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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今天,上午市委召开“执行落实年”动员大会,坚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号召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共识力量,奋力确保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委对做好今年工作高度重视,强调增强执行落实自觉、保持执行落实定力、展现执行落实担当,坚决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人大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一年,全市各级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旗帜鲜明,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上担当有为,在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上用心用情,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积极努力,为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创新发展、助推x加快建设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征程,更加需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各方面全过程,紧扣中心大局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持续深化建设“四讲四有”人大和“三有一树”团队,为推动十四五x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人大新的贡献。围绕贯彻市委“执行落实年”要求,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工作会议,主要是聚焦目标、鼓足干劲、一致行动,对今年人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迅速转变工作状态,集中精力执行落实,确保新的一年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下面,我讲3点意见。
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是落实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根本要求和具体行动。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抓履职、强执行,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要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执行。去年,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提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作出安排、提出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贯彻执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围绕中心大局做深高质量立法、做实高效能监督、做活高水平代表工作,围绕提高履职能力优化人大机构设置、加强人大队伍建设、夯实人大基层基础,更好发挥政治优势贯彻执行“四个善于”要求,发挥制度优势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法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为全局而谋、为大局而动、为大事而干,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二要贯彻市委重大部署强执行。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现代化征程,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系统谋划十四五x“七新五高”发展目标,部署安排推进成资同城化率先突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设更高水平法治x等重点任务。这些工作件件都是大事要事,件件都是人大履职重点。我们要切实提高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牢牢把握市委关注什么,对标对表市委强调什么,时刻保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x大事心中有谱,自觉增强贯彻执行市委重大部署的目标认同和行动响应,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靠前履职,主动作为,立足人大工作实际抓执行、抓推进、抓突破,务求抓出成效、取得实效。三要贯彻市委工作要求强执行。市委明确要求人大保持一线状态、扛起一线责任、发挥一线作为,交办人大推动改革发展攻坚各项任务。人大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党委有要求,人大必须有行动,没有二线,只有前线。要围绕项目投资促进、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联系村、企业、项目、保留山体、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工作,把人大工作与市委交办工作特别是事关发展和民生方面的临时性交办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市委要求强化执行、确保落实。市县人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担责、亲力亲为,带动全体人大代表和干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效能。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以开拓性思维、创造性举措抓实抓好,抓出助力改革、服务发展的亮点成效。一要在构建立法体系、发挥立法作用上重落实。继所有设区的市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全国人大正考虑修法赋予地方更大立法空间,目的是通过立法引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这就需要我们探索构建较为完整的地方立法体系,下深水研究立法权限内可以立的法、发展需要应当有的立法、社会治理迫切用的立法,真正以务实管用之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加快x建设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按照计划,今年将开展山体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工作,都是群众关心关注的难事、身边事,各立法单位既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也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工匠精神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确保立法体现群众意愿、符合基层实际。二要在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上重落实。人大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助力发展、民生和法治最直接的一项人大工作。要精准监督助推经济发展,围绕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同城化发展、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等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督内容和重点,既不能思维定势、路径依赖,也不能大而泛之、撒胡椒面,做到精准聚焦、因势利导、确保实效。要抓实监督推动民生改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计划把就业、教育、卫生、环保等被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查准、研究透,既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也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真正把功夫下在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确保监督过程反映人民呼声、监督结果增进人民福祉。要强化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坚决拿起法律巡视利剑,督促推进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实施、审判执行和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直面问题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监督有力促进全市法治化水平提升。三要在做好决定任免、保障实现市委决策意图上重落实。要健全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加强向市委请示报告、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强化对预算执行和调整、政府性债务等全过程和深层次监督,做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市委决策更好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做深做细组成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组成人员出于公心、客观公正作出表决,确保市委人事意图圆满实现。同时,要深入开展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测评,做到评议精准、结果精准,真正评出依法履职好风气、好状态、好效果。四要在创新代表工作、激励代表充分履职上重落实。今年是市四届人大履职最后一年,但代表履职决不能最后一次。对于有的代表认为前几年该提的提了、该说的说了、今年就算了这类现象,要强化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代表积极参加视察调研等常委会工作,集中力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厚植代表的代表意识和履职热情。同时,要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建立代表履职负面清单、落实代表退出机制,对不按要求参会、经常请假的组成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代表活动、一届任期没有提出一条建议的代表,要按法定程序免去其代表资格,督促代表为民代言、充分履职。
