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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一
继去年我县启用新政务服务中心后,县政管办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今年共投入经费2万元,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配备了25套政务服务评价仪,更新了1台电子触摸屏,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行政透明度,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目前我县已基本上实现了政务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办事制度、服务模式、场地建设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占地面积 400多平方米,内设15个工作窗口,3个综合窗口,进驻事项197项,一个收费窗口,一个投诉窗口,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2个办事群众休息区。服务大厅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功能完备,配置了休息座椅、书写文具、饮水器具、复印设备、液晶彩电、大厅工作窗口分布示意图等多项便民服务设施,有电子监控设备、电子评价仪、电子触摸屏查询设备、银行等,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务中心规范化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在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的同时,针对中心日常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和完善了《柳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流动“服务示范窗口”评比办法》、《办件管理办法》、《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首席代表管理暂行办法》、《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过错责任追究制》等30项制度,强调了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纪律,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窗口的办事程序及工作人员行为,完善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
2、推进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巡查管理。今年下半年,我办下文明确了各股室负责人及股室职责,同时将督查股调整到大厅办公,加强对中心大厅的管理。督查股采取视频巡查和每2次不定时到各窗口巡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做好记录,实施对窗口工作人员有效监督,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建立起依法、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考勤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实行每日上下班指纹考勤,挂牌上岗,每月统计一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将月考勤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月度考核通报中进行单列,促使窗口工作人员增强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规范窗口管理。三是坚持考核管理。从11月份开始,认真组织实施窗口月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了每月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的月度考核和通报工作,并将考核数据汇总存档,为年终考核和年终“服务示范窗口”、“服务标兵”评比工作准备了充分的考核依据。
3、使用“三套管理系统”及政务服务评价仪,强化效能监管
县政务服务中心使用“三套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安装了政务服务评价仪,有效地强化了效能监管和服务监督。一是考勤管理系统,实行指纹认证考勤,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规范了工作人员的上下班行为,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二是安装区、市、县三级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现场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有效督促工作人员改变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三是统一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通用系统,政管办可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各窗口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监控,密切掌握办件流向、状态。政管办技术人员利用该系统的超时预警功能对在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监督,有效防止超时办件的发生;四是在每个工作窗口安装政务服务评价仪,让群众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三)深入推进镇、村政务服务网络建设
今年下半年,我县全面落实《柳州市建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工作方案》(柳政务办字〔2010〕2号)文件精神,把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予以强力推进。一是积极开展调研,共投入人力16人次,5次深入乡镇、村委(社区)开展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专题调研工作,通过基层群众代表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我县乡镇、村级的办公场地、服务项目等进行摸底调查,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模式、服务方式、人员管理等进行初步探讨。二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并印发《柳城县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工作方案》(柳城政办〔2010〕93号),明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建设标准、进度安排等具体事项,确保各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成立了柳城县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区军雄同志亲自担任工作组组长,为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细化工作,“菜单式”推进。采取操作性强的“菜单式”工作推进模式,将试点乡镇近一个月内要落实和完成的工作,详细地列出菜单,要求试点乡镇“定人、定时、定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至10月31日,我县两个试点乡镇及一个试点村委都顺利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今年11月10日,我县马山乡政务服务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标志着我县乡镇级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
据统计,两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近一个月以来,共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228 件,办结率100% ,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为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中心从教育工作入手,内强管理,外树形象,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一系列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做到与时俱进,力促作风转变。一是组织政管办管理人员参加区、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二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我办共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培训5期,其中邀请柳州市政管办领导到我县授课1期;组织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培训4期,学习覆盖率达到100%。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二
(一)狠抓内部管理,着力打造政务服务新形象
今年1月,中心顺利搬迁到县政务服务综合办公楼办公,办公区域面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两倍,县就业局、医保局和社保局整体入驻,县地税局办税大厅、交管服务大厅同时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就增加了50余人。为进一步抓好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中心从制度建设入手,内强管理,外树形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一是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大楼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务中心的管理地位及对各入驻单位的管理要求,为政务中心对综合办公大楼的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了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及各入驻单位分析讨论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逐步加以改进;三是强化对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研究制定了《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做到奖惩有度、有章可循;四是为加强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了中心管理人员值班制度,采取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的形式,定时巡查大厅,及时纠正窗口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解决大厅运行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秩序。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政务中心整体搬迁后的规范、有序运行,基本达到了搬迁后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打造了政务服务新环境、新形象。
