病员。
12、区农林部门督促检查低洼地段种植场、养殖场的简易居住房内的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加固工作,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13、区教育部门指导各地做好台风影响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众性活动。会同区民政部门落实避灾场所及安置沈家门渔港转移的船员。
14、区电力部门部署电力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业,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保证防台救灾重要用户用电和应急供电。
15、区通信管理部门做好启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准备,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输业,保证防台救灾重要信息的传递,检查落实通讯设备和备用电源的保安,做好应急通讯保障。相关电信运营企业采用短信等方式向用户通告台风信息。
16、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督促对易出险的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再检查,及时组织转移人员、财产、物资等,尤其是要加强监督无动力船只的管理,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17、区旅游部门督查景区游客返回,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8、普陀驻军、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地区的群众转移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19、区公安部门组织做好道路、桥梁和城镇街道的交通管制,维护地方治安,协助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沈家门渔港船员撤离,通过110掌握各类遇险人员情况,及时调配警力营救,紧急情况及时向区防指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告。
20、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积极
协调解决抢险和救灾所需的物资和资金。检查和督促基层粮库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供应工作以及其他器材的供应。
5.2.2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期间,区防指及时部署有关抢险工作;台风影响后,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区水利围垦、海洋与渔业、民政、建设、电力、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到抗灾一线慰问灾民,指导抢险救灾,并对防台工作进行评估。各镇(乡)、街道、区属各部门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区防指及时掌握汇总各地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抗台物资的调配,联系普陀驻军、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评估工作,做好向市防办和区委、区政府的汇报工作,通报抗台救灾情况。
2、区气象部门继续跟踪监视并做好台风路径、降雨预报,直到台风完全消失、降雨停止。
3、区水利围垦部门继续监视水库、山塘、小流域降雨河网的水位情况,做好水库、河网的调度,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普陀驻军、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层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区民政部门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接受捐赠,下拨救灾款;协调各镇(乡)、街道安置灾民,做好灾民救济救助工作,收集、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汇报。
6、区卫生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员,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7、区农林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畜牧养殖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动物和公共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8、区交通部门加强对山区公路、桥梁、施工路段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的检查,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向公众发布公路、水路阻段信息。组织指导水毁公路和工程修复,保障各地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畅通,组织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9、区建设部门组织指导灾区抢修城镇供排水等市政设施和灾区的房屋重点工作。
10、区电力部门组织指导灾区抢修电力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11、区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通信设施的抢险工作,尽快恢复通信。
12、区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掌握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13、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灾区学校抢险校舍,为开学或复课创造条件。
14、区公安部门及时掌握各地治安动态,指导灾区维护社会治安,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
15、区供销部门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
16、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做好粮食供应,确保灾区粮食价格和市场供应稳定。组织协调灾害重点建设工程中基础设施的恢复。
17、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部门组织开展海上遇险船只的搜寻救助工作,指导渔船和网箱养殖的抢险救灾,指导沿海养殖恢复生产。
18、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抢险救灾资金,争取省、市财政支持。
19、区经贸部门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供应。
20、人民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普陀支公司、太保财产保险普陀支公司等区级保险机构及时组织灾情核查和理赔工作。
21、市自来水公司普陀营业所、市蓝焰燃气公司普陀销售公司等部门及时检查供水、供气管道和设施的运行,做好灾损管网设施的抢修,确保供水、供气正常运行。
5.2.3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影响区的各镇(乡)、街道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一级响应,及时做好台风及次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段群众的安置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时将防台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5.3 ⅲ级应急响应
5.3.1区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区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镇(乡)、街道参加,提出防台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河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区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指挥、副指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防台工作的指导。
5.3.2镇(乡)、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影响我区时,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启动响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主持会商,按市、区防指要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进行人员梯次转移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利、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上报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5.4 ⅳ级应急响应