加强自身建设是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四讲四有”人大建设要求,坚持在实践中落实、在创新中发展,以创建“三有一树”团队为载体和抓手,聚焦解决思想、能力、工作、作风“四个不适应”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深化建设“四讲四有”人大和“三有一树”团队,部署开展亮初心比信念、亮职责比本领、亮业绩比贡献、亮形象比作风“四亮四比”专项行动,着力在强化执行落实中展现人大新气象、彰显人大新作为,确保十四五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新的发展。一要强化提升干事激情。激情是做好工作的内在动力。激情来自对初心的坚守、对信念的执着、对事业的追求。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的初心和使命,自觉把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守得住初心,经得住考验,担得起使命,更加自信把人大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工作实践好发展好。要始终坚定对x发展和人大事业的执着追求,把人大工作看作一份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切实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事业心,保持激情动力努力把每项工作做到最好、做到极致。二要强化提升履职能力。本领高强是落实工作职责的基础和保证。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每个岗位职责都在催人奋进,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过硬能力,决不能松一松歇一歇,更不能躺在过去功劳簿上吃老本。要坚持把学业务、钻业务、精业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针对性学习宪法法律、人大业务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知识,也主动向监督对象学习项目、财经、产业、民生等方面知识,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的高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共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强起来、干起来、好起来。三要强化提升担当精神。面对加快发展的重任和执行落实的要求,需要我们奋发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要牢固树立敢为善成、争先创优的事业标尺,不因困难而退缩,不因挫折而止步,勇挑重担、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立足岗位抓实抓好各种硬任务硬要求,做到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要自觉跟好的比、与强的争、同快的赛,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坚决摒弃“差不多、可以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悠然思想,坚决纠正降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等不良现象,以钉钉子精神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真正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四要强化提升作风形象。作风不正,百事难为。好的作风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好的形象是在干事创业中塑造出来的。要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撸起袖子、扑下身子、干出样子,切实做到干工作一次性做到位、抓落实一竿子插到底,真抓实干为发展助力、为群众解难,积极展现良好风尚。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定了就干、马上就干、干就干好”的思想,少一点“等靠要”风气,多一点“闯冒试”劲头,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真正以一流作风保障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一流形象,一天一个变化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进步、向前发展。
同志们,实干出希望,奋斗正当时。站在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振奋精神、砥砺实干,奋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执行工作是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司法审判的结果,付诸于社会实践的依托所在。在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院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20xx年12月26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xx]52号文),专门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在各级党委领导、支持下,各地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得到一定缓解。但当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强制执行率明显上升,阻挠执行时有发生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体制,实行执行公开制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通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通过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20xx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曹建明副院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贯彻《通知》精神,切实解决人法院执行难作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xx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五类”案件进行集中重点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曹建明副院长要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曹建明副院长强调,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此次活动是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影响和干扰的一次重要实践。执行中遇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要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声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力争执法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
20xx年3月7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了全市法院今年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主角”意识,及时把握、充分利用这一良机好契机,自觉依靠、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这次活动,真正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狠抓“九个方面”规范,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xx大和中央11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精神,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推动法院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参与全省法院开展的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64件,执结443件,结案率达95.5%,比上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同时,组织力量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大执行活动。6、7月,集中清理了涉农案件、涉法上访案件和久拖未结案件;11月份起,集中清理了涉金融借贷案件、逃避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采取电视公告举报有奖、交叉执行、换人执行、并案执行、夜间突击执行等措施,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敢于碰硬,廉洁执法,执结了涉法上访、外出逃债等“骨头案”68件,有力地突破了“执行难”的难点,兑现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价值达6830多万元,维护了司法权威。
20xx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党中央动员全党全社会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坚定解决执行难的信心,要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去年部署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今年的执行工作重点要抓好“九项规范”建设。
(一)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流程是执行工作的主体,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是实现执行高效和公正的关键,规范执行工作的核心。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待完善。今后我们要加强研究,力争出台完整细致的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权限,明确职责,统一规范执行人员在执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管理,切实解决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的问题。
(二)规范执行分权和执行监督。20xx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行分权制约行使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的规范要求。从当前执行工作实际看,一是要依法行使好裁决权。坚决杜绝执行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裁决权。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行使裁决权。坚决杜绝将依法应由合议庭行使的裁决权交由个人行使。这些严重违反执行程序的做法,一经发现,应予撤销,并追究有关执行人员责任。二是要依法行使好审批权。法律、司法解释和省法院规定部分执行裁决权和一些重大执行实施权必须经院长审批。三要强化和规范执行监督。重点解决个别法官执行不力、拖案不办的问题,按照《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整治消极、错误、违法执行问题。四是认真对待和处理信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三来”执行案件的处理程序,设专人处理执行“三来”案件,从登记、办理、督办、回复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程序制度,确保执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按照省法院《关于对适用中止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裁定中止执行前要穷尽调查、搜查、审计等执行措施,中止执行只能计算一次结案,恢复执行时不能重新立新的案号。要区分中止和终结的概念,避免执行工作的混乱。省法院已经下文废止了1999年出台的《广东省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今后不再适用。
(四)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选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应当准许。财产拍卖前,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并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具体案件需要办理委托评估、拍卖的,必须从年度选定的中介机构中摇珠选定,不准当事人协商选定和指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涉案财产决定交中介机构评估、拍卖的,必须严格执行合议、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有关要求。决定拍卖当事人财产,应当先行作出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评估、拍卖必须向受托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委托函。重大拍卖活动,案件承办人应当到场监督。
(五)规范执行结案。结案是执行流程的最后一环,意义重大。要严格掌握各类结案方式的适用条件,防止错误适用和滥用。执行结案方式有四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以及达成和解协议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可作结案统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是独立的结案方式,但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履行,其余无履行能力的,应按执行中止结案,不能以“和解”结案。要完善结案呈批手续,杜绝随意结案、不经审批结案。所有结案案件均需填写结案呈批表,报局长审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有结案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结案。