(二)以治庸问责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大力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一清理三减少”行动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省市州中实现“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的目标,中心与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局(物价局)和县编办协调配合,本着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的原则,指导全县46个部门和单位对本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逐一清理。通过集中审核和清理,全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399项减少、调整为238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264项减少为76项。原有的40件承诺办结事项调整为即时办结事项,承诺件减少比例为20%。在23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承诺事项的总法定时限为5204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1674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压缩到了法定时限的32%。取消土地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一共12项。截至10月底,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6230件,办结16230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现场办结率达99.8%,承诺提速54.73%,办理提速97.37 %,群众评议满意率100%。
2、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
审批服务事项“一清理三减少”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对全县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公告,并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进一步提出要求,要求凡是县政府确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本部门、本单位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职能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行政审批股室按要求成建制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与本单位窗口首席代表签订《四川省行政审批授权书》,授予行政审批股室负责人(或者是政务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四项权力,一是审批决定权、二是审核上报权、三是组织协调权、四是印章使用权。通过授权到位,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到位,严格禁止“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目前,共有41个部门和单位派驻的80余人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县地税局、县医保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房屋登记中心、县交管所等原办事大厅全部进驻中心,涉及立项、基本建设、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水土保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涉税业务、工商登记、卫生管理、银行服务等项目,全部都能在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和办理。
3、以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坚持和完善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制度,为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特色化、差异化服务;二是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坚持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值守,提供网上咨询、预约、预审等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定期登陆电子政务大厅,及时解答咨询、处理投诉,截至10月底,接受网上咨询45件,处理并回复网上投诉13件;三是指导并协助晨光科技园区建立企业服务中心,延伸政务服务职能;四是制定富顺县投资项目领办服务暂行办法。由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专人作为领办服务人员,在投资项目报批过程中,根据项目业主单位的意愿,提供“一对一”全过程审批指导和引领,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办理从立项到开工的所有审批管理手续。截止10月底,受项目业主委托,完成代办项目1件;五是着力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在认真贯彻《四川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手册(试行方案)》的同时,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富顺县并联审批操作程序》,截止10月底,并联审批办结24件。
(三)以试点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内涵建设
今年,我县被确定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18个省级试点县之一,中心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推动政务服务内涵建设再上新台阶。
1、充分运用“一清理三减少”行动的成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便是行政权力清理。试点工作之初,中心按照行政权力清理的要求,对涉及政务服务的几类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编制了政务服务目录。之后又按照“一清理三减少”的高标准、严要求对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清理和调整,同时对乡镇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清理出的项目由县政府进行了公告。公告后,中心及时将调整、保留的项目在行政审批业务软件中进行了更新,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在试点工作新建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站上进行集中展示。公众可通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网实时查询业务办理的情况,实现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2、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延伸,实现政务服务窗口前移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内涵,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电子政务平台延伸到乡镇。5月底,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2个村和4个社区的便民服务代办点也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与电子政务平台联通,实现了省、市、县对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实时监控和对便民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的电子监察,政务服务窗口前移。
3、以平台搭建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与县监察局协调配合,加大考核力度。为进一步巩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县政务中心与县监察局协调配合,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巡查考核力度,并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治庸问责”行动挂钩。通过督促整改,原个别没有落实场地的乡镇落实了场地,部分落实场地后没有及时启用的乡镇在完善相关硬件设施后正式启用,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基本完成,形象普遍有了较大改观。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乡镇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安装到位后,中心于5月专门举办了便民服务业务通用软件操作和使用培训会,全县2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了培训。之后,中心共组织人员先后三次到乡镇指导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软件,并进行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的维护;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中心会同县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富顺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办法》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定位,对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办理和人员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下一步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10月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咨询事项66806件,受理事项77171件,办结76619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9.5%。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咨询事项94334件,代办事项84719件,接待和处理投诉77件。
(四)拓展服务领域,扎实开展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和惠民帮扶等工作
1、招投标服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
今年,中心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现场监管、规范程序、建章立制,配齐各种硬件设施,力争为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良好的开评标环境。截至10月底,共为招投标、拍卖、比选等89宗活动进行了现场管理与服务,涉及金额8.44亿元。政府采购中心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操作程序、评审专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等方面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今年签订了本县信息化设备协议供货,对零星采购的信息化设备和空调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6家空调销售商和10家信息化设备协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截至10月30日,政府采购中心共计采购450宗,采购预算金额4428 万元,采购实际金额4028万元,节约资金400 万元,资金节约率9 %。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三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编委办: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国教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县采购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信访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工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公积金中心、县财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人武部、县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水能资源开发办公室等,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局(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物资公司、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残联等,联系县对台工作。
