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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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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优质18篇)
2023-11-13 01:56:53    小编:欧阳陈华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切实可行且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的。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方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经验分享。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做好__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按照《永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祭祀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永民发〔__〕24号)及永政办发〔__〕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安全保障工作,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错峰祭扫,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而保障全镇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及高峰期。

重点区域:宁化村公益性公墓。

祭扫服务接待日:。

3月20日——4月5日,共17天。

祭扫服务高峰期:

3月20、21、27、28日,4月1、2、3、4、5日,共9天。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李俊镇派出所、卫生院及分管安全生产、民政、卫生健康的分管领导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组长:赵赋力。

副组长:王富李幸福??陈兴隆杨??阳??付冬晓。

成员:闫学梅??许学军??强??波??强万福。

马新立许建华??马克选??马学平??白兴军。

马自龙赵宏文??甘为平??曹艳婷??范月侠。

吴文波吴保仓??张学仁??马建雄??袁??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兴隆兼任办公室主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巡查值班制度,对重点坟区火险区域加强巡查,不留盲区死角,积极引导群众和提倡鲜花等文明祭扫方式,同时加强零散墓祭扫时的巡查和火源管控,严防各类火灾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各单位、站所、村(社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

李俊镇派出所、卫生院及水土站、民生中心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共同发力,确保祭扫有序进行。

派出所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卫生院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指导,在祭扫高峰期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水土站要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特别是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的,加强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同时安排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的火灾。

宁化村及西邵村要每天安排人员对宁化村公益性公墓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通报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

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火灾防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社区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集中埋葬点、零散墓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将清明祭扫防火要求传达到户。加强村(居)社区的火灾防范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站所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宁化村集中散埋点的管理,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尤其对于防火防灾工作进行高度重视:一是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发现火情要“打早、打小、打了”;二是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在重要地段设立醒目固定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开设防火隔离带。

(二)落实宣传到位工作。

1、宣传方式多样。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提升清明节文明祭扫政策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村(居)民代表入户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丧礼改革,推动殡葬法规政策进社区,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

2、宣传内容丰富。积极倡导生态环保安全理念,宣传“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提倡在网络平台上给烈士献花、缅怀先辈,以植树、踏青等方式寄托哀思,充分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祝用品和迷信行为;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理念:大力弘扬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秉持“厚养薄葬”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人,要俭办丧事,文明祭祀;积极倡导错峰祭祀,网络祭祀新理念,让清明节弘扬传统文化的方式更具现代化,寄托哀思的方式更文明。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干部带头。

各级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绿色、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二)严格做好值班报告。

3月20日至4月5日祭扫高峰期期间,镇政府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民政局实行“零报告”制度(零报告电话:__),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墓区发生火情要立即同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二

3月8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清明祭扫高峰,武进区民政局下发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障清明期间安全祭扫。

通知要求各地及各殡葬服务机构,一是要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成立相应的清明祭扫安全工作机构,对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和限流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在清明节前对辖区内的公墓、塔陵、骨灰堂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深入检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消除隐患并提出预防对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三

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认真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围绕“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使《意见》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建立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推动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规范化、祭扫方式多样化、祭扫行为文明化,大力倡导殡葬新风尚,确保群众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过一个文明祥和的平安清明节。

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提倡健康环保的祭扫方式。树立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增强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改变不良祭祀陋习的积极性。

(一)确保祭扫安全。

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内容。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万水泉镇、万泉公司和共青公墓要积极联合区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城管、林业等部门提前做出规划,对公墓道路交通、停车场、骨灰堂等处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各单位要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公安、城管、交管、消防、公用事业管理处等部门在祭扫高峰期间要加大对区内各主要路口、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祭祀行为的巡查管理力度,引导群众在安全地点进行祭祀,防止火灾发生,引导绿色祭扫,净化社会生活环境。

(二)强化服务保障。

充分认识开展“行风建设月”和“主题宣传月”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行风建设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清明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机制,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改革和惠民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清明节是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墓穴、壁葬、骨灰寄存等节地葬法,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新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文明健康文明的现代葬扫新方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而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办量,各单位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

(四)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果。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通过展板、宣传栏、宣传资料、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在节约土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行殡葬惠民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帮助群众正确区分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服务项目、殡仪馆服务与市场中介组织代理服务之间的差别,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明白消费,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通畅。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殡葬用品检查力度。

