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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 扫雪后的感受6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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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 扫雪后的感受600字(5篇)
2022-12-22 15:36:4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一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 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景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昌吉州宁边东路

3、预定开工日期: 20x 年 4 月 30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园林绿化、种植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60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前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 以 人民币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 3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李海宾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甲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7天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三

各位朋友,大家好,说起古典园林,大家都会想起苏州。然而,200多年前,江淮古城扬州的园林却要胜过苏州。早在清朝时曾有人对江南名胜作出过这样的评价:“杭州以湖山胜,苏州以市肆胜,扬州以园亭胜。”可见当时江南一带,扬州是以园林之美而著称的。早在汉代,扬州就有规模较大的园林式建筑,以后又有创新,到清代时,由于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盐业都十分发达,加之乾隆的六次南巡,扬州园林迅速兴盛。但历史上多次遭到兵灾战祸,园林毁坏甚多,现在幸存的仅个园、何国、小盘谷和后冶春园等为数不多的园林了。

【个园的创建历史及名称来历】

朋友们:今天我们游览的是全国十大名园之一的个园。个园位于扬州市内东关街318号宅后,清嘉庆二十三年(1820xx年),两淮盐总黄玉筠在明代寿艺园的旧址上重建。黄玉筠认为竹本固、心虚、体直、节贞,有君子之风;又因三片竹叶的形状似“个”字,取清袁枚“月映竹成千个字”的句意命名“个园”。苏东坡曾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使人俗。”道出了园主人以竹命名的本意。

【造园概况—园林春景】

“扬州以名园胜,名园以叠石胜”。个园就是以竹石为主体,以分峰用石为特色的城市山林。个园的假山采取分峰叠石的手法,运用不同的石头,表现春夏秋冬四季景色,号称四季假山,为国内园林惟一孤例。个园的植物以竹为主,与竹最相配的造景材料是各种奇峰异石,像玲透巧的太湖石峰,瘦削嶙嶙的石笋等。竹与石组合在一起,形成园林中很有特色的竹石小景。游客们,现在我们可看到在个园的入口处,造园者就别具匠心地设置了一组竹石小景,开宗明义地点出了这座园林以竹、石为中心的主题。

个园就在黄家邸宅的后面,从住宅中间的小夹弄进入,往左一转,可以看到一左一右两个花台。台上翠竹亭亭,竹间叠放了参差的松布石笋,远远看去,就像刚破土的春笋,缕缕阳光把稀疏竹影映射在园门的墙上,形成“个”字形的花纹图案,烘托着园门正中的“个园”匾额。那在微风中摇曳的“新笋”又象征着春日山林,这一真一假的竹景,被前面住宅部分的白墙一衬,立于园门两边,很有“春山是开篇”的意味。不知游客们是否领略到了春回大地,气象万千的感觉。这就是个园著名的四季假山景中的春景。

【园林夏景:宜雨轩—夏山】

欣赏完春景之后,我们再去观赏一下夏景的风采。那么夏季假山在哪儿呢?从两座花台春景中步入园门,迎面便是一座四面厅。厅前有两个用湖石平叠的花台。西台植竹,东台种桂,因而此厅原先称为桂花厅,现在匾额上已改名为“宜雨轩”。从厅中朝南而望,到处是绿意盎然,近处是青竹、丛桂。透过围墙上四个水磨石砌的漏窗及月洞门,还可以看到我们刚才路过的竹石小景。近景远景既内外有别,又隔而不闭。这种以内外互对互借来增加入园第一景的深度的造园手法,还是个园的独特之处,可谓别出心裁。从桂花厅沿着轩廊往西走,经过一片密密的竹林,便来到水池边上,隔水往北望去,只见蓝色的天幕下,巍峨屹立着一座苍古浓郁、玲政剔透的太湖石假山,山下有石洞,山上有石台,形姿多变,形状宛如天上的云朵,这就是夏山。山前有一泓清澈的水潭,水上有曲桥一座,通向洞口,巧妙地藏起了水尾,给人以“庭院深深深几许”的观感。池中遍植荷花,一眼望去,“映日荷花别样红”,突出了“夏”的主题意境。

