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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出海心得体会和方法 出海个人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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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出海心得体会和方法 出海个人体会(4篇)
2022-12-20 17:55:1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海员出海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

号的船东__(地址:___)与租船人北京中国对外贸

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

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

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

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

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

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租 期 3.船东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___日历月(确切

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租。

航行范围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但不

包括__),航行于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样大的

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锚地

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

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

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

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保

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

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

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

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

证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

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

定为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

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

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中国台湾港口。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租船人有权

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

的条例,运输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在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

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

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港接收货物。接受

交船并不构成租船人放弃其租约赋予的权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17

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

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天确定

交船日通知。

货舱检验 7.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验

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

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

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

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船东供应 8.船东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

项 目 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

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

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

他保养费。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

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

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

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提供甲板水手按需要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

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

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

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

/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照 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

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清 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

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载。租船人付给

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

租船人供 9.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

应项目 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

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

每日历月定额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

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

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

(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

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

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除非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

生)、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

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

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

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燃 料 10.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

公吨燃油___和每公吨柴油___付款。船东接收还

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

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

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

___吨,不多于___吨,柴油不少于___吨,不多

于__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不多

于___吨,柴油不少于___吨,不多于__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

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

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租 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

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

__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__

支付现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

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___

给___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

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

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

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

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

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

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

本船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

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垫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

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

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

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

具有的索赔权。

还 船 12.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

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和由于第21条列举的原因

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

冻的港口____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

干费最多__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

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可使用

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

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货 位 13.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

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

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

位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

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

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租船人 14.租船人有权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

代 表 次尽快运行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

相同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担。

证 件 15.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

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

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在

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如船东未能照办使其符合上述规

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

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负担。

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

/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

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

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熏 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

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

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停 租 16.(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1)人员或船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

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

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

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及/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

马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

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

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拘留或干预(但

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8)船东

违反租约而停工;(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

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

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

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或阻

止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则从时间

损失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使租船人比时间

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吃亏的地点恢复服务止,租金停止。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

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足,则开工不足的

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

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

开工不足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继续

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

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

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目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

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东负担,并从租金

内扣除。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

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

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航速索赔 17.联系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

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费用,应从

租金中扣除。

征 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

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

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

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干 坞 19.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

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

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

和提单 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

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

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 租船人应给船长各项指示和航行指导,船长应保存

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

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

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

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

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

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21.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

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

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

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

灭失,也不负责。

垫 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

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

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

要时可拒绝垫支。

冰 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

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

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

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

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

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

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

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加 班 25.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

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付给船

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

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

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

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 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

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

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还有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

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

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

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转 租 28.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

东仍负有履行本租约的全部责任。

走 私 29.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走私、

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退保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

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

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

回估计的金额)。

战 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

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

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海牙规则 32.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

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

定(但第三款第六节除外,在第四款第五节中700人民币

代替100英镑),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

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

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互有过失 3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

碰撞及兵 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

险条款 载有此项条款。

共同海损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和清

算。

仲 裁 35.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提交仲裁。仲裁

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佣 金 36.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

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经纪佣金付给北京中

租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

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

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

过为期1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其 他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__经双方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 出租人:

中国___公司 _国___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 电话电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律师:(签字) 律师:(签字)

有关海员出海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号的船东_________(________)与租船人___________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船舶规范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这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条?船舶状况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第四条?租期

船东供租,租船人承担本船________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租。

第五条?航行范围

本船在伦敦_____人学会保证条款范围内(但不包括________),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_____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_____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_____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_____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_____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有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_____港口。

第六条?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______(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如,运输危险品。

第七条?交船港

本船在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船接收货物。

第八条?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第九条?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_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____天确定交船日通知。

第十条?货物检验

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在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首尾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第十一条?船东供应项目

船水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_____及入干坞、修船其他保养费。

第十二条?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按需要提供甲板水手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照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第十四条?清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款。租船人付给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租船人供应项目

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的除外)、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燃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_________和每公吨柴油_________付款。船东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___吨,不多于______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第十七条?租率

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_______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_______支付现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具有的索赔权。

第十八条?还船

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或由于第2条列举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____?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干费最多_______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第十九条?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第二十条?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要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第二十一条?货位

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分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第二十三条?租船人代表

第二十四条?证件

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第二十五条?熏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第二十六条?停租

(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

(1)人员或船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或搁浅造成延误;

(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_____、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

(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挽留或干预(但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

(8)船东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指示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10)本租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二十七条?航速索赔

根据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费用和,应从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征用

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九条?干坞

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第三十条?船长责任和提单

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第三十一条?指示和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灭失,也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垫款

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第三十三条?冰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条?船舶灭失

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第三十五条?加班

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______付给船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第三十六条?留置权

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第三十七条?救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和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第三十八条?转租

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东仍负有履行本船约的全部责任。

第三十九条?_____

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犯罪行为,如_____、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第四十条?退保费

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东因此从_____公司得到的退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从_____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计的金额)。

第四十一条?战争

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第四十二条?海牙规则

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但第三款第六节第四款第五节除外),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第四十三条?互有过失碰撞及兵险条款

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

第四十四条?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照理算规则和清算。

第四十五条?_____

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______提交_____。_____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六条?佣金