副县长李开相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7月31日),其分管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长江朝伦代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残联和联系的县对台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代管;县民政局由副县长樊建明代管。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农林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联系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道真调查队、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大沙河保护区管理局、县共青团、县妇联、县儿童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联系县网络公司、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县智力支边办、县文联和县科协等工作。
副县长雷后良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其分管或联系的工作由副县长李德蓉代管。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梅 梅: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县政府办、审计局、监察局。
刘祈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商务、安全生产、能源建设、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保密、政策研究、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应急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民宗局、县外侨办。
负责联系县人大、县政协、民主党派工作。
负责联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联、县侨联、县委台办、县保密机要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中石化安义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安义县供电公司、安义县自来水公司、中油中泰燃气公司。
陈佳羚: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新村办、县农垦办、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联系县人武部、团县委、县气象局、万埠水文站、县烟草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各银行、各保险公司。
李 燕: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规划、建设、人防、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县城投集团、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县公路局、县公交公司、县客运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邱钧生: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社科研究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县医药公司、县档案局。
负责联系县史志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文联、县社联、县科协、县新华书店。
徐瑞平: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政法、社会稳定、法制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
负责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刘昌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经市委组织部选派到青山湖区挂职锻炼。
杨永清: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城镇管理局)、县创建省级卫生城指挥部办公室。
协助分管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新村办、县农垦办。
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万埠水文站。
20xx年1月26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五
一、考核对象
(一)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
1.标准化建设。(15分)
(1)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5分)
(2)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讲普通话。(5分)
(3)按照《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xx〕4号)精神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xx版)》要求,规范窗口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示范文本。(5分)
2.审批服务。(25分)
(1)规范使用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无虚假录入、事后录入、超时办件,主要效能指标高于全省县区平均水平。(5分)
(2)扎实推进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清理、优化本部门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事项、流程、时限,并及时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5分)
(3)制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图,更新办事指南并对社会公开。(5分)
(4)围绕“项目年”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全程代办、协办、导办、督办服务机制,积极为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ppp项目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各类特色服务。(5分)
(5)积极开展其他并联审批、三级纵向联审和“五证合一”工作,各类业务报表及时、规范、准确。(5分)
3.两集中、两到位。(20分)
(1)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除保密和场地限制外,部门、项目、人员入驻率达到100%。(5分)
(2)规范办件管理,办件抽查合格率为100%。(5分)
(3)建立健全“局长进大厅”机制。按照《剑阁县监察局、剑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局长进大厅”有关工作的通知》(剑监〔20xx〕2号)要求,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值守,提升窗口办件能力,大幅降低审批事项办理转外率。(10分)
4.行政效能。(35分)
(1)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现场办结率99.5%以上,按时办结率为100%,群众评议满意率98%以上。(10分)
(2)发现超期办件,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该项不得分;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1件次该项得分减半,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作风效能评议达到合格以上等次。(15分)
(3)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剑政中心〔20xx〕20号)文件要求,各入驻部门窗口全面完成信息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5.互联网+政务服务。(5分)
(1)部门窗口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备份重要业务系统数据,确保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安全。(3分)
(2)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做好在线值守,建好相关台账。(2分)
(二)乡镇人民政府。
1.标准化建设。(20分)
(1)硬件建设。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剑政中心〔20xx〕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站、代办点)建设的通知》(川府政管函〔20xx〕2号)要求,建设配套到位。(5分)
(2)网络设备维护。确保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运行正常,不出现网络不通、视频黑屏等问题。(10分)
(3)领导及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乡镇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落实到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领导兼任。(5分)
2.规范运行。(40分)
(1)继续推行“两集中两到位”,除保密和场地限制外,乡镇部门、项目入驻率达到100%。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规范建立各类业务台账。(10分)
(2)规范窗口运行,设有办事流程公示栏、窗口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重大民生事项公开公示栏。(5分)
(3)建立完善全程代办、协办、导办、督办服务机制,围绕“项目年”改进服务方式,简化、优化基层便民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办事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5分)
(4)便民服务中心按工作作息时间正常办公,确保逢场天到岗到位、冷场天有人值守。(10分)
(5)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站内设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接件窗口,行政村(社区)设有流转信息员。建有流转交易登记台帐。(10分)
3.行政效能。(40分)