走在曲桥上,我们可以饱览夏山的秀色,只见两旁奇石有的如王鹤独立,形态自若;有的似犀牛望月,憨态可掬。抬头看,谷口上飞石外挑,恰如喜鹊登梅,笑迎宾客;跳远处,山顶上群猴戏闹,乐不可支。真是佳景俏石,使人目不暇接。进入洞室,刚开始觉得有点阴森,继而习惯了斜上方石隙中落下的丝丝光线,便觉得洞室宽敞。而小池里的水又分出一支流入洞中,加上湖石色呈青灰,夏日在洞中赏景,更觉凉爽。洞室可以穿行,拾级登上,转上数转使到山顶。上有一小亭子孤立于假山之上。亭前留有一株古松,伸出崖际,增添了夏山的葱郁的气氛。站在亭中,回首再看假山,在山洞石缝中,广玉兰盘根错节,石阶两旁,雨打芭蕉亭亭玉立。走在其间,只见浓荫披洒,绿影丛丛,真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园林秋景:黄山石—秋山】

朋友:如果夏景是以有清新柔美的曲线的太湖石表现秀雅恬静的意境,那么秋景则以黄山石粗扩豪放的直线表现雄伟阔大的壮观。因为黄山石既具有北方山岭之雄,又兼南方山水之秀,因此秋山是个园最富画意的假山。整座假山,都用悬岩峭壁的安徽黄石滩就,其石有的颜色呈储黄,有的赤红如染。假山主面向西,每当夕阳西下,红霞映照,色彩极为醒目。在悬崖石隙中,又有松柏傲立,其苍绿的枝叶与褐黄色的山石恰成对比,宛如一幅秋山图景。山巅建有四方亭,人在其中,俯瞰四周景观,往北远眺绿杨城郭,瘦西湖,平山堂及观音山诸景又—一招入园内,这也是中国传统的造园手法之———借景。在我国古代,向有秋日登高远望的传统。个园黄山石是全国的制高点,又以重阳登高来渲染秋的主题。

秋山的外形高峻突兀,内部结构复杂。石洞、石台、石磴、石梁与山中小筑交错融合在一起,形成一条扑朔迷离的山中立体游览通道,它不仅有平面的迂回,更有立体的盘曲。游客们,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可以因山而楼,再由楼两山,慢慢去领略这座设计巧妙、堆叠技法高超的扬州名山——秋山的风采。

【园林冬景:透风漏月轩—漏商】

从黄石假山往南看去,在三盈小楼的西面,有一个幽静的景区,这区域的主体建筑是一座南北敞达,东西用墙围闭的小厅,这些建筑给人的感觉好像带了某些“京味”。请看这些房子,屋角起翘较小,屋面较平缓,造型显得比较厚重,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在清朝盛世,帝王南巡,都要在扬州游玩。扬州盐商经济实力雄厚,为了所谓的“迎銮”,费尽心机来揣摩皇帝的喜好,因而有不少园林建筑就仿照了北京建筑的款式,渐渐地,扬州园林中有些建筑也带有了某些“京味”。这幢叫作“透风漏月”的小厅也不例外。在厅的南面有一座用宣石平叠的花台,台上倚着花园的南界墙,又有宣石堆起的小型倚壁假山,这就是冬山。宣石产于安徽的宣城,其色洁白如雪,人们又称它为雪石。这一景区,原是冬日围着火炉,边赏雪边品茶的地方。为了使假山在不下雪之时仍有雪意,便将宣石山置于南界墙北面的墙下,从厅中望去,台上小山一色皆白,犹如积雪未消。因为宣石中含有石英,其色虽白,但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如将其置于向阳处,就与赏雪的主题有些相违,冬山背阴,也可见叠山家观察的仔细了。