(六)规范执行事项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的每一事项都及时公开告知各方当事人,这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减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和误解,防止执行工作的随意性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很好地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把各种体现公开透明原则的做法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把执行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七)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款物规范管理,是防范执行人员、财务人员贪污、挪用执行款物的必要制度。要实行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人款分离、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款物的收取、保管和支汇、领取制度,确保执行款物管理安全。要经常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
(八)规范执行档案管理。执行档案管理是目前执行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上次检查发现不少问题:案件装订归档不及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归档;立案、评估、拍卖、结案、送达法律文书的资料不全等。省法院已经出台了执行档案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执行文书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按照执行案件的类型和执行工作的各个阶段,对需要归档的执行文书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全体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
(九)规范法警参与执行。根据《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暂行规定》,法警参与执行的方式包括直接执行、跟案执行和集中执行。除集中执行由院长统一指挥,法警部门集中警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外,直接执行和跟案执行法警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参与执行,并接受执行局的管理。法警参与执行的,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凭执行法官签发的裁定、命令、通知等执行法律文书,实施送达、调查、拘留、拘传、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实施行为。执行裁决权只能由法官实施,法警不得行使。
另外,有一个需要特别提到的问题,就是对于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有两种倾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是个别法官出于种种考虑,对一些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久拖不执的案件,压着不上报;二是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异地执行给他们带来不便,不愿意接受异地执行。为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建立规范、透明的程序制度,明确所有执行案件在超过一定的执行期限后,将全部“打包”移交上级法院指定执行;这些超期案件申请执行人也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执行,从而更好地发挥这项措施的效用。
三、明确重点,加大清案力度,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中院的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法院系统要对超期限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省法院为此专门下发《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xx]16号)作出部署。我院要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开展清理积案工作。结合上级的部署,我提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院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好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讲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该活动作为贯彻中政委《通知》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执行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摸底阶段,在3月中进行。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集中清理阶段,从3月起至6月上旬。我在这里强调,这个阶段的工作是最为关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清理5类案件:1、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3、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4、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5、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在6月中下旬进行。主要任务是进行督促检查,查缺补漏。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到执行局和各法庭检查。三是要讲究方法,提高清案效果。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又要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执行积案的解决;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执行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通过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四是要搞好经验总结,迎接检查。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信息通报等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同时,要认真做好准备,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建立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台帐,迎接上级法院督促检查。
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是贯彻xx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依法治县、建立公正法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鼓足干劲,排除困难,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我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我县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是报请市委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这是一次非常及时、重要的会议。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长魏贵益传达了四川省高级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市中级法院周奇万院长代表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洪海燕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
九十年代末期,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日趋突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和议论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1999年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即中发〔1999〕11号文件后,中共四川省委发出了川委发〔1999〕21号文件,中共xx市委发出了遂委发〔1999〕33号文件,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对贯彻落实中发〔1999〕11号文件也发出通知,作出明确的纪律规定。各级党委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通力协作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的改革力度,建立新的执行运行机制,实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在一度时期内“执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但是,“执行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的财产难寻,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难求,查封、扣押财产难动的情况屡见不鲜;个别案件执行中的非法干预、阻扰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聚众围攻、殴打、非法关押执行人员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市中级法院初略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8起,造成47名干警遭围攻,10名干警受伤;肆意撕毁人民法院的封条、公告,擅自处置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有的部门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重复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刁难执行,甚至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案件经常发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根本保障,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从人民法院自身来讲,执行力量薄弱,执行装备落后,执行措施单调,畏难情绪存在,执行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重要原因。
