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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 读mba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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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 读mba心得体会(七篇)
2022-12-20 18:42:3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2.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3.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4.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5.其他定义以及解释: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使用期限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取得,许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

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

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许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

5.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6.上述

2.5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_________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

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________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

第四条支付条件

1.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业务银行)支付给许,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2.许在收到接受方按第

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

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1.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2.许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寄给许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同意。向许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要求,将向许提供不超过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1.许陈述和保证:

(1)许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

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许保证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3)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接受方的陈述和保证:

(1)被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被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3)接受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4)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免受损失。

3.接受方同意向许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4.许应保证自己不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以保证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如需续展应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第八条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分销

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破产、违约

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最后报告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许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合同根据

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

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由败负担。

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年,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失效后,除

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7.本合同由

第一条至

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许(盖章):_________被许(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合同编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买方为____需要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买卖标的

1.名称:________

2.品种:________

3.规格: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以实物表示货物质量。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方法。根据提供样品者的不同可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以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即以文、图表、照片等方式说明商品质量。

a.凭规格买卖: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b.凭等级买卖:通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来确定货物的品质;

c.凭标准买卖:通过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d.凭说明书买卖: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商品的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主要适用于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

e.凭品牌或商标买卖:只凭商品的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而无须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约定货物质量要求: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具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政策、外商资信及市场行情,合理商定。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毛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

(2)净重:货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3)公量: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适用于棉花、羊毛、生丝等具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4)理论重量:对某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每件重量大体相同,可以从件数推算出总量。

(5)法定重量:一些国家海关法规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重量为征税的法定重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货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目的地。

2.包装箱内的商品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质量、规格、数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机场;

(3)收货人;

(4)货物名称、规格;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资等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用于各种危险品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他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6.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补齐、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合同需要。

7.包装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

a.租船运输: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以运输货值较低的粮食、煤炭、木材、矿石等大宗货物为主。

b.班轮运输:适合于运输小批量的货物。

(2)铁路运输:运行速度快、载运量较大、受气候影响小、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3)航空运输:运送迅速;节省包装、保险和储存费用;可以运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准时。适合于运输易腐、鲜活、季节性强、紧急需要的商品。

(4)邮政运输:简便、快捷。

2.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 ________。

3.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装运

1.装运时间: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天内予以装船。

2.装运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4.分批装运和转运: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订立此条款。

5.装运通知: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________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___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________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________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________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________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滞期和速遣费用: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计价货币:________;单位价格金额:________;总价: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证。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装运后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天;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 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的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日,________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电传,________swift,________信函,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承兑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交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天内;提单日后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电汇,________信汇,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账户。

3.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买方(在托收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b.签发给卖方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预付;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

c.多式联运单据

d.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e.铁路运输单据

f.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他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份。

a.商业发票

b.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保险凭证

c.由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e.装箱单

f.重量单

g.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装船通知

(4)其他单据(如果需要)________。

4.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 d/a方式支付),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第八条检验

1.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a.在产地检验,即货物离开生产地点(如工厂、农场或矿山)之前________天内,由卖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人员或买方的验收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货物离开产地之前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b.在装运港/地检验,即以离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货物在装运港/地装运前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检验机构对货物检验后,货物运抵目的港/地,买方如对货物进行检验,即使发现质量、重量(或数量)有问题,也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

(2)在进口国检验

a.在目的港/地检验,即以到岸质量、重量(或数量)为准。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卸货后的________天内,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地的 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最后依据。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并确属卖方责任,卖方应予负责。

b.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一些需要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卸货口岸开件检验后难以恢复原包装的商品,双方可约定将检验时间和地点延伸和推迟至货物运抵买方营业所或最终用户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天内进行,并以该地约定的________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决定交货质量、重量或数量的依据。

2.检验标准和方法

(1)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没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此外,合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将买卖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和包装条款作为检验的重要依据。

(2)商品检验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化学检验、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第九条索赔

1.索赔依据: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上述条款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索赔期限: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周内。

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买方的索赔要求被视为接受。

第十条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最新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国际牛肉协议