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_______%的回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_______的经纪佣金付给______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1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第四十七条?其他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有关海员出海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 (海员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外派乙方到 国的 公司所属的 轮任 (职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的合同期限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期限确定,为 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若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则甲方有权延长本合同于该航次结束时止。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 %。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分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三部分,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为 美元/月,其中,家汇部分为 美元,实际船付现金为 美元。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费用,费用标准为 。乙方在国内法定节日工作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在船工作时,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乙方离船回国时,根据海外雇主规定将部分劳动保护用具留船。

五、医疗及伤亡保险

合同期内,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为乙方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事故等险种的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疾病死亡事故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督促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规定的赔偿条款履行合同,并将从海外雇主处索回的保险金额全数交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

六、服务费的收取

甲方每月从乙方家汇工资中提供美元作为服务费。

七、担保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20%)。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在外滞留不归,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若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保证金的金额,乙方应赔偿超额部分的经济损失。乙方履行完与海外雇主的合同并按期回国,甲方应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本息。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了解海外雇主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海外雇主的各项要求和管理规定,指导乙方与海外雇主签定合同。

2. 为乙方办理外派所必需的有关证件和相关出国手续。

3.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外雇主的要求派出前对乙方进行集中培训。

4. 安排乙方登船的有关事宜,并负担乙方由居住地到集结地的国内人民币差旅费、派前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地点到国内上船地点的交通旅费。

5. 监督海外雇主履行合同条款,敦促海外雇主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合法权益。

6. 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海外雇主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

7. 乙方合同期满离船回国时,负责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机工作,在国内离船时,协助乙方办理离船手续。

(二)乙方责任

1. 向甲方提供海员服务簿、本职务海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海员),以及有效的海员健康证书和预防接种证书。饮水、加油应提供当值证书。

2. 向甲方提供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各种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照片等。

3. 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4. 在船期间严格履行合同,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及船舶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船长及海外雇主的指令。

5. 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国家对对外劳务合作的各种管理规定、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6. 及时向甲方反映船舶情况,通过甲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7. 乙方在国外港口未经船长同意离船或漏船而被解雇,应承担甲方替换海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证等各种费用。

8. 除乙方因病(不含潜在性疾病和慢性病)、工伤、工作需要或海外雇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个人过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其费用从乙方航贴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公司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海员出海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________(海员证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雇佣乙方到其所属的________轮担任________(职务)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________%。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根据职务见附件1。

乙方工资分家汇和在船领取两种支付方式,家汇薪为________美元/月,其余工资在船领取,领取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应完全保障乙方获得租船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给予的利益。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通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但通常情况下,每24小时内乙方应至少连续休息8小时。如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证,该情况每七末内只能出现一次。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费用。固定加班费及额外加班费标准职务见附件1。

中国国内法定节日每年10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元旦1天,国庆节3天),乙方在上述法定节日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伙食费

乙方伙食费标准为每天不低于4.5美元,具体的食物和物品供应依据甲方规定。

五、劳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劳保用品。

六、医疗及病假工资

乙方在合同期内受伤或生病,甲方负责承担住院、治疗、食宿等一切费用,并发给基本工资。如经一年的治疗后乙方仍不能康复,甲方可按照保赔协议的规定,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手免责。

七、伤亡保赔

甲方按不低于“香港雇员赔偿条例”(香港法规282章)的规定标准,向有声誉的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乙方自离开中国国境起至返回中国国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险,并负责事后追偿。甲方保证将所有赔偿如数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并由代理公司全数交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赔标准赔偿外,还须付清乙方所有应得收入、返还遗物、妥善安置骨灰并支付丧葬费。

八、航行区域

乙方服务的船舶应在                 航区航行,如需要改变航区,应事先与乙方代理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对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条款中的所有保险和赔偿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国。

“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东互保协会的最新规定为准。

九、登船及遣返费用

甲方负责乙方因登船产生的费用,但乙方在船发生弃船、漏船事件时,需自行负担上船的费用。

甲方负担乙方下述情况的遣返费用:合同到期;因病或因伤提前结束合同;因雇主原因结束雇佣合同;船舶灭失、搁浅或卖船;船舶被扣超过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负担下述情况的遣返费用:乙方要求提前结束合同;乙方漏船、弃船;乙方因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以及任何不当行为而遭遣返。

十、规章制度的遵循

乙方应诚实、守信,恪尽职守,服从船长或上级的合理指令,并遵守以下规定: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能保存任何凶器或枪支弹药;不得有任何不文明或不健康的行为,如吸毒、打架、酗酒、吵架等;遵守雇主为船舶正常航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十一、合同终止及解雇费

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甲方因船舶灭失、搁浅、卖船等不可抗力作用,可提前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但需支付乙方解雇费用,费用标准为:乙方在船工作不足6个月,发给2个月的工资;超过6个月,发给1个月的工资。如不可抗力作用导致乙方物品损害或灭失,甲方应予以赔偿,但数额不超过美元。

乙方违法或有                    等严重或实质性违约行为时,甲方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需支付解雇费。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的代理公司有权代表乙方及家属出面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该中心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三、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正式文本及附录一式两份,各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雇主授权签字:                               海员签字:

(公司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海员月薪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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