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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一
借条。
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么你知道借条字迹借款人否认怎么办?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核审借条注意事项案例供你参考。
相熟的朋友借钱,还打了借条,追回欠款应该有保证吧?没想到这事儿也难说,刘先生拿着借条去起诉,却发现借条并不是借款人所签。事情一波三折,刘先生终于找到了借条的真正签名人。昨天,债务人同意还钱。
刘先生与经营酒店的陈女士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两人也曾有过一些资金往来。20xx年,陈女士称她妹妹经营的超市装修需要资金,替妹妹向刘先生借3万元。几天后,刘先生将3万元交给了陈女士,陈女士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借条给了刘先生。随后一年间,陈女士陆续归还了6000元钱,但剩余借款迟迟未还。
20xx年,刘先生无奈之下将陈女士起诉到法院,但陈女士在法庭上称刘先生手上的借条不是她出具的,并申请笔迹鉴定。
鉴定结果让刘先生大跌眼镜,借条上的字迹的确不是陈女士的。
刘先生想到陈女士说过,这钱是为她妹妹借的,会不会是她妹妹签的字?怎料鉴定结论仍是笔迹不符。
案子进入二审,如果找不到这个代签的人,刘先生就没有办法把钱要回来。
再三考虑后,刘先生继续将视线扩大。他知道陈女士有个女儿,而借条字迹秀气,看起来应是女孩子所写。刘先生特意调取了陈女士女儿办理业务时留下的签名,与借条比对,发现两者字迹很像,便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这次,陈女士再也无法推脱,同意归还借款。
律师提醒,借条是借贷关系强有力的证据,在审核借条时务必注意以下问题:
1.最好能亲眼看到借款人写下借条;。
2.借条签名应与借款人姓名相符,不要用绰号、昵称;。
3.借款金额应用中文大写,尽量避免使用阿拉伯数字;。
4.借条内容应语句通顺,没有歧义,如果双方有多笔款项来往,情形复杂的,应尽量写清前因后果。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二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三
现代社会的民间借贷非常的多,大多数人都是想通过写。
借条。
的方式来明确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有一些人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才可以使自己的借条有效,为了解答您心中的疑惑,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因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你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
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xx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xx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怎样写借条,才可以使借条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在文中为您列举了8个主意事项,希望您通过仔细阅读,可以帮助您解决生活中的难题。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四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五
如何写。
借条。
保权益?借条应该发挥什么作用以保障权益的实现?借钱不还的现象不少见,借钱不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写借条,债权人没有证据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债权。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打借条的注意事项,供你参考。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
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欠条的范围要大于借条,借条单指借贷关系,而欠条则包括多种债权,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写清楚借条二字尤为关键。
2、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
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货币种类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
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xx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当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根据民间借贷新规,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如果你向别人借钱,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还利息,也就是说,利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做好约定才算数;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
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在债务人没有还款之前借条一般是由债权人保管的。
债权人在保管的时候切记要妥善保管借条原件。而当债务人归还债款时,债权人理应将借条原件销毁或者归还债务人。如果此时债权人不归还借条的话,那么债务人存在债权人恶意诉讼的风险。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六
1.格式内容要完整。一个完整的借条包括四个要件:债权人、债务人、欠款内容、归还时间,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
2.注意形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则易被持据人增写其他内容。不要用褪色的笔书写,钢笔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若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写字据,遭遇保存不当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模糊不清。
3.写清标的物。借款、还款,借物、还物,皆应写清金额、数量,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涂改伪造。
4.内容表述要清晰。如将买写成卖,将收写成付,虽一字之差,却颠倒是非。如以下借条:“王某借柳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因有两个读音,既可理解为归还,又可解释为尚欠,就十分不规范。
法官审案时,一般按合同法审理,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对各执一词的欠条,一般诉诸司法鉴定,或辅以其它证据。但解决此类纠纷的根本办法,还是市民们拥有法律意识和常识,学会写借条,在第一步堵住后患。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七
演讲稿没有严格的、固定的格式,一般分标题和正文两部分。标题可以是:
1、标明会议性质、演讲内容。
