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汇总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3:50:23 页码:11
最新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汇总16篇)
2023-11-13 03:50:23    小编:

制定方案时还要考虑到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以减少可能的变数和损失。一个好的方案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的共识和支持。以下方案范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方案设计的要点和流程。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2018年3月14日-15日。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2)。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18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86169710、57893967。

更多热门文章分享阅读:。

6.社区学雷锋活动方案。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为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18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2017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箱(联系人:彭xx,联系电话:xx)、消委会邮箱(联系人:罗xx联系电话:xx)。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今年,中消协确定了在全国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并要求全国各地在“3.15”期间组织一系列的纪念宣传活动。将“消费和谐”确定为年主题,主要是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消费和谐”的主要含义是:在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市场环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宣传年主题,深入纪念“3.15”这一消费者自己的节日,促进和谐社会发展,xx市消费者协会经报请xx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3.15”来临之际,开展一系列“3.15”纪念活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活动名称。

三、活动主题。

“消费和谐”

四、活动时间。

全市开展活动的时间为3月上旬至中旬。

五、活动内容。

1、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及名优产品展示。由市消协主办,在乾成女子世界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服务及名优产品展示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巡视指导。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市区100余家生产和销售企业参加活动。

活动设主、分会场。内容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消费者投诉,商品检测,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等。生产销售企业接受消费者监督,发布服务承(,转载请注明!)诺,展示商品等,向消费者赠送纪念品、宣传品等。市消协统一印发宣传品。

会场设置:拱门、气球、展牌等。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至12点。

协办企业:。协助消协做好具体工作。

分会场设在新华中路网通大厦和同天购物中心门前,由xx区、xx区消协主办。

2、举办电视文艺晚会。由市消协和市电视台联合主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文艺晚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为体现“消费和谐”年主题,本次晚会将由市消协牵头,联合市网通、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几家电信运营商共同参加,由协办单位提供节目,电视台文艺栏目组编导,市消协审查。

六、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在三月上旬,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将召开联席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职责分工,共商“3.15”纪念活动有关事宜。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xx市成立20xx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对纪念活动进行统一策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协调。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主任:

副主任:

八、几点要求。

1、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意义重大,各部门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要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同心协力依法履行本部(,转载请注明!)门的职责,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研究措施,及时解决宣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2、此次“宣传月”活动是党和政府关心消费者权益的集中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个部门要从履行职能出发,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上重点工作日程,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从实际出发,真正为广大消费者办好事、办实事。

3、此次“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做好重大行动的策划工作。二是做好宣传资料的筹集工作。三是做好案件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期间受理的消费投诉及举报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消费者,化解社会矛盾。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两周年,也是市市场监管委成立后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纪念活动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xx。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委消保处。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

1.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工作成效,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先进人物事迹,公开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深入宣传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闻中心配合)。

2.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组织食品批发市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食品流通处负责)。

(2)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五进”活动,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加强放心餐馆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餐饮处负责)。

(3)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应急知识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应急处、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处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开展市级维权服务站和行业协会培训会,重点培训新《消法》、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自律机制。(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5)开展网络交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网络经营主体发放《网络交易法规文件汇编》。(网监处负责)。

(6)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拟于3月10日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3.配合xx电视台举办3·15晚会。突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二)丰富活动载体,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影响。

4.完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市场监管委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消费维权系统内部横向沟通,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解决不同领域的维权难题,增强维权合力。(消保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

5.召开消费维权座谈交流会。

(1)召开由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律师、专家学者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保处牵头负责,投诉举报中心、市消协秘书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2)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经验交流会,介绍经验做法,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设效能。(食品流通处负责)。

(3)召开优秀消费维权服务站及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度经营诚信、售后服务规范、争议和解成功率高的优秀维权服务站和先进个人,交流消费维权服务站经验做法。(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6.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采取开放式厨房、隔断式厨房、透明橱窗、安装监控摄像等方式,在餐饮聚集区、旅游景区、校园食堂等重点区域启动“明厨亮灶”试点工程建设,让消费者在就餐时直观看到厨房卫生状况和饭菜制作过程,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餐饮处负责)。