国际牛肉协议

序言

确信增加国际合作将是有助于实现国际肉类和活动物贸易更加自由化、稳定和扩大;考虑到避免国际牛肉和活动物贸易严重混乱的需要;认识到牛肉和活动物生产和贸易对很多国家尤其是对某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所具有的重要性;铭记它们对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①的原则和目标所承担的义务;决定为了实现本协议的目的,要执行1973年9月14日《东京部长宣言》议定的关于多边贸易谈判,尤其是关于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的原则和目标本协议参加国代表协议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的宗旨是:

1.通过促使逐步消除世界肉类和活动物贸易中的障碍的限制(包括阻碍这一贸易发展的各种障碍),改进世界贸易体制,使其有利于消费者和生产者、进口者和出口者,以促进国际肉类和牲畜市场的扩大,更加自由化和稳定;

2.鼓励在影响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所有方面进行更广泛的国际合作,以便达到对国际肉类经济资源进行更合理、更有效的分配的目的;

3.通过增加发展中国家参与扩大世界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可能性,特别是通过下列途径,使这些国家在这些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得到更多好处:

(1)在扩大牛肉和活动物市场的情况下,促进价格的长期稳定;

(2)促使发展中国家牛肉及活动物出口者维持和增加收益;

因此,上述两条的目的是,通过确保牛肉活动物市场长期稳定的办法,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4)考虑到高效生产者的传统地位,在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贸易。

第二条产品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牛肉。在本协议中牛肉一词指:

关税合作理事会

税则目录

①活牛01.02

②新鲜的、冷冻的牛肉及可食用的下水02.01a

③腌、卤、干和熏的牛肉及其可食用的下水02.01b

④其它加工或腌制的牛肉或下水16.02c

以及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设立的国际肉类理事会,为了实现本协议的宗旨和规定而增加的任一其它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市场监督

1.所有参加国同意定期、及时地向肉类理事会提供资料,以便该理事会能监督和评估世界肉类市场的总体情况,以及每种具体肉类的世界市场情况。

2.发展中参加国

应提供其现有资料。为使发展中参加国改进其资料收集机构,发达参加国和能够这样做的任何发展中参加国对由它们提出的关于技术援助的任何要求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3.按照理事会规定的方式,各参加国根据本条第1款提供的资料应包括:关于第二条中提及的产品的生产(包括牲畜构成的变动情况)、消费、价格、存货和贸易的过去实绩及现状和对前景的估计以及理事会认为必需的任何其它资料,尤其是关于竞争性产品的资料。各参加国还应该提供有关它们和多边承诺的资料,并应将任何可能影响国际活牛和牛肉贸易的政策和措施的变化,尽早地通知理事会。本款规定并不要求任何参加国透露可能阻碍其法律实施,或违背政府利益,或可能损害政府或私人特定企业的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

4.本协议秘书处应监视市场条件的变化,尤其是牲畜头数、存货量、屠宰量务内外价格的变化,以便能及早发现供求方面可能发生的严重不平衡的任何征兆。秘书处应经常将有关重要的世界市场的重要发展变化以及有关生产、消费、出口和进口的前景报告理事会。

注:不言而喻,根据本条规定,理事会指示秘书处开列并保持一份最新的影响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各项措施的清单,包括双边和多边谈判所承诺的清单。

第四条国际肉类理事会的职责和本协议参加国之间的合作

1.理事会应举行会议,以便:

(1)根据本协议秘书处草拟的对当前状况及可能发展所作的解释性分析以及根据第三条规定所按提供的文件(包括有关国内政策和贸易政策实施及秘书处已有的任何其它资料),来评估世界供求情况及其前景;

(2)对本协议的作用,进行通盘检查;

(3)为对影响国际牛肉贸易的一切事项进行定期磋商提供机会。

2.对本条第1款(1)所述的世界供求状况进行评估之后,或在对第三条第3款所述的所有有关资料进行审议之后,如果理事会发现国际肉类市场上出现严重不平衡的迹象,或严重不平衡的威胁时,理事会在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状况之后,用一致同意的方式,确定与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相一致的可能补救这种局势的解决办法,供各国政府审议。

3.本条第2款中所说的局势是短期的,还是较长时期的,由理事会酌定。因此,本条第2款提及的措施,可包括由进口者和出口者所采取的符合本协议宗旨和目的的,有助于改善整个世界市场状况的短、中、长期措施,尤其是有助于国际肉类及牲