5.4.1区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区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气象预报成果,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防指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通报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各地防台工作。
5.4.2镇(乡)、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镇(乡)、街道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可根据时间和性质、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调度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6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6.1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会同区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5.6.2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7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系。
(2)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6.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普陀驻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突击力量。
区人民政府应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应组建抢险救灾小分队。
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抢险专家库。
6.3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具体储备要求见《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的物资保障。
6.4资金保障
区财政、发改、民政、水利围垦、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和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5技术保障
各镇乡、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加快和完善防汛防旱防台指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调度水平和救灾抢险能力。
6.6治安保障
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受灾地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和特发事件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避灾场所保障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负责渡口安全。
6.10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医疗等部门负责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后,各镇(乡)、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由区经贸部门牵头,区发改、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
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应积极参加市、区培训,同时负责组织对社区、村、学校、企业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演练
(1)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镇乡、街道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本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7.1救灾
台风发生后,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救济救助
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水毁工程修复
7.4.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汛工程应力争迅速修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4.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对当年防汛抢险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6补偿机制
启用蓄滞区、水库根据防汛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7.7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害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三
防汛防台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按照国家气象局与教育局相关规定,当电视台悬挂黄色台风、橙色暴雨信号时安排停课,提醒家长在天气异常时关注天气预报与预警信号。
1、人员转移
防洪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实作好幼儿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幼儿园应同意将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收留安置,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抢险准备
平时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要明确专人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3、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定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4、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义务消防队作用,有电线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保健室要有止血药、绷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与人民医院联系。
5、处置措施
5.1处理工作要全力以赴,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5.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园长为组长,辅以一名副组长,相关教师为组员的工作小组。
组长:园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
保教主任负责教学活动安全工作
安全主任负责园内安全工作
后勤主任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组员:
厨师班长负责食堂安全
电教老师安全宣传工作等
保健医生随时准备医疗救助
门卫负责园门口、消防安全工作
幼儿园其他成员工作职责:
班级教师负责各班幼儿教学及活动安全工作
食堂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门卫值班负责园内安全、园门口保卫工作
专职教师随时听候指挥
6.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6.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幼儿园安全重大事宜。
6.2安全主任负责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幼儿园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6.4实行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登记制度,做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处理结果等记载清楚。
6.5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处理后,须及时将事发的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区教育局;对因幼儿园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由上级领导部门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6.6本预案中涉及到的各成员,应在本预案启动时,相应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之后自动到达各岗位。在上岗期间,任何人都以有利于救助的措施为命令,发挥其职能。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四