7.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走进投诉举报平台。重点听取代表、委员如何更好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好消费者等方面意见建议,提升维权服务水平。(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8.开展xx市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拟于3月5日召开发布会,推广“空港20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在家装行业试点启动“诚信自律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9.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拟于3月8日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10.开展公用服务业和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活动。拟于3月3日召开点评公用服务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公开点评水、电、气、交通等公用服务业不公平格式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拟于3月12日召开点评银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启动工作发布会,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组织律师团广泛收集、深入研究,发挥京津冀三地消协合作机制作用,联合点评银行业合同文本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11.组建315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5日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维权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人员成立315志愿者团队,整合更多的维权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12.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市消协秘书处负责)。

(三)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13.开展5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治理。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对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有关服务等5大类重点商品服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手机、计算机等19类商品和洗染、洗车服务行业,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维护更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销售过期食品、“五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抽样检验,及时筛查、发现、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流通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5.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活动。摸底建档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至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开展“质检利剑”儿童用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质监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通报车用汽柴油、复混肥、卫生纸、纸巾纸、儿童纸尿裤、卫生巾等20第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自行车、助力车、针织内衣、农药、危险化学品等消费品开展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监处负责)。

17.开展红盾护农活动。突出重点开展春季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宣传农资监管成效、农资打假知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场(合同)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开展垄断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活动。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行业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日常检查和整治规范,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出台《电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垄断行业合同行为。(市场(合同)处负责)。

19.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按照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要求,做好保健食品监管执法工作。(保健食品处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加强抽查情况通报。(计量处负责)。

(3)开展治理食品违法行为和查抄制假黑窝点两次专项行动。(工商检查总队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好3·15期间各项纪念活动。各区县(分)局、区县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精心安排好3·15各项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遇重大疑难问题,对口请示报告,加强协作配合,确保3·15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守,回应消费热点。3·15期间,各单位要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3月14日、15日要加班值守,依法高效处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分拨处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主动作为,及时启动应急处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三)协同共治,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统一和执法统一的优势,广泛发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外部各方力量,组织消协理事单位及各类媒体、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3·15活动,共同促进、合力优化我市消费环境。

(四)依法维权,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3·15纪念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市场和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将调处消费争议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实现消费维权天天3·15,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六

13日上午,聊城市金鼎购物中心门前广场人头攒动,东昌府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此举行,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食药监局、盐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融系统等十余个部门接受市民现场咨询投诉。

“除了向市民普及有关消费的知识外,最重要的是要让市民学会辨别真假。接受投诉咨询。”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这些酒都是假的吗?看着跟真的没啥区别?”“东阿阿胶药店和超市里都有卖的,到底在哪里买比较好,怎么辨别真假?”在此次活动的咨询台前,很多市民提问不断。“市民选购东阿阿胶产品时,可从外包装和价格上先有一个直观鉴别。如正品阿胶包装上“阿胶”二字有明显凹凸感,假阿胶则无凹凸感,并有错字、漏字等,防伪电话几乎都打不通或提示输入错误等。”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认真回答群众问题。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组织专业人员设立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中国国门时报(3·15专刊)》和进口商品鉴别技巧知识手册、山东检验检疫系统2016年十大执法案例、网购进口商品维权明白纸等方式,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

据了解,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消费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中的新形态、新模式。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到市民一致好评。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七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七里甸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厉行勤俭节约倡导理性消费。

四、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活动时间。

xxx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活动地点。

七里甸社区。

七、活动对象。

七里甸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1:30—2:00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回收问卷;。

(4)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项目单价数目金额。

横幅711m77。

问卷0.15406。

传单0.15609。

小礼品等等100。

总计192。

九、经费预算。

十、注意事项。

十一、注意时间安排,避免耽误同学课程;。

1.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八

江门市消委会和蓬江区消委会定于3月15日(星期六)在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届时现场组织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名优企业产品展示、珠宝玉器鉴别、新《消法》有奖知识问答等丰富活动。

(因活动地点有变动,以本通知为准)。

人人都是消费者,期待你的踊跃参与!