畜市场的扩大,更加自由化和稳定。

4.在审议根据本条第2款和第3款建议的措施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更的特殊待遇,凡是可行和合适的均应给予应有的考虑。

5.各参加国应尽最大可能努力实现第一条规定的协议的宗旨。

为此目的并在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的情况下,各参加国应定期参加第上条第1款③项规定的讨论,以便探讨实现本协议宗旨的可能性,尤其是进一步消除世界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障碍。这些讨论应该为以后按照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寻找解决贸易问题的可能解决办法铺平道路。这种解决办法是各有关当事方在利益均衡的基础上都可接受的。

6.任一参加国可向理事会提出影响到本协议的,特别是本条第2款规定的目的任何事项③。理事会应参加国的要求,应在不超过15天的期间内召开会议,对影响本协议的任何事项③进行审议。

第二部分

第五条本协议的行政机构

1.国际肉类理事会

在关贸总协定的范围内,应设立国际肉类理事会。该理事会由本协议参加国的代表组成,并履行为实施本协议各项规定所必需的一切职责。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应为该理事会提供服务。该理事会应制定自己的议事规则,尤其是第四条规定的磋商方式。

2.例会和特别会议

理事会通常应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但主席可以自行提议,或应本协议参加国的请求,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3.决定

理事会应以一致同意方式作出决定。如果理事会成员对某项建议的接受没有正式提出反对意见,则应视为理事会已对提交给它审议的事项作出决定。

最新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劳务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劳务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过程,如饮食、理发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标准国际劳务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标准国际劳务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 )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4.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1.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过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 小时。

2.夜间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9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甲方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3.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1.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日后_____天内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3.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 %电汇至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 %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 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 (x/1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 保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 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3.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1.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4.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5.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 至____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3.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4.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5.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 )项仲裁。(1)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国际劳务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两个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国际劳务合同范本三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 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 人数 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 年 月 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

最新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鉴于许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

第一节所述的许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与被许,被许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

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________年,到下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同意向许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同意如向其他许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同意向许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

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

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应立即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将使用后附的,由许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接受被许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

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向被许提出购买

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向被许支付的高时,被许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保证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所有权及许权利的保护

1.被许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保护被许,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同意向许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书面同意,被许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免受损失。被许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同时也为被许)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将向许提交以许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同意。许有权要求被许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寄给许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同意。向许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要求,将向许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

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

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同意。许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权力和被许责任的放弃。

2.被许同意与许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或许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应许要求,由许承担费用,以许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要求,以被许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保留。被许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被许将采取一切许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发明或使用,而许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或被许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同意,在没有得到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在没有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一、会计记录

被许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要求,被许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

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无偿还能力,或被许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满意。

4.根据

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对被许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

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有权终止协议。许书面通知被许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

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

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应向许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

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

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

第七条所述许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

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七、对许补偿

1.被许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损失。

2.被许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权利。被许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同意在此情况下,许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无权要求或限制许行为。

二十

一、被许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权利、义务,未经许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

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

第六条和

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和许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范文精选

最新国际mba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签约时间:

签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国_市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_×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有技术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_×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受让方”--是指中国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让方”--是指_×国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省_市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样。

2.8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条的规定返销部分合同产品。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美元(大写:__美元)。其分项价格如下:

a.技术转让费_美元;

b.设计费_美元;

c.技术资料费_美元;

d.人员培训费_美元。

3.2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_×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内受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

3.5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

3.6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门费为_×美元(大写:_×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3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3.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3.5查帐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1)合同总价的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出让方;

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出让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美元(大写_×美元)以受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d.即期汇票一式2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美元(大写_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总价的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出让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在30天内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4份。

(3)合同总价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总价的_%,计_美元(大写_美元),在受让方收到出让方提交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

4.3根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在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4.2受让方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应将上一日历年度内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净销售额通知出让方,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将提成费支付给出让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合同附件_。

4.4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4.2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

4.4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_×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_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机场;

d.标记:

e.重量(公斤):

f.箱号或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条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考核和验收

