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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心事心得体会 关爱留守妇女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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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心事心得体会 关爱留守妇女工作总结(3篇)
2022-12-21 10:05:10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留守妇女心事心得体会一

为了更多的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道德素质等方面,加强与留守儿童的就留,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全面发展以及增加我们的责任心,锻炼我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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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背井离乡,他们或是被交付给爷爷奶奶抚养,或是跟从父母到处流浪。从此,他们的生活比其他普通孩子少了许多,也多了许多。 现在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这导致了留守儿童数量的增加。这些儿童由于家长长期在外务工或忙于工作,他们大都由祖辈或亲戚照顾,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较少。面临着安全失保、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缺失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生存、保护与发展。留守儿童由于长期被托养或寄养,缺少父母之爱容易导致他们的心理缺陷,老人溺爱或亲友疏于管教又使他们缺少正确的价值引导。他们以后的发展真的很令人担忧。于是,我便开始了自己的头脑风暴,想该怎么办,在哪里进行,如何进行,当然也从网上面借鉴了一些经验。于是在准备差不多时,属于我的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实践之旅也要开始了!我从弟弟那得知杨兴宇是留守儿童。他和他奶奶在家,父母在外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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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就去了杨兴宇的家里。他奶奶已经上山干活了,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才放心地出去了。于是,我就和他在家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我主动和他说话,他好像没听到似的,脸上一片茫然,眼睛盯着电视。万事难开头,我下定决心,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要让他活泼开朗起来,要让他的小脸上洋溢着小孩子应该拥有的可爱笑脸。慢慢的我就和他聊起来了,我问他的年龄,他在哪里上学,以及关于他父母的一些问题,他的回答很是被动,让我不禁想到他平时肯定很少与别人沟通吧。后来我问他想不想他爸爸妈妈时,他的声音哽咽了,只看他呆呆地望着电视。他一定很想念他的父母吧!唉!没有父母陪伴在身边的孩子,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吧!我又问了好多关于他学习上的一些琐碎小事,并且和他说了一些我的成长的故事,告诉他要坚强,没有父母陪在身边的我们要更坚强。看着他那带着迷茫的眼神,我很欣慰,因为我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了真诚和 对幸福的渴望。我还告诉他,父母在外打工,是为了让你更好的生活、学习、要学会理解父母,对父母感恩,如果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对我们最好的人,虽然他们现在不在你身边,但是他们的心一直陪着你,所以你要坚强勇敢点,让你的父母以你为荣!我希望他可以记得我说的话,然后我给他讲了几道题。过了一会儿,他奶奶回来了,奶奶大概60多岁了,头上白丝胜过青丝,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看着他我有种很心酸的感觉。又说了一会儿的话,我就准备回家了。临走时,他很不舍。他奶奶说我的到来让他快乐了不少,希望我能经常去他家,和他聊聊天。我向他保证以后有时间就会来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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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守儿童的总体现状

(1)当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这导致了留守儿童的数量大量增加;

(2)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单亲监护或是隔代监护;

(3)留守儿童行为习惯欠佳。

2、留守儿童面临的社会问题

(1)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

①80%以上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

②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

③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等现象。

(2)缺乏抚慰身心健康令人担忧

留守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有些人甚至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具体表现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

3、疏于照顾,人生安全不容忽视

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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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孩子是未来社会主义心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其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关注留守儿童就是关注农村的未来,解决好留守儿童的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和空间,有利于促进学习教育和农村社会的良性发展。为了保证疏于留守儿童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留守儿童学习成长环境,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结合的留守儿童监护体系。

2、加大对社会主义心农村建设的力度,尽量从各种渠道对农村贫困家庭的经济上给予支持帮助,使一些家长多有些实践来照顾自己的子女。

3、学校加强教育管理,努力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各科老师、主要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对留守儿童进行谈心、疏导教育、进行家访等达到减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目的。

4、大力开展校园活动,丰富孩子们的课余生活。

5、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要增强责任感,在孩子上小学和初中阶段,家长尽量不外出,或是留一方在家照看孩子,给予孩子亲情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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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社会实践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但是对我的触动很深,从一开始准备调查留守儿童情况后,到准备进行后,再到现在整理资料和分析实践的成果,感觉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少的收获。其实感觉自己算不上真正的社会实践分析调查,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一次和留守儿童的相处而已,毕竟我一个人的力量真的太薄弱······但是有一点让人很欣慰,从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上,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整个中国,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正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我知道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还有很多社会人士及大学生正在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幸福努力着。想到这里我就很开心,心里满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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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关注留守儿童不只是小事、家事,更是国家大事,是关系民族未来发展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广泛关注。为了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弥补情感缺失,家庭教育缺位,为了这些处在人生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爱心支教活动。希望用我们的努力让留守儿童不再是个问题,相信在我们大家的不断努力下,那一天会很快到来!

