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对特定事物或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和陈述的一种文体。首先,报告的目的和受众是撰写之前需要明确的关键要素。接下来,请您阅读以下报告示例,并从中获得一些灵感。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近日,肥西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对县医、养、健结合工作试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听取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自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文件下发后,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合养老及医疗资源,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五保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较好地解决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如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自20xx年5月设立老人医疗专护区以来,累计得到及时救治的五保老人2600多人次,五保老人生病救治不及时和无人护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全县十五个五保供养中心均设立医疗专护区。
人口老龄化,呼唤医、养、健结合。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试点,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严店乡五保供养中心调研时了解到:医疗专护区运转经费不足、医务人员缺乏等,影响和制约了医、养、健结合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倾注更多的支持、关怀。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医养结合文件精神,立足我县实际和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落实鼓励措施,引导医养结合机构有序、加快发展。要根据全县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出台推动民间投资的政策,激发民间投入的积极性。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划分好“医”、“养”界限,尤其是要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政策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搞好政策衔接,支持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步入良性循环。
(二)强化资源整合。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合作、业务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养老医疗资源,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吃不饱”的乡、村医疗机构就近和“住不满”的养老机构等“结对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良性互动。乡镇卫生院要逐步把村(居)卫生室的医疗资源和老人健康诊疗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医疗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特别是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医、养结合事业留出空间。
(三)推进融合发展。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养老和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督促全县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确保到20xx年底,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xx年实现全覆盖。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过多的县、乡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与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
(四)突出人才支撑。要不断强化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水平。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人才,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临床骨干医师培训范围;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对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定职称方面,给予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五)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医、养、健结合工作进一步摆上位置,抢抓政策机遇,强化组织领导,增加财政投入,有序推开卓有成效的试点,合力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健康幸福的新肥西作出新的贡献。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二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是社区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主题。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把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快社区治理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已成为促进我市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晋城市政协高度重视,把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市政协常委会重点协商课题之一,由市政协副主席带队,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此进行了调研。
我市1985年市管县体制改革后,只有城区和高平有几个城市居委会,主要管理城市非农业人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城市管理的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从1990年代开始,城区、高平一些城中村逐步进行了村改居。2002年,根据中央、省有关精神,我市进行了全面的城镇社区居委会改制工作,阳城、沁水、陵川也在县城城关进行了村改居。泽州县也从2010年起,开始进行试点。目前,我市现有社区居委会142个。其中,城区75个,高平29个,开发区14个,沁水9个,陵川7个,阳城5个,泽州3个。社区居委会成员及专职工作者1302人。从社区性质上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为涉农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是由城中村和城郊农村过渡过来,包括原有农户居民与非农户居民。为了保证城中村原居民利益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在原农村基层组织的基础上,组建社区居委会,管辖本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原农村组织的干部整体过渡为社区居委会干部,其职能具有双重性,除对新的辖区进行管理外,还要对原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保证三个不变:原农居委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保持不变;原农居委居民各种收入福利待遇渠道不变;原农居委的办公场所过渡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其产权关系不变。这类居委会有95个,占社区总数的67%。第二类为非农社区居委会。在一些较大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老城区、城镇居民集中住宅区,改制组建了非农社区居委会。管理服务对象为城镇户口居民,这类性质的居委会有35个,占总数的25%。第三类为企业型社区居委会。这类性质的居委会以大型企业职工家属为主的小区,其特点是社区居委会干部配备、办公场所、人员工资、由所属企业解决。这种性质的社区居委会共12个,占总数的8%。
近年来,我市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随着晋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各级紧紧围绕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建立社区管理体制、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社区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社区服务设施逐渐完善。几年来,各级政府共投入近2000万元用于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成了为居民服务的活动场所,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13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6个。随着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2014年11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社区养老,要求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设施,旧小区也要逐步整改达标。
2.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我市各级整合利用社区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卫生、科技、教育、公安、消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服务体系,为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程度高的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市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建成了集办公、机房、培训等为一体的7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组建了晋城家政(社区)服务网络中心,开通了热线客服电话,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干部1146人,社区专职工作者88人,社区各类协管员693人。近年来,一大批大学毕业生到社区担任主要干部和工作人员,改变了社区组织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同时,依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先后从机关单位中选派21名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社区任职,有效弥补了人才不足的问题。
4.社区体制机制基本确立。一是完善城区社区管理体制。城区是我市城市社区推进最早,也是社区建设较为完善的县(市、区)。城区政府在城区民政局设立了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区长为主任、区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多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完备了组织保障,为推进我市社区发展起到引领作用。二是调整开发区社区管理体制。根据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将城区、泽州14个社区(村)的党务、经济、社会事务等管理权限移交给开发区统一规划管理,并成立了社区管理委员会,对原行政村完成了社区改制。三是健全城镇社区管理体系。在阳城、沁水、陵川等典型农业县城,县政府所在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社区居委会的服务功能得到不断提升。四是探索社区网络化管理。将辖区内的所有住户和单位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范畴,提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服务群众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5.社区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了54个社区服务站改扩建工作,其中城区43个、高平11个,每个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沁水县龙港镇杨河社区建设项目,已被确认为我市社区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并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55万元。另有5个社区服务中心、37个社区服务站正在筹备建设中。
1.农居委社区治理难题亟待解决。我市目前除城区、高平市有规范的城市社区外,其他四县的所有社区都还是农居委社区。村改居以后,由社区居委会代替了原来的村委会,管理体制发生改变,社区居委会也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进行了改组。但在大部分地区,只是将原村委会换了个名称,还是按照原村委会的方式运作,有的甚至是村委会和居委会两块牌子并存。群众称之为:村不村,居不居。在组织结构方面,农居委社区居委会成员主要是由原村委会的班子简单组合而成,社区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由原村委会的干部担任,负责的还是原村民。对于社区内的其他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就形成空白。不能做到全覆盖。这样,村改居社区作为利益整合的载体,成为以原村庄为边界的利益集团,为原居民提供福利待遇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形成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与其他社区居民形成双轨制,甚至在社区服务和公共设施使用上,其他社区居民也享受不到,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反映在经济结构上,农居委社区在经费来源上还是集体经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资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同时居民委员会的公益性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需要委托居民委员会承办的事项,应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而农居委社区居委会由于改革不到位,还存在集体经济成分,因而经费来源多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能时没有得到国家财政补贴,社区内的城市公共设施、社区公共事务、社区干部的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也主要由农居委集体经济承担。而且,由于农居委集体经济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滋生腐败。如城中村的改造中,农居委社区居委会掌管着集体资源和财产的决定权,这与城市社区的职能是不相符的,这也给这类社区管理层带来了运作风险。
2.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不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一些社区居委会对自身的职能权责认识不清,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和协调职能不能到位。有些社区干部认为社区居民自治,就是不要管理。因此,缺少对社区居民必要的管理、指导和沟通,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之间没有多少联系,许多居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个社区居委会。另一方面,有些行政部门只是给社区下任务,却对社区工作没给应有的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承担着有关部门繁重的行政事务,没有精力去为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内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社区内的脏、乱、差现象得不到治理。