7.1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5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7.6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_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8.5如出让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时,出让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受让方支付技术资料的迟交罚款: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_%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由于出让方的责任,合同产品经第x次考核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产品的部分性能尚未达到验收指标,但受让方仍可以投产使用时,出让方应按以下规定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a.合同产品的_×性能指标降低_%,赔偿合同总价的_%;

b.合同产品的_×性能指标降低_%,赔偿合同入门费总价的_%;

c.合同产品的_×性能指标降低_%,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_%。

(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_。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条税费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国政府于_年×月×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_年×月×日开始实施,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_×税法和_×税法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_×税和_×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_条和第_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_×税和_×税的纳税义务。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_年_月×日决定对出让方负担的_×税和_×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间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12.5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年×月×日在北京签,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本合同自签之日起6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3.4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对一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2份。

第十四条法定地址

14.1受让方名称:

地址:

电传:

电话:

14.2出让方名称:

地址:

电传:

电话:

14.3双方授权代表签:

受让方出让方

(签)(签)

附件一 出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__公司

日期:__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与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于__年×月×日签订的有关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_×产品的专有技术金额为_美元(大写:_美元)的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出让方的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百分之×)即_美元(大写:_美元)的_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让方的书面通知,说明出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履行其交付技术资料的合同义务后15天内,愿将上述金额连同按年息_%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让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公司

日期:_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与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__年×月×日签订的有关受让方从出让方引进的_×专有技术金额为_美元(大写:_美元)的_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受让方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百分之×)即_美元(大写:_美元)的_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合同总价_%(百分之×)已由受让方事先支付给出让方。

在出让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受让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给出让方的情况下,我行在收到出让方的书面通知后_天内,将受让方应付给出让方的有关金额连同按年息_%(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给出让方。

按合同第_条和第_条的规定,如有任何应由出让方付给受让方的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按合同第_条的规定从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受让方支付完最后一笔付款后即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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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

3.工程造价

4.工程实施责任

5.新公司

6.基础设施的建造

7.工程进度

8.调试

9.生效日和特权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3.转让所有权

14.赔偿责任

15.文件和专利

16.不可抗力

17.保险

18.情况的变化

19.通知

20.争议解决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22.法律和语言

23.仲裁

本合同由_____(下称a)代表_____国政府(下称b)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_____公司(下称c)签署,c主要办公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

鉴于a和c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备忘录对b授予c勘测和实施基础设施工程的专有权,方式为b与c共同投资。鉴于,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础设施总装机容量为__,以及________等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证明-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义见第16款。

“工程范围”指实施本工程时附件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

“转让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规定的c和__国实体组建的公司。

“投资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

“专有权”指备忘录、协议以及附属文件中授予c或新公司的特殊权力。

“日”指公历日。

2.工程

2.1本工程命名为__工程。

2.2基础设施位于_____国_____地区。其确切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调整。

2.3本工程应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

2.4本工程的组成。

2.5经b和c接受后,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详细设计应作为本工程开发和竣工的基础。

3.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__亿美元,建设期利息__万美元,工程总造价__万美元,见附件。

3.2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工程造价的细目见附件:

1)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含国外支出);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

7)建造期利息__%/年加银行手续费;

8)工程建设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

3.3工程造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如因工程地质等问题引起大的投资变化,资金的追加部分应经b批准。c与b另行签订追加投资协议或合同。

4.工程实施责任

4.1c应负责下述工作,但在新公司成立后,责任转给新公司,由新公司股东分担:

1)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试运行;

2)建造基础设施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

3)基础设施的运行;

4)在转让日期将基础设施转让给b。

4.2b应负责:

1)安排

——向c或新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包括开发批准、许可、同意、现场转让、使用及其他权利,解决公司注册、进口许可证、关税免除等必需的要求;

——为c获得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必需的帮助;

——获得实施工程必要的一切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同意、批准、授权、税款减免、投资鼓励;

——为c或新公司将资金和盈利(美元)从__国带出从__有关当局获得一切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为c或新公司的职员以及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人员以及家属从有关当局获得工作期的居住签证、工作许可和其他必要的批准;

——如果c或新公司愿意,在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批准和许可;

——b应在转让日期之前为本工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确保工程建设人员、运行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为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通讯和交通方便。