(1)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现场办结率99.5%以上,按时办结率为100%,群众评议满意率98%以上。(10分)
(2)按规定办件,发现超期办件,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该项不得分;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1件次该项得分减半,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0分)
(3)按时将办件录入“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并建好台帐,确保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各项效能指标不低于全市乡镇平均水平(10分)
(4)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剑政中心〔20xx〕20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信息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三、考核方式
(一)自查。考核对象对以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为方便工作交流,请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入剑阁县政务服务交流群:167225660。
(二)抽查。县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组将根据自查情况,在部门和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三)考核计分方式。政务服务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计分按比例汇总折算计入各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成绩。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政务服务机构实体中心及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咸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咸政发[20xx] 22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镇以及县级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县考核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纳入全县各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实体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30分)
1、领导重视,出台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对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的意见;
2、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保障;
3、完成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框架建设,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有力;
4、结合权利清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设收费窗口统一按规定收费;
6、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20分)
1、按照市、县政府文件要求,开展本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落实;
2、根据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内容,逐步完成镇、县级部门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能够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工作;
3、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所办事项原则上都要使用行政审批系统登记办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督;
4、完成本级网上政务中心的事项确认及公示工作,网上办事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服务质量和效能方面(1 5分)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3、办事大厅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办事环节中的实时监察,中心全年有无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情况。
(四)创新服务机制方面(1 5分)
1、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办合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3、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展得力,一站式办公落实到位;
4、针对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方面制定出相关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有力。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五条 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评。由县政务大厅牵头,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结果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对全县各镇以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章 计分原则
第六条 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基础上的累计加减分制。
(一)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并正常运行的基本得分共80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其它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年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一实际扣分。
第七条 加分原则
(一)及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中心即办件数和受理总量的,根据工作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按照市、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各镇区以及相关部门的本级网上政务中心建设任务,结合应用情况和网上办件比例,加1-4分。
(三)认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刊载,按刊物类别数量加分,市级每篇加0.5分,省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镇政府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根据工作情况加1-3分。
(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层次加分,受到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受到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市级媒体每次加0.5分,省级媒体每次加1分,国家级媒体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七)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第八条 减分原则
(一)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和机关内部两头受理或者还一直在原机关办理的,扣1-2分。
(二)实体中心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未能完全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所受理的事项超过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扣1-3分。
(三)根据日常投诉及处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扣1-2分。
(四)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五)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政务中心责任的,每次扣3分。
(六)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县政务大厅审定。
(七)同一单位减分总数不超过加分总数。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将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分数划分为三个层次,按照县考核办对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有的分值,报送至县考核办,对应进行扣分。
第十条 按照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体系,参照考核结果,县政务大厅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年度先进镇区及部门政务服务机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政务大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成立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县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市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小组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局有关领导、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四条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体系根据地域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分为第一圈(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第二圈(近郊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第三圈(远郊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三个区域层次。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原则上在本年度的12月份进行。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纳入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按照川办函〔20xx〕74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有保障;
