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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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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模板16篇)
2023-11-13 05:45:38    小编:

方案的制定不仅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灵活的调整。方案的可行性需要充分的资源支持和调配。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常用的方案制定方法和技巧。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一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学校欢迎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治安乱点线索,对举报线索的机关会严格保密和保护。为了让我们的学校更和谐、更美好,广大师生、家长,让我们行动起来!给校园扫黑除恶尽一份力!

逸夫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电话:029—36225840或直接拨打“110”

下附《泾阳县教育系统13个涉黑涉恶线索及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线索》。

一、13个涉黑涉恶线索方面。

1、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方面。

1、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

6、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落实情况;。

7、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设置情况;。

8、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情况。

泾阳县逸夫小学。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二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上级指导精神,某某市某某县某某镇实施四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利用“扫黑除恶”宣传车、张贴公告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律基础常识,做到法制宣传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公布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公布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遏制黑恶犯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抓好此项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事关持续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央第十督导组已于208月28日进驻,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年8月29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省工作动员会》和通委办【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迎检方案于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要严格聚焦“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学校、医院由校长和院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要有具体负责人。

二、对标补短、规范软件资料。

1、从2018年1月起按照每月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过于简单几笔带过。

2、每月至少有一次深入农户(院户)宣传,且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3、各村要强化宣传,做到:有横幅标语、有板报、对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打击的重点对象要有公告,学校、医院还要有展板,有led电子显示屏宣传。

4、努力提高当地群众或本单位职工或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熟知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黑恶帮凶行为,发现线索勇于及时举报。

5、认真整改乡扫黑办在督促期间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迎接中央督导组。

三、强化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村各单位务必认真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师生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25种帮凶行为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的办法,努力调动当地群众投入线索举报的积极性。

四、奖惩结合、逗硬考核。

对于此项工作,中央督查结束后以及年底将根据各村各单位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均实行精神与经济相结合,个人最高奖励与惩扣不低于1000元,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人员将上报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委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宣传发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实施方案》,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细化任务、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10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昭示镇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打好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来川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宣传,镇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镇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丰富宣传方式。

(一)统筹兼顾,常态抓宣传。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宣传。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形成多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宣传。一是各党支部、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告)栏、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等形式持续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和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二是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县级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宣传。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党支部和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把导向,逗硬考核。为确保舆论导向,凡拟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的稿件和信息,须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对外宣传发布。镇纪委、扫黑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和单位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因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四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五

2020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我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我校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通过开展全面排查和精准打击行动,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20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我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镇扫黑打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学校集中攻坚。初步建立我校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工作战果,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斗争压倒性胜利。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六

3

号)、《。

xx。

xx。

号)和全国、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

xx。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

xx。

”建设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

xx。

人民。

xx。

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xx。

党工委副书记。

xx。

任副组长,成员由。

xx。

xx。

xx。

组成。领导小组在街道综治信访科设立办公室,

xx。

任办公室主任,

xx。

xx。

xx。

任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各科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联络员由。

xx。

担任。

“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整体工作绩效走在前列。

1.

打处成效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得到严惩,实现“五上升”,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重大恶势力团伙侦办数、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数、涉黑涉恶类犯罪人员打处数明显上升。

2.

整治成效明显提升。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十下降”,即十类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

3.

打防机制更加健全。专业队伍建设和打处水平不断加强,政法机关对于重大案件同步督办、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科办(中心)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间线索发现移交及漏洞完善提升机制得到健全。

4.

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结合“平安。

xx。

”创建,人民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对“平安。

xx。

”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明确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结合。

xx。

街道实际,聚焦以下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

“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

“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制定行动方案,街道层面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斗争正式启动。

全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全面开展线索排查核查工作,重拳出击,全面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和行业监管漏洞,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继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

“攻坚克难、深挖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和“保护伞”,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在继续保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基础上,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土壤得以铲除,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各村(社)、科办(中心)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深入到组、单位、企业逐一拉网排摸,采取区域排查与系统排查相结合、滚动摸排与专业核査相结合等方式,对涉黑涉恶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综合运用排查走访、受理举报、信访接待、案件梳理、专门经营等方式切实摸清底数、找准病症、固定证据。

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涉嫌违法犯罪的村“两委”成员、高危人群、在侦在办案件的涉案人员、在押人员等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领域等重点场所,以及日常警情、群众举报、历年调解档案等案事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纪工委、基层组织科、综治信访科要从来信来电等举报内容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并重视已结案件的“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深挖。其他站所要结合实际,重点排查娱乐场所、建筑行业、仓储物流、采砂采矿、集贸市场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摸排发现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高利放贷、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黑恶犯罪线索或被黑恶势力非法控制从事赌博、色情、吸贩毒品等情况。

