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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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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优秀16篇)
2023-11-13 09:19:10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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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一

乙方:xx市乡村身份证号为进一步扩大我社农机作业队伍规模,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组织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主要负责专业合作建设及对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专业合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本社信誉。

三、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乙方应服从甲方组织的有关学习、作业等方面的工作调配,完成甲方分配的农机作业任务。

四、乙方出资购置的国家及地方补贴机具,应严格执行国家对补贴机具的有关规定,同时做好机具的保管、保养及安全操作使用工作。

五、乙方享受甲方的有关优惠政策,并配合甲方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乙方在作业时,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二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甲方: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成员养殖畜禽、开展养殖畜禽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回收销售畜禽。合作社负责提供种畜禽、饲料、畜禽药、笼具、技术以及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社员可以以现金入股或者以出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差价和二次分红作为股份。 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提供优质种畜禽,社员购买种畜禽按社员价格供给,非社员按市场价格供给。合作社所供种畜禽七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所供种畜禽均按规定防疫程序进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员对够种畜禽事宜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购买,仍可享受社员优惠待遇。

2、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全价颗粒饲料、专用畜禽药,社员购买按照成本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销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红,不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红)。

4、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禽养殖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养殖畜禽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5、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安排专人为社员提供跟踪服务。

6、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提升产业结构和品牌价值。

7、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畜禽生产,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 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合作社入社协议书,合作社社员入社协议书,社员入社协议书,入社协议书#e#

韩朋 荣, 女, 1935 年 5 月 5 日出生, 身份证 号:

130624193505053025,住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史家寨 乡董家村 52 号。

为了规范本社经营活动,扩大经营规模,经阜平县陆捌养羊 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同意,吸收乙方为合作社成员,经甲乙双方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投资人民币贰万元整,之后成为甲方的合作 经营成员。

二、乙方必须遵守阜平县陆捌养羊专业合作社章程,享有章 程确定的权力和义务。

三、 甲方保证乙方和其他成员平等享有该合作社章程确定的 合作社成员权力,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四、阜平县陆捌养羊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 象,组织成员养殖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管理销售。

五、乙方以向甲方投入的资金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并以投入 资金占甲方总出资额的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六、甲乙双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之后,甲方保障乙方依据该 合作社章程规定,享有获取利润的权力。

七、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八、有关具体事宜,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书。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阜平县陆捌养羊专业合作社 乙方: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三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北三十铺村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北三十铺村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北三十铺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六安市广茂花卉苗圃种植合作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1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军、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 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 理事长本社住所: 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 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 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 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 第四十五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七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5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15 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六条 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 张贴方式发布。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 修改本协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入 社 协 议 书

协议书编号:____

甲方:**********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签约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 为了共同促进甲方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带动乙方增收致富,在乙方自愿加入我社成为我社社员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承包土地,甲方拥有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权的范围包括:种植结构调整;优良作物品种的引进推广;土壤检测与改良;作物种植模式与管理方式的决策;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应用等。

2、向乙方提有偿的供符合我方标准的种子、化学肥料、生物肥、有机肥配方、农药、农机等必需的农资物质。乙方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药。

3、向乙方提供有无偿的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如水稻等统一种植作物的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耕作浇灌技术、劳动技术等。

4、向社员提供农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对乙方符合我方标准的农产品,进行合理价格的收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书原件,在甲方办理入社申请登记手续。入社后不得另行加入本社之外的其它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否则乙方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叁佰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入社之后,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3、未经甲方知情并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对承包土地转让给他人耕种。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产业化经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业环境如水质、土壤、产品的检测,高新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实验,道路水利设施的建置、土壤的改良、农作物优良品种的调换、肥料农药的统一搭配供应,乙方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资产品。

5、乙方要树立爱社如家的的思想,共同应对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部分困难,包括对人力资源有偿调用,资金的借贷以及其它相关事宜的援助解决等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或摁指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互监督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四、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届期,由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甲方:******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盖章) 乙方(签印):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四

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己解决温饱问题的一大跨越性进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合作社协议书,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