3.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欠缺。我市老城区的居委会由于当时设计规划等原因,办公条件简陋。而一些新建小区、新建楼盘,社区用房也得不到规划,或规划得不到落实。根据中央、省、市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提供2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但是,这些政策很难落实。还有社区养老,政策要求城建规划时,必须按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期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但也很难落实。高平市29个社区居委会,除11个农居委基本符合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外,其他18个非农居委硬件设施普遍滞后,大都是租借小区物业和辖区单位的,而且面积偏小、设施不全、环境较差。
4.社区管理体制没有很好理顺。一是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和职责不清。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本应指导物业管理,但由于物业是具体管理者,居委会发挥不了应有的管理功能。二是行政区划未理顺。开发区由于没有行政区划,相关工作运作困难。比如民政、卫生、新农合等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没有相关端口,财政渠道不畅通,社区居民办事需通过城区、泽州相关部门办理,导致工作不畅,效率不高,群众不满。另外,开发区驻有国营三零厂、江淮厂、富士康等大型企业,有数万常住人员,同时,还有佳润、怡凤、兰花等小区,这些厂矿和小区,名义上就近划归相关社区管理,但实际上社区对其难以发挥管理职能。三是由于城市发展,区域划分和人口数量也在发生变化,有的社区人口上万,而有的只有几百,如高平北阳社区居委仅51户200多人,社区居委会规模偏小,造成社区发展的不平衡和管理资源的浪费。四是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意识不强,居委会工作难开展。由于社区居委会处于城市最基层,级别最低,在组织活动开展工作时,一些驻社区单位往往不配合,致使工作难以开展,严重制约着社区建设的管理水平。
5.社区工作者队伍不够稳定。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偏低,一些县(市)社区工作人员月工资不到1000元。社区组织留不住人才,社区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招聘的大专院校毕业生难以安心工作,流失比较严重。
推进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对于提高居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社区服务水平,巩固党和政府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市社区治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社区治理改革力度,推进农居委向城市社区居委的转变。农居委作为过渡,对我国城市化发展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大,农居委社区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规范的城市社区治理是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农居委向城市社区居委的转变。要按照城市社区职能,理顺各种关系。一是制定村改居发展建设政策规定。建议由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发改委、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村改居发展规划的政策。通过立法,明确村改居的城市建设用地,明确村改社区居民的市民待遇,明确市政对社区内道路、公共设施的维护范畴,明确村改居集体资产的处置分配意见,明确享受社区集体组织成员待遇的具体条件,使村改居依法进行。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居委社区集体资产改制。社区集体资产改制是村改居的关键。要遵循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有利社区建设管理、保障群众基本权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对集体资产进行处置或改制的新途径新办法,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运作规范、利益协调的新型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城区在村改居中走在前列,并摸索出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如金华社区的明晰产权、社企剥离、原住居民入股、法人治理结构的模式。其他县(市)可学习和借鉴外地和城区的经验,加大力度,推动农居委向城市社区的转变。三是以村改居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是农居委的主要特征,城中村不仅是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更是城市社区治理上的问题。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太原市城中村调研中指出,城中村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种特殊的二元地域空间,村民成了被城区包围的失地农民。我们推进城镇化不能只占地,不管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范围,成为真正的市民。同时,也让新入住的社区居民享受到社区的服务。要实现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特别是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新建住宅区,应及时组建社区居委会,建立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结构。
2.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区自治功能。一是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抓好社区班子自身建设。打造政治坚定、团结干事、为民办事的坚强领导核心。注重多渠道选拔培养优秀后备干部,逐步优化社区党组织班子的结构。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业主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将居民自治作为社区建设的前提,在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上下功夫,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排除社区干部服务意识机关化,让社区干部更好的融入到社区群众中去。在社区治理中,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进一步完善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健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推进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民主议事厅、议事箱、议事栏等平台,收集居民对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居民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探索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项业务优势和行业协调作用,踊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活动,有效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空白,推进了社区治理社会化进程。深入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活动,积极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奉献力量。四是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利用这种创新型的社区管理方式,有效提升社区各项工作效率。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使社区工作重心下移,使社区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增强社区的服务功能。社区要在做好居民办证、低保、治安维护、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繁荣社区文化、增进邻里和睦、完善便民设施、关心残疾人、关爱空巢老人、发展社区养老事业等方面,打造特色服务。六是增强社区自我教育功能,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自身素质。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制定社规民约,倡导文明行为和习惯,摒弃随地吐痰、随意遛狗、随意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和陋习,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建设卫生文明和谐社区。
3.加大投入,切实改善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一是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按照社区内居民人数确定资金投入标准,在原有财政预算的基础上,要适当将社区服务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二是改善社区硬件基础和服务设施。要进一步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基础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边片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建设,规划局要按照规定的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住建局不能予以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政府负责建设,也可以从其他社区设施中调剂置换,或者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由政府统筹解决。三是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社区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搞好公益性服务。四是发挥共驻共建单位的资源优势。社区共建单位要开放单位资源,为社区共建出力。
4.强化社区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指出,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社区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因此要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收入水平,在解决社工五险一金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费随事转等办法,为社工提高福利待遇。人社、组织部门应围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等环节,分别在岗位设置、教育培训、薪酬保障、购买服务、财政支持、督查考核和宣传研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培育和挖掘晋城本地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探索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机制;出台社工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执业资格考试,逐步形成持证上岗和社工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积极引进复合型人才,不断为社区输送新鲜血液,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是要大力发展社区志愿组织。出台各种政策保障志愿服务的正常开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社区志愿者激励机制,吸引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注重培训热心公益的带头人和社区志愿服务骨干力量,建立和壮大志愿服务工作骨干队伍;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站,将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组织纳入社区服务平台,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阵地有形化、管理规范化。三是要实现服务平台在全覆盖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是架起社会服务、社区服务和社区居民需求的一座桥梁。各级政府要在这个重大的民生工作中加大投入、简化审批、招投标手续,通过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要管理好平台从业者队伍和加盟服务业者队伍,建立竞争和退出机制,奖优罚劣,确保平台硬件建的好,软件服务更到位。
5.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建设纳入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加强政策指导,完善社区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强化工作督促和任务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做好资金使用、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优先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社区服务管理条件。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要依法依章选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工作队伍人才结构。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分级组织、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要深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服务机制创新,学习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出一批社区服务管理成效显著、经验过硬、群众满意的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18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18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16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2016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17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2017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2017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16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此外,少数执行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部分申请执行人的态度简单粗暴,不够耐心。
五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认识模糊,不能理性对待执行难有关问题。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往往缺乏常识性认知,不能正常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将自己利益不能兑现简单归咎于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力”。同时,因少数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导致本属于当事人双方的纠纷转化为法院与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今年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承诺的兑现之年。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多措并举,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合力攻坚。