大家好!
台风来袭,外面交通不便,各部门可适当留在公司过夜,公司提供免费晚餐,加班工资加倍。
凶猛台风"韦帕"将在今天晚上开始影响本市,是近10年来影响本市最强的台风,所以再次重申:请大家在今天下午18:00之前,根据应急预案,再次彻底检查、加强加固商场外围高空设施、高空悬挂物等会受台风影响的一切设施,安全渡过台风期,具体如下:
1. 天面、排水沟、地漏等要专人检查,特别在暴风雨来临前和来临时要勤巡查,若有堵塞应及时疏通,以确保畅通无阻。
2. 台风来临前必须完成对屋顶漏水情况检查。
3. 对店内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切断一切不用之电源。
4. 准备好抽水水泵,以备浸水事件的发生。
5. 对户外广告灯箱,广告架子等建筑加强巡查,及时加固。
6. 对有可能会被水浸的房间必须准备防汛沙袋,特别是各edc,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重点部位。
7. 关闭办公区域门窗。
8. 台风期间专人值班,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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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五
现接深圳市应急办、气象台和三防办提醒:台风“苗柏”今晚影响我市,带来暴雨到大暴雨并有大风。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防台风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学校统筹安排好防台风期间全体师生的安全保障工作,执行好防台风预案,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
2、各班主任密切留意预警并做好防御,严格管理好学生,各班主任查寝必须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台风期间禁止学生请假外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通知全校师生及时关闭好办公室和教室门窗,及时收回室外高空花盆等堆积物,以防意外坠落。
4、加强对校舍、水电线路、供配电设施、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力求尽早排除隐患。
5、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师生应减少在校园树下的'逗留时间,减少外出。请勿将汽车停放在高大树木下,防止树枝坠落、树木倒伏砸坏汽车。
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及早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切实把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六
各位居民:
根据天气预报通知,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将于近日登陆我省中北部沿海,将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现特提醒各位居民做好如下相关防台风准备工作:
1、将摆放在自家阳台、窗户、门外等花盆、衣物、杂物等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防止台风刮落造成伤害与损失。
2、关闭自家门窗,检查阳台排水口及清理排水口周围杂物,防止雨水堵塞造成损失。
3、家里配备必要的防台风用具,如:手电筒、药品等。
4、台风期间尽量不要外出,防止发生意外。
5、随时关注台风最新消息。
(xx区xx街道xx社区)
xx街道xx社区
20xx年8月6日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七
20xx年第22号台风“海马”(超强台风级)的中心今天(19日)早晨5点钟位于闽粤交界东偏南方大约131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16.1度、东经126.8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7级以上(6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0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为320~38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为140~16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为100公里。
预计,“海马”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逐渐向菲律宾吕宋岛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于19日晚上到20日早晨穿过吕宋岛东北部一带沿海,20日中午前后移入南海东北部海域,之后逐渐向广东东部到福建南部一带沿海靠近,并有可能于21日下午到夜间在上述沿海登陆(台风级,33~40米/秒,12~13级)。
大风预报:19日08时~20日08时,中国台湾海峡、南海东北部海域、巴士海峡将有7~9级大风,其中南海东北部偏东海域、巴士海峡部分海域的风力有10~12级,阵风13~14级,“海马”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或地区的风力有15级到17级以上。
闽启动防台ⅳ级响应
18日晚,省防指总指挥、副省长黄琪玉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第22号台风“海马”发展趋势及对我省的影响,研究部署防御工作。
据气象部门监测,“海马”18日20时中心位于北纬15.6度,东经129.1度,就是在厦门东南方约1500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68米/秒),正以25公里/小时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预计19日夜间到20日早晨擦过吕宋岛,20日中午前后移入南海北部,之后逐渐向广东东部到福建南部一带沿海靠近,于21日下午到夜间在上述沿海登陆,登陆时风力可达12-13级(33~40米/秒)。省防指于18日21:00时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会商要求,位于中国台湾浅滩渔场、闽南渔场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20日17时之前全部就近到港避风或撤离到北纬24.5°以北海域;位于闽中渔场东经120.5°以东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20日12时之前全部撤离到闽中渔场东经120.5°以西的海域或撤离到闽东渔场。泉州、厦门、漳州市沿海养殖渔排上的所有人员务必于20日10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20日开始,泉州、厦门、漳州市沿岸施工工地、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娱乐场所全部关停。20日开始,泉州、厦门、漳州市客渡船按照交通部在恶劣天气下限航的有关规定,适时停航。海峡过往船只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提早避开台风影响区域。
台风海马21日将登陆闽粤沿海,大家要做好防范。
20xx年第21号台风“莎莉嘉”昨天(18日)晚上由台风级减弱为强热带风暴级,今天早晨5点钟其中心位于中越交界处南偏东方向130公里的北部湾海面,就是北纬20.4度、东经108.3度,最大风力有10级(2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85百帕。
预计,“莎莉嘉”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并于19日中午到下午将在中越交界附近沿海再次登陆(热带风暴级或强热带风暴级,9~10级,23~28米/秒)。
大风预报:19日08时至20日08时,南海西北部海域、琼州海峡、北部湾以及海南西部沿海、雷州半岛沿海、广西沿海将有7~8级大风,其中北部湾部分海域和海南西北部沿海、雷州半岛西部沿海、广西沿海等地的部分地区风力有9~10级,阵风11~12级。
降水预报:19日08时至20日08时,广东西南部和北部、广西中西部和南部、贵州中东部、湖南西部和中部等地有大到暴雨,其中,广西中部偏西、贵州东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00~2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可达40~80毫米。
防御指南:
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应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主题台风应对小贴士心得体会范文八
各部门(公司、分公司):
一、要随时注意收听收看气象消息,做好防范工作。要弄清楚自我所处的区域是否是台风要袭击的危险区域。
二、要了解安全撤离的路径;以及政府带给的避风场所。
三、疏通泄水、排水设施,持续其畅通。
四、时加固房屋需要加固的部位,防止屋塌伤人。
五、关好门窗,将放置在阳台的花盆、雨篷等进行检查和加固,防止被风刮落,造成砸伤砸死事故。
xxx公司行政人事部
20xx年10月21日
公司防台风通知范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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