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2 06:39:25 页码:7
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 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三篇)
2022-12-22 06:39:2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方面,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明确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强调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意味着新时代普法要突出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党全体群众的自觉信念和自觉实践。

另一方面,这是新时代深化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不管是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格局还是普法方式、普法对象都与之前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在普法理念上,普法工作不再是单纯地就普法论普法、就普法去普法,仅仅满足于普了几部法律的条文或法律文本,而不去关注普法的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而是将侧重点转移到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养和塑造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甚至法治人格上来,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问题,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营造全民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在普法工作格局方面,从过去的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的“大合唱”,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方式方面,从以往主要依靠传统的报纸、媒体等传统普法方式,变为不仅要巩固提升传统媒体宣传效果,而且更注重加大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点优势,及时快捷地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作品推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渗透力、影响力。

问题二、请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对普法责任主体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

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国家机关中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要突出重点,全面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了普法责任主体,为全市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其他党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执行,主动承担法治宣传义务。《实施方案》结合滨州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对“国家机关”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也就是说,今后,滨州市各级国家机关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建立并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宣传的义务,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三、请问《实施方案》中提到“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能否具体解释一下什么是“普法责任清单”?我市在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方面如何操作的?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简单的说,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将普法责任单位的重点普法内容以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如市司法局,施行的法律主要有《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等等法律规章,都会定期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一是明确普法的责任单位。二是明确普法的重点内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明确承担普法责任的具体承办部门。四是明确这些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普法责任清单一经公布,社会和群众就会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普及,他的承办部门是哪一个,具体联系方式是什么,这样进一步压实了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当社会单位和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和责任部门联系对接。如果对他们做的工作不满意,认为他们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不到位,就可以向普法主管机关反馈,这也是对单位普法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形式。普法主管机关将群众的满意度和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完成情况、普法效果作为检验普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进行考量。对群众也会带来便利。

2018年市普法办公室印发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滨普法办【2018】13号),对全市第一批36个市直部门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办法等重点普法内容进行了公布。目前,鉴于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市普法办前期对市直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并拟于近期进行行文公布。

问题四、请问我市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方面有什么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全面保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分工负责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列出普法内容、主体、对象、时间和目标等任务表,详细梳理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能变化等情况,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建立精准普法机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要根据主要负责普及的法律法规,明确普法重点对象,了解普法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各级普法工作机构要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普法对象,搭建普法平台,拓展普法供给渠道,开展“订单式”普法,不断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精准普法工作的指导。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全面落实《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建立考评通报制度,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同志们:

刚才,我们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2022年工作要点》,下一步,尽快按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

当前,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但“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存在,疫情一天不结束,我们就不能有一丝松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防疫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展现了我市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精神面貌。

但我们也要清醒注意到,疫情防控既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常态化防疫形势下,个别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果:

要坚决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秩序、散布疫情谣言、利用疫情诈骗他人财产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切实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要加强对防护物品供应价格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疫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医疗废弃物因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扩散;

要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劳动用工政策情况的执法监督,对企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必须精心研究谋划,周密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要提升工作标准。市司法局要全面梳理我市前期推行“三项制度”的经验和不足,在实现工作标准化、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标准做好执法工作。要将“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级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步骤、方法、期限和尺度,确保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处理决定都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三要规范信息公开。要推行执法全流程音像记录,实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流程以及进展和结果,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要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公开倒逼规范,用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管理。

四要推进创新运用。要围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围绕各自执法领域的特点和短板,进行探索创新,在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的过程中,体现烟台特色,总结烟台做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要严格督导考核。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制度,对推行“三项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达督察意见书。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内容。

<>

一要全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目前,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队伍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转。但改革没有休止符,从效果来看,有的部门只是完成了物理整合,还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对多个执法领域整合的部门,不能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同步整合,形成运转高效的统一整体,体现出改革的效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领域,既要厘清职责边界,也要密切协作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各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签好委托书,确保执法程序合规合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全面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二要加快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近期,省政府制定下发了《x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我们要从改善营商环境、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的高度,充分认识领会这项改革举措的深远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清单实施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对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案件不能简单的一放了之,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并做好执法记录;

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努力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氛围。

三要全面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是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载体。去年10月,上网运行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上网运行工作的制度落实。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所有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执法程序完整统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四要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我市顺利完成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加快编制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大失信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要在告知承诺文书完善、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完善总结好告知承诺制的“烟台模式”。

<>

《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建立了“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一个部门一个监督机构”的监督体制,形成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但目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不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拖延履职、执法不力等执法缺位问题,急需强化执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一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针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要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关于执法交叉检查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

七家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对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集体学习,将各条党内法规制度等贯穿于日常大小工作当中,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依法守规、依法办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研究阐释,推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各(站、办、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参加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做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方面。一是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充分认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各项工作。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蔚然成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方面。街道党内班子成员认真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从严治党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标准执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在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动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纪要干部管理规定》《党政专用通讯网络安全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规定》《中央文物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反恐怖主义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贵任制规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相续开展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标准,自觉遵守好党内相关法规。各分管领导将各自分管业务板块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烂熟于心、将党内法规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提高工作原则、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指引下执行完成。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研判核心要义,把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各种平台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会议学习党内法规,截止目前已学习66条法规,剩余部分将在下半年的目标任务抓好学习;机关支部学习26条,党员大会36条,接下来将通过工作“菜单式”增加学习方式,便利干部职工“出行学、坐起学、家里学、会议学”。三是抓好理论和实践结合。熟学各种政策法规,高标准、高质量融入日常工作,以政策法规作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越红线、闯红线”。同时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树新风、换正气,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在街道做好表率,已更勤政务实干劲服务群众。

<>

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还剩余40条党内法规没学习完成。2019年12月底街道党工委班子组建以来,主要以学习领导讲话、业务知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法规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要求,学习内容欠账较大。二是部分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虽能按时参加集体组织学习,铭记于心和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剩余40条党内法规在下半年底之前学习完成。并研究部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通过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遵规守纪、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运用媒体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