2)协助基础设施运作。

3)向c和/或新公司免费提供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交通道路用地、输变电线路用地和某些范围内的开发和利用等,不予妨碍。

4)同c或新公司、_____保险公司的代表一起与其他国家政府谈判并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应保证c或新公司、____保险公司等代表出席谈判,并征得其同意。

5)在现场和新公司派驻代表,协助c或新公司,并在c或新公司和b之间作必要的协调。

4.3b保证本工程运行期不少于__年。但是如果内部回收率未达到__%,双方将商谈适当延长运行期直至年内部回收率达到__%。

4.4先决条件

b应负责提供下述文件,使c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获得本协议的各个部分,这些文件对新公司应是有效的:

1)由c接受的___国议会签发主权担保书,该担保书应在转让日期交回b。

2)b承担工程建设费用的__%由b提出,由__国中央银行作为借款人,由__国财政部作为担保人,签订和开出__国银行和__国保险公司可以接受的贷款协议和担保手续以及按照__国银行的要求,开出信用证或保函。贷款期为__年(包括工程建设期__年),贷款利息

(年息)__%。b的贷款可以提前偿还。

3)为c获得国际一流银行的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和方便,由b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开出(包括建设期利息)和__国保险公司以及贷款银行可以接受的c所占工程费用__%份额的贷款保函和担保。保函和担保期为到达转让日期(保函和担保有效期到__年__月__日)。

4)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和__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证明本协议在各方面根据法律都是有效和可实施的。__国政府签发的批准书证明该项目的合法性。

5)b允许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等可由海运经__进入__国和/或陆-运经__边境以及经空运进入__国境内,__国边境检查机关和海关应予以方便和及时的放行。

4.5b保证其不改变或不允许他人改变现场环境以致影响本工程的建造和运行。

4.6b工程建设费用的_%由中方提供买方*贷,其支付给c的时间分别为:

1)合同签订_日支付贷款额的_%;

2)__年_月_日支付贷款额的_%;

3)__年_月_日支付贷款额的_%。

4.7双方应互相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清楚地了解影响工程有关事物的主要问题。

4.8双方应互相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标,履行各自的义务。

5.新公司

5.1双方同意在新公司股东准备投资时,但在工程竣工前建立新公司,为此__国政府应推荐并指定一个__国实体成为新公司的股东。c占股份_%,应是主要公司,应任命新公司董事长。其余股份可由__国实体占有。

5.2工程的设计和建造由c实施。每月的第_天(如遇节假日顺延),c应向b提出基于上一个月的土建和工程的进度报告,这种报告应是证明公正性的结论性证据,但明显计算错误除外。

5.3b应尽力协助在__国有关当局注册新公司,从__国有关当局得到一切必要的准许或批准。

5.4新公司应同样被赋予第9.2款规定给予c的特权,本协议规定的c的义务和责任应转交给新公司,并由新公司各股东分担。

新公司股东应在新公司成立时,在基于本协议的规定制订的公司章程中描述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5.5如果新公司各股东对本工程的有关事宜不能达成协议,主要股东的意见和决定应是最终的,对新公司其他股东具有约束力。

6.基础设施的建造

6.1根据第4.1款关于基础设施建造的义务,c完全有权利同b协商从事下述工作:

1)进行详细的设计,其设计和施工应符合____国现行国家标准;

2)任命顾问和专业顾问;

3)购买设备和材料包括建筑设备,设备和材料以及安装、调试等应符合____国现行国家标准;

4)任命、组织和领导职工,管理和监督工程;

5)签署提供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合同;

6)按照以上工程标准,从事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一切必要的工作;

7)选择分包商。

6.2b有权自费监督建造和安装工作的速度和质量,因此c应:

1)保证b和b任命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专家可以进入现场,但这种进入不应妨碍工作;

2)为现场视察人员准备图纸和设计的复印件;

3)在工程竣工6个月后,向b提供__套图纸和其他文件。

6.3b应保证及时自费提供本工程竣工所需要的一切基础设施,尤其是:

1)使c在建造期免费拥有现场;

2)保证海关按时,使c不受延迟和影响进口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

3)保证c可以使用___国的施工用电和通信设施,按__国现行工业用电价格计费,使用费应记在c帐上,按照第3.2款的规定,打入工程造价,作为建造费用或管理费用;c每两个月向___国电力部门支付一次施工期用电的费用;