今年清明节期间,区社会事务局在共青公墓设立群众祭扫观察点。在观察点向区社会事务局报送情况的同时,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主动报送辖区内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以便及时总结新经验、好做法。同时,从3月31日-4月4日由社会事务局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各执法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我区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无营业执照的商铺坚决取缔,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全部没收并给予处罚,占道经营的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1、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共青公墓对本辖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和组织行风建设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月15日前各街镇、殡葬服务场所将清明期间“主题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报送区社会事务局。

2.今年全市在各个旗县区都设有观察点,我区今年的观察点为共青公墓,要指派专人按时报送观察点数据,并于3月31日前将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连同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区社会事务局1812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相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合理安排人员警力,确保群众文明祭扫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祭扫,祭扫安全有序。

2、主动联系主要媒体宣传清明节工作,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安排和各观察点群众祭扫信息,为群众祭扫提供便利服务。利用展板、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对“文明低碳祭扫、清明树新风”的主题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方式,倡导殡葬改革新观念,让厚养薄葬观念深入人心,让文明祭扫方式深入人心。

3、自4月3日起至4月7日,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区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民政)。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4、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并对相应情况进行通报。4月5日至7日,各观察点按要求上报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

(三)总结阶段(4月8日-15日)。

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区社会事务局,以便及时汇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各单位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各部门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街道、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群众祭祀的管理引导工作,消除祭扫场所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万水泉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公墓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共青公墓要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的准备工作,并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维护群众殡葬权益。

(三)做好祭扫监测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清明节期间群众开展祭扫活动情况,把握祭扫活动特点,观察点数据报送员务必在4月5日-7日按时报送《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街镇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相关活动。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四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随着清明假期临近,我镇部分人员计划返乡祭扫或踏青出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输入和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为统筹做好我镇今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新冠指办字〔__〕58号)、《关于印发全市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新冠现指发〔__〕8号)和《关于印发《全县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进新冠现指发〔__〕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镇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坚持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推动清明祭扫由“重形”向“重情”转变,培树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的现代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从严从紧、封闭管控。

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镇域范围内历史埋葬点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协助九宝陵公墓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查,确保“祭扫车辆禁行、祭扫人员禁入”。

(二)坚持高质高效、强化服务。

开辟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等渠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即公布一个网格员爱心服务热线;组织一支代祭扫志愿者队伍;向墓位敬献一支鲜花;开放一个网上祭扫平台(关注进贤发布、进贤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清理一次墓区环境。

(三)坚持有力有效、压实责任。

镇外人员非必要不跨省跨市跨县回乡、不跨乡镇祭扫。除九宝陵公墓由镇防疫办协调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外,其他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要从严落实清明祭扫防控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防群众扎堆聚集,负责清明节期间防控安全管理。镇防疫办将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巡查人员不定时督查。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

负责暂停辖区内历史埋葬点的现场祭扫活动;负责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代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做好清明期间的“三禁”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镇防疫办。

牵头做好全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居民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及历史埋葬点代祭扫、家书寄语等方式缅怀先祖;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

(三)镇宣传办。

负责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镇文明祭扫相关信息,协调做好清明期间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我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举措、特色亮点成果的宣传报道。

(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号召全镇干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暂停宗教活动场所的现场祭扫活动。

(五)镇派出所。

(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镇应急办。

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源头管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清明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市场监管局李渡分局。

负责开展全镇殡葬用品市场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行为。

(九)镇纪委监委。

负责对各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社会面“清零行动”成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由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疫办负责具体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强化协作配合。

成立李渡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构建科学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各职能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高质高效完成暂停现场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管控、安全稳控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平稳有序、平安祥和。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确保邵阳市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广大城乡居民要主动劝导在外亲属清明期间不返乡,采取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心灵家书,或委托公墓管理机构“代客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遥祭先人,寄托哀思,尽可能减少实地祭扫活动或延期开展祭扫活动。所有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区、骨灰安放场所等殡葬服务网点实行按日分时段限流预约祭扫。广大城乡居民可于3月25日开始通过微信公众号“云上清明”查询、拨打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机构对外服务电话进行祭扫预约,预约祭扫时段为3月28日至4月12日,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祭扫时间不超过1小时,未预约不得入园祭扫。相对封闭的骨灰存放场所不开展室内祭扫,应在指定室外场所开展祭扫。

3、各殡葬服务单位暂停集体公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并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亲属,原则上不超过10人。

4、预约许可赴公墓区实地祭扫的群众要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分批分时开展祭扫活动。体温超过37.3℃的一律不得入园。

5、农村地区要实行错峰祭扫,切实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倡导鲜花祭扫、无烟祭扫。严禁组织家族、宗族等集体性聚餐聚会,严禁联宗祭祖、集中祭扫。发现联宗集体祭扫和宗族集中聚餐的,属地乡村干部要及时制止、坚决劝散。