2、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3、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依照法律法规应收取费用的,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在政务大厅设立银行或财政收费窗口统一收取,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4、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政务中心优质服务建设。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政务大厅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3、窗口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服务,按规定佩带相关标识,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4、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健全,政务大厅管理规范,同级监察机关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政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批服务创新。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2、抓好电子政务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
3、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办合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四)信息报送。
围绕政务服务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信息。
(五)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积极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有关重要工作。
サ谒恼 考核办法
第六条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结果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七条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写出自查总结报告,自查总结报告应按要求在年度工作考核开始前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
サ谖逭 计分原则
第八条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基础上的累计加减分制。
(一)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并正常运行的得基本分70分,其它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
(二)年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实际扣分。
第九条加分原则。
(一)主要领导重视并亲自抓,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有保障的,根据实际情况加1—5分。
(二)及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中心即办件数和受理总量的,根据工作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三)率先在全省、全市范围内推出创新性政务服务举措,成效显著的,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四)认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刊载,按刊物类别数量加分,市级每篇加0.5分,省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
表彰层次加分,受到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受到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市级媒体每次加0.5分,
省级媒体每次加1分,国家级媒体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七)积极承办全市性政务中心综合会议或现场会,每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オ
(八)圆满完成省、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九)其它突出贡献加分,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サ谑条 减分原则。
(一)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和机关内部两头受理或者擅自将受理事项撤回机关办理的,每项扣2分。
(二)所受理的事项超过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每项扣2分。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
(四)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被服务对象投诉或新闻媒体等机构暗访曝光的,每次扣2分。
(五)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六)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政务中心责任的,每次扣3分。
(七)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县工作考核小组审定。
(八)同一单位减分总数不超过加分总数。
サ诹章 评选优秀和考核结果的通报
ァ〉谑一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评选优秀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
(一)按照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体系和地域关系
所划分的圈层,根据考核结果,每圈层评选优秀的比例不超过该圈层单位总数的30%。
(二)将考核结果书面向区(市)县政府作通报。
(三)对评选出的优秀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全市通
报表扬。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八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梅 梅: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县政府办、审计局、监察局。
刘祈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商务、安全生产、能源建设、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保密、政策研究、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应急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民宗局、县外侨办。
负责联系县人大、县政协、民主党派工作。
负责联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联、县侨联、县委台办、县保密机要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中石化安义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安义县供电公司、安义县自来水公司、中油中泰燃气公司。
陈佳羚: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新村办、县农垦办、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联系县人武部、团县委、县气象局、万埠水文站、县烟草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各银行、各保险公司。
李 燕: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规划、建设、人防、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县城投集团、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县公路局、县公交公司、县客运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邱钧生: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社科研究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县医药公司、县档案局。
负责联系县史志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文联、县社联、县科协、县新华书店。
徐瑞平: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政法、社会稳定、法制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
负责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刘昌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经市委组织部选派到青山湖区挂职锻炼。
杨永清: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城镇管理局)、县创建省级卫生城指挥部办公室。
协助分管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新村办、县农垦办。
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万埠水文站。
20xx年1月26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九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编委办: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国教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县采购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信访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工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公积金中心、县财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人武部、县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水能资源开发办公室等,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局(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物资公司、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残联等,联系县对台工作。
副县长李开相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7月31日),其分管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长江朝伦代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残联和联系的县对台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代管;县民政局由副县长樊建明代管。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农林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联系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道真调查队、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大沙河保护区管理局、县共青团、县妇联、县儿童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联系县网络公司、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县智力支边办、县文联和县科协等工作。