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

此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

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

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

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康鲜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 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 )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乙方:

在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并使农民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为公司能够保障充足、稳定的货源,从而稳步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优良品种供乙方种植。

1、品名:****** 净重:**** 价格******元/*。

2、数量:共******,总金额****元。

二、甲方出具保护价格回收产品

1、保护价格******元/市斤,如市场上涨则随行就市,同等价格,乙方必须将产品卖给甲方,若低于保护价格,甲方按保护价格回收产品,回收期限为**月**日至**月**日,若农民丰产丰收超过期限,不将产品卖与甲方,甲方不再承担保护价格风险。

2、产品质量标准

(1)没有冻仁 (2)没有黄稍 (3)无脱皮、水锈

(4)杂质小于1% (5)饱满度良好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种籽的纯度和质量,将种籽样品封存以备争议时检验(种籽解释权为********)

2、乙方应信守合同按协议种植足够面积。

3、双方互相交流协助种植户科学种植,管理及采收产品,确保农民高产高效。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1000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 元或是三年总共 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 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平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成活率达到95%)、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统一集中销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三条、公司启动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 元,先由我组组员 李文林 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 年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章)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成员养殖畜禽、开展养殖畜禽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回收销售畜禽。合作社负责提供种畜禽、饲料、畜禽药、笼具、技术以及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社员可以以现金入股或者以出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差价和二次分红作为股份。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提供优质种畜禽,社员购买种畜禽按社员价格供给,非社员按市场价格供给。合作社所供种畜禽七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所供种畜禽均按规定防疫程序进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员对够种畜禽事宜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购买,仍可享受社员优惠待遇。

2、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全价颗粒饲料、专用畜禽药,社员购买按照成本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销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红,不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红)。

4、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禽养殖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养殖畜禽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5、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安排专人为社员提供跟踪服务。

6、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提升产业结构和品牌价值。

7、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畜禽生产,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乙方:电话: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七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油牡丹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牡丹的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20%红利。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面积为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茗洋阁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种植。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五年内没有任何分红;五年后按每亩每年20%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 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公司约定结算期内,年底甲方将向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一年一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 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自有土地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种植经营活动。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 年 月 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 元。

第三条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开放式溯源平台。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基础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请,甲方按审核标准对乙方条件进行审核。

1、在协议约定的技术项目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甲方组织产品销售时,乙方为其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溯源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4、甲乙双方不得以合作机构名义做违法、超出合作业务范围及影响对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为活动。

5、甲乙双方工作过程中,出现有损害双方形象及违反双方规定的行为,对方有权利单方面中止协议,同时有权利追究违反规定一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7、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系统操作人员,乙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作内容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

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

签署时间:

乙方代表:

签署时间: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xx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二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北三十铺村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北三十铺村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北三十铺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六安市广茂花卉苗圃种植合作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朱凤波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2.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干田子牛蛙养殖场为其住所地,朱凤波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陈志敏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朱凤波、陈志敏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邱丽华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2.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天利畜牧养殖场为其住所地,邱丽华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王瑜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邱丽华,李永明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三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四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甲方: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成员养殖畜禽、开展养殖畜禽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回收销售畜禽。合作社负责提供种畜禽、饲料、畜禽药、笼具、技术以及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社员可以以现金入股或者以出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差价和二次分红作为股份。 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提供优质种畜禽,社员购买种畜禽按社员价格供给,非社员按市场价格供给。合作社所供种畜禽七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所供种畜禽均按规定防疫程序进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员对够种畜禽事宜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购买,仍可享受社员优惠待遇。

2、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全价颗粒饲料、专用畜禽药,社员购买按照成本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销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红,不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红)。

4、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禽养殖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养殖畜禽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5、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安排专人为社员提供跟踪服务。

