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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 电机拖动与控制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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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 电机拖动与控制心得体会(六篇)
2022-12-21 12:17:5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日常工作

工程部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五常法”的要求去做。能够认真传达、贯彻公司的各项指示精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对待公司、项目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结合实际,认真整改和执行。在各级领导的帮助下,我们规范了各种表格、记录的填写,为日常安排工作和用电数据分析提供了有效、准确的依据。并将各种制度张贴上墙,以便每位员工及时学习、检查和要求自己。

二、配电值班工作

值班工作看似轻松,但实际上,要求配电值班人员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配电值班经验,才能保证发现隐患后,及时有效的做出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为设备运转、业主办公提供电力保障。因此,工程部每位配电工都能遵守配电制度,认真巡视设备,按时抄录各种表计,认真核算每日用电情况,为园区用电分析和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配电室又是休息日、节假日和夜间等时间继续为业主服务及对外联系协调的主要部门,负责这些时间内的设备巡视工作、业主报修处理、业主和外单位的各种施工跟进服务以及紧急情况处理协调等工作。如:每班2次的中水站巡视;每日夜间路灯、水泵房设备巡视和电梯维护保养跟进监督工作等,使业主得到全天的、不间断的维修服务,保证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工作方面

我们负责园区内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保证它们能够正常运转。我们克服了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合理安排人员,本着“应修的必修,修必修好;定期保养”的原则,认真对待每项工作。为及时处理业主报修,每天安排专人负责业主报修处理和巡查工作。做到接报及时、处理及时,减少回收率。当报修工作较多时,及时调配其他员工支持。今年夏天a栋x公司,有一个配电箱的总空开频繁掉闸,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办公。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彻底、仔细的排查,最终发现掉闸原因是由于业主用电过于集中,三相用电负荷严重不平衡,造成单相超负荷掉闸,需进行负荷调整。但由于业主办公期间不允许时长时间停电,因此,我们在其用电高峰时测量、记录各分路负荷后,于当日下班和次日中午,分两次对其负荷重新分配、调整,使其三相负荷趋于平衡,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业主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工程部在没有进行交接和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接管园区中水站后,为保证中水站的正常使用,设备正常运转,全体电工包括配电工都积极参与中水站的维修、调试和巡查工作。由于缺乏中水站设备资料,我们只能在现场逐一查设备、查线路,了解设备的工作过程和控制方式。在污水池中打捞水泵、更换电机、连接线路,全体员工都不怕脏、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协助水工完成中水站设备的更换、维修工作。在电气调试问题上,为不影响业主使用中水,我们尽量将时间安排在晚上或周六日进行,摸索回用水泵的自控管理、查找故障原因,经过多日的努力终于将系统调整到最佳状态,保证了中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设备巡查工作是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的重要措施,也是人员安全的保障。因此,每天都会安排专人按时巡视园区公共电气设备、设施,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的,也会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及时上报并列入维修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员工根据检修计划、电气设备维护周期以及设备运行状况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发现并去除潜在的设备隐患,减少设备故障率。在换季检修工作中,因维修工作量大,人员不足,从配电室抽调4人参与检修工作,致使抽出人员和值班人员的工作量都随之增大,但每个员工都没有抱怨、没有偷懒,都任劳任怨、积极投入检修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使得每次换季检修工作都能够顺利完成。

四、在技术培训方面

每个员工都非常主动、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为保证员工有时间进行技术交流和学习,每周五我们都抽2-3小时作为“技术学习”时间,鼓励大家互相交流、互相讨论、互相提问、多方面解答问题,介绍自身的工作经验。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自信心,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五、在能源管理、降低消耗方面

我们对园区内的公共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摸底排查,找出节能降耗的方法,对需要且能够改进的设备、设施作出节电改造方案或建议,逐步进行改造:

1、将楼内通道照明、大厅照明、电梯厅照明及步梯间照明等分出白天和夜间照明;在保证整体照明需求和造型完整有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灯具使用数量,如将三管或双管灯改为单管照明,改连排灯照明为隔灯照明方式等。

2、对大功率机电设备加强巡查,确保电机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提高效率。加大控制设备的维护,减少大功率设备的超停次数,降低功耗。

3、对e栋空调机组加装计量表,增大电量核算的准确度,减少公用电量的分摊。

4、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更换出的文件、灯具、镇流器等进行维修,通过更换零件或重新拼装等方式修理旧件,减少新件的使用。

六、弱电设备维修工作

1、更换物业办公用电话交换机,重新调整号码分配和布线工作。

2、对楼内弱点竖井进行了全面清洁、整理工作。

3、配合电信公司进行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

七、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方面

将园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分为公共责任区和个人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都有专人负责。每日都要清洁公共区域内的卫生和设备的卫生。定期清洁个人管辖范围卫生并定期检查,保证配电室内和设备间的设备干干净净,设备无油渍、卫生无死角、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把工作做得更好。