2、正面提出自己的观点。
3、前两者的结合。
正文部分有开头,主体,结尾。开头除了对不同对象加上不同的称呼外,开头一句要开门见山提出全文的中心论点或主要内容,说明演讲意图。主体要突出和强调讲话的中心问题,不可轻重不分,面面俱到。结尾要总结全文,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可以给人以启示,充满激-情给人以鼓舞,提出奋斗口号,发出号召,展示美好前景等。
写作要求。
1、演讲,首先要了解听众,注意听众的组成,了解他们的性格、年龄、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们的观点、态度、希望和要求。掌握这些以后,就可以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听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
2、一篇演讲稿要有一个集中、鲜明的主题。无中心、无主次、杂乱无章的演讲是没有人愿听的。一篇演讲稿只能有一个中心,全篇内容都必须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去铺陈,这样才能使听众得到深刻的印象。
3、好的演讲稿,应该既有热情的鼓动,又有冷静的分析,要把抒情和说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就是哦开头空几格之类的。
演讲稿的结构分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其结构原则与一般文章的结构原则大致一样。但是,由于演讲是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活动,因而演讲稿的结构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尤其是它的开头和结尾有特殊的要求。
开头要抓住听众,引人入胜。
演讲稿的开头,也叫开场白。它在演讲稿的结构中处于显要的地位,具有重要的作用。瑞士作家温克勒说:“开场白有二项任务:一是建立说者与听者的同感;二是如字义所释,打开场面,引入正题。”好的演讲稿,一开头就应该用最简洁的语言、最经济的时间,把听众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吸引过来,这样,才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开场白的技术主要有:
1、楔子。用几句诚恳的话同听众建立个人间的关系,获得听众的好感和信任;。
3、激发。可以提出一些激发听众思维的问题,把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演讲中来;。
4、触题。一开始就告诉听众自己将要讲些什么。世界上许多的政治家、作家和国家领导人的演讲都是这样的。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八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要怎样写才能保证双方利益?以下由文书帮小编提供写借条的注意事项阅读参考。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 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九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本人曾代理一个案件,借款人的名字为同音字,读音相同用字不一样,借款人后来否认自己有这笔借款,也否认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笔迹鉴定,费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
如果借贷者写的是借条今借某某人民币万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归还,借条本身无法证明钱款出借人(债权人)是否已经把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债务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经拿到借款了,以后发生纠纷时借贷人有可能会说:我虽然向他借过这笔钱,他也答应借给我了,但是并没有把钱给我,我一直没拿到这笔钱。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
借条。
在民间借贷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涉及金钱借贷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并且还要注意下面这些细节,并保留好各项凭证。你了解借条注意事项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条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借条一定要由借款人当面书写,而不是由出借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出借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书写端正,借条上最好写下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号,并将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一份备底。
借条内容尽量简洁明确,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因此,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尤其要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种模糊不清的语言。
对于涉及的借款金额及利息等关键数字,要用中文数字来明确,比如“月息1.5分”,要用“月息一分五厘”来表达。
在借贷纠纷中,利息约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有些借贷中,借款人为获得高息而借款,可一旦产生纠纷,过高的利息约定,并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一般来说,“一分息”是指月利率1%,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由此可以推算出,三分息、五分息有多高。
如果借条内,没有约定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归还的,可以要求逾期利息。
章放忠庭长还提醒出借人要保留好付款依据,对于民间借贷要求的举证责任越来越严格,法院除了认定书面借据,还要核实双方借款的基础关系,比如借款的用途,此外还需要确认是否发生了款项的交付。所以最好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转账和入账的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利于举证。
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抵押物应做好抵押登记,避免借款人将抵押物转让或出售。”
抵押和担保都应签订书面协议。借款人在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借出了钱,如果借款人不还,债权人一定要及时催款。按照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借款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果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一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二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三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借条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借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那么,怎么去写借条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条的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四