一是健全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孤军奋战难以完成,要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适当增加执行工作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的分值。各地要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在工作力量、工作保障方面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更加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强化对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对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情况的督查督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扎实推进执行联动。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促进“两升一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全市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重点抓好“三类”案件的执行,切实提高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要完善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案、审判、执行衔接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执行效率。要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充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数据支撑。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要推进执行公开,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严把“终本”案件审核关,并对已“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在降低“终本”率的同时,努力提高“终本”合格率,实现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的上升、“终本”率的下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
三是完善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不断拓宽执行联动的内容和范围,加快推进与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及财产发现渠道,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各联合惩戒部门要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主动将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运用到本单位管理、审批等工作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与法院通力协作,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落到实处。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不能案件。
四是加大执行宣传,获取公众广泛认同。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多层面、跨媒介、全方位的执行工作宣传格局,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执行环境。要注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以及执行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对执行不能和终本程序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看待市场经济中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理性认识法院执行工作。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按照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执行人员力量,配强执行工作装备,采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执行人员行为,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行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执行团队管理监督、工作考核、律师参与执行等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爱执行队伍,优待执行人员,加强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妥善解决执行法官、执行辅助人员的待遇问题,增强他们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针对集中执行频率越来越高、执行强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行中的冲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执行人员人身安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四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医养结合。
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借鉴。
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8.6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19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19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19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2019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19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19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19年—2019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19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五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xx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xx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xx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xx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xx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xx年,市政府制定xxx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xx《xx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xx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xx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xxxx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xx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xx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xx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xx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xx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xx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xx年xx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xx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xxxx《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xx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xx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xxxx,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xxxx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六
为进一步了解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深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促进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此工作进行调研,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xx年以来,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构建执行大格局,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95件,结案8826件,结案率91.04%,实际执结率42.66%,实际到位率38.05%,执行到位金额约5.55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近两年,我市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落实执行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协调推进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各级各部门从执行协作、执行联动、执行惩戒等方面都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
(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进一步健全。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全市各部门在打击失信行为的协作配合,并分别与发改局、公安局、编办、行政审批局、食药工质局等单位建立了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协调机制,加大对“老赖”公开曝光力度,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也被广泛运用,给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全市对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方位多要素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司法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和文书;依托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和综合治理网格运行体系,建立完善了以各乡镇、街道办为基本单元,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社干部、治保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为成员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畅通了执行信息渠道,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基础保证,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四)执行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开展“执行失范整治年”“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了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二是注重执行方法,坚持和谐执行,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建立执行和解跟踪监督履行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强化执行威慑力,严厉打击逃避和规避执行行为。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执行。四是注重执行宣传,利用法制宣传重大节日、干警下乡执行时机和网络、电台、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法院采取的重大执行工作举措,宣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曝光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黑名单,营造执行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保护弱视群体权益,重点办好涉及社会稳定、涉及民生、涉及特殊主体等案件,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六是深化了执行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出阳光执行app和微信公众号,构建多重联系方式,方便申请执行人获取案件进度和执行轨迹,提供案件执行线索,提起案件咨询和质疑。
二、存在的问题两年来,我市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动和司法公信力。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2018年,我市多次召开了解决执行难联席工作会,部门的协作配合有了很大进步,但各协助执行单位的协助职责、考核及责任追究需要进一步明晰,个别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协助配合不够积极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由于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覆盖面不广,房产、土地、不动产等信息还无法实现查控,缺乏有效衔接;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造成财产状况难以查明和查封、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措施无法有效实施,导致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部分被执行人法治观念淡薄,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债务,造成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执行效果不理想。三是一些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赢了官司就应该得到补偿,执行是法院的责任,缺少主动协助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觉性。
(三)司法救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不断上升,这些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存在着赔偿数额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弱或无履行能力的情况,实行司法救助数额也难以达到申请人的要求,因而此类案件执行难现象仍然存在。
(四)打击拒执犯罪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从我市执行案件的数量和执行工作情况来看,被采取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的人数相对执行案件数量来说较少,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度也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够明显。