一、活动地点: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九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2)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18年6月30日前结束。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xx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x,人员由xx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xx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xx,人员由xx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xx,人员由xx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xx,人员由xx组成;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xx组成;三组组长:吴xx,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xx、刘xx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xx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xx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

突出服务企业。优良消费环境的建设离不开优秀企业的帮助。一个行业在优秀企业的表率以及带领下,会形成一股良好的服务风气,进而带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宣传优秀企业成为了促进行业服务完善的一个重要手段。据此,我们制定了“消协搭台,企业唱戏”的工作方针,以消协组织的“3.15”活动为契机,向广大消费者现场宣传了33家名优品牌企业、诚信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企业通过现场宣传品牌商品的产品特征及防伪标识,介绍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展示企业形象。同时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为企业服务,向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企业等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疑,宣传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优势,帮助企业创立商标品牌意识;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法规、合同仲裁方面的相关知识,让企业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在此次活动中让企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和消费者进行零距离互动。从而增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信心,树立行业典范,规范企业服务的标准,促进xx消费经济的增长。

突出和谐消费。消费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广大消费者身上,那么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促使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外部助力。为确保和谐消费的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消协以及市消协“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工作精神,我们在“3.15”活动前构想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并在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认真准备,确保规范。在准备“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工作中,我区消协结合中消协以及省、市消协关于“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相关标准,组织了辖区各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基本标准,为“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对接企业,提供信息。我区消协向协作单位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务,对企业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参考。三、服务消费,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了多场商品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消费者座谈交流及消费体验活动等。由于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合理,在此次“3.15”活动中推出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xx区“消费纠纷和解单位”后,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广大群众以及企业的一致好评。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搭建起来后,我们将逐步吸纳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平台,逐渐完善并扩大消费平台保障性和影响力。降低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成本,给企业创造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会,进一步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突出关注民生。杨松书记在今年武汉发展规划中提出了“gnh”(国民幸福指数)这个新概念,使民生也成为了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而关注民生消费市场是关注民生的重要表现。在这个领导瞩目、群众注目的重点区域,我们也针对性的在此次“3.15”活动中专门设立了现场民生消费咨询台,请到了各个与民生消费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现场给消费者普及相关消费知识,现场发放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就老百姓关心的医疗、住房、社保、再就业、小额贷款等以及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进行答疑。工商分局、食品药品分局、区经贸委、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旅游局分别就消费维权、打假保优、安全消费、如何识别烟酒及放心食品、支持全民就业、社保、劳动再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群众的提问,使群众关注的热点知识真正普及到一般消费者。并在“3.15”活动过后,正式通过新搭建的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来维护广大消费者在民生消费市场中的利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突出打假保优。假冒伪劣商品是破坏消费市场,打击消费者消费信心的罪魁祸首。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类商品从整体上越来越难以和它们的正品区分,使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使许多优秀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这种情况,消协应该义不容辞的承担起给消费者普及识假、辨假的知识,保护消费者和优秀企业利益的责任。所以在本次“3.15”活动中,我们请到了xx区工商局、xx区烟草专卖局、xx区食药监分局、以及银监会的相关同志现场向消费者讲授各类产品尤其是日常消费烟酒、日常药物、人民币的识假、辨假的知识,在预防消费者受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同时也使消费者成为监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助力。同时,通过有关专家对各类商品真假识别方法的演示,现身说法打击假冒伪劣及“傍品牌”行为。并现场展示了一批节能、环保、优质的高科技产品。

三、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在今年的“3.15”活动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特色工作来创建“xx3.15”品牌。一、一点领导、多点开花。此次“3.15”活动我们以二七航天双城为主会场,同时由各个分会与xx的16个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协调设立了16个分会场。各个分会场都组织了特点鲜明的咨询活动。如:后湖分会在后湖中百仓储就组织了关于烟草识别专题咨询,四唯分会在三阳路邮局门口进行了电动车行业专题咨询等等。二、深入社区,走入群众。我区球场分会在同庆阁社区组织了“维权活动进社区”活动,虽然活动当天下着大雨,但仍有300多市民冒雨参加,很多群众都感慨,“3.15”维权真正成为了他们身边的消费卫士。三、走入课堂,宣讲知识。我们在此次活动中提出了“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的崭新口号,将消费维权知识带入课堂。我区四唯分会在长春街小学,岱山分会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举行了关于消费维权知识的专题讲课,得到了在校学生、教师、家长的一致好评。四、加强宣传,打造品牌。此次活动,参加职能部门、企业、媒体和市民创历史新高。省消协副秘书长郭现义、市工商局副巡视员孙友谊和xx区人大副主任陈昌有、副区长张文胜、政协副主席曾庆泉、纪委副书记李功明、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等领导,以及二七街办事处书记赫敏、主任余松、xx分局局长吴怀福参加了活动。会场上悬挂宣传标语40幅,升空气球8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整个3.15期间的活动湖北经视直播和楚天都市报给予大力支持,社会反应良好。