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欠条的范围要大于借条,借条单指借贷关系,而欠条则包括多种债权,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写清楚借条二字尤为关键。
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货币种类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xx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当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根据民间借贷新规,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如果你向别人借钱,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还利息,也就是说,利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做好约定才算数;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债权人在保管的时候切记要妥善保管借条原件。而当债务人归还债款时,债权人理应将借条原件销毁或者归还债务人。如果此时债权人不归还借条的话,那么债务人存在债权人恶意诉讼的风险。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五
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5、千万别大、小写傻傻不清楚。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2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6、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上。同时,应注意《新规》也对借贷利率和利息做了说明,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如果你向别人借钱,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还利息,也就是说,利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做好约定才算数;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7、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8、不能用褪色的笔书写。借条不宜用易褪色的笔书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俗话说的好“小心驶得万年船”。
9、切忌内容表达不清。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还huan”和“还hai”书写异议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10、还款时要记得收回借条。还款时,必须找对方要回借条,不能大意。如果对方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或者应对借款纠纷,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11、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说刻意保护不了解情况而稀里糊涂签字的人,保护被忽悠的、被欺骗当保证人的行为。关于这一点出借人要引起注意。
12、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的成本不管叫什么名目,违约金啊,利滚利啊,滞纳金啊,精神损失费啊等等,只要不超过年利率24%法院就保护。(超过的部分怎么处理,参见第5条)。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六
相熟的朋友借钱,还打了借条,追回欠款应该有保证吧?没想到这事儿也难说,刘先生拿着借条去起诉,却发现借条并不是借款人所签。事情一波三折,刘先生终于找到了借条的真正签名人。昨天,债务人同意还钱。
刘先生与经营酒店的陈女士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两人也曾有过一些资金往来。,陈女士称她妹妹经营的超市装修需要资金,替妹妹向刘先生借3万元。几天后,刘先生将3万元交给了陈女士,陈女士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借条给了刘先生。随后一年间,陈女士陆续归还了6000元钱,但剩余借款迟迟未还。
刘先生无奈之下将陈女士起诉到法院但陈女士在法庭上称刘先生手上的借条不是她出具的并申请笔迹鉴定。
鉴定结果让刘先生大跌眼镜,借条上的字迹的确不是陈女士的。
刘先生想到陈女士说过,这钱是为她妹妹借的,会不会是她妹妹签的字?怎料鉴定结论仍是笔迹不符。
案子进入二审,如果找不到这个代签的人,刘先生就没有办法把钱要回来。
再三考虑后,刘先生继续将视线扩大。他知道陈女士有个女儿,而借条字迹秀气,看起来应是女孩子所写。刘先生特意调取了陈女士女儿办理业务时留下的签名,与借条比对,发现两者字迹很像,便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这次,陈女士再也无法推脱,同意归还借款。
律师提醒,借条是借贷关系强有力的证据,在审核借条时务必注意以下问题:
1.最好能亲眼看到借款人写下借条;。
2.借条签名应与借款人姓名相符,不要用绰号、昵称;。
3.借款金额应用中文大写,尽量避免使用阿拉伯数字;。
4.借条内容应语句通顺,没有歧义,如果双方有多笔款项来往,情形复杂的,应尽量写清前因后果。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七
一篇精彩的演讲稿能使演讲者的演讲扣人心弦、引起共鸣,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所以演讲稿的写作无论从立意选材、结构格式还是语言风格上都应该受到重视。这就要求在写作演讲稿时必须抓住三个“点”,即切入点、动情点和升华点,只有找准这三个点,演讲稿的内容才能做到以事感人、以情动人和以理服人,使听众产生心理共鸣。
具体来说,找准切入点有这样几种方法:
(一)名言、诗句、典故切入,创造浓厚氛围。
名人名言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演讲中选择与主题有关系的名言为切入点,可以为演讲主题营造一种哲理氛围;以具有优美深邃意境的诗句为切入点,可以创设出一种诗情画意;而典故则能唤起听众的类比联想,使演讲内容更具有象征性,例如:景克宁的演讲《“人啊,认识你自己!”》就用了名言式开头:
这篇演讲稿的开头就是借用恩格斯的名言从哲学的高度切入,同时又讲述了古希腊神话中故事的深层意义,提出了“人啊,认识你自己”这一具有历史和时代意义的深刻主题。当然,这种切入可以或名言或诗句或典故,切入适宜,都能收到“一语惊人”的效果。
(二)悬念切入,调动听众情绪。
设置悬念能抓住听众的注意力,调动听众的情绪。在演讲中以与主题相关的悬念切入,通过恰当的烘托渲染,使听众急欲了解谜底,然后再破悬念,顺势引入主题,使演讲更容易打动人心,例如任士奎的演讲《让爱永驻人间》是这样切入的:
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东西,它能使你在浩瀚无垠的戈壁沙漠中看见希望的绿洲;它能使你在千年不化的冰山雪岭中领略温暖的春意;它能使你在雾海苍茫的人生旅途中拨正偏离的航向;它能使你在荒凉凄冷的孤寂心里收获快乐的果实……它是无形的,却有着巨大而有形的力量;它是无声的,却鸣着神奇如春雷一般的回响!也许有人会问:是什么这么伟大?这么神奇?我要说,它就是——爱,是人类对美好生活,对自己同胞的真诚的爱心!