20xx年11月,党的xx大报告再次提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为进一步贯彻中发〔1999〕11号文件和党的xx大精神,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20xx年12月26日,中央zd委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即zd〔20xx〕52号文件,这既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表明了党中央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说明了解决“执行难”并非人民法院一家的事情,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事情。因此,市、区县党委zd委和人民法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深入学习中政委52号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文件的要求上来;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区县两级法院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振奋精神,整合力量,强化措施,加大执行工作改革力度,创新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把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切实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动员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党委领导是保证。各级党委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党委全面领导,人民法院主体实施,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一要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zd委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我市zd系统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按照中央11号文件和中政委52号文件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一系列要求,检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文件精神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要认真组织清理市、区县及各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设置障碍的规定和文件,并立即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国家和全局利益,继续搞地方、部门保护主义,非法干预法院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其责任。真正形成全党、全社会都支持人民法院公正行使执行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协助配合。对暴力抗拒执行、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哄抢执行财产、撕毁卷宗材料等事件,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迅速处置;对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要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及时提起公诉,加大打击震慑力度;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需要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的,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应当积极协助;需要办理土地、房产、车辆、设备等使用权或产权过户手续的,国土、房管、车管所和工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任何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协助。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要建立查究制度。对以种种借口、多种方式干预、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打电话、批条子、定调子,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而拒不协助,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转移、隐匿财产,毁灭有关证据等行为,给执行工作造成困难的,人民法院既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又要及时报告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党委zd委要及时协调处理,纪委、监察部门要立案查处,新闻媒体要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要纳入综合治理目标予以考核。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是主体,各级法院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主体的责任,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增强措施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执行的效果。同时,也必须指出,要搞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光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配合。因此,要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市、县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社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以促进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执行队伍和执行装备建设,努力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执行工作具有风险性、强制性、对抗性、机动性强等特点,要解决“执行难”问题,还必须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工作。
一方面,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执行力量。要按照中央11号、中政委52号文件关于不得少于法院在编干警总数15%的比例要求,将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因干警退休、调离而缺编的法院,要向党委、编委、组织部门报告,按照法院进人标准和条件补充人员。人民法院要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阳光作业,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要建立执行告知制度,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社会公信度;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近期开展的zd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科学管理,搞好执行队伍整顿,规范执法行为,对不适宜、不符合做执行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行岗位。要加强执行队伍作风建设,严明执行纪律,扎实抓好各项。
规章制度。
的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业务培训,增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执行队伍。
另一方面,要加强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办案经费保障,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执行工作不是坐堂办案,大量时间是在运动中寻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就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在执行工作中,对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围攻、侮辱、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拒不协助等行为,要在瞬间收集、固定证据,这就需要配备相应的录音、摄像、照相等器材;执行人员外出办案,需要办案费用,这就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因此,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物质装备建设,确因经费困难,条件有限,自身无力保障执行用车,购置录音、摄像、照相等器材,以及出现执行经费困难,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党委、政府要协调财政部门予以妥善解决。执行工作是一个高风险、强对抗的工种,既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对执行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抗风险的综合能力;又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给他们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既要对违法违纪的执行人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又要大力表彰优秀执行干警,奖优罚劣,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不断激发干警做好执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解决纠纷的机制,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要从源头上抓起,以减少进入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一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在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化解纠纷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注重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和诉讼中都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多调少判;在诉讼中的调解,还要注重提高调解当场兑现率,以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要加大执行和解的力度,多做当事人的思想说服、法制宣传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减少执行中的争议和缠访。三是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要实行公告制度,防止被执行人通过变更工商登记手段逃避执行;对拟定吊销或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要执行公告和清算制度,防止被执行人转移企业资产。金融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立企业实名存款帐户,禁止多头开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企业存款帐户的查询、冻结或扣划工作。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要规范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防止低值高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人民法院造成执行难。