三、意见建议(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执行工作基础。要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高度,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人民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执行网络查控和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在装备、经费等方面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联动机制,深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一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执行难实行综合治理。坚持落实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市人民法院要主动与部门、乡镇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建立健全相关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调整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执行工作。三是加快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执行”平台作用,加快建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布和通报执行案件信息和提请协助执行事项,争取执行工作从手段保障上有新的突破。四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制。针对有些确实“执行不能”的案件,可以通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纳入社会救助和低保、依托精准扶贫、社会捐助等措施,力争破解“执行不能”难题。
(三)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一是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加强案件的检查考评工作。二是加强执行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机制,严肃追究违法执行、消极执行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执行干警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强化文明执行,规范执行,严格纪律和制度约束,着力提升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
(四)加强源头预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要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执行意识。加大对典型执行案例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形成对被执行人教育警示震慑效果。进一步开展诉讼风险宣传,强化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宣传,努力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干扰法院执行可耻,以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为荣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七
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给我国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新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3月8日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并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五个具体路径,即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年初以来,县委农工部带着“如何建设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型乡村,实现乡村五个振兴”重大课题,进行了广泛学习和深入思考,结合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调研,现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实现了健康稳定发展。2017年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在35.3亿斤;农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07元,同比增长9%。
(一)在推进产业发展、提升农牧业效益方面。一是农牧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共建设节水灌溉农田117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0万亩;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大场730个;农机综合机械化率达86.5%。二是质量兴农兴牧战略破题起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玉米种植面积302万亩,绿色水稻65万亩、杂粮杂豆80万亩、特色作物60万亩。2017牧业年度家畜存栏247.6万头只,优质牲畜改良率达90%。三是农村一二三产加速融合发展。成功争取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全国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两个国家级试点项目,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家,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18家,带动农牧户3.2万户。
(二)在抓好生态建设、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方面。一是自然生态逐步修复。实施土地整治项目41.28万亩,落实重点公益林和天保区补偿面积141.78万亩,完成“三北四期”工程年度造林30多万亩。二是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全面开展以“五清、五有、五化”为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行动,推行农户“门前四包”制度,使村屯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三是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切实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全县农村牧区共有卫生厕所3.98万座,普及率达到55%。
(三)在培育乡风文明、繁荣农村牧区文化方面。一是基层文化基础建设步伐加快。全县乡级文化站和文化广场已实现全覆盖,80%的嘎查村建设了标准的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或农牧民健身广场。二是农民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今年扎县委、政府大力开展“用文化力量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主题活动”,各地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千家万户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社会新风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开展了“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拒绝邪教”科普宣传活动,去年以来各地共悬挂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标语2000余块,手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墙109390米。
(四)在加强社会治理、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方面。一是强化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党员“创业带富”行动、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农村党建工程。目前,嘎查村集体经济均达到3万元以上;248个“创业带富”党员带动贫困户1781户;196个嘎查村活动场所均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新建改建了699个民间警务室,连续三届、12年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同时2017年被授予“长安杯”称号,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县。三是打造“三农”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训农牧民达15万人,大多成为了推动产业发展的“行家里手”。目前,共有248位乡村人才在水稻种植、黑木耳种植、育肥牛养殖、农家乐等产业项目上,带领1781户农牧民踏上了致富征程。
(五)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方面。一是精准扶持贫困群众增收。整合各类扶贫资金3亿元,投放贷款2亿元,全力实施“菜单式”精准到户产业扶贫和资金收益扶贫,2017年全县实现贫困人口脱贫1.34万人。二是全面落实惠农惠牧政策。完善财政补贴措施,投入1800万元扶持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开发农村公益岗位解决1077贫困人口增收问题。2017年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惠农惠牧资金12.5亿元,促进农牧民增收近4100元。三是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完成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6亿元。
近年来,该县在乡村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不能回避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这些问题将给乡村振兴带来较大阻力和困难。
一是农牧业基础设施薄弱。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设施配套和有效利用率较低。设施农业基本都集中在东南乡镇,其中高效节水农田仅50万亩,不足全县耕地面积的15%,其他大部分农田抗灾能力不强。比如:以玉米为例,东南乡镇的好力保镇基础设施完善,玉米亩产可达1200斤,并且实现“旱涝保收”,而北部乡镇玉米亩产在700斤左右,还要“靠天吃饭”,农业现代化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同时,全县畜牧业标准化、设施化棚圈建设滞后,导致以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北部苏木镇始终没有摆脱传统、粗放经营的现状。
二是农牧业产业不大不强。我县耕地、水源、劳力等资源相对丰富,但没有真正形成产业化,种养业规模小而散,与二三产融合程度低、层次浅,链条短,附加值不高。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育迟缓,有带动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太少、成长也慢、创新能力较差,一些新型经营主体有名无实,不具备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产业的能力,造成了农牧业资源投入“多”与产出效益“少”的矛盾。
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管护经费不足,长效机制不健全,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均未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场,大多数嘎查村生活垃圾就近在路边、田边、河边倾倒,乡镇所在地的垃圾处理都是就地简易填埋,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粪污治理成为环境整治难题。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建设严重滞后,实际覆盖率不足50%,无害化厕所基本空白,较大影响着农牧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是农民群众文明意识不强。相对城镇而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创建水平不高、措施不实、工作不细,造成乡村传统不良习惯没有得到有效纠正,村民的文明意识相对缺乏,封建迷信、信谣传谣、聚众赌博等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年青人不思进取、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有的负债娶妻后不孝敬老人甚至嫌弃父母,造成很多老人“因婚”致贫,比如:好力保镇五家子村年过七旬的赵守业,给3个儿子娶了“媳妇”,盖了大瓦房,自己却住着危土房,后由国家救济才住上了40平米的新房。日前“老伴”患脑血栓瘫痪在床,只有2个女儿在床前照顾,儿子儿媳不闻不问,类似问题在农村比较常见,已然形成了一股不文明风气,因此,群众文明素养、文明习惯、文明意识亟待提高。
五是乡村人才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基层农技队伍和实用人才队伍不足,现有农村实用人才852人,其中种养技术类人才810人,占95.1%,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梯次结构不合理,缺乏引领新技术的“尖兵”团队。一方面,缺乏人才引进激励机制,返乡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薪酬待遇低、没有晋升渠道、缺少创业平台,导致不能安心工作,人才流失严重。
六是农牧民稳定增收渠道不宽。受市场、自然灾害的双重制约,农牧业内部增收动力不足、空间有限,要实现“土里刨金”难度很大,比如:自治区固定观察点胡尔勒镇沙巴尔吐嘎查共有3786人口、耕地2.1万亩,有家畜1.9万头只,通过对其中20户进行常年观察,该嘎查农牧民产业收入来源只有三项即种地、养畜、务工,比例为4:5:1,多年基本保持不变,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渠道。同时,该县现有的农牧业龙头企业产业化程度低、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没有形成一条龙,企业规模效益不显明,对农村经济拉动能力有限,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八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养结合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医养结合省级试点先行市建设步伐,稳步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发展,市政协成立以主席为组长、副主席为副组长、相关界别组委员参加的调研组,对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与市民政、卫计、市医院颐养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就这一议题进行专题协商,形成协商报告如下。
截止2017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4.127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16.95%。养老资源方面,现有医养结合机构(临清市颐养中心)1家,养老机构9家,其中公办4家养老院,民办养老机构5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5020张。医疗资源方面,我市现有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3家、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基层卫生院和二、三、四人民医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老龄事业,将社会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了我市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主要采用五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一)医养结合
注重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培育、扶持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产业结合,不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我市新建的市医院颐养中心是一家集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是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也是我市唯一一家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0亩,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成养老床位1140张,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营。另外,我市华美医院养老项目已通过前期论证,正式向市民政局提交建设申请,规划占地197亩,医护型养老床位1000张,一般性老年生活床位800张,康复、疗养、卫生保健床位200张,病房床位1000张,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前期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社区养老