6、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提升产业结构和品牌价值。

7、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畜禽生产,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 xxxxxxxxxx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北三十铺村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北三十铺村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北三十铺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六安市广茂花卉苗圃种植合作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刘现庄村首个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首个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刘现庄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成员养殖畜禽、开展养殖畜禽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回收销售畜禽。合作社负责提供种畜禽、饲料、畜禽药、笼具、技术以及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社员可以以现金入股或者以出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差价和二次分红作为股份。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提供优质种畜禽,社员购买种畜禽按社员价格供给,非社员按市场价格供给。合作社所供种畜禽七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所供种畜禽均按规定防疫程序进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员对够种畜禽事宜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购买,仍可享受社员优惠待遇。

2、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全价颗粒饲料、专用畜禽药,社员购买按照成本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3、统一回收社员的商品畜禽,承诺价格高于市场收购价,产品回收方法:一是距离近的可直接回收活畜禽,二是距离远的可安排客户定点定时回收。如果本社成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销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红,不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红)。

4、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禽养殖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养殖畜禽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5、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安排专人为社员提供跟踪服务。

6、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提升产业结构和品牌价值。

7、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畜禽生产,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专业合作社乙方:电话:

xx年xx月xx日。

农民合作社入社协议书篇十六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北三十铺村村民委员会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北三十铺村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本村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本村村民入社,享受较低入社资金门槛,100至500元人民币即可。

2.本村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3.本村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村民委员会为其住所地,村委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村委会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北三十铺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六安市广茂花卉苗圃种植合作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发展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有效合理利用支农信贷资金,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作社法》制定本协议。

一、由朱凤波牵头,以村民自愿入社为原则,组建首个立足本村,服务农民的专业合作社。

二、农民合作社采用联合和吸收与本村集体经济联系紧密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的方式,以成员出资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扶持补助助资金和信贷资金,不断发展壮大其经济实力。

三、合作社将以改善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涉及生产资料、农产品、信息、技术、投融资在内的产供销、科工贸各个领域。

经营范围还包括: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组织农户信贷的互助互保等。

四、凡村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即可申请成为社员。本村社员除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等财产权益出资外,还享有专项优惠。

1.村民入社,享受收益分配的倾斜政策,实现收益的绝大部分将用于集体积累,公益项目和向入社村民分配红利。

2.村民入社后在追加出资上拥有优先权。

五、本社暂以干田子牛蛙养殖场为其住所地,朱凤波代行理事职务,财务由陈志敏代管;正式成立时推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合作社,建立健全理事会,聘用经理人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规范经营,利益共享。

七、本协议由入社村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等签字,缴纳出资后,入社即生效。

八、本协议由朱凤波、陈志敏负责解释。

发起人签名、盖章:

入社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共 1 页

甲方:安溪县龙涓内灶茶叶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安溪县龙涓内灶茶叶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安溪县龙涓内灶茶叶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本社的业务范围为引进茶叶制作技术、茶树新品种;茶树种植;毛茶销售;生产及批发预包装食品;并组织开展对社员的茶叶制作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合作社负责提供种茶树、毛茶、生产预包装食品(茶叶)以及提供技术指导。社员如有意愿可以入股。

三、社员可向安溪县龙涓内灶茶叶专业合作社申请使用本社的注册商

标,为了推动品牌的推广及快速的发展,社员申请使用本社的注册商标无需向本社缴纳其他费用。

四、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培训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产品及技术指导,按照与本社商定的价格进行销售,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种规格的茶叶和礼品包装,由乙方负责销售。

3、乙方需要产品时,甲方需按时保质的交与乙方。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茶叶商品时,需按照商定的价格,数量,书写收据。

1

安溪县龙涓内灶茶叶专业合作社

5、乙方收到商品后,应当即检验商品数量和质量,有残、次之商品,

可作退货处理。如无质量问题,每月底应清算互相分配的利润。

6、以上事实清楚,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无异议。

7、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支付或汇款、转账支付。

8、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9、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害方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10、乙方应明确告之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致使甲方受损害时,甲方将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11、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违法、逃税、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依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11、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诉讼时,于当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

——社员带地入社利益保障的约定 编号:2015第 号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理: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种植收购水稻合同:

一、品种及面积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地块种植 水稻品种,种植面积 亩(667平方米/亩),预计出售水稻 公斤。