与此同时,要认真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减少涉法信访。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肇事)赔偿案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尽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穷尽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和措施,但因被执行人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而在短期内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为贫困家庭无力履行义务的,就难以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标的额执行兑现。而申请执行人得不到判决确定的赔偿金,生活就无法保证,或难以支付因其受到伤害而拖欠的医疗费用,便缠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信访办和法院。因此,我市要按照中政委52号文件的要求,借鉴德阳、巴中的经验,采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或从法院上交到财政的诉讼费中按一定比例拨付专款,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专户,成立执行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短期内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时,由法院向执行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申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对一些赔偿金额较小的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急需这笔赔偿金方能解脱困境的,可商请本级民政部门给予经济救助,或列入城镇、农村低保对象予以解决,以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是主力军,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责无旁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中央11号、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使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促进xx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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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志们:
新年伊始,经市委批准,市中级法院组织召开这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非常主动,也非常重要。开好这次会议,对于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代表市委,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抓经济、搞建设、谋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较大成效的一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3.4%、19.6%、14.6%和9.2%;进出口贸易总额、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各项指标也都实现较快增长。经济社会出现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可以说,离不开全市法院的大量工作和广大干警的辛勤努力。一年来,全市法院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全市法院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都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4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42%;审结诉讼案件5,729件,审结率99.17%,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在案件增长基数大的情况下,继续有效地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去年7月,根据省法院的指示精神,鹤岗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齐齐哈尔“4.28”涉黑案件的审理,从接到公诉机关起诉直到一审公开宣判,仅用很短的时间办结了这起有影响的大案,你们这种连续作战、快速反应的顽强作风受到了上级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羿士英等3人获得“人民满意的好法法官标兵”,兴安法院、蔬园法庭和峻德法庭获得省级先进集体,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业务精通,清正廉明,作风顽强,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服务发展上有了新的作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司法为民上有了新的突破;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加强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廉政和业务建设,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都有了长足进步,在队伍建设上有了新的成效;按照上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全市法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对审判场所进行了装修和改造,进一步加大了网络化办公设备的配备,在规范化建设上有了新的提高。
总之,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年。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我市法院的全体干警在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辛勤工作、顽强拼搏的结果。这也充分说明,我市法院的领导班子是团结、坚强、能干的领导班子,全市法院的队伍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对全市法院的工作,市委是非常满意的,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我并代表市委,向到会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市法院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我市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和谐鹤岗建设的关键一年。去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今年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变化,也带来了人们思想情绪的波动,法院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增多和敌对势力的插手利用,造成各类事件、案件大量发生。因此,大量的社会矛盾势必随之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手段在调节社会关系中日显重要,全市法院收案数量将会继续增多,新类型案件将不断出现。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判力量仍有待加强;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反映少数法官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司法为民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因此,面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既要清楚地看到有利因素,增强信心和决心,又要充分估计不利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市法院工作深入发展。
对于如何深入贯彻上级几个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工作,刚才,德龙同志作了全面部署。德龙同志的讲话十分切合我市法院的实际,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客观准确,工作部署科学深入。对于德龙同志的报告,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同时也是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几点希望,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了“”规划,科学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宏伟发展蓝图。全面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对做好我市“”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核心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为此,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尤其是各位院长,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市法院要继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意义。坚持把法院的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不断增强司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二,要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全市法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立足法院本职工作,始终坚持把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工作,为我市“”规划的实施与和谐鹤岗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立足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促进我市市场的统一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立足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严格规范各类市场行为,依法保障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立足加大知识产权和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立足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我市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第三,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全市法院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必须坚决杜绝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自身建设。坚持用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法院自身的发展,谋求我市法院工作更快更好的发展方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队伍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与时俱进地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中心,能否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全市法院要始终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鹤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质是利益冲突,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在于依法及时公正地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依法妥善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这是对司法能力的考验,也是检验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标准。我们一再强调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因为法律是理性的反映,是抽象的,个案情况则千差万别,法官审理案件不但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让当事人无论输赢都心服口服。如果不讲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一判了之,赢的未必高兴,输的怨气冲天,当事人申诉不止,矛盾纠纷仍旧处于没有解决的状态,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基于此,我十分赞同法院一贯坚持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做法,尽量通过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同时,也希望能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这也是法院减轻工作压力的治本之策。在行政审判中,要坚持既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与官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最近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实现诉讼利益,防止矛盾激化。去年法院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89.73%,这一成绩来之不易。但“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群众意见还较多。为解决执行难,法院也想了不少办法。今年你们提出的对债务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消费的措施,办法很好,希望你们务必要说到做到,尽快形成制度,予以落实实施。