“3.15”已悄然离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使命依然在肩。我们将以“3.15”为契机,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主题,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相关内容分享: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一

3月13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解读今年“3•15”期间杭州的消费维权活动安排,通报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20工作举措,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记者从《20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白皮书》看到,年市场监管举报投诉咨询平台从各渠道共接收举报投诉咨询33802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6.52%,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69.57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39799起,投诉解决率97.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5.94万元。问到为何举报投诉咨询量会出现这么大幅度的增长,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举报投诉指挥体系建设力度,加大人员投入,扩展接收渠道,不断提升接通率;另一方面,对投诉举报流程进行改进,特别是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流程进行登记和受理区分,即采用只要接到就予以登记,核实后再进行受理判断的模式,降低群众反映问题的门槛,大幅度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登记量。

2016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问题为导向,陆续开展了“一整治三严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订餐“净网行动”、红盾网剑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绝对化广告、强制消费、商业贿赂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专案突破等途径,共完成各类案件查处6777件、罚没款1.44亿元,共移送司法机关77件。全系统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流通领域专业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加油站等场所销售的成品油、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小家电、丝绸产品、宾馆用一次性牙刷等品种1201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处理不合格商品近300批次,立案查处150多起。同时,全市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信心,完成食品生产小作坊整规,关停取缔715家,申报登记679家;新增阳光餐饮838家,累计创建2269家;新创建37家放心农贸市场,累计创建122家,免费开放150家农贸市场检测室,基本建成蔬菜、肉、水产品三大农批市场的追溯系统;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检测60684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食品1406批次,不合格率2.89%;推动《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试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此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如积极发挥汽车专家委员会以及房产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消费监督活动、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创新建立金融消费教育社群、联合阿里巴巴推进网络消费教育等。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世联表示,年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扎实推进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杭州于去年获批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今年将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加大网购消费维权力度,引导全市消费类网络交易平台全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部纳入12315“五进”工作体系,全部建立消费纠纷自行处理绿色通道。还将加大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监管力度,将在杭16家网站、平台纳入重点监管清单,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内容的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整治。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为国内外消费者购买跨境商品提供便捷的投诉维权通道。二是围绕放心消费创建,重点推进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将加强老年健康消费市场治理,加大对中老年人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对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打亲情牌方式误导、欺骗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有关广告的违法发送行为和广告内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加强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加大对教育培训、房产中介、健身美容、银行保险、电信通讯等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连锁经营的有统一格式合同的企业进行源头规范。将加强网络订餐问题整治,加大线上线下餐饮经营者核对排查力度,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对准入数据无法匹配的一律先行下架,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和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围绕维权社会共治,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和完善杭州市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吸收各领域专家、学者加入队伍,并根据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形成多元体系,特别是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团,提升专家团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实际效力。完善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建立杭州市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确立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为消费者组织快速高效开展消费纠纷调处提供司法保障。同时积极加强与旅游、物价、公安等消费维权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完善跨部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消费争议案件线索移转和协助调查机制,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3•15”期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还将开展全方位的宣传纪念活动,组织跨境平台代表发出“履行平台责任,维护跨境消费者权益”倡议;启动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活动和“百名所长进商超百姓消费畅无忧”活动;举行“杭州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立仪式和杭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同时还将邀请广大媒体代表、消费者充分参与后续系列活动,共同营造消费者参与的良好氛围。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xx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推进质监“打假维权”职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关注百姓消费,创建和谐生活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今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在全社会树立“关注百姓消费,共享和谐生活”的理念,达到使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的目的;坚持从源头治质,努力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识假辩假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不断提升质监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展示新形势下质监人执政为民、维护和谐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

共担责任,共创和谐。

三、活动安排。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3月15日在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1、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建筑装修材料、生活日用品等商品的购买小常识资料;。

5、现场指导商品真伪鉴别方法;。

6、站牌展示:打假维权、我市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介绍、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申办程序等。

(二)组织开展“光明工程进校园、计量服务进市场”活动,为学校师生免费检测眼镜和验光,为居民提供贵重物品免费称重服务。

(三)组织开展以建材、农资、儿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活动,并结合“三.八”妇女节的妇女用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溱潼会船节前后,加强对宾馆、休闲中心、公园等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质监服务在身边,和谐消费连万家(社区、村镇)”活动,做到“服务到社区,送法到村镇,咨询到一线”,贴近生活,方便百姓。拟选择一个社区、一个村镇,开展一次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为主题街头小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农资产品、农业标准、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等相关知识,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并对农村超市进行执法检查。