注重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资源结合,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扶持安民区院建设了“安民医院日间照料中心”,正在支持市医院建设规范的“古楼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中心”,支持华美医院建设“华润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中心”。随着这些中心的建成,能自理老人的可以活动、健身,失能、半失能老人可以享受日间生活护理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多项服务,既解决了子女没有时间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也解决了老人不用离开社区便可享受养老服务的问题。同时,通过政策引导,逐步落实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将养老服务用房无偿提供为老服务组织,建立面向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站点,开展助餐、助浴、代购、维修、家政、康复、医疗签约等多项服务。
(三)签约服务
注重开展多项签约服务,探索适合老年人看病就医便捷高效的新途径。市人民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救治、中医保健等多项服务;19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康复科,配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健康进行科学管理与评判。市辖区23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均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服务。目前我市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1.57万人,签约率71.7%,健康管理率72.2%,稳步构建“小病就地诊治,急危重病到医院,经医院治疗好转或痊愈回家”的新模式。
(四)定期巡诊。注重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对接服务,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定期开展巡诊和接诊,部分解决了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身体活动不方便的问题。没有条件建立医疗站点的敬老院,指导建立与二级以上医院协作对接,协作医院定期组织全科医生对入住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巡诊和接诊服务。目前我市4处中心敬老院、5处民办养老院已同市医院、华美医院、安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分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使老年人足不出户也可享受到医疗服务。
(五)平台建设。注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目前正与移动公司联合,在城市社区和基层卫生院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该平台肩负120急救、健康咨询、群众满意度调查回访,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多项职能。通过为老年人配备智能腕表,将老年人心率、血压、睡眠、出行、运动等一些基础数据及时反馈医院平台,数据异常时自动报警,值班医师可随时实现健康监测。遇有紧急情况,还可以选择一键拨号至亲友电话或医院急救电话,获得及时救助。
医养结合是构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长久之策。要放眼长远、务求实效,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但从工作实际看,由于社会认知、投入不够、政策保障、专业人才匮乏等多重问题,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之路并不顺利,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
(一)从养老机构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摸索多、经验少。近年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大量相关文件,对于解决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但对于养老机构和医疗资源的结合缺少具体、符合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历史短,很多工作都在摸索之中,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少,医养结合审批手续繁琐,承担养老服务尚且运营艰难,难以承受医疗护理重担。另外,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还不能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严重降低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投入多、补贴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而养老机构普便运营困难,财政补贴的相关政策有待制定和落实。一般性养老机构建设,省、聊城市给予一张床位补贴1万元,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补贴1.2万元,但相比建设投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每张床位需要建设投资近20万元,缺口相差很大。目前,养老机构建设补贴主要依靠省、聊城市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县级财政还没有将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省、市要求的每年本级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没有落实。三是困难多、办法少。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最大的困难在于资金、政策、标准和专业人才队伍缺失,因为是我市是示范先行试点,上级的很多政策和指导办法还未及时跟进制定和出台,单靠自己解决难度很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开办诊所,需要聘请有医师资格的医生和有护理资格证的护士,大部分传统养老机构难以给医护人员提供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在养老机构从业对医护人员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极大的降低了医护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这些现实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医养结合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从医疗机构看“医养结合”
主要表现为“三个缺乏”:
一是缺乏医护人员。医护人员短缺现象较为明显,医疗机构开展自身业务就很紧张,开展养老服务压力更大。医疗机构在自身市场需求很旺盛的情况下,到养老机构巡诊、接诊,很大程度上没有时间精力、抽不出医务人员。
二是缺乏利益驱动。医疗机构和传统养老机构虽然开展了签约式服务,但是由于传统养老机构规模小、供养老人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为老服务不能获取经济效益,没能真正实现医养有机融合,还存在“两张皮”问题。与传统养老机构相比,医养结合机构因为其更高层次、专业的医疗服务导致收费较高,把大多数老年人“挡在门外”,机构也难以获得经济效益。
三是缺乏政策保障。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日间照料中心,最老年人出现意外而引起纠纷,如果能开通老年人意外险,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另外,医生多点执业问题的解决政策还未落地,医生离开医院到养老机构就业会有职业风险。
(三)从老年群体看“医养结合”
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平衡”:一是预期和现实不平衡。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发展未来期望很美好,希望能尽快实现老有所养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现实中很多医养结合工作进展缓慢,有些措施实际效果并不理想,难以解决居家老人或养老机构入住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便捷医护问题,面对突发性重大疾病仍然束手无策,对多元化、高质量、近距离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迫切。二是需求与供给不平衡。随着人口结构的快速变化,我市老年人口对健康养老的社会化需求越来越大,要求的养老服务标准越来越高,传统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社会需要,独子、失独家庭将很快进入面对社会养老问题的高峰期。从现实来看,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供给严重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市场实际供给严重脱节,如果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可能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三是收入与收费不平衡。目前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只有市颐养中心一家,属中高端医养机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面对此类医养机构养老服务的收费标准,大多数工薪阶层和城乡居民难以承受,传统的养老院又因为基础设施较差、服务项目单一不愿入住,面向社会大众的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建设势必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四)从政府部门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完备”:一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卫计部门是国家卫计委指定的医养结合牵头部门,而民政部门是养老服务具体管理部门,二者能否实现紧密结合至关重要。另外,据初步估算,医养结合项目从立项到正常运营至少涉及17个职能部门。在运营过程中,至少需要民政、卫计、人社、财政四个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交叉重叠的部门管理直接导致医养结合机构处于“九龙治水”的困境中,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模糊,容易出现利益纷争、责任推诿等问题,这些是医养结合工作推进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二是政策保障体制不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是试点性、创新型工作,政策先行是保证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很多配套政策需要提前研究制定。但从实践看,这项工作做得并不到位。比如说,养老机构内设医院或诊所能否纳入医保定点的问题,长期护理险扩面的问题,老人意外险试行的问题,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机融合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问题,“12349”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何时开通的问题,等等还有很多。
我市是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医养结合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需要进一步调高任务目标,结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部署要求,以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根本,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体系,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少走弯路,务求实效,及时化解社会养老服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市健康养老事业稳步持续发展。为此,建议如下:
(一)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医养结合工作涉及改革发展深水区,示范先行市的定位决定了上级很多指导性配套政策滞后工作现实,需要大胆决策、实践和创新。一是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尽快建立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条线分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不医护、治病不养老”的问题。每周定期通报各自工作动态,共商破解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题,多出经验、出办法、出典型,为我市养老事业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提高批办效率。建议民政、卫生共同编制申办养老项目审批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进“一门式”服务,对新办医养老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积极协调解决消防审批、竣工验收、卫生防疫、环境评价等实际困难,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加大财政对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将养老机构建设市(县)级需要配套的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严格落实省、聊城市要求,将每年本级留成彩票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展医养结合工作,加快传统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对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严格按上级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
(二)务求实效,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学习借鉴湖北省随州市“两室联建”工作思路,试点推进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和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是科学化选址。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和“一村(居)一策”提出的选址建设方案,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十分便利的地方作为建设地点。具体操作有以下几种模式: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在中心户、农资服务中心、电信服务网点等原有服务项目上建成并运营,卫生室就近建设。卫生室在村(居)委会已建成或正在建的,可以从村(居)委会调剂办公用房建设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卫生室和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都需要兴建的,必须统一规划,选择在人口密集、集中,交通便利的位置联合兴建,并且要建有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二是标准化设计。依照“两室”功能定位和室内布局要求,对“两室”进行统一规划,结合实际设计图纸。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卫生室设有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设置“四室一厨”,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和厨房。三是优质化建设。选派质量监督代表进驻“两室”联建施工工地,对施工材料实行专人专管,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过程。质量监督专班对所进原材料实行登记制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及时开展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同时完善建设施工档案,实行责任追究制,施工单位对“两室”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在“两室”建设中,对床铺、档案柜、电脑、有线电视、空调以及厨具等硬件设施进行统一配置,对标识标牌、规章制度等统一制作。四是多元化投入。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将“两室联建”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市场化运作筹资的新路子,通过“土地资产置换、老板垫资、单位自筹、爱心资助”等方式多元筹资,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村办或个人办农村“两室”,通过实施驻村(居)工作队帮扶、慈善捐助、企业冠名等方法解决;同时,对建设资金严格监管,防止重复性建设、开发性建设、举债性建设。