在这里,演讲者就较好地运用了悬念切入的方式,诱人着迷,引人深思。
(三)故事切入,引发听众联想。
以讲故事作为演讲的切入点,使听众由此产生类比联想,阐述的道理就会更集中鲜明,也使演讲显得更富文化底蕴。白岩松的演讲《人格是最高的学位》就使用了这种故事切入的方法:
卡萨尔斯面对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意味深长地回答:先成为优秀而大写的人,然后成为一名优秀和大写的音乐人,再然后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
在这里,听众自然就把卡萨尔斯的话同主题新闻界“做文与做人”联系起来,也就有兴趣去听作者是怎样阐述二者关系的,收到了较好的现场效果。
(四)反向切入,启发求异思维。
正面切入演讲主题是顺理成章,而反向切入则是出奇制胜。反向切入就是脱离听众所熟知的视角和普遍共有的想法,出人意料地独树一帜,与听众的心理定势构成反差,让听众的思维和经验的惯性受到“挫折”,启发听众的求异思维,调动听众的积极性,使演讲内容渐入佳境,例如张枢龙的演讲《我推崇敢于自我否定的女性》,是这样切入主题的:
有人推崇事业上有所作为的女性;有人推崇生活中温柔、贤良的女性;还有人推崇不但在事业上有所作为,而且生活中温柔贤良的女性……可是,我却推崇敢于自我否定的女性。
发人所未发、反向切入、耐人寻味、启人深思,体现了演讲者对新时代妇女问题的真知灼见。
演讲稿写作的切入点远不止以上几种,只要演讲者不蹈袭前人,而是独辟蹊径地进行构思立意,创造性地进行探索,是不难找到最佳切入点的。
拓展:公众演讲技巧。
一、扣题照应画龙点睛。
演讲标题应该是演讲内容的高度概括,在我们的演讲中,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照应标题,那么这样演讲中往往能成为点睛之笔。扣题照应能够让演讲内容向标题靠拢,指向更加明确集中,也可以使演讲的主题思想得以突出和升华。例如,19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纽约勃克莱博物馆公共教育协会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标题设置悬念,引起听众的好奇心理。演讲中,马克〃吐温猛烈抨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对中国人民的苦难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如果他们都能回到老家去,中国这个国家将是中国人多么美好的地方啊!……外国人不需要中国人,中国人也不需要外国人。在这一点上,我任何时候都是和义和团站在一起的。义和团是爱国者,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国家胜过爱别的民族的国家。我祝愿他们成功。义和团主张要把我们赶出他们的国家。我也是义和团,因为我也主张把他们赶出我们的国家。在这里,演讲者照应标题,画龙点睛,使听众解开疑窦,在顿悟后的释然中理解了演讲者的深意。
二、首尾照应大开大合。
在演讲中,开头埋下伏笔,结尾再来照应,可以使演讲的结构曲折跌宕、大开大合,而且能使布局巧妙、眉目清楚、重点突出、主题深化,给听众以深刻的印象,产生耐人寻味的艺术效果。例如,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的演讲《人格是最高的学位》,开头讲了一个故事: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位学大提琴的年轻人去向本世纪最伟大的大提琴家卡萨尔斯讨教: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卡萨尔斯面对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意味深长地回答:先成为优秀而大写的人,然后成为一名优秀和大写的音乐人,再然后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讲到这里,演讲者荡开一笔,讲自己过去对这个故事蕴含的人生哲理理解甚少,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季羡林、冰心等世纪老人的动人事迹,感受到老前辈人格的高尚,最后再照应开头的故事:于是,我也更加知道了卡萨尔斯回答中所具有的深意。怎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主持人呢?心中有个声音在回答:先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然后成为一个优秀的新闻人,再然后是自然地成为一名优秀的节目主持人。我知道,这条路很长,但我将执著地前行。由于演讲者运用了首尾照应的技巧,前呼后应,大开大合,使整个演讲内容高度集中,结构严谨缜密,浑然一体,使听众对演讲主题的认识不断深化,引起了听众心中强烈的共鸣。
三、层层照应一线贯穿。
“谁来养活中国”,听着这轰鸣的钟声,我想在大水法的残骸前跪倒,抓把泥土,写下我们共同的宣言——我们就能养活中国……由于以上排比段的层层照应,演讲才得以主题更突出、内容更集中、脉络更清晰、气势更强烈,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四、随机照应前后连勾。
在演讲过程中还可以随机照应,即前面谈到的问题,后面随时给以照应,使前后勾连,结构缜密,这有利于唤起听众的回味和联想,使演讲显得更自然随意,更容易贴近听众,打动人心。例如,许晓蕾的演讲《最后一片叶子》开头讲道:
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小说《最后一片叶子》的人,想必还记得这句话:“当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时,生命就都结束了,我也得离开这个世界而去了。”接下来,演讲者谈到人类破坏“绿色”造成的严重后果,大声疾呼要紧急行动起来,保护“绿色”,并以“那时,我们都会明白,最后一片落叶将带走人类的命运,也决不是危言耸听”“你可能问我,这一切还保不住你那最后一片叶子吗”“聪明的作家欧〃亨利……那最后一片不凋的叶子,带来的是一个危亡病人的新生”随机照应“最后一片叶子”发表议论,这就使演讲前后勾连,浑然一体,也使演讲所揭示的生态环境危机问题更尖锐突出。那寓意深刻的箴言,如警钟长鸣,时时敲击着听众的心灵。于是,整个演讲就因有了一股内在的灵动血脉,而显得新鲜活泼。
五、细节照应以小见大。
细节往往可以以小见大反映生活某些方面的本质。在演讲中也可以抓住某些典型性的生活细节,在演讲中反复照应,多处强调,从而揭示生活的真谛,给听众以有益的启迪。例如,黄显达的演讲《难忘的深圳快餐》,开头讲自己初到深圳打工,吃的是廉价的盒饭。后来,条件好了,仍吃盒饭。他讲道:打工者们吃得最多的是盒饭,深圳因此又是一个高效率的快餐城。一批又一批……路漫漫其修远兮,今后的日子我还愿长期地吃盒饭,因为我自己的经历已明白无误地告诉我成材的路上需要这种吃快餐的劲头和精神!朋友们,让我们在成材的路上共同拥有这种勤俭节约、分秒必争的劲头和精神。