(五)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开展农资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组织召开农资行业生产企业座谈会,宣传法律法规,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将“3.15”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要求周密策划;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抓紧、抓好、抓实,确保今年的“3.15”活动有声势,出效果。

2、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围绕“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主题,着力做好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宣传和名优产品展示,并通过照片、展板、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从而增强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

3、突出对我市电子网、国家免检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的宣传,达到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的目的。

4、公布“xxxxxxxxx”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做好受理工作。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四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切实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xx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和省市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方星潮(xx区消保委主任、工商xx分局党委委员)。

成员:区消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保委秘书处,杨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潘xx同志、许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年主题论坛会。邀请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参加。论坛主旨是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区消保委将通过论坛来广泛宣传年主题的依据、意义、内容和目标,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关系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

(二)组织成立消费维权冠名工作室。在条件较成熟、消费维权工作较扎实的消保分会成立以工作人员命名的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室,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枫桥经验”,尽可能的`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全区消费维权的整体水平。

(三)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的“六进”活动。以“六进”举措,加大新消费运动宣传力度,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海量发布消费维权讯息。“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xx区消保委315”微信公众平台,运用这一平台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区消保委还会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xx消费维权手机报》、“xx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在3月1日、3月5日、3月8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5日,分六次向全区的手机用户(消费者)发布两百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与此同时,还将借助“xxxxx等网络平台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五)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图版巡回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点评图版展示,邀请专家、律师、职能部门参与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消费者了解身边的消费案情,提升消费知识。

(六)开展“绿色消费?生态xx”摄影比赛。开展以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为主题的摄影比赛,突出反映xx区在培育、强化消费者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勾画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画面。

(七)开展“xx区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为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消费文化、消费需求,提高青少年消费者整体素质。在全区十所中学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活动”,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以学生为切入点,致力于提高学生消费素质,消费维权意识,从而营造消费新势力,弘扬消费正能量。对征文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八)开展一次比较试验。组织相关单位及消保分会在全区若干农贸市场水产经营者中对装水产品的塑料袋进行直观比较,主要比较项目为厚度及重量。届时公布比较试验结果。

(九)开展“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完善xx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按照《xxx年度xx区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员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细则》要求,通过各维权站、点自评,辖区分会推荐,然后由区消保委审核并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从六十个推荐的名额中评选出“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并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颁奖表彰,以资鼓励。

(十)组织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为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xx分局、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一次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xxx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向全社会公布xxx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大违法典型案件,公布xxx年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分析报告。通过媒体的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3.15活动,了解自己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形成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四、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6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电子邮箱:xxxx@。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五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xx。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处。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3·15期间,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区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电子屏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二)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15期间,组织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7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消保处)。

(三)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3·15期间,组织召开部分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消保处)。

(四)发布xx电商分析报告。3·15期间,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规模、销量、存活状态等进行网络搜索,总结归纳2017年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特点,形成xx电商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发布,促进xx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网监处)。

(五)开展生产领域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3·15期间,拟抽查生产领域纸制品66个批次,其中卫生巾(卫生护垫)36个批次,纸尿裤14个批次,卫生纸、纸巾纸(含湿巾)16个批次。(质监处)。

(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15期间,组织技术机构在部分区域对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计量处)。

(七)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3·15期间,结合“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在部分区域开展推动和宣贯活动,引导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带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认证认可处)。

(八)开展“护老行动”民心工程活动。3·15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安排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要求,制定“护老行动”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片等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培训、区局现场咨询活动,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保健食品处)。

(九)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3·15期间,对我市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开展在产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处)。

(十)开展话务人员培训活动。对xx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的话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其接线能力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技能。(投诉举报中心、食品流通处、餐饮处、药化流通处)。

(十一)开展投诉举报媒体宣传活动。3·15期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宣传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上线工作,提高平台的影响力,为消费维权创造便捷渠道;与xx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行风坐标》节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专题直播,解答消费者咨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投诉举报中心)。

(十二)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3·15期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做好全国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投诉举报中心)。

(十三)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3·15期间,总结2017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情况,交流维权经验做法,部署2018年“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投诉举报中心)。