有关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二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供货范围

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交货

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

第十章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有关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三

出租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发电机,为利于双方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租单位施工地址:

二、租赁发电机类型及数量: 型发电机 台。

三、租赁发电机时间:以该合同签订当日和退场当日为准。

四、租赁方式及价格:以月/天租形式(每天 元/台);如按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月租费: 万元/台/月。

五、结算方法: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退场前乙方需将该发电机的全部租金支付给甲方(结算租金的100%)。如逾期不付,承担总租费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甲方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发电 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2、甲方必须负责操作及维护,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操作人员须服从乙方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须遵守乙方的各 项规章制度,并主动积极地与工地发电机施工密切配合。

4、甲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机,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发电机出现故障时,甲方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及时排除,如无法修复甲方应及时更换设备,如不能及时修复,又不更换设备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

七、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乙方应对甲方进场后的发电机进行签收保管,并提供安全保障,如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甲方发电机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住宿安排、一人伙食。

3、乙方有对甲方操作人员生产作业指挥权和作业班次的调整权,并有权更 换不合格操作人员和设备。

八、本合同一经签定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约: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四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中,12个多月的时光匆匆溜走。回顾以往,机电工作有收获也有不足,我们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狠抓管理,基本实现了机电系统的安全、安装,稳定、经济、高效运行。通过这以往的工作,大家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各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充实和提高。现就机电工作情况作以总结汇报。

一、立足安全规程,强化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提高水平、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只有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并保持一定的标准,使公司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才能够适应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从3月份开始,我们以条件最差的二采区集运巷为突破口,打造2210集运巷、二采区变电所、采区机电设备达标及电缆吊挂达标等工作,带动全矿各范围以此为基点,在全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大搞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热潮。通过达标评比,共评出“精品硐室”3处,“精品机房”2处。

二、机电工作完成情况

1、以来,机电科紧紧围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工作目标。先后对二采区变电所进行了标准化硐室改造,实现了变电所内高低压设备布置精细化;高低压动力电缆及照明吊挂实现了“一线化”,重新更换新型塑料电缆钩共计3981组,铺设达标高低压电缆、信号电缆共计5971.5米。实现井下电缆横竖一条线吊挂。经过改造后,在井下机电硐室、大巷及采区电缆形成了新的亮点工程,提升了井下标准化水平。

2、由于受地质条件的制约,180万吨的产量使其采煤工作面综机设备的安装及工作面供电系统改造成为一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程。

全年安全顺利的完成了2213工作面、2200回采工作面、2110工作面、1203工作面、2212工作面5个工作面的综机设备安装、供水、压风系统的安装及供电系统改造;并安全顺利的完成2213工作面、2207工作面、2209工作面、2110工作面、2200回采工作面的撤面工作,实现了全年按面、撤面、供电的安全生产。

3、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各项机电设备改造工作:

(1)为提高我矿煤质的发热量,解决我矿煤炭的销售,机电科对地面生产系统筛下皮带进行了改造,将筛下皮带煤炭进行了分运,在高架皮带处重新加工设计安装了一条架空电动滚筒皮带,以解决煤质的质量,促进了我矿煤炭销售。

(2)通风机安装工程:

5月份根据技改设计要求,对矿井通风机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两台、高压配电柜12台、软起动柜两台进行了安装,并对通风机10kv高压供电线路两回路进行了架设,实现了通风机的安全运行。

(3)压风系统安装工程:

为确保技改施工井下压风需要,两台sa-132a型双螺杆空压机暂安装在xx区副井井口。压风管路铺设情况:井下主干管选用φ1594.5无缝钢管,采区上、下山管路选用φ1084无缝钢管,现井下主干管φ1594.5无缝钢管共计铺设3965米,实现了技改工作面的压风需要并同时完善了压风自救系统的改造。

(4)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安装工程:

井下消防洒水及用水改造,利用xx区地面600m3静压水池供给,撤除原供水管路φ502.5无缝钢管2130米。完善铺设井下供水施救主干管选用φ1594.5无缝钢管,采区上、下山管路选用φ1084无缝钢管,现井下主干管φ1594.5无缝钢管共计铺设3550米,φ1084无缝钢管共计铺设480米。

(5)35kw变电站安装工程:

xx区地面35kv变电站线路架设已经架设完工,其两回35kv电源线路分别引自轩岗110kv变电站和崞阳110kv变电站,导线截面为lgj-185,线路长约18.5km和26.5km;除变电站内两台sz10-8000/3535±32.5%/10.5kv8000kva有载调压变压器暂没有安装外,所内其他高压电气设备已经安装完毕。

三、运输工作完成情况

1、以服务一线为宗旨确保矿井生产接续和生产任务的完成:

运输系统安全高效的完成了5个工作面撤除、安装的设备运输工作,累计运送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2520余台套。一年来我们累计为采区铺设18公斤道轨2570米,24公斤道轨1200米,确保了全矿生产任务的完成和我矿的正常生产接续。