建议学习借鉴河南省新乡市“12349”平台建设经验,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居家养老服务。一是建好信息平台。依托“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将老年人的基本资料、健康情况、家庭信息、个人兴趣等相关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并以该系统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实现养老需求和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二是选好运营模式。老年人会使用、企业愿意参与是信息系统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根据老年人理性和节俭的消费特征,探索开展积分制养老模式,凡系统登记的老年人在指定的联盟单位消费可以积攒积分,积分可以在与12349信息平台合作的超市、医院、餐馆等服务网点抵现金使用。三是盘活社会资源。大力宣传并营造养老、敬老、孝老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行各业加入信息平台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大力整合家政服务、旅游、医疗、商场、物业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资源,以信息平台为纽带、以积分制为核心,建立异业联盟,在扩大服务中产生规模效益。
(四)强化激励,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一是抓人才流动。建议学习借鉴安徽省亳州市模式,探索实行镇街卫生院托管敬老院,卫生院院长兼任敬老院院长,促进“两院一体”发展,破解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两张皮”难题。鼓励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进行轮岗服务,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吸引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的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机构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给予一次性适当经济补助。二是抓待遇提升。建议将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抓职业培训。建议将养老机构负责人和老年护理员纳入政府培训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一些专业的培训机构和有经验的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创新发展,构建医疗保险体系。一是针对性解决老人经济负担重的问题。建议调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诊所的医保定点申请标准,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依照申请纳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入住的参保老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同时,适度放宽需要治疗的老人医保范围,对于失能程度较重、病情严重且花销较高的老人,可设立一定的报销比例,解决部分老人经济负担较重的问题。二是完善社保医保政策。建议扩大长期护理险范围,研究出台《临清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惠及更多人群,特别是居住在农村需要长期护理的广大老年人。继续细化和完善《临清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扩大护理范围,将小脑萎缩、失智老年人划入护理范围,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标准,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积极引导各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健康险、养老机构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多种形式的险种,为老人提供多样化的“医养结合”保障服务。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九
为了解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探讨如何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去年x月xx日起,市人大工作研究会xxx等一行,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先后深入到市老年公寓、xx老年公寓、xx区市第三人民医院、xx区孝为先老年公寓、xx区蓝天夕阳红护养院、xx社区阳光养老乐园服务中心和定位呼叫平台等处,了解我市养老事业和医养结合的现状,还到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参观考察了他们推进医养结合的先进经验。通过调研,初步了解了我市养老和老年医疗服务现状,并就我市如何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多层面多角度探讨。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期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养老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全市养老敬老机构形式多样,发展较好。有公办区县级养老院7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7家,乡镇敬老院71家,医养结合医院2家,共有养老床位8023张,同时,为城乡60岁以上老人发放了老年津贴,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老有所养全覆盖。全市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大部分得到了扩建、改建和重建,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面貌得到全面改善,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医保、大病救助全面实施,老有所医同样也实现了全覆盖。医养结合方面,也涌现出一些好的典型,尽管不完善,但是确实是我市医养结合的有益探索。
1、政府主管,公立医院医养一体型。如xx市三院(xx区人民医院)今年x月开设老年病科,设置病床44张,已接收一般敬老院无法承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150人次。其做法是:老人处在病态时,办理住院手续,即为医,按住院收费,有医保的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当病情稳定,处于恢复期时,转为养,按托老模式,自理规定养护费用。市三院的做法,积极探索出了一条医养结合模式的新路。
解决老人简单的小病处理,是有条件的老人养老的好去处。
3.政府主办,社区服务普惠型。如xx街道办事处与xx市xx信息化服务中心共同兴办的阳光养老乐园和智能信息化养老定位呼叫机系统,把社区老人居家养老工作做的很细很扎实,不仅开展日间托老服务,而且利用定位呼叫平台,通过养老定位呼叫机,及时了解老人居家养老时医疗保健需求和安全急救,还延伸至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现代化居家养老服务。
当地卫生院建立联系,定期为老人体检,做到小病不出院,五保户都能在敬老院颐养天年。
5、社会主办,民营医院医养一体型。如民营的xx护养院从xx年起就收治老人。他们的想法就是:要把躺在床上的,让他坐起来,把能坐的要让他站起来,把能站的要让他走起来,收费不高,赢得不少老年病人的赞许。
6、社会投资,民政扶持专业养老型。市康乐老年公寓是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利用旧厂房改造而成。设有康乐爱心护理院等300个床位,地处市内,交通方便,服务周到,价格低廉,一般群众能接受。
尽管我市老年医疗、养老事业和医养结合上呈现了一些好的典型,但与当前飞快到来的社会老年化需求相比,无论在机构、床位数量,还是在服务质量、医养水平上还不能满足需要,特别是医养结合工作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1.受现有的医、养体制和机制制约,医养难结合。现有的体制和机制是民政系统管养老不医护,而卫生医疗系统则是管医疗不养老,养老和医护两张皮,经费专列,专款专用,治病的医保钱只能花在医院,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就医费用,则无法在医保报销。就是像市三院这样改革创新,利用资源,有病看病,无病疗养,各计各帐,但是医养不结合,医保结算还是很麻烦。在机构养老院或敬老院的老人有病又必须到医院去治,慢性病在养老院长期疗养,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
空巢老年人数达10.64万人,高龄人口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护理的有2.5万人。按讲,我市养老院市场需求很大。但是,由于现有的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过高,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更高,社会大部分低收入工薪阶层老人承受不了,不敢问津。造成不少低收入慢性病老人不得不留在家中,得不到专业的护理服务。市三院老年科44张床位,常住30人,大多是离退休老人;市老年公寓是国家投资,设有250个床位,目前入住131人,基本也都是离退休老人;xx区孝为先养老院也是国家投资,设有床位160个,入住老人才20多位。
3.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缺乏优质医疗资源。在社区居家养老中,老年人除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以及中医保健服务外,急需的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服务。但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能开展一般门诊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均没有深入居家养老服务,不能满足患慢性病的老年人的康复疗养需求。已经设置的社区养老服务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功能,缺乏内设医务室和医疗设备,养护人员技术水平也不高,且没有和医疗机构对接。
4.大多机构养老医护专业人才缺乏,不能适应医养结合发展需求。目前老年人护理,除各综合医院外,大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都是从已退休基层医务人员中聘请,年龄大,专业水平有限,加上医疗设备简单,只能进行一般医护处理,不能进行专业医疗和急病抢救服务。特别是失能老人的专业护理和处置慢性病,目前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医技远跟不上需要。综合医院老人住院的社会陪护,价格高昂,更是令人不堪负担,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5.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困难。目前,诊疗水平高,信誉好的市县医院,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老年病人康复治疗时间长,周转慢,效益低,加之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等潜在风险,医院开展老年病疗养,经济效益远低于正常医治,又得不到民政部门的床位补贴,难以收治老年康复病人。医养结合关系如不建立,医疗机构很难为养老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医疗支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健康与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迫切。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建设,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要求,也是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任务,更是让老年人及时有效地获得医疗护理、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国务院顺应民意,批转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加快推进我市医养融合,对于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养老问题,是家事也是国事。医养结合是改革创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体制不顺,不解决制约医养结合的体制问题,医养融合就难以实行。市区县要吃透和掌握中央精神,成立强有力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创新,破解难题,把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列为xx年我市民生工作之一,确保医养结合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首先应将医养结合发展纳入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要进一步摸清家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医养结合发展体系,统筹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各地首先应将医养结合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摸清家底,在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完善医疗养老设施布局,确保养老、医疗设施建设用地;土地、规划、财政、社保、民政、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都要在规划中关注医养结合的短板,做好医养结合建设用地的落实、行政许可受理、专业技能培训、医养结合设施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的统筹安排。
2.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面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
一是机构养老、敬老院要建立医务室。机构养老是是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也是医养结合的最佳载体。我市两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条件具备,只要注入医疗机构,就能实现有效的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建议民政、卫生部门和经营者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顾全大局,精心操作,精准谋划,选派精干医务人员,进驻养老机构,开展医养工作。区县公办养老院必须设立医务室,乡镇医院要为敬老院提供及时优质医疗服务,解决孤寡老人的医疗护理。各级卫生部门应对机构养老办医疗服务给予大力支持,条件具备的,要及时为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保主管部门对上述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老人参加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结算。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到具备养医融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8.6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xx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十