第二,要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告状难”问题。“告状难”主要表现是申诉信访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上访、重复上访;“告状难”还有一个表现是困难群众交不起诉讼费,打不起官司。中院要将今年确定为全市法院“申诉信访工作重点突破年”,要重点解决申诉信访难的问题。严格执行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让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要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完善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把信访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这几年,信访接待的上访人员中有的与法院有关,不能说上访的人都有理,无理上访的有,但有一部分确实有理,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有一部分即使无理,也是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对法院的判决有误解,法官没有解释清楚,讲明白。法院解决的不好,当事人才上访,有关部门只是监督,审判是法院的职权,最后还得由法院来解决问题,希望法院在接访上加大力度,要做到门能进,人能见,话能谈,该解决的事情能够得到解决。要建立健全重大涉诉信访案件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信访老户、集体信访和可能越级上访案件。对重大的涉诉信访事件,院长或副院长要亲自接访,坚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总结信访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要做好每一宗案件的教育疏导、说服解释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要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工作改革。改革是法院发展的动力。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十分重视,xx届四中全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阐明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去年10月份,最高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是司法改革的总纲领、总章程。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紧紧抓住这个大好机遇,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工作改革。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全市法院的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法院的基本性质,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这样才能保证法院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第四,要深入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实现公正与效率、实践司法为民宗旨、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一项重大课题。管理出效率,规范促公正,规范保廉洁。刚才德龙同志的讲话,已经讲到,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已经实现“六个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法院进展得还不够快,成效还不太大。今年,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法院的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规范管理意识,向规范管理要效率、要公正、要廉洁,切实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三、要继续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加强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关键。必须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
第一,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系统总结,并根据发展变化了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司法的思想和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务必在转变司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使法院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思想境界有新提高,各项工作有新进展。
第二,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今年是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第三年。全市法院要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切实把活动重点放在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思想上要严格教育,业务上要严格训练,作风上要严格要求,继续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好《法官行为规范》,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司法。
第三,要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有没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对搞好法院工作至关重要。法院领导班子的建设,光靠党委重视是不够的,法院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在选人用人上真正负起责、严格把好关;多想办法、多采取措施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的自身修养,真正把班子建好、建强,确保法院的这个“火车头”动力足、耐力好、水平高。
第四,要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关键在于常抓不懈,否则将前功尽弃。总体上说,我市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法官队伍中少数法官作风不好、行为不廉、违法违纪等问题仍然存在。去年,法院系统就有几名干部存在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最近召开的中纪委六次、省纪委五次和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在全体党员法官中掀起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热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永葆党员法官的先进性。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使队伍“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构筑起严密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要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对违法违纪的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努力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今天来参加会议的,都是院长、庭长,都是带“长”的干部。在这里,我想特别强调,在廉政建设上,在座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干净,管理别人就没有底气。你们只有确保自身不出问题,才有资格、有能力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抓好整个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总之,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队伍少出问题、不出问题。从而把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为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执著的职业忠诚、现代的司法观念、娴熟的审判技能、扎实的理论功底、厚实的文化底蕴、高度的自律的高素质队伍。
四、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支持法院建设,维护司法权威。
人民法院是我们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人民法院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在新形势下,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和改善,不能削弱。第一,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上来。最近,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还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决定。这是党中央为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纲领性文件。全市法院的干警,特别是在座的各位领导,要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定精神,积极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第二,要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重点是领导法院统一司法思想、监督司法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政治方向。而不是具体的案件都要党委讨论,都要党委领导指示。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与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决防止对法院独立审判权的干预,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司法权威。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到促进经济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也是政绩。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不断提高党领导法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全市法院也要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第三,要大力加强司法保障。司法保障最大的问题就是经费保障。这不仅是保证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市社会发展及依法治市的高度,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切实帮助法院解决人、财、物方面的困难,不断提高司法部门的物质装备、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两级法院也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四,全市法院要自觉接受、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各法院要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以便党委尽快了解、掌握法院的最新工作情况,并及时予以支持和帮助,同时也使党委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对法院工作的领导。