2、以标准化为契机不断提升安全运输水平:

结合《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供电局节能节电》要求,我们对井下大巷、运输大巷及工作面安装更换led灯120盏,铺设照明线路3090米;为保证斜巷运输安全,我们对1171大巷、南大巷原简易道岔进行了全部更换,更换道岔21付。

四、大型设备维修工作完成情况

我矿综采支架为集团公司淘汰设备,支架状态差,维修频繁,井下大修支架共计610部;由于生产接续紧张,共计大修mgtyz250/600-1.1d采煤机2次;大修ebz150掘进机2次;sm-490a空气压缩机维修3次;500gfb发电机大修1次,共计节约维修资金约701万元。

五、20xx年机电计划

20xx年,技改机电安装工程将进入一个高峰阶段,其他机电方面的工作任务也是任重道远。我矿技改各项主要安装建设工程都将进入最后的安装阶段,如定量装车系统、选煤系统、排矸系统的安装和集运巷强力皮带安装、压风机安装、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绞车安装等。

对于我矿已有供电系统,在该年度,也将有几项大的改造工程,比如35kv变电站变压器安装、xx区10kv架空线路的安装、高豹湾原1回路10kv架空线路改造工程,井下变电所、采区变电所设备的安装及井下供电线路敷设安装,主通风机、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生产系统等等集控自动化安装改造等。

有关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五

进口直流电机电刷国产化协议书

_________(下称甲方)和_________(下称乙方),双方经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目的与要求

1.通过双方合作,努力使甲方的电刷完成国产化,用性能优良,价格适中的国产电刷取代进口电刷:

2.通过甲方电刷国产化工作,以提高乙方电刷制造技术水平;

3.乙方提供的国产化电刷的技术性能必须达到或接过国外同类电刷的技术水平,并保证今后长期供货时各批量性能保持稳定与试用样品一致,确保甲方的生产能顺利运转。

二、国产化内容

1.先从轧管厂连轧机用1400kw直流电机,限动芯棒用384kw电机电刷开始;

2.在上述电机电刷国产化完全成功后将陆续向甲方所有其他进口电机推广。

三、国产化进程

1.在此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对乙方的设备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了调研,认为有能力承担进口电刷国产化的研制工作;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试用电刷在1400kw电机(1号下位)进行试用考核,在各种工况下能满足运行需要,并将乙方提供的384kw电机复合电刷装机试用;

3.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向乙订制一批国产化电刷做为扩大试用;

4.经三个月考核期,若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甲方使用条件,则甲方向乙出具试用签定材料并批量订货。

四、双方职责与工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刷国产化所需要的有关电机,电刷,工况条件,技术参数,电刷实样等供乙方参考,分析和测绘;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刷试样装机试用,并及时将使用情况反馈乙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刷国产化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服务与调研所需要的条件并积极配合;

4.乙方应调研资汇编成册,将电刷制图编号一同归档并提供甲方一份,以作备案;

5.乙方负责国产化电刷的分析,选型,试制全部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研制相应使用的电刷;

6.乙方应提供国产试用电刷的技术性能数据与该进口电刷的有关技术性能数据,提交甲方参考;

7.乙方将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积极配合甲方安全顺利的搞好国产化工作;

8.双方均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合作,对在国产化中现反复应以谅解的态度直协商解决,确        保电刷国产化顺利进行。

五、费用:甲方不另行向乙方去付研制费,但对国产化成功的电刷按优质的精神在订货价格上予以体现。

六、约束

1.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双方在国产化过程中的有关试制情况,文件,技术资料;

2.待国产化电刷成功之后,甲方尽快地向乙方定点订货,推广电刷国产化的成果;

3.乙方保证长期批量产品与试制产品质量一致,不得有质量的波动,并将甲方作为重点售后技术服务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服务,以保证国产化电刷的稳定使用。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贰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关电机联动控制心得体会总结六

需方: 供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一、 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

名称型号发动机厂家、型号发电机厂家、型号含税单价(元)数 量(套)金额(元)合计金额(大写):¥

二、以上价格含运费,含增值税发票,交货地点为需方所在地。

三、以上价格不含启动电瓶、油箱、电缆、燃油、排风、排烟工程安装。

四、付款方式:发货前一次性付清货款,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16%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五、交期:收到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

六、供方银行信息:开户行: 户名: 账 号:

七、需方开票资料:

八、质量保证及保修期:

质量与规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自交货之日起壹年为保修期,该机如由于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坏,则供方负责免费提供损坏之零部件并派员到现场修复至使用,所有售后服务由供方负责,若属买方人为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则零部件、修理费用全由需方负担。保修期满后,如需修理、维护,供方方应需方要求派员到现场修复至使用,费用按供方的生产成本收取。

九、争议解决方法: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

十、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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