**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云贵高原中段,黔西南自治州西北角,东与安顺市关岭县毗邻,南及东南与兴仁县接壤,西及西北与普安县相连,北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隔河相望。全县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331平方公里,总人口33.66万人,其中苗族、布依族、彝族等13种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农业人口占92%左右,属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
2013年,县委、县*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殡葬改革工作做为全县十件民生实事来抓,启动了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建设。其中,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为860万元,具体建设4个悼念厅和一栋办公楼,目前,三号、四号悼念厅已进入装饰工程,一号和二号悼念厅主体工程也即将完工,四个悼念厅预计到9月底便可投入使用,县城集中治丧工作年内可以启动;公墓项目原招投标造价为610万元,预计建成1500座墓地,通往墓地的十二阶梯已基本完成,整个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交付使用,现民政局已开始预售墓地登记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殡葬改革的整顿与规范仍然任重而道远,仍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改革是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挑战。我们县是一个山区县,由于受长期实行的传统自选墓地土葬模式的影响,“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部分老百姓对集中治丧产生抵住情绪,以致私葬乱葬等殡葬违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殡葬管理带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二)殡葬执法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亲情关系、乡邻关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丧葬活动往往不由个人的意愿左右,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大家庭才能决定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现殡葬违规行为的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执法难度较大。
(三)资金投入不足。殡仪服务中心和公墓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356万元,财政拨款718万元,缺口较大,加之后续的殡葬管理投入非常有限,财政压力很大。
(四)殡葬管理力量不足。虽然成立了殡葬服务中心,但人员严重不足,加上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变革,是对千年世俗的直接挑战,客观上难度更大,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可想而知,目前仅有的力量明显不足。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作*。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对医疗康复照护服务需求十分迫切。2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相融合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1月1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促进医养融合对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和强化投融资、用地支持等举措,并决定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
“医养结合”是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含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市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1、“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如天颐和养老院和区养老中心先后引进华泰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二是“医院办养老院”,即在有条件的一级医院增设养老病房。如学府医院和长江医院建设了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另外我区明丰医院将部分病房改建为自费养老病房,收治了一批老年病及心脑血管病患者。
2、“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如几年前康泰养老院建院初期就与邻近长江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江医院在康泰养老院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入住老人以及周边居民服务。
3、“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设“老年号”、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设立家庭责任医生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还进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服务。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目前仍处于初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府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加大工作协同力度。
2、发展规划不清晰,政策指引不明确。目前我市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给区级政府推动此项工作带来了阻碍。如,我市对内设养老床位的医疗机构除现有医保政策外,没有来自财政和民政方面的资金补助,在实际运营中也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又如医养结合需要医保体系的支撑,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首先要解决下属医院纳入医保结算问题,但实际上医保资源有限,民办养老机构等非医疗单位能搭上医保的“车”很难。
4、社区医养服务总量不足,居家养老供需矛盾突出。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他们最关注的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是目前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且存在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的问题,要想实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大难度。
三、对策建议。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市乃至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其中涉及的制度和政策不是区级层面所能改变的。但就我区来讲,面对21万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力争成为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试点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调机制。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的'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之一,成为惠及全区老年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模式顺利推进的基础,据报道,国家民政部已经协调卫生、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也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我区应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制定更加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在土地使用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用地的预留和储备,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优惠,同时强化对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改变用途。在机构管理方面,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在医保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重要内容,对由医院转型的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老人护理院给予审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对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审批,并加大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很高,政府应探索建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使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热费用上与居民价格持平等。另外,除公立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外,其他服务主体可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或供需双方议价,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营。在社会融资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激发医养结合市场的活力。在金融支持方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尝试设立由政府统筹协调、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南开区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3、结合区情实际,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40%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委派医生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增设家庭病床,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三是优先考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问题,在全区新建、改建2—3所医养结合护理院(或称失能老人医护养老中心),缓解了医院病床紧张问题,也使老人得到专业护理,有尊严、有质量的安度晚年。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二
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医养结合是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含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市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1、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如天颐和养老院和区养老中心先后引进华泰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二是医院办养老院,即在有条件的一级医院增设养老病房。如学府医院和长江医院建设了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另外我区明丰医院将部分病房改建为自费养老病房,收治了一批老年病及心脑血管病患者。
2、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如几年前康泰养老院建院初期就与邻近长江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江医院在康泰养老院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入住老人以及周边居民服务。
3、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设老年号、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设立家庭责任医生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还进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服务。
虽然我区在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目前仍处于初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府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加大工作协同力度。
2、发展规划不清晰,政策指引不明确。目前我市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给区级政府推动此项工作带来了阻碍。如,我市对内设养老床位的医疗机构除现有医保政策外,没有来自财政和民政方面的资金补助,在实际运营中也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又如医养结合需要医保体系的支撑,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首先要解决下属医院纳入医保结算问题,但实际上医保资源有限,民办养老机构等非医疗单位能搭上医保的车很难。
3、优质资源少,提升标准高。养老机构在向医养机构转型硬件方面要具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方面要医院具有健全的科室和全面的诊疗项目,具备有资质的数量充足的医师和护士。目前我区24家区管养老机构绝大部分为民办,除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天颐和养老院、康泰老年公寓等4家实现医养结合外,其余规模较小的由于硬件条件所限,尚没有力量自建内设医疗机构,入住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
4、社区医养服务总量不足,居家养老供需矛盾突出。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他们最关注的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是目前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且存在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的问题,要想实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大难度。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市乃至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其中涉及的制度和政策不是区级层面所能改变的。但就我区来讲,面对21万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力争成为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试点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调机制。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的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20xx年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之一,成为惠及全区老年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模式顺利推进的基础,据报道,国家民政部已经协调卫生、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也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我区应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制定更加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在土地使用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用地的预留和储备,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优惠,同时强化对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改变用途。在机构管理方面,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在医保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重要内容,对由医院转型的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老人护理院给予审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对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审批,并加大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很高,政府应探索建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使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热费用上与居民价格持平等。另外,除公立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外,其他服务主体可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或供需双方议价,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营。在社会融资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激发医养结合市场的活力。在金融支持方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尝试设立由政府统筹协调、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南开区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3、结合区情实际,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40%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委派医生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增设家庭病床,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三是优先考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问题,在全区新建、改建23所医养结合护理院(或称失能老人医护养老中心),缓解了医院病床紧张问题,也使老人得到专业护理,有尊严、有质量的安度晚年。