6.4b应保证在建造期c可以免去下述税费:

1)免除各种设备和材料的进口关税,政府税费以及地方税费,如发电设备、施工设备、车辆(包括卧车、吉*车等)、工具、建筑材料以及其他物品和生活设施;

2)免除__国有关当局对c在__国的工程建造活动征收的公司销售税、所得税等各种税费。

7.工程进度

7.1双方应共同努力,按照附件四及时使工程竣工。建造期从开工日计算为__年,c可以经b同意延长竣工期。

7.2开工日应为本协议生效日_个月之后的第_天,但c可在开工日之前开始修建进厂通道、勘探、测量和现场清理等。如果c按照第9.1款的规定开始土建工作,开工日应为c实际开始土建工作的日期,c应通知b。

7.3在工程实质性竣工时,c可以由新公司或其代表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已成功地完成了调试,因此竣工日已经到来。

7.4如果工程有变化,而这种变化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时间,c应得到b关于延长施工时间的批准,但b不应无故推延批准。

8.调试

8.1双方应按中国标准协商并就基础设施调试计划、程序达成共识。

8.2c应在开始调试前___天通知b。

8.3b和/或其专家有权参加双方同意的调试。

8.4调试结束后,c应询问新公司或其代表:基础设施是否调试成功,并向b提供这种证明。

9.生效日和特权

9.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但c有权保留履行其义务直至下述条件满足为止。

1)b不收租金将现场交给c,并签发同样内容的信函(期限到__年运行结束)。

2)履行第4.4款的规定。

本协议一经签署,b可以终止在本协议序言中所述的备忘录中规定的专有权的权力应失效。

9.2c应通过b的安排从有关当局获得下述特权的批准文件,在新公司建立时,应将该特权转让于新公司或与新公司同时共享。

1)__国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对下述的批准:

c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这种投资的利润以美元寄回____国。

2)b在转让日期前对雇佣外国国民担任监理、技术和咨询职位的批准以及担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或类似职位的批准。

3)工程进展必需的国家其它批准和地方批准。

4)由___国有关当局对下述项目免税的批准:

——在项目移交前对进口设备、材料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和物品的关税和进口的其它税收全免;

——自第_个盈利年起_年内利润税、附加税、地方税和营业税_%免除,接下来利润税免除_%。

5)投资的自由寄出,包括但不仅限于这种投资的利润和/或收到的付款或销售盈利,不扣留税、汇款税或根据__国法律征收的其他税款。

6)__国政府有关机构对同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直接进口的批准。

7)c将在__国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b签发的有关本工程的注册证书,确认c(包括分、子公司)是一个根据__国外国投资法注册的企业。

8)可以将酬金(美元)自由寄出__国,免收个人所得税、汇款税或其他税款。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0.1新公司应在运行期,即基础设施开始商业运行后的_年内负责其管理、运行、维护、修理和大修,应尽力确保状况良好。如在30年运行期内内部回收率未达到_%,上述运行期的延长应经双方商定。

10.2为了从事必要的大修、维护、检查和修理,新公司自竣工日起每年应停机检修一次。

10.3根据第10.1款的义务,新公司应有权利:

1)签订提供材料和服务包括购买替换设备的合同,参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协议的谈判和签约;

2)任命、组织和领导职员,管理和监督电站;

3)建立和保持定期检查、维护和大修程序;

4)从事基础设施运行所需要的一切其他工作。

10.4b和新公司应经常地共同讨论并就基础设施运行的安全规则达成共识。

10.5新公司应按照签署本协议时现行的所有__国国家和地方法律及规则经营基础设施。

如果任何变化或新的立法

1)使基础设施不能在通常的条件下运行;

2)使新公司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减少、受到歧视或其他不利影响;那末双方应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10.6b应有权任命和分配其专家机构监督新公司对基础设施的经营,费用由b承担。这种监督不应妨碍新公司对电站的正常经营。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1.1新公司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其他国家提供基础设施的服务,但如服务对象不是合同所规定的国家,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1.2如果b打算将基础设施的服务分配到需要的当地市场,b应将其作为第12.4款规定的资源补偿费,如b的需要多于资源补偿费,应经新公司同意,但是应按照第12款的规定以美元向新公司支付费用。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2.1为了达到第__、__、__和__款的目的,b应负责同__国政府谈判,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b应提供对谈判有用和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并指定一人会同c或新公司和__国保险公司代表负责谈判。