副县长雷后良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其分管或联系的工作由副县长李德蓉代管。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梅 梅: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县政府办、审计局、监察局。
刘祈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工业、个私民营经济、商务、安全生产、能源建设、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保密、政策研究、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应急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民宗局、县外侨办。
负责联系县人大、县政协、民主党派工作。
负责联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联、县侨联、县委台办、县保密机要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中石化安义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安义县供电公司、安义县自来水公司、中油中泰燃气公司。
陈佳羚: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新村办、县农垦办、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联系县人武部、团县委、县气象局、万埠水文站、县烟草局、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各银行、各保险公司。
李 燕: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规划、建设、人防、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县城投集团、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市场建设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县公路局、县公交公司、县客运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邱钧生: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社科研究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县医药公司、县档案局。
负责联系县史志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文联、县社联、县科协、县新华书店。
徐瑞平: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负责政法、社会稳定、法制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
负责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刘昌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经市委组织部选派到青山湖区挂职锻炼。
杨永清:县政府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环境保护局、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城镇管理局)、县创建省级卫生城指挥部办公室。
协助分管副县长分管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开发办、县新村办、县农垦办。
协助分管副县长联系万埠水文站。
20xx年1月26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十一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编委办: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国教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中心、县采购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信访局、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工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公积金中心、县财保公司、县人保公司、县人武部、县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办)、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水能资源开发办公室等,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局(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盐业公司、县物资公司、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工作。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残联等,联系县对台工作。
副县长李开相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7月31日),其分管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长江朝伦代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档案局(档案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残联和联系的县对台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熊祖模代管;县民政局由副县长樊建明代管。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农林畜牧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联系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道真调查队、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大沙河保护区管理局、县共青团、县妇联、县儿童工作委员会等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协助县长工作,对县长负责;分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等,联系县网络公司、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县智力支边办、县文联和县科协等工作。
副县长雷后良外出学习期间(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其分管或联系的工作由副县长李德蓉代管。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全县政务服务机构实体中心及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咸阳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咸政发[20xx] 22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镇以及县级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县考核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人员组成。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纳入全县各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实体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30分)
1、领导重视,出台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对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的意见;
2、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保障;
3、完成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机构的框架建设,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有力;
4、结合权利清单,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设收费窗口统一按规定收费;
6、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20分)
1、按照市、县政府文件要求,开展本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落实;
2、根据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内容,逐步完成镇、县级部门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并能够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工作;
3、使用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所办事项原则上都要使用行政审批系统登记办件,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全程监督;
4、完成本级网上政务中心的事项确认及公示工作,网上办事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服务质量和效能方面(1 5分)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3、办事大厅管理规范,有专人负责办事环节中的实时监察,中心全年有无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情况。
(四)创新服务机制方面(1 5分)
1、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办合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3、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展得力,一站式办公落实到位;
4、针对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方面制定出相关的有效措施,并实施有力。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五条 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评。由县政务大厅牵头,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结果计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二)年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对全县各镇以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年度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章 计分原则
第六条 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基本分基础上的累计加减分制。
(一)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并正常运行的基本得分共80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其它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年度考核总得分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实得基本分+实得加分一实际扣分。
第七条 加分原则