6、严禁在城区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不文明祭祀行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各类封建迷信祭祀活动。

7、城乡居民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依法文明有序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对违反通告要求,扰乱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理,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方案提出,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需提供多样化服务。除预约后到现场祭扫外,代客祭扫、网络祭扫和集体祭扫服务也将“上线”。

方案要求暂停现场祭扫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集体祭扫服务,集体祭扫由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安葬逝者举办集体纪念仪式。

代客祭扫是指有需求的群众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委托殡葬服务机构代为祭奠亲人,并反馈代为祭扫服务视频或照片。

大力倡导网络祭扫服务,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殡葬服务在线平台,开发推广网上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祭扫,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祭扫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方案,疫情当前我们应该自觉配合好各项防疫工作,能够不出门就尽量不要出门,在线上扫墓也是一种对先辈的思念。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六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16〕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七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八

为扎实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日前,我市民政部门安排部署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科学制定了清明节祭扫应急方案,建立乡、县(区)值班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全力确保群众文明安全祭扫。

市民政部门要求各地,健全祭扫保障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切实保障祭扫安全。市县(区)民政部门要成立清明节临时日常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加强祭扫安全风险预防,统筹安排好清明节祭扫安全工作,严格限制烧香焚纸和燃放鞭炮等行为。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把深入宣传贯彻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六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的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号召党员干部带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大力提升殡葬行业服务质量,清明节期间要求各殡葬服务单位尽量将服务关口前移,安排好服务引导员,主动延长服务时间,方便祭扫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发放心愿卡、黄丝带等活动。与此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六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政策宣传和引导,培育绿色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祭扫。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九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记者3月25日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了解到,从3月29号至4月5日,哈尔滨将出动近万名警力投入安保工作。

据悉,从即日起,哈尔滨警方将与市民政部门全面对接,针对市区重点祭扫场所,包括向阳山革命公墓、哈平路殡仪馆、皇山公墓(天河园殡仪馆)、金山公墓等祭扫场所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分配各警种任务。

届时,哈尔滨交警支队将加强对清明节交通流量、高峰路段和时段的预期调查,制定完善的交通疏导方案,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在重点路段、时段,保证足够的警力上路执勤,在重点祭扫场所入口处,增派警力,延长执勤时间,采取车辆分流、增设停车场地等有效措施疏通道路。消防支队将以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场所为重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群众集中祭祀场所提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及时予以督导整改。另外,还将在重点祭扫场所各派驻一辆消防车,配备消防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予以处置。巡(特)警支队将在重点祭扫场所附近增加巡逻力量,加大巡逻密度。同时,对其他祭扫、出行活动集中的墓区、景区、车站、码头、寺庙等公共场所和重点路段开展治安巡逻,全力确保祭祀期间的治安安全。各分、县(市)公安局将在重点祭扫场所处加派警力,及时处置祭扫活动中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并组织治安、国保部门及派出所深入到辖区内所有的公墓、殡仪馆、寺庙、骨灰集中存放地及群众集中祭祀等场所,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哈尔滨警方提示祭扫市民,由于今年清明节赶上周六,预测祭扫高峰将出现在3月29日至4月5日期间。因此,建议市民应尽量错峰出行祭扫。同时,应配合民警工作,服从指挥疏导,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祭扫。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因清明节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祭扫氛围。根据《北京市昌平区__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加强疫情防控,平安文明祭扫”工作主题,倡导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实行预约分时祭扫,实现“安全无事故、服务零投诉”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各部门和村、社区分工协作机制和责任,重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保障、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有关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疫情感染。

二、组织机构。

三、时间安排。

3月16日至4月14日为清明节祭扫服务接待期,其中3月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为祭扫高峰日,共5天。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重要性,要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快速反应,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与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应急处置。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清明祭扫安全,并告知村民、社区居民,无论是在本村墓地祭扫还是外出到公墓祭扫,都要认真落实“两明确、五严禁、两确保”(即明确主管部门责任、明确属地责任;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墓区吸烟、严禁点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疫情感染)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

(三)周密筹划,措施到位。

各村、社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接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村辖区内墓地和散坟祭扫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要提前清理墓地、集体埋葬点,以及散坟周边落叶和杂草,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墓地的村,墓地内的烧纸桶、焚烧炉一律撤除停用,禁止焚烧香烛、纸钱,防止发生火灾。凡是有墓地的村,各村在墓地现场应设专人值守,提醒祭扫群众佩戴口罩,同时应在墓地出入口进行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隔离并报告。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3月16日至4月14日清明节祭扫服务接待期,凡是有村级墓地、集体埋葬点,以及有散坟的村,各村每天应设专人负责看护,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重点日,各村、社区负责人每天早上7:30要准时到岗到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祭扫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趋势等内容。