宣石山的东侧界墙外,便是个园的人口处。为了使冬天的意味更足,造园家在墙上有规律地排列了24个圆洞,组成一幅别具一格的漏窗图景。每当阵风吹过,这些洞口犹如笛萧上的音孔,会发出不同的声响,像是冬天西北风呼叫,以声来辅助主题意境。更为奥妙的是,通过那几排透风漏月的圆润,看到的是春景的翠竹、石笋。不知朋友们有没有产生“冬去春来”的联想。

各位朋友:个园的假山概括了所谓“春山淡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淡而如睡”与“春山宜游,夏山宜看,秋山宜登,冬山宜居”的画理。园内还有“宜雨轩”、“抱山楼”、“拂云亭”、“住秋阁”、“漏风透月轩”等古建筑。四季假山在这些楼台亭阁的映衬下,加之古树名木点缀其间,更显古朴典雅、幽深雄奇。冬景虽给人以积雪未消的凛冽之感。但靠春景的西墙却开了两个圆形的漏窗,只见枝枝翠竹过墙来,又给人们“严冬过尽绽春蕾”的深远意境,整个园景犹如一幅构制巨大的画卷,构成美的和谐。

个园的主要景观已经游赏完毕了。在游罢个园后,您会不会有这样的感叹:扬州个园,确实是园林中的精华之园。

有关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园林处以信访平台为有效载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现就我处全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信访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

为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市园林处主要领导担负起了信访工作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直接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完善制度,畅通来信来访渠道

根据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包案领导小组》,成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凡是群众合理的要求,我们都及时进行调查协调解决,违背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谅解,避免矛盾激化而造成越级上访,有效地防止了小事变大、大事变难、难事变烦的现象。

(三)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今年市园林处结合深入群众大走访活动,深入到xx小区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及时了解群众对园林绿化方面诉求,并对xx小区绿化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小区整体绿化环境。

二是坚持思想教育先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处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复杂问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四)及时办理,化解群众疑难问题

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力求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全年共接收省信访平台信访案件2个,都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和时限,给予了妥善处理,同时接听市长热线362件,答复率和办结率100%。

二、20__年工作谋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

一是抓认识,增强处机关各科室和处属各单位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思想上有认识、落实上有措施。

二是抓重点,突出群体来信来访问题。坚持信访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查研究、专题协调,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群体来信来访问题。

三是抓监督,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继续认真抓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园林工人扫雪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持续住宅区环境优美,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林,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公用设施组成部份,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管理处负责,并按市政府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管理处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居民共识,构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管理处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绿化面积,持续绿化完好率在98%以上,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4、持续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使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树木状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剪草机、喷洒器、电机及其它器材、工具。

四、本区住户是绿化的享用人,赋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严禁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绿化的行为:

1、占用绿化地段;

2、践踏绿化草地、林带;

3、攀折花木,毁损涂污园林小品:

4、行人和车辆在绿化带上行驶,碰坏绿篱和栅栏;

5、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设置广告招牌:

6、在花木、建筑物、雕塑小品上拉绳晾晒衣物;

7、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凡有上述第一项行为,按侵占每平方米罚款20-50元处理,并限期恢复原貌;其余各项中,凡损坏花草树木,按'损一罚五'罚款;凡损坏设施者,按造价的2倍罚款。

五、根据市政府规定,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作如下处罚:

1、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子,每株罚款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每株罚款15元;

2、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花木的,每枝罚款20元,破坏草坪每平方米罚款8元。

3、撞坏铁栏栅,每公尺罚款150元。

4、对在绿化地带晾晒衣物、被褥者,由管理人员予以警告,并对其进行教育。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对检举破坏绿化的人员,给予罚款收入的50%作为奖励,奖罚由管理处执行。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刁难或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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