(一)及时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中心即办件数和受理总量的,根据工作情况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按照市、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完成各镇区以及相关部门的本级网上政务中心建设任务,结合应用情况和网上办件比例,加1-4分。
(三)认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调研,并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刊载,按刊物类别数量加分,市级每篇加0.5分,省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镇政府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根据工作情况加1-3分。
(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层次加分,受到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六)受到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市级媒体每次加0.5分,省级媒体每次加1分,国家级媒体每次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七)完成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和任务,按项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第八条 减分原则
(一)已经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事项,在中心窗口和机关内部两头受理或者还一直在原机关办理的,扣1-2分。
(二)实体中心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未能完全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所受理的事项超过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扣1-3分。
(三)根据日常投诉及处理情况,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属实的,扣1-2分。
(四)受到当地和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五)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政务中心责任的,每次扣3分。
(六)对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由县政务大厅审定。
(七)同一单位减分总数不超过加分总数。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县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将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按分数划分为三个层次,按照县考核办对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有的分值,报送至县考核办,对应进行扣分。
第十条 按照各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考核体系,参照考核结果,县政务大厅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年度先进镇区及部门政务服务机构。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政务大厅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政务服务中心“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动员讲话稿十三
一、考核对象
(一)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
1.标准化建设。(15分)
(1)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5分)
(2)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讲普通话。(5分)
(3)按照《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xx〕4号)精神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xx版)》要求,规范窗口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示范文本。(5分)
2.审批服务。(25分)
(1)规范使用四川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无虚假录入、事后录入、超时办件,主要效能指标高于全省县区平均水平。(5分)
(2)扎实推进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清理、优化本部门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事项、流程、时限,并及时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5分)
(3)制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图,更新办事指南并对社会公开。(5分)
(4)围绕“项目年”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全程代办、协办、导办、督办服务机制,积极为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ppp项目和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各类特色服务。(5分)
(5)积极开展其他并联审批、三级纵向联审和“五证合一”工作,各类业务报表及时、规范、准确。(5分)
3.两集中、两到位。(20分)
(1)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除保密和场地限制外,部门、项目、人员入驻率达到100%。(5分)
(2)规范办件管理,办件抽查合格率为100%。(5分)
(3)建立健全“局长进大厅”机制。按照《剑阁县监察局、剑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局长进大厅”有关工作的通知》(剑监〔20xx〕2号)要求,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值守,提升窗口办件能力,大幅降低审批事项办理转外率。(10分)
4.行政效能。(35分)
(1)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现场办结率99.5%以上,按时办结率为100%,群众评议满意率98%以上。(10分)
(2)发现超期办件,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该项不得分;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1件次该项得分减半,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作风效能评议达到合格以上等次。(15分)
(3)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剑政中心〔20xx〕20号)文件要求,各入驻部门窗口全面完成信息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5.互联网+政务服务。(5分)
(1)部门窗口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备份重要业务系统数据,确保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安全。(3分)
(2)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做好在线值守,建好相关台账。(2分)
(二)乡镇人民政府。
1.标准化建设。(20分)
(1)硬件建设。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剑政中心〔20xx〕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站、代办点)建设的通知》(川府政管函〔20xx〕2号)要求,建设配套到位。(5分)
(2)网络设备维护。确保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运行正常,不出现网络不通、视频黑屏等问题。(10分)
(3)领导及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健全乡镇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落实到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领导兼任。(5分)
2.规范运行。(40分)
(1)继续推行“两集中两到位”,除保密和场地限制外,乡镇部门、项目入驻率达到100%。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规范建立各类业务台账。(10分)
(2)规范窗口运行,设有办事流程公示栏、窗口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重大民生事项公开公示栏。(5分)
(3)建立完善全程代办、协办、导办、督办服务机制,围绕“项目年”改进服务方式,简化、优化基层便民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办事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5分)
(4)便民服务中心按工作作息时间正常办公,确保逢场天到岗到位、冷场天有人值守。(10分)
(5)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站内设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接件窗口,行政村(社区)设有流转信息员。建有流转交易登记台帐。(10分)
3.行政效能。(40分)
(1)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平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现场办结率99.5%以上,按时办结率为100%,群众评议满意率98%以上。(10分)
(2)按规定办件,发现超期办件,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该项不得分;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1件次该项得分减半,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10分)
(3)按时将办件录入“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并建好台帐,确保全省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各项效能指标不低于全市乡镇平均水平(10分)
(4)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剑政中心〔20xx〕20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信息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三、考核方式
(一)自查。考核对象对以上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为方便工作交流,请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入剑阁县政务服务交流群:167225660。
(二)抽查。县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组将根据自查情况,在部门和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三)考核计分方式。政务服务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计分按比例汇总折算计入各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成绩。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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