二、质量标准

甲方所种植、出售的水稻必须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及双方约定的生产地块种植水稻,乙方参照国家标准予以优先回收,具体价格标准待新粮收购时按当地市场情况拟定,以质论价,全部回收。

质量要求:如出米率比标准米率每高出一个百分点,每市斤价格上浮 元。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则每市斤价格下浮 元。水分超出17%的`,按1:1.5扣量。

三、收购时间及履行地

收购时间:自 年脱粒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交付方式:

(1)打场期:由甲方自送到乙方所在地进行质检收购,乙方支付甲方运费、装车费。

(2)收购期:甲方所在地,乙方上门现场定价收购。

四、结算的价款及方式:

1、保底价格:社员生产的水稻,在同等质量前提下,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以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格每市斤 元作为保底价收购。

2、结算方式:交付粮食后7天内现金付款。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组织社员统一购种、统一春耕、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存放、统一销售,为甲方无偿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并常年跟踪服务。

1

2、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提供种子,乙方保证低于市场价格并为甲方免费催芽;优先为甲方提供翻耙地、插秧、收割等劳务服务,并优先收购甲方合同内水稻。

3、甲方以合同内约定的土地种植水稻加入乙方的合作社,享有乙方提供的相关免费服务指导、优先使用机耕。

4、甲方按乙方要求种植品种为 ,使用乙方统一提供的种子,乙方收割时必须无条件回收。如甲方种植的水稻不是合同内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

5、如国家对合作社有任何优惠政策或各项补助,按入社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6、土地入社有效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7、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社员退社自由。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由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时需双方同时提供本合同原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2

合同编号:____

现住___市___区___镇(街道办)___村___街___号,即入社社员,简称乙方。

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设立,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颁发营业执照,注册号是__________。为了壮大龙池蔬菜这一特色农业,树立起龙池蔬菜的市场品牌形象,以稳定持久地占领市场,从而使入社农民增收致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办理入社申请登记手续,签订入社合同,接收乙方为峨眉山市峨龙蔬菜专业合作社成员,并保证乙方的退社自由。

2、对乙方的承包土地,甲方拥有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权的范围包括:种植结构调整;优良作物品种的引进推广;土壤检测与改良;作物种植模式与管理方式的决策;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应用等。

3、乙方所需的种子、化学肥料、生物肥、有机肥配方、农药等农资物质必须由甲方按标准提供。

4、对乙方的土地经营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如蔬菜等统一种植作物的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耕作浇灌技术、劳动技术、产品贮藏技术及销售过程中的操作技术等等。通过技术指导,提高乙方农产品的产量,以便乙方农产品质量达到合作社标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按照程序入社、退社的自由。

2、对乙方的农产品达到合作社的收购标准,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负责收购,并且确保以合理的市场收购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书原件,在甲方办公室办理入社申请登记手续。入社后不得再行加入本社之外的其它农民专业合作社。

4、乙方入社之后,按照合作社的章程,自觉接受合作社的各项管理、技术指导。

5、乙方的承包土地,仍然由乙方耕种劳作。对土地改良、耕作、浇灌、种子与肥料、农药及管理用工等的投入仍然归乙方自理。

6、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销售应由甲方收购的农产品。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其农产品未达到甲方收购标准,甲方将不予收购,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未经甲方知情并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对承包土地转让给他人耕种。

8、乙方要主动积极地参加甲方组织的农业知识、市场知识、文化科技、法律政策培训活动,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产业化经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业环境如水质、土壤、产品的检测,高新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实验,道路水利设施的建置、土壤的改良、农作物优良品种的调换、肥料农药的统一搭配供应,(不经甲方允许,不得使用含有激素的鸡粪、猪粪等圈肥,不得使用高毒剧毒农药,如六六六粉、ddt、溴甲烷等)。

10、乙方要树立爱社如家的的思想,群策群力应对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包括对人力资源有偿调用,资金的借贷以及其它相关事宜的援助解决等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或摁指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互监督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四、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届期,由双方协商续签合同。

法人代表王怀君(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乙方承包地面积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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