五、关于到公墓祭扫的市、区要求和宣传引导工作。

按照市、区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将实行预约分时祭扫,每天限制入园人数,实行入园登记体温监测等措施。为减少群众盲目无序前往公墓祭扫,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麻烦,现需各村、社区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以下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有序前往公墓祭扫。

(一)暂停群体性祭扫。

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自然葬等群体性活动,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所有群体性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内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烧纸桶、焚烧炉一律停用。

(二)倡导网络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

北京市民政局在首都之窗、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方网站上开发了__年清明节网上祭扫服务平台,3月19日正式开通,为群众提供寄语、献花、点烛等网上祭奠服务,此平台链接到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同时部分殡葬服务单位也开发了网上祭扫,方便群众通过线上方式足不出户追思先人。

(三)提供代为祭扫服务。

凡是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可通过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申请由公墓管理方代为祭扫。公墓管理方可免费提供擦拭墓碑、敬献1至2支鲜花等基本服务。其它拓展服务项目可与公墓管理方另行商定。

(四)实行预约分时祭扫。

市民政局开发了__年清明节祭扫预约登记系统,开通了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北京通微信清明祭扫预约服务公众号,对我区殡仪馆骨灰堂和公墓,每日分时段实行预约。各殡葬服务单位也将开通并公布祭扫服务预约电话,登记身份信息,入门处设立核验通道。

(五)限制入园人数。

各殡葬服务单位根据安葬量、空间面积、停车位等因素,通过预约系统限定每日入园人数上限。每个墓穴每天入园祭扫人数不超过3人;骨灰堂内部实行分时分批限流进入。加强陵园入口、园区人流引导,减少园内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办理各项业务仅限1名家属进入业务室,骨灰安葬入园人数不超过5人。

(六)实行入园登记体温监测。

各殡葬服务单位将在入口处设立等待区、施划一米线、配备测温枪或红外线测温仪等设备监测体温、设置发热隔离点。所有祭扫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预约登记系统预约的凭预约二维码,电话预约的凭预约电话,进行入园身份登记核验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园。发现有人员咳嗽、发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及时登记和报告,由疾控部门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负责现场的专业消毒。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__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特制定我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__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

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__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1、区民政局:加强公墓区殡葬服务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2、区交通局: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3、区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4、区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5、区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民政、公安、消防、交通、工商、林业、物价等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祭祀。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管理工作的函》(湛殡改﹝2020﹞2号)和《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廉督字﹝2020﹞8号)文件要求。春分至清明节期间为我镇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春分至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横山镇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科学高效、有效防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湛江市委、市政府和廉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守土有责。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指挥部,各村(居)委会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工作、山坟纠纷等工作的领导,并结合网格化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维稳事件、大姓宗族祭祖扫墓、华侨和港澳台胞及外国人回乡祭祖、涉军人员祭扫及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大规模集聚祭扫聚餐活动、严重纠纷案件和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相关工作要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认真排查管控,把工作落细落实,减少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倡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摒弃封建迷信,告别祭扫陋习。引导群众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提倡文明祭扫,可采取追忆故事、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借机搞封建迷信和传播邪教;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引导各大姓宗族自建微信群和借助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

2.要落实镇、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网格员的巡查责任,严禁大姓宗族违规祭扫;

4.要严格排查山坟纠纷、涉军人员祭扫等矛盾纠纷易发点,及早调解,防范未然;

5.要加强对山上作业人员的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

7.要加强值班,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工作。

镇及各村(居)委会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山火等紧急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镇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春分至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精心组织,科学预防,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三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诗犹在耳边,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要到来了。许多人又该踏上清明祭扫的征途,去祭奠失去的亲人。在祭扫时,给坟墓铲除杂草,添加新土,供上祭品,燃香奠酒,烧些纸钱,或在树枝上挂些纸条,举行简单的祭祀仪式,以表示对死者的怀念。传统的祭扫为烧烧纸钱,放放鞭炮,但其中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喧闹与隐患。因此,我们倡导:采用“简祭”、“薄祭”和“居家祭奠”、“网上祭奠”等新的祭奠形式,来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同时,为能让更多人进行文明祭扫,常山县阳光义工队将配合县殡仪馆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劝导活动。