同志们,今年是继续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必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承担十分繁重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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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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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
***。
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筛网滤布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11。
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3
2006。
年底全面完成与中院的联网。
其中新邵、绥宁、新宁、隆回法院在。
2005。
**。
县法院要在。
2006。
2007。
年前原则上免费提供给各基层法院安装使用。中院将与市财政局协调,今后。
3
年的中央政法经费补贴重点用于信息化硬件的购置。各法院都要保证必需的硬件经费投入。考虑长期的维护和使用方便,全市法院的硬件设施原则上要统一品牌、统一配置。
同志们:我们深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通过两级法院的艰苦努力,我市法院系统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上午市委召开“执行落实年”动员大会,坚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号召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共识力量,奋力确保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委对做好今年工作高度重视,强调增强执行落实自觉、保持执行落实定力、展现执行落实担当,坚决有力推动***、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人大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一年,全市各级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旗帜鲜明,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上担当有为,在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上用心用情,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积极努力,为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创新发展、助推x加快建设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征程,更加需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各方面全过程,紧扣中心大局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持续深化建设“四讲四有”人大和“三有一树”团队,为推动十四五x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人大新的贡献。围绕贯彻市委“执行落实年”要求,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工作会议,主要是聚焦目标、鼓足干劲、一致行动,对今年人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迅速转变工作状态,集中精力执行落实,确保新的一年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下面,我讲3点意见。
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是落实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根本要求。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和具体行动。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抓履职、强执行,助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要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执行。去年,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提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作出安排、提出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贯彻执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围绕中心大局做深高质量立法、做实高效能监督、做活高水平代表工作,围绕提高履职能力优化人大机构设置、加强人大队伍建设、夯实人大基层基础,更好发挥政治优势贯彻执行“四个善于”要求,发挥制度优势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法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为全局而谋、为大局而动、为大事而干,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二要贯彻市委重大部署强执行。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现代化征程,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系统谋划十四五x“七新五高”发展目标,部署安排推进成资同城化率先突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设更高水平法治x等重点任务。这些工作件件都是大事要事,件件都是人大履职重点。我们要切实提高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牢牢把握市委关注什么,对标对表市委强调什么,时刻保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x大事心中有谱,自觉增强贯彻执行市委重大部署的目标认同和行动响应,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靠前履职,主动作为,立足人大工作实际抓执行、抓推进、抓突破,务求抓出成效、取得实效。三要贯彻市委工作要求强执行。市委明确要求人大保持一线状态、扛起一线责任、发挥一线作为,交办人大推动改革发展攻坚各项任务。人大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党委有要求,人大必须有行动,没有二线,只有前线。要围绕项目投资促进、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联系村、企业、项目、保留山体、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工作,把人大工作与市委交办工作特别是事关发展和民生方面的临时性交办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市委要求强化执行、确保落实。市县人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担责、亲力亲为,带动全体人大代表和干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效能。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以开拓性思维、创造性举措抓实抓好,抓出助力改革、服务发展的亮点成效。一要在构建立法体系、发挥立法作用上重落实。继所有设区的市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全国人大正考虑修法赋予地方更大立法空间,目的是通过立法引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这就需要我们探索构建较为完整的地方立法体系,下深水研究立法权限内可以立的法、发展需要应当有的立法、社会治理迫切用的立法,真正以务实管用之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加快x建设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按照计划,今年将开展山体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工作,都是群众关心关注的难事、身边事,各立法单位既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也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工匠精神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确保立法体现群众意愿、符合基层实际。二要在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上重落实。人大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助力发展、民生和法治最直接的一项人大工作。要精准监督助推经济发展,围绕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同城化发展、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等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督内容和重点,既不能思维定势、路径依赖,也不能大而泛之、撒胡椒面,做到精准聚焦、因势利导、确保实效。要抓实监督推动民生改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计划把就业、教育、卫生、环保等被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查准、研究透,既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也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真正把功夫下在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确保监督过程反映人民呼声、监督结果增进人民福祉。要强化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坚决拿起法律巡视利剑,督促推进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实施、审判执行和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直面问题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监督有力促进全市法治化水平提升。三要在做好决定任免、保障实现市委决策意图上重落实。要健全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加强向市委请示报告、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强化对预算执行和调整、政府性债务等全过程和深层次监督,做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市委决策更好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做深做细组成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组成人员出于公心、客观公正作出表决,确保市委人事意图圆满实现。同时,要深入开展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测评,做到评议精准、结果精准,真正评出依法履职好风气、好状态、好效果。四要在创新代表工作、激励代表充分履职上重落实。今年是市四届人大履职最后一年,但代表履职决不能最后一次。对于有的代表认为前几年该提的提了、该说的说了、今年就算了这类现象,要强化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代表积极参加视察调研等常委会工作,集中力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厚植代表的代表意识和履职热情。同时,要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建立代表履职负面清单、落实代表退出机制,对不按要求参会、经常请假的组成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代表活动、一届任期没有提出一条建议的代表,要按法定程序免去其代表资格,督促代表为民代言、充分履职。