有关留守妇女心事心得体会二

外出打工成了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近20多年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流动人口主要是从农村流动到城市的青壮年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左右。由此,在很多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普遍出现了“留守家庭”问题。目前,在与留守家庭有关的诸多问题中,“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特别是“留守儿童”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旦外出以后,他们整日忙于打工,大多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内心的困惑、需求、兴趣更无法关注。有的即使想关心,限于经济等条件,他们也无法更多地给孩子打电话或者经常返家看孩子。此外,由于夫妻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也造成了不少农村家庭的破裂,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留守孩子由于家庭生活和父母教育的缺失,势必会形成下面一些问题:

1.学习上缺人辅导。留守学生多发生不完成家庭作业、逃学、辍学等现象。成绩中等偏下和较差的占大多数。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一些留守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

2.生活上缺人照应。留守儿童的生活主要靠在外务工的父母寄钱回家或者在家的临时监护人提供。大多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比较贫困,有的甚至失去依靠,生活极其艰辛。更有部分留守儿童的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的损害。

3.亲情上缺少温暖。留守儿童父母(或一方)不在孩子身边,缺少应有的关爱。父母在外务工,大部分身心疲惫,与家人联系较少,骨肉分离,与子女缺乏交流和沟通,亲情失落。在调查中,90%以上的留守学生普遍感到父母不在身边的亲情失落和孤独感。有的父母外出时间长达多年,从未回家,也无电无信,无从谈上亲情的存在。

4.心理上缺少帮助。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陷,与外界不愿接触或接触太少,大部分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对集体漠不关心。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生活、卫生习惯差,自卑感重,自理能力差。

5.道德上缺少教育。留守儿童多生长在放任自流、情感缺失的环境中,道德和品格教育得不到正确调教。调查显示,许多孩子沾染上不良习惯,缺乏道德约束,经不起外界不良事物的引诱,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小事升级,打架斗殴。

6.行为上缺少自控。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父母外出,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正确引导和帮助。一些不良的文化、越轨的行为很容易被缺乏正确判断的他们接受。他们逐渐养成许多不良行为,有的沉迷上网无法自拔;有的好吃懒做、小偷小摸;有的时常不回家,打架斗殴。

7.安全上缺少保障。留守儿童面临玩耍、劳动、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因其监护人不力或无临时监护人常发生安全事故。

所以,我认为,为构建和谐社会,缓解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应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一)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点,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在家长的教育素养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学校要主动负起指导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任,正如马卡连柯所说的:“学校应当领导家庭。”农村学校必须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点,低起点,高效率,灵活机动地开展家校合作。一是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提高他们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更新教育观念;二是帮助家长正确理解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弄清家庭教育不等同于文化辅导;三是帮助家长全面了解孩子的身心特点,理性地去开展家庭教育;四是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指导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加强情感交融,扭转留守儿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劣势。

(二)遵循孩子身心特点,引导同辈群体的交往和活动

同辈群体虽是孩子自发的组织,但只要引导得当,它会成为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班主任首先要以持久而真诚的关心赢得孩子的信赖,掌握同辈群体交往的“小秘密”,尤其要与群体的“小首领”交上朋友。其次通过交谈、游戏、讨论等形式引导孩子们妥善处理群体内的矛盾,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增强孩子对不良社会诱因的“免疫力”。最后通过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闲暇教育,吸引群体成员投身于集体生活,弥补孩子的亲情缺憾,创建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群体文化。

(三)发挥农村优势,充实孩子的课余生活

学校的社会职能决定了学校在教育网络中的主渠道作用,除对家庭和同辈群体加强指导外,还应从自身入手,利用本地区的优势,开发活动课程,愉悦留守儿童的身心,填补他们生活中的空白。

(四)以“手拉手”活动为平台,构建留守儿童“手拉手”体验教育互动模式

“手拉手”模式是少先队组织的经典项目,已有众多少年儿童从中受惠。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样可以利用这种平台,构建起两种“手拉手”的少年儿童体验教育互动模式。一是在农村学校内部,构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少年儿童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带领和倡导非留守学生与留守学生交朋友,尽量打破原来留守学生一般只和留守学生交朋友的现象,让留守学生积极融入到班级、少先队或校团委这样的大集体中来。二是构建城市少年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的“手拉手”活动模式。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人到生动有趣的“手拉手”活动之中,用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第一范文网乡不同生活环境中成长的未成年人,培养他们相互理解、相互认同和共同的情感。

(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社区环境对儿童少年乃至成人来说,是最直接、最具体可感、生动形象的社会氛围。一般农村人包括一部分农村教育工作者都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环境的教育功能,因而优化农村社区育人环境,首要的是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强化大教育观。要提高社区领导(在农村一般是村级领导)对教育的关心程度和参与意识。由学校、村委、家长代表组成联合教育委员会,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开会,关心留守儿童家庭中出现的问题,在教育力量的整合中起协调作用。通过有线广播、文艺宣传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知识。争取人人都成为教育的有生力量。其次是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抓手,形成科学文明的育人氛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建好村级图书室、文化室,用丰富的书籍和科教影片、娱乐活动吸引农民,为留守儿童开辟活动园地。

(六)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农村生活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尽量减少留守儿童。

有关留守妇女心事心得体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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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是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切入点的第一份系统性地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国务院文件,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意见》精神,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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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各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严格履职尽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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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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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强能力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县财政局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成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对关爱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跟踪问效,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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