按照“无禁区、无死角、无遗漏”的工作要求,村(社)和各相关科办(中心)要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方案,开展排查工作相关科办(中心)、村(社)要组织相关站所对近五年来土地出让后已建成项目、已建成项目和目前仍在建项目工地倾倒的土方和塘渣项目实施主体、出让土地建设过程中影响进程因素逐一开展走访排查,特别是对曾出现延期交地情况的因素开展重点排查相关科办(中心)要对受理和掌握的民间借贷案件(纠纷)开展走访排查街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相关科办(中心)对城建、农业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办),逐一上门开展排查同时,要对近五年来信访已结案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深挖线索。

xx。

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扫黑除恶举报激励制度,电话举报线索统一交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专业部门核查认定并采取激励措施。

(

中心。

)

村(社)有关站所要将日常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涉及职务犯罪或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统一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分析研判后按责分流交办。公开举报电话收集的线索,由派出所街道纪工委研判后,自行侦办或者交街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流交办其他科(办)或站所。

始终坚持

“打早打小、主动进攻、依法严惩、除恶务尽”的方针,形成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派出所对有黑恶势力苗头的违法犯罪个案要注意串并研判、分类处理,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对重大案件线索要采用分级侦办、专案侦办、重点督办、适度经营等手段,在全力侦破的基础上,同步铲除经济基础。财政统计审计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洗钱犯罪。

相关科办。

(

中心。

)

和站所要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街道纪工委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要将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微杜渐。要加大打击力度,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督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涉农”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要优先处置,及时深挖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要深刻剖析

“村霸”等各类黑恶势力问题产生的根源,特别注意理清背后的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影响,实施精准打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祛除黑恶势力问题“毒瘤”。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党组织要结合组团联村(社)、网格党建等工作,组织引导党员和群众与不法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等制度,大力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深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凡涉及“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村民利益的大事,都要全面公开、依规监督。及时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入开展家风家训活动,大力培树文明乡风,推动移风易俗。

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科、文体中心、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建立涉黑涉恶黑名单制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教育计生卫生科要加快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勢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制度。司法所要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控,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要落实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失业、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此外,要进一步发挥

“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作用,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强化区域治安排查整治,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加强跟踪督导,扭转治安乱象。

为了更好的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排查打处,街道财统科负责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各科办

(

中心。

)

村(社)站所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和站所主要负责人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此外,每年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办(中心)村(社)站所和个人进行通报激励。

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科办(中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犯罪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科办

(

中心。

)

(

中心。

)

站所,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相关科办。

(

中心。

)

站所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要把依法打击处理与有序舆论引导结合起来,对一些社会关注高的热点案件及重大敏感案件,要认真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提前开展舆论风险评估,制定落实舆论引导方案,做到主动发声,防止恶意炒作,牢牢掌握舆论引导工作主动权。

按照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要求,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派出所要牵头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月例会,通报交流当前进度,会商研判重大案件线索,分析明确下一步打击方向等,并严格执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通报制制度。同时,要把

“零容忍”的斗争态度与严格依法办案结合起来,既要对黑恶势力做到打早打小、打准打狠、除恶务尽,又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认定涉黑涉恶犯罪,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决不能一味追求打击速度和数量,而忽视打击质量。要把“扫清”和“深挖”结合起来,既要把那些老百姓看在眼里、称霸一方、“显山露水”的黑恶势力通通清扫干净,又要深挖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依托,以合法的工商业活动为掩护,幕后操作的“隐性”黑恶势力,真正打深打透打彻底。

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一是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结合开展平安系列宣传活动,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并贯穿始终,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让群众深度参与,并视情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在全社会迅速营造强大的专项斗争氛围。同时,要制定落实证人保护措施,鼓励证人被害人积极指正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鼓励恶势力团伙成员检举揭发其它罪行。二是梳理群众诉求,对群众实名举报和信访事项,要逐一回头看,及时核查反馈,做好件件有回音。三是加强正面引导,在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的同时,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适时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充分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要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舆情。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最直接、最有力回应,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层政权的关键之举、治本之策。街道综治信访科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村(社)平安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的权重和分值,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专项斗争督査督办的力度,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査。专项斗争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对发现的的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七

(一)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工程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以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霸占破坏水资源、放高利贷、缠访闹访、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强化线索排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主动排查发现、反映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违法涉河建设、非法采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线索,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和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行动,铲除水务行业涉黑涉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充分利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和qq、微信等平台,把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水利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动员全系统职工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体职工动员、每个职工知晓、全体职工参与的浓厚氛围,在水利系统形成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组名单见附件)对局属单位扫黑除恶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重点督导、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严防黑恶势力滋生。同时在调查摸底、严厉打击的同时,从薄弱环节、规章制度、体制机制、执法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八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人社领域法治宣传、信访维稳、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美丽幸福,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专题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信访稳定、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相关机关股室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点(重点企业),相关干部包片(各建筑工地)、第一书记联村(精准扶贫帮扶村)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长乐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委宣传部、政法委、扫黑办《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琐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脱贫奔康、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在全局范围内,动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领导:

时间:4月至6月。

(二)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展板、led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宣讲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动员和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领导:

时间:常态开展。

(三)开展调查摸底。协助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村霸”“蝇贪”问题容易滋生的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资源富集村、重大工程项目等开展分析研判,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掌握线索,重点摸排筛查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时间:6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摸排,整合资源,丰富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同志任副主任,李桂芳等同志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两委”干部、网格员和党员群众会议,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新媒体宣传。组宣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qq参与扫黑除恶宣传。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政府机关、城东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各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

2.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3.集中研判深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城东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扶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非法宗教活动、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黑恶势力。

(四)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镇“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镇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镇纪委和综治办、派出所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镇纪委。纪委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镇纪委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镇纪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加强“反诈禁毒”,摧毁黑恶经济。

1.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派出所要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打击,力争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诈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社区民警和网格员队伍要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派出所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建立信息传递和案件协作机制,实现“双向管理”,确保无漏管失控现象。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推进中心戒毒社区建设,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组建志愿者同盟、反诈协会等民间组织,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诈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彻底扭转当前涉诈涉毒犯罪高发态势。

三、时间要求。

20,重点是首战必胜。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秩序、信访稳定秩序”三项治理和“禁枪爆、治赌博、净网络”三项行动;全面开展“侦办小案件、化解小纠纷、治理小问题、整改小隐患”的“四小”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无信访”村(社区)、“无重大刑事案事件”村(社区)、“无治安案事件”村(社区)、“无毒”村(社区)、“无邪教”村(社区)、“无群体性事件”村(社区)的六无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重点是巩固深化。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全面开展个案攻坚深摸其组织、经济体系;不断总结扫黑除恶的成果经验彰显法治、平安建设的新作为。

重点是提升质效。深化丰富扫黑除恶的新成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丰富完善党的基层核心战斗力的展现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良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攀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镇党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区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四是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是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

宣传动员阶段(。

2019。

1

2

各县区、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保局及局属各相关单位(重点是市政处、天然气公司、水司等负责有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单位及各工程管理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在城市管理领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

调查摸底、全面推进阶段(。

2019。

3

12。

深入摸排核查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对建筑工地、违法建设、公园广场、占道经营、市政设施、大型户外广告、市政工程建设、渣土清运等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并将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扫黑除恶工作运行机制。

3.

巩固总结阶段(。

2020。

1

12。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并完善城市管理领域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实际,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

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2.

3.

4.

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5.

1.

拓宽线索渠道。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要动员群众举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强化保密和人身保护,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二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行政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三是结合城管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

2.

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交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要在每周五前将线索(已经当地公安部门和扫黑除恶领导机构签字和盖章确认的线索)摸排情况向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填写周报表。

3.

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动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方、行业和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市城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长杨安民为组长,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郝光洲、市城管局副调研员郑佰计为副组长,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单位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人为王嘉豪,扫黑除恶专项联系人为付鹏(电话:

15509148399。

)。办公室主要负责召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资料收集以及扫黑除恶线索周报表上报、汇报,布置专项行动等具体工作。举报电话:

2330682。

2333879。

各县区城管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属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并公开。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

市城管执法支队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单位、行业、领域,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周报零线索、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三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扣水务职能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服从安排,加强工作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能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衡量政治坚定不坚定、能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指导。各督导组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从即日起,迅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相关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每次督查结束后,要迅速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移交相关情况。督导组对被督导对象实行分片包抓制度。在具体督导过程中,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专案汇报、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开展全面深入检查。督查工作要做到“九查一看”,即:组织部署情况必查、领导责任落实必查、宣传发动情况必查、线索摸排情况必查、案件办理情况必查、各单位参与情况必查、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必查、辖区内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必查、深挖“保护伞”情况必查。

(三)强化责任查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导检查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四

(一)强化线索排查,纳入工作视线。认真结合城管领域的行业特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切实加强违法建设、市容管理、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涉黑涉恶犯罪易发领域的全面排查,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城管领域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二)强化破案攻坚,坚持依法惩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范围的特点与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执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治理局机关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加大督办力度,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强化源头防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拍蝇”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要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会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综合运用举报信箱、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局官网、微信群、通知通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及所管行业从业人员,发动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行业治理环境。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五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各种形式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和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秩序,提升涉黑涉恶问题处理能力;建立专项排查梳理机制,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梳理排查,并及时汇总上报排查梳理情况。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例会工作机制。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通报情况,共同会商解决疑难问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排查化解机制,提升信访事项处理能力。设立局系统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邮箱:,扩大信息渠道。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都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健全完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督查考评,局人事科、督查科等协同实施问责、处理,及时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点对点”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

(四)强化考评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一落实责任机构(单位)、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和改进完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倒查问责,形成奖惩并重氛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每月25号前汇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送至局办,确保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某某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党政扩大会、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宣传发动、摸排研判等长效机制,通过专题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入户宣讲等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8幅,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0条次,营造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设立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巡逻队等队伍,由乡派出所统一指挥,形成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为信息掌握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既督查各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也督查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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