负责谈判人员应按照下述程序行使职责:

1)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天内提交工程的基本思路和整体规划;

2)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天内开始有关基础设施服务费的具体的技术谈判和讨论;

3)自签署本协议之日_个月内结束有关事宜,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

c或新公司应全面协助和支持b,提供谈判所需要的一切技术资料、信息和材料。如双方派遣代表团同要求基础设施服务者谈判,c或新公司应任命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人员参加代表团。

12.2b和c或新公司同意作为谈判的一个要点:基础设施服务出口付款应按月收取,直接转到新公司指定的__国的新公司帐号,以美元结算,不得扣留税费。

12.3基础设施服务收入应由新公司的主要股东——c按照下述顺序分配:

1)按第12.4款的规定向b支付资源补偿费;

2)运行和维护费用;

3)建造基础设施的贷款本息;

4)给新公司股东的股息。

双方同意使新公司不作任何折旧扣除或设立任何贮备金,在支付1)、2)两项后,应首先保证偿还基础设施建设的本息。__国保险公司作为出口信用险的保险人,在所担保的贷款偿还期内,作为新公司的财务总监,以便确保贷款本息的偿还。

12.4应使用附件一作为参考计算分配给b和新公司股东的收入。作为资源补偿费支付给b的比例如下所述,并根据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和工程造价予以调整:

——在运行期的第一个_年内_%;

——在运行期的其他时期_%。

上述支付给b的资源补偿费的补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b提供给c或新公司自由使用现场、技术援助、行政安排和支持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助和支持。

12.5如主要设备需要替换,新公司股东应按其股份比例增加投资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设备。替换设备和部件的使用年限由国际上接受的会计原则确定,如使用年限超过转让期,替换费应由b和新公司按照超过转让期的年份比例和在转让期的年份比例分担。

13.转让所有权

13.1在新公司成立以前,c和b在建造期和/或运行期应是基础设施或其任何部分的业主,应拥有和行使各种权利、特权、对基础设施的权利和利益。新公司成立时,这种所有权应由新公司各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享直至转让期。

b承认这种所有权,并保证这种所有权应根据__国法律予以尊重和保护,b应做出决定、发布命令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这种所有权。b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任何理由,在建造期或竣工期之后,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和c或新公司的其他资产不得予以征用、充公、收归国有或受

到限制。但c或新公司取消本工程则例外。

本款中的取消指:i)c或新公司通知b不建基础设施的最终意愿;ii)c或新公司无故不建基础设施超过_个月。

在建造期和/或运行期,c或新公司应自行对基础设施和构成本工程的其他设施行使置留权,b不应对此予以反对。

13.2在转让期,新公司应将对基础设施的权利转让给b,新公司不应置留,也不能要求补偿,除非协议或补充协议中另有规定。

13.3转让期1年前,b和新公司应讨论基础设施转让的必要程序,在转让期6个月前,b和新公司应开会商讨有关的清单和转让的机制。

13.4根据第13款转让的基础设施和所有其他设备应照原样转让,在转让期之后,新公司对b经营基础设施或b指定的人员经营基础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发生的责任等均不负任何责任。

13.5b应负责同第13款所述的与转让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含律师费、税费或关税,以及获得政府的批准和其他批准、执照、注册和归档的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补偿新公司因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14.赔偿责任

14.1c或新公司对任何损失均不负赔偿责任,但由于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直接损失除外。

14.2在第14.1款所述情况下,c或新公司有权将c或新公司对建造中或已竣工的基础设施的拥有权和所有权作为违约罚金全部或部分转让给b,以替代对实际损失的计算和赔偿。这种转让应是c自愿的或仲裁第23款裁定的。在贷款本息偿还期中,任何转让须经__国保险公

司和贷款银行确认并批准。在上述情况下,c或新公司对b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将其对基础设施的拥有权和所有权转让给b,b向c或新公司的索赔一律无效。