4、发挥科技优势,推动服务创新。
将医养结合纳入智慧南开惠民工程,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进程。一是在南开区养老服务管理云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整合来自区域医疗卫生系统的信息资源,打造老年人群数字化健康管理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健康管理服务信息,为医护人员提供在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卫生管理部门提供老年人群健康情况动态数据,并通过三方的有机结合形成大数据库,推动医养结合的有效实施。二是广泛复制昔阳里社区经验,建立居家养老一键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iptv数字电视等多个渠道,借助电脑屏、手机屏、电视屏等多种载体,推广应用家用健康检测、治疗智能终端,实现网络覆盖。三是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投资养老市场,与专业医疗机构对接,开发可穿戴式健康监护设备,开展远程医疗监控服务,实现个人健康管理。
5、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应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和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养老服务人员,建立合理的酬薪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签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二是发挥南开区社区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不断规范护理人员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提升老年护理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三是健全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2017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三
“530万”“14.45%”,这两个数字是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数和所占比例。而这两个数字在今后的每年还会呈增长态势。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前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山西在推行医养结合的过程中取得了些许成效: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初步提升、老年医疗护理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步入新常态、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也同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期,我们对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等5市医养结合发展现状进行了解,不仅是为了梳理近年来山西在医养结合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更重要的是为山西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推动健康山西发展提供些许务实之举。
山西省自20xx年迈入老龄化社会后,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20xx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530万人,占总人口的14.45%,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3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9.10%。同时,随着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未来25年将是我省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老年人口会不断增多,高龄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病残老人、“空巢”老人数量会急剧增加。
据统计,目前我省失能、半失能老人达101.1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9.1%,慢病防治、医疗、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问题已成为老年群体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因此,“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推行医养结合是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盘活现有社会资源的重要途径。”省卫计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李跃珍直言不讳。
近年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医养结合的发展环境初步形成。近两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把健康养老产业作为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新动力的支撑点,并纳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了支持健康养老业发展的推进意见。
去年7月,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并由省政府转发,就全省医养结合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予以了明确,确定了太原市、大同市、吕梁市、晋中市为省级首批试点市。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全省加强医养结合、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截至目前,全省有5个市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制定出台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太原市,作为省会、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领头羊,大胆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实践。晋中、阳泉、临汾、长治等市在医养结合工作上不等不靠,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我国未来“医养结合”的目标,是面向社区在全国建成一个覆盖城乡、规模适宜的医疗服务网络,明显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梳理近年来山西各地推进医养结合的经验做法,山西医养结合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医中有养”模式,这类模式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依托医疗机构强大的医护资源,在老年病科的基础上多数针对失能、失智、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养老医护服务。
第二种是“养中有医”模式,如山西省老年公寓开办的康复院、太航馨悦养护院设立的医务室等,以及部分乡镇敬老院、村级日间照料中心与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的合作共建等。
第三种是“居家医养”模式。主要是公办或民办社会机构通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用创新的手段,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千家万户。
第四种是“医养结合综合体”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民间资本参与较多。如侯马市的山西怡之福中心项目,就是由山西瑞景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投资打造的一个集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科研、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融合式、综合体医养结合项目,预算投资16亿元,目前正有序推进。
山西医养结合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李跃珍中肯地说道。“政策滞后、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工作基础薄弱、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定要想方设法尽快解决。”
对于山西医养结合的未来发展,李跃珍表示,在去年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此外,我省还提出确保到20xx年,50%的三级综合医院、2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任务完成。大力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或其它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开办康复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实现转型发展;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养老机构通过内设护理院、门诊部、医务室等形式开展医疗服务。
针对目前山西90%以上的老年人都选择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李跃珍表示,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医疗的红利。
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强强联手,打造颐养天年的理想地。
在大同,有一所集医疗、教学、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在大同,他们率先把医疗和养老融合为一体,解决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新路子,有效地解决了老年人的养老就医问题,不仅实现了老有所依,更让老人们感受到老有所医的好处,让儿女们放心地从事自己的工作。
在大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5%,其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4%,全失能的老人占老年人口2%,在这些失能、半失能的群体中,80%以上的家庭子女由于忙于工作,外出务工等因素而疏于照顾老人。
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与大同魏都医院强强联合,经过前期的探索,将传统的养老与医疗进行功能整合,优势互补,重点推出入住老年人生活照料与医疗康复护理相结合,从而形成了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老人们的需求,努力办好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机构,给老人们创造一个颐养天年的理想圣地。”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孟新华副院长说道。
在老人日常生活照料中,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为老人们提供量血压、测血糖、康复训练、医疗护理等康养服务,让自理老人健康生活其乐融融,不能自理老人达到全面护理医养,同时对老人24小时实行医疗监控,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还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做到多元化的.休闲娱乐服务,有效地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和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了入住老人的生活健康质量。
此外,该中心将医院与康复中心进行了封闭式长廊连接,方便了生病老人的及时救治,也有效缓解了老年人惧怕住养老院的不良心态。
据了解,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自开业以来,运营不足两年内,共收治康养老人1162人,其中康复好转739人,安宁护理62人,成功抢救老人38次,现有常住老人151人,康养老人66人,其中常住老人中失能者占50%以上。
孟新华副院长还告诉记者,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投入大,运营成本高,需要大量的医疗技术支撑等一些问题,该中心已经大同魏都医院、大同三医院结成医联体合作单位,远程会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医联体医疗与养老有效的融合发展。
河津福逸家园养老院:亦医亦养乐在其中。
福逸家园养老院是河津市铝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的养老机构,是河津市第一家提供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也是河津市的一家集医疗康复、保健护理、餐饮娱乐等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综合性养老机构。
院长姚自芳说,自20xx年元月开业以来,该院就从医院抽调正规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做具体的医护服务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招聘能吃苦、有耐心、热爱养老事业的人员做生活护理服务工作。“我们的`医养结合工作在运城市范围内算是起步较早的,如今,已经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规范的医疗、护理工作记录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养老院会为每一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风险评估和自理能力评估,根据护理等级对老人进行分级护理,针对不同老人的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养生处方。该院还配备了24小时急诊呼叫服务,入住老人自申请入住之日起,就有各种与健康相关的表格全程记录老人的健康状况与治疗情况。
此外,该院成立入住老人夕阳红康乐协会,每天安排一个小组开展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全面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其实,养老院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机构运行、医疗费用报销、机构风险防范、养老服务培训等。”但对于未来医养结合的发展,姚自芳院长还是充满信心的,“今后,我们首先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其次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借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借助机构养老的先天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居家养老,为社区居民解决养老难题。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多来自河津市及周边县市区,常年居住养老机构,其中慢性病住院结算遇到困难,因此,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入住老人排忧解难。最后,我们会努力争取资金扶持,用于居住环境改造、医疗设备更新、人才引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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