在这里,演讲者抓住了日常生活中“吃盒饭”的细节,在演讲中反复照应,最后提炼为“盒饭精神”,以小见大,以平见奇,于细微处见精神,从一个新颖独特的视角,突出地表现了演讲的主题思想。
六、对比照应比中见旨。
在演讲中还有一种对比照应的手法,即列出两类既有关联又有本质区别的人或事物,在演讲过程中用对比的方式不断进行前后照应,使各自的特点在对比照应中更加鲜明,也使演讲的主题更突出,演讲者得出的结论也更让人信服。例如,阳光的演讲《丰碑与粪土》讲道:95年神州大地,有两个名字传播最广,一个是孔繁森,一个是王宝森。他俩同为领导干部,却以不同的胸怀震撼着千千万万个心灵:孔繁森为了党的事业两度进藏历时十载,他淡泊名利,求真务实,踏险履艰,恪尽职守。他爱民胜父,心系藏胞,扶危济困,情暖高原。孔繁森以他的党性修养和人格力量在人们心目中构筑起一座丰碑。而王宝森呢?他身为京官,却为私利和享乐滥用职权,大肆侵吞、挥霍、挪用巨额公款。他道德败坏,不知廉耻,声色犬马,生活糜烂。他那腐朽的思想,堕落的行为,只能被人们视如粪土,并添上一口绿痰。整个演讲中演讲者对二者的思想、行为、影响进行了对比照应,使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最后揭示演讲的主旨,水到渠成地得出“我们即使竖不起一座丰碑,但也决不能成为一堆粪土”的结论。
总之,运用照应技巧,能体现出演讲的结构布局之妙,使演讲灵活,全篇浑然,大开大合,时起时伏,前呼后应,形散神聚,能极大地增强演讲的艺术表现力。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八
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这时最好就要写一。
借条。
1、准确书写姓名。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本人曾代理一个案件,借款人的名字为同音字,读音相同用字不一样,借款人后来否认自己有这笔借款,也否认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笔迹鉴定,费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
2、明确约定利息。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4、提供担保。
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写“收条”而不是“借条”
如果借贷者写的是“借条今借某某人民币×万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归还”,借条本身无法证明钱款出借人(债权人)是否已经把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债务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经拿到借款了,以后发生纠纷时借贷人有可能会说:“我虽然向他借过这笔钱,他也答应借给我了,但是并没有把钱给我,我一直没拿到这笔钱。”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______(签名)。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x年xx月xx日。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十九
1、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
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欠条的范围要大于借条,借条单指借贷关系,而欠条则包括多种债权,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写清楚借条二字尤为关键。
2、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
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货币种类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3、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4、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
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当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5、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根据民间借贷新规,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如果你向别人借钱,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还利息,也就是说,利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做好约定才算数;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6、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
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在债务人没有还款之前借条一般是由债权人保管的。
债权人在保管的时候切记要妥善保管借条原件。而当债务人归还债款时,债权人理应将借条原件销毁或者归还债务人。如果此时债权人不归还借条的话,那么债务人存在债权人恶意诉讼的风险。
核审借条注意事项篇二十
有些人在对借“入”和借“出”没有写清楚,同样会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主体身份产生颠倒而混淆,从而引起争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aa,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注明,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借条。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xxx,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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