(十四)开展珠宝贵金属产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15期间,针对珠宝贵金属产品开展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答疑解惑消费者在珠宝首饰消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消费者讲解购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首饰饰品佩带保护须知,提高消费者识假甄别能力。(质检院)。

(十五)开展xx计量博物馆免费参观开放活动。3月15日,向社会免费开放xx计量博物馆。(计量院)。

(十六)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分析活动。3·15期间,开展2017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和评审报告大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手册形式在特检系统内发放,为特种设备检验和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特检院)。

(十七)开展纺织纤维开放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在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絮用纤维制品选购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为消费者介绍“黑心棉”的危害性并讲解鉴别方式;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纺织企业“零距离”接触实验室仪器及服装检测过程;选派一线人员赴企业开展质量宣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纺织纤维所)。

(十八)开展xx市食检院实验室开放日活动。3·15期间,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参观xx市食检院实验室。(食检院)。

(十九)举办xx“3·15”现场晚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xx电视台、北方网、xx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18年“3·15”晚会,晚会涉及典型案例曝光、重点维权工作展播、维权工作成果展示等内容。(市消协)。

(二十)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首批企业授牌活动。3·15期间,围绕日用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经过自愿申报、审核、预公示等环节,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召开颁牌大会。(市消协)。

(二十一)开展老年消费教育2017年工作总结暨2018年工作启动活动。3·15期间,总结2017年百场老年消费教育公益讲堂活动,持续发力老年消费教育,市、区消协联动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推动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市消协)。

(二十二)开展2017年度消费维权10个典型案例发布活动。3·15期间,甄选10个2017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对每个案例进行评析,在主要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参考。(市消协)。

(二十三)开展纺织制品比较试验报告发布活动。3·15期间,对通过实体店、网店等渠道购买的48件毛巾、袜子、内裤等纺织制品,进行抑菌率指标比较试验,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报告。(市消协)。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口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加强维权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搞好3·15纪念活动。各区局、区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周密组织安排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依法及时处理国家三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各区局和稽查总队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依法查处。

(三)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注重收集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通过oa系统反馈消保处。各区局、区消协要注重留存3·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汇总收集本区局和消协的工作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区3·15活动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2018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系统报送委消保处。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十六

2017。

年纪念。

3

15。

2017。

2

号)要求,宣传普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宣传普及新《消法》,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为手段,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主办单位:讷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讷河市消费者协会。

协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烟草专卖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2017。

3

1

日开始,

3

31。

日结束。

3

15。

日,市消协及协办窗口服务单位、企业、商业、服务业代表举行。

2017。

年讷河市纪念。

3

15。

活动启动仪式,重点宣传新《消法》,公布活动月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1

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定于

3

9

日至。

10。

日,由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进行检查。专项检查从。

3

1

日至。

3

31。

日,由各成员单位按自身职能,自行组织检查。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单位于。

4

7

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市消协。

2

检查范围。

一是重点区域。包括大型商场、超市、农资企业等。二是重点行业。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经营等行业。

3

检查内容。

各成员单位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检查活动,活动情况要在讷河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

3

13。

日,市消协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消费者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贯彻落实新《消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建议,解答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有关疑问。

3

13。

2016。

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发布有关消费者健康安全的消费警示。

3

15。

日,由市政府主办,市消协承办,各有关单位协办,在雨亭公园举行纪念“。

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台和真假商品识别台,对我市各执法部门一年来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公开曝光并集中销毁,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对真假商品的识别能力,净化消费市场。

为深入宣传落实新《消法》,市消协在全市组织开展。

3

15。

活动期间,在全市开展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媒体宣传活动。

市消协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局、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商务粮食局等部门进村屯、进商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送法律书籍、法律法规宣传等宣传活动,并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3

15。

活动期间,任何单位、组织未经。

3

15。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开展任何相关评比活动和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成立讷河市。

2017。

年纪念。

3

15。

长:赵。

市政府副市长、市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副组长:张树军。

市市监局局长、市食安办主任。

王文和。

市宣传部副部长。

张世民。

市政法委副书记。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晓光。

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市畜牧局副局长。

曲福臣。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刘德宝。

市卫计局副局长。

刘晓泉。

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闫光辉。

市市监局副局长。

宋晓敏。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陈秀红。

市物价局副局长。

胡雪冰。

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绍泉。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由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晓光兼任。

4

7

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