在活动中,通过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维持公墓秩序、帮助老年人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文明祭扫的重要意义,使市民传统的祭扫理念得到改变,逐步形成安全环保的文明祭扫观。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队员。

1、活动地点:南山公墓出入口。

2、活动内容:

(1)劝阻市民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帮扶去祭祖的老年朋友;。

(3)协助交通疏导;。

3、活动时间:

4月4日-6日为期3天。

4、流程安排:

活动期间,中午11点在华府大酒店集合,由殡仪馆统一安排就餐,午餐后统一乘坐车辆前往南山公墓。下午12:00左右活动开始,至下午3:30左右当天活动结束。

鲜花,矿泉水:由殡仪馆负责提供。

参与活动的队员经报名后,视情况分批参加活动,每批8至10人左右。

此次活动由队委会全面负责,活动分两组,组长由队委会现场指定。

1、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要求队员加强责任感,在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同时,协助殡仪馆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以防发生意外。

(2)文明祭扫、文明劝阻。活动中注意个人形象,礼貌用语,时刻保持义工队良好的形象。

(3)遇到问题及时向现场管理者反映。

2、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活动中请参与队员注意自身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xxxx义工队。

20xx年03月x日。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四

清明时节将至,为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文明新风,进一步巩固抗疫工作成果,保障市民祭扫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绿色低碳祭扫。倡导以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提倡献一束花、敬一杯酒等方式怀念先辈。鼓励低碳出行,少开私家车,选择乘坐祭扫公交专线。

二、安全有序祭扫。倡导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防疫防控、消防安全等规定,主动配合检查,听从指挥引导,不拥挤不扎堆,有序进行祭扫。

三、文明生态祭扫。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倡导以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等方式寄托哀思,坚决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

四、错峰安全祭扫。倡导每个家庭祭扫人员控制在3—5人,主动避开周末、上午9时至11时等祭扫高峰时段,减少一分拥堵,增添一份安全。

祭扫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怀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种风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安全的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为共建安全、顺畅、有序、文明的珠城贡献力量。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五

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县民政局围绕“文明祭祀,生态殡葬”的清明节工作主题,积极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抓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早落实,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全对县殡仪馆、公墓、县烈士陵园及其它烈士纪念设施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大对火灾高危险区、人流车辆聚集区和群众祭扫密集区域的重点监测力度,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完善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保障等方案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实行应急值班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

四是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取得支持和配合,做好交通保障、消防安全、服务接待、秩序维持等工作,保障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五是紧扣安全文明祭扫的活动主题,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文明祭扫的引导,营造和谐清明、文明清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祭扫活动。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加强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应对病毒感染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霞应对疫情指挥部【__】58号)以及《民政局关于印发__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霞民政【__】17号),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保障群众平安、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机制和疫情防控机制。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践行生态文明战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殡葬新风。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县街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祀组织管理。各村(社区)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扫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二)全力保障祭扫安全。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三)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__年清明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扫陋习。要发挥村(社区)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域移风易俗工作。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所在村(社区)的宣传和管控。全街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发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县防指关于清明节祭扫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31日-4月3日)。

1:利用微信公众号清明节倡议书、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通告、至籍海外侨胞的一封信等内容。

2:成立清明节祭扫督导组,督导组到各村(社区)督导宣传政策,查看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通告、倡议书、标语、横幅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4日-4月6日)。

2: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村(社区)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2日报街道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安全保障,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村(社区)应主动报送本辖区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七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民政局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篇十八

今年是清明节被确定为国家法定假日以来的第8年,清明节祭扫时间长、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特征越来越突出。3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全区社会事务暨清明节工作会议,重点安排部署了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据了解,去年清明节期间,全区殡葬服务单位共接待祭扫群众约280多万人,机动车辆约20万辆。根据殡葬服务单位骨灰安葬(存放)增量变化情况,预计今年清明节小长假期间,全区各殡葬服务单位接待祭扫群众将达到300万人左右,机动车也会有相应增加。

全区各殡葬服务单位将围绕“惠民、绿色、生态”主题,加快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文化和绿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如“追思会”“悬挂黄丝带”“折千纸鹤”“集体公祭”等具有文化内涵的主题活动;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建设环保祭奠场所,提倡墓位小型化、无碑化等。

自治区民政厅表示,在今年清明节期间,各公墓将为群众准备祭祀用品焚烧专用箱,或设立统一的.祭祀用品焚烧池;所有殡葬服务场所不提倡燃烧鞭炮;有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要开通统一的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站,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代客祭扫等方式,拓展咨询引导、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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