15.文件和专利

15.1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所述设备的专利或版权进行转让,所有这些权利均属于其真正的合法的主人,c或新公司应保留对有关规范、图纸和其他文件的所有权利,b保证在未经c或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国。

15.2对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协议、议案均应保密,其保密权归c或新公司所有。b保证在未经c或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有关内容泄露给第三国或第三方。

16.不可抗力

16.1如未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条件是由于天灾或c或新公司力所不及的类似情况所造成的,则这种情况不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a.战争、敌意行为(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

b.叛乱、革命、暴乱、兵变、篡权或内战;

c.核燃料的辐射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核燃料、辐射性有毒爆炸物、爆炸性核聚集的其他危险性能或核成份的燃烧产生的核废物造成的离子辐射或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行驶的飞行器或其他空中设施造成的压力波;

e.骚乱、骚动、混乱、罢工、破坏、封锁或雇员的其他工业行为影响到c或新公司或其分包商;

f.任何政府当局的进出口限制、关闭港口、码头、运河;

g.火灾、异常的水灾、地震、泥石流、塌方、滑坡、暴风雨、闪电或其他异常恶劣的天气;

h.航行事故、船舶故障或损坏;

i.流行病、防疫隔离;

j.原材料短缺、不可预见的主要货源关闭;

k.船卸货和报关时多于30天的不合理延误;

l.现场表面下遇到的隐蔽状况。

16.2尽管有16.1款的规定,b不应自行宣布发生不可抗力。

16.3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

a.尽快书面通知其他方不可抗力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该方义务的程度;

b.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16.4如在竣工期之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应开会讨论修改工程竣工的时间表。

16.5如在运行期遇到不可抗力,运行期的延长期应等同于不可抗力的适用期。

16.6尽管有第16.4和16.5款的规定,如不可抗力超过90天,双方应开会讨论本协议继续执行的基础和条件,如双方认为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双方应讨论减少损失的办法。

16.7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6.8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损坏了工程或基础设施,c或新公司没有义务重新恢复之,或完成其修建,但双方就这种恢复或完成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则例外。

17.保险

c或新公司应负责基础设施建造或运行所要求的保险。

18.情况的变化

如由于__国法律或规则、政府控制下任何机构或组织的法律或法规,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地区当局的法律或法规在协议签字之日后生效,如由于现行的这种法律或法规(含c签署本协议时适用的任何官方解释)在协议签字日后予以修改、撤销,那么由此产生的对c在现场、工程或基础

设施的利益和/或c对其投资的经济回收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歧视或不利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把美元资金汇出__国的限制),双方应开会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19.通知

对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

c地址:__

电话:__

传真:__

邮编:__

b地址:__

电话:__

传真:__

任何一方均应提前_天通知另一方需改变上述地址,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则生效。

20.争议解决

20.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半年与会一次讨论工程的进展和基础设施的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20.2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代表应开会解决争议或歧义,双方的联合决定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根据本款不能解决争议或歧义,适用于第23款。

20.3如在基础设施建造或运行的技术问题上双方有争议,应提供设计和生产标准,提交双方同意的专家决定。这种决定应是最终的,但可以仲裁。如该专家未能在30天内做出决定,或有一方不满意这种决定,该方可以在收到这种决定通知后或在争议提交30天后的30天内将争

议提交仲裁,详见第23款。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b声明并保证:本协议是商业协议而不是公共或政府法令,因而b放弃就其本身或其任何资产由于主权或根据任何法律或在任何管辖范围内要求免予诉讼的权力。

22.法律和语言

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__国法律,并据此解释(技术标准除外)。本协议用__文书写,一式_份,双方各持_份。

23.仲裁

在执行本协议中产生的或关于违约的所有分歧,应经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经三次以上协商解决无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进行。如《投资协定》失效,则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仲裁规则,由此法指定三个仲裁员最终

仲裁解决,仲裁应在____进行,仲裁员的仲裁应是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双方授权各自代表于__年_月_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__国政府代表 中国__总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附件(略)

附件1 基本情况

附件2 工程范围

附件3 工程造价

附件4 工程进度

附件5 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

附件6 保函格式和担保格式

附件7 主权担保书格式

附件8 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

__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

附件9 __国政府批准书

附件10 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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