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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 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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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 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五篇)
2022-12-20 22:38:3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定为:

1、让学生经历编写8的乘法口诀的过程,进一步理解乘法的意义。

2、掌握乘法8的乘法口诀,提高运用乘法解决实际问题目的能力。

3、在整理乘法口诀以及其他一些练习中让学生逐步发现一些简单规律,初步培养学生观察、分析、推理的能力。

教 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行之有效的教法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保证。根据教材及学生的特点,我主要采用直观性、启发式的教学方法。二年级学生主要依 赖于直观性的教具进行思维,所以我想到摆小棒,通过摆自己喜欢的图形,让学生理解1个8、2个8,从而理解乘法的的含义。本课我遵循了直观性、知识性 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在教学中采取扶半扶半放放的教学方式,充分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主活动体系。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 一半。新课导入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一堂课成功的起点。我创设了让学生摆自己喜欢的图形的情景,学生根据自己摆的图形说出乘法算式,来引出课题《8的 乘法口诀》。激发了学生探求新知的欲望,为探求新知创下良好的开端。在探索8的乘法口诀时我让学生摆小棒,通过摆图形,让学生理解1个8、2个8,从 而理解乘法的的含义。

首先,第一个层次是51 15的乘法口诀,老师编给学生看。第二个层次是编82 28的乘法口诀,采用半扶半放的形式,师指导学生编口诀。第三个层次是采用小组合作的形式,两人一组学生自己编口诀。第四个层次是让学生观察口诀,发现 乘法口诀的规律。这样由扶到放,逐步让学生探究新知。教师始终处于客体地位,把学生推到主体地位。教师只在关键处启发、点拨,留给学生充分的时间 和空间,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知识的全过程,领悟到知识的真谛。同时,在由扶到放的`过程中,始终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 使学生在编乘法口诀的过程中,初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积累学习情感,享受成功的喜悦。

推荐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6-100以内的加法和减法》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使学生初步学会解答求两数相差多少的应用题。

2、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及初步分析和推理能力。

3、通过生活情境的模拟教学,使学生体会到生活数学无处不在,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求两数相差的.应用题的正确解答方法。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课件演示)

在美丽的大森林里,有一群快乐的小矮人,他们每天在森林里早上出去采果子,晚上回到家里唱歌跳舞,生活的很幸福。这一天他们采了很多的果子回来了,突然两个小矮人争起来了。他们到底在争什么呢?我们去看看吧!

二、自主探索,解决问题。

1、 提出问题 (对回答问题好的同学给他们组奖一朵小红花)

课件出示:两个小矮人的对话(蓝衣服的小矮人说:我摘了12个果子,红衣服的小矮人说我摘了8个,)

问:(1)你能够根据图中的信息提出哪些有关的数学问题?

(先同桌互说,互提,然后再指名说,同时老师板书)

(2)那你能够根据这些数学问题列出算式吗?请试一试。(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然后集体订正,老师板书)

板书:8+6=14

8-6=2

8-6=2

8-6=2

8-6=2

(3)观察以上的几个算式,你发现了什么?

(学生讨论后发表意见)

归纳得出:求多多少或者是少多少?多几或者是少几都可以用减法计算。

2、做一做 (电脑出示:p72:做一做)

(1)先让学生同桌互编数学小故事并列式计算。

(2)集体订正

3、请同学们认真观察一下每个组红花的获得情况:

1)先数一数:每个组各有几朵花

2)你可以提出哪些有关的数学问题?

(学生活动,在小组里互提互说)

3)指学生说,其它学生根据提出的问题口头列出算式计算,看一看,谁最聪明。

问:还有不同的问题吗?

4、出示第73页的做一做

学生独立完成

三、巩固练习:

推荐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大普法格局,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普法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坚持“谁服务谁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检查考核,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推荐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前段时间听了四年级的一节研讨课——“加法交换律”。课中,教师让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示加法交换律”,很简单的要求,学生十拿九稳的不会出错,但是学生表现出乎我意料之外:

学生1:√+×=⊿,×+√=⊿,√+×=×+√;

学生2:a+b=w=b+a=w

……

回顾课堂,执教者老师笑容甜美,语言亲切,精心设计了这节研讨课:

教师从学生熟悉的生活情境“李叔叔一天共骑了多少千米?”引入新课,学生列式后分析得出:40+56=56+40,在此基础上教师又利用天平的直观演示,引导学生得到两个等式:50+10=10+50、100+20=20+100,学生观察三个等式交流总结初步体验“加法交换律”。接着教师让学生自主举例子,学生积极踊跃:1+3=3+1,789+121=121+789……,教师再次让学生观察黑板上的7个算式,结合算式让学生进一步的理解“加法交换律”,并比较辨析加法交换律中的“变”和“不变”,最后教师才水到渠成的在黑板上板书课题“加法交换律”。

对于“加法交换律”的得出教师真是花了心思,下足了功夫。可是从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示加法交换律”这个环节的表现看得出,学生对“加法交换律”的理解没有到位。问题在哪里呢?我认为,加法交换律的内容比较简单,学生在一、二年级已经有了大量的感性认识,只是到四年级才开始总结提升“把零散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用语言表述加法交换律,以及用字母表示加法交换律,对学生来说也不是很困难的。因此这节课,对于“加法交换律”的得出,可以更简洁,只用一个情境就可以,天平的效果不是很好,天平小,很多同学没有看见,因此天平的环节可以取消;黑板的板书也可以更简洁,只板书等式;要让学生体会符号表示“加法交换律”的简明以及让学生体验运用“加法交换律”可以使有些计算简便。

【思考】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是不是把探究新知的过程搞复杂了?探究新知的时候,为了追求“完美”,为了讲得“透彻”,我们会步步为营,取各家“精华”放在一起,舍不得“丢弃”,于是,很简单的知识点的探究,在我们的设计下,就……。有位哲人说:“简约到极致,就是美丽。”正所谓:“大道至简”,其实,教学也是如此,“简约”更美,简约的数学课堂必然是美丽的课堂,这种美丽同样有着多层的解读:它是教师个性化教学思想光辉的折射;它是数学学科本身逻辑、严谨、充满理性精神的魅力凸现;它是“简约而不简单”这样一句流行语的生动注解;它是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用“四两拨千斤”方式自主学习的完美演绎……设计简洁的教学环节,采用简便的教学方法,也能有效,也能让学生喜欢而轻松愉快、积极主动地欣然接纳!

推荐加法口诀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对于刚开始教学工作的我,每上一堂课都是一次学习机会,上完《有理数减法法则》后,我深感自己在教学技能上需要加倍努力去提高,这需要平时不断的学习和反思。因此,我对本课的教学作如下反思:

首先,对学生以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分析不够透彻,没有充分的把握学生接受能力。

其次,只是简单的了解本课的教学重难点,但没有重点分析如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有理数减法法则》一课的教学反思没有设计好用哪种教学方式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再次,课前准备的习题不合理。

第二部分:对教学过程的反思:

一、知识回顾

因为本节课主要是让学生经历探索减法法则的过程,使学生充分了解减法法则和准确运用减法法则去进行减法运算,所以在课前除了复习有理数加法法则以外,还应该复习相反数。

二、引入新课题

引用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天气预报中的具体情境,引出减法运算,提出问题列出算式后接着让观察4-(-3)=7和4+3=7两个式子有什么区别,这里的讲解条理性欠缺,并没有紧扣教学重点内容层层递进引导学生自主探索有理数减法法则。学生完成课本中引入的习题后,应该通过启发式让学生自主观察并探索出加法法则的来龙去脉,充分理解有理数减法法则。否则,会导致学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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