加强自身建设是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四讲四有”人大建设要求,坚持在实践中落实、在创新中发展,以创建“三有一树”团队为载体和抓手,聚焦解决思想、能力、工作、作风“四个不适应”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深化建设“四讲四有”人大和“三有一树”团队,部署开展亮初心比信念、亮职责比本领、亮业绩比贡献、亮形象比作风“四亮四比”专项行动,着力在强化执行落实中展现人大新气象、彰显人大新作为,确保十四五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新的发展。一要强化提升干事激情。激情是做好工作的内在动力。激情来自对初心的坚守、对信念的执着、对事业的追求。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的初心和使命,自觉把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守得住初心,经得住考验,担得起使命,更加自信把人大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人大工作实践好发展好。要始终坚定对x发展和人大事业的执着追求,把人大工作看作一份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切实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事业心,保持激情动力努力把每项工作做到最好、做到极致。二要强化提升履职能力。本领高强是落实工作职责的基础和保证。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每个岗位职责都在催人奋进,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过硬能力,决不能松一松歇一歇,更不能躺在过去功劳簿上吃老本。要坚持把学业务、钻业务、精业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针对性学习宪法法律、人大业务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知识,也主动向监督对象学习项目、财经、产业、民生等方面知识,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的高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共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强起来、干起来、好起来。三要强化提升担当精神。面对加快发展的重任和执行落实的要求,需要我们奋发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要牢固树立敢为善成、争先创优的事业标尺,不因困难而退缩,不因挫折而止步,勇挑重担、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立足岗位抓实抓好各种硬任务硬要求,做到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要自觉跟好的比、与强的争、同快的赛,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坚决摒弃“差不多、可以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悠然思想,坚决纠正降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等不良现象,以钉钉子精神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真正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四要强化提升作风形象。作风不正,百事难为。好的作风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好的形象是在干事创业中塑造出来的。要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撸起袖子、扑下身子、干出样子,切实做到干工作一次性做到位、抓落实一竿子插到底,真抓实干为发展助力、为群众解难,积极展现良好风尚。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定了就干、马上就干、干就干好”的思想,少一点“等靠要”风气,多一点“闯冒试”劲头,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真正以一流作风保障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一流形象,一天一个变化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进步、向前发展。
同志们,实干出希望,奋斗正当时。站在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振奋精神、砥砺实干,奋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是报请市委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这是一次非常及时、重要的会议。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长魏贵益传达了四川省高级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市中级法院周奇万院长代表中级法院党组,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洪海燕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
九十年代末期,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日趋突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和议论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1999年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即中发〔1999〕11号文件后,中共四川省委发出了川委发〔1999〕21号文件,中共xx市委发出了遂委发〔1999〕33号文件,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对贯彻落实中发〔1999〕11号文件也发出通知,作出明确的纪律规定。各级党委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通力协作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的改革力度,建立新的执行运行机制,实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在一度时期内“执行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但是,“执行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的财产难寻,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难求,查封、扣押财产难动的情况屡见不鲜;个别案件执行中的非法干预、阻扰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仍然存在;聚众围攻、殴打、非法关押执行人员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市中级法院初略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18起,造成47名干警遭围攻,10名干警受伤;肆意撕毁人民法院的封条、公告,擅自处置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有的部门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重复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刁难执行,甚至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案件经常发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根本保障,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从人民法院自身来讲,执行力量薄弱,执行装备落后,执行措施单调,畏难情绪存在,执行力度不够,也是导致执行难和难执行的重要原因。
20xx年11月,党的xx大报告再次提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为进一步贯彻中发〔1999〕11号文件和党的xx大精神,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20xx年12月26日,中央zd委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即zd〔20xx〕52号文件,这既是党中央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也表明了党中央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说明了解决“执行难”并非人民法院一家的事情,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事情。因此,市、区县党委zd委和人民法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深入学习中政委52号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文件的要求上来;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区县两级法院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振奋精神,整合力量,强化措施,加大执行工作改革力度,创新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把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切实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动员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党委领导是保证。各级党委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党委全面领导,人民法院主体实施,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一要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zd委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我市zd系统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按照中央11号文件和中政委52号文件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一系列要求,检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文件精神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要认真组织清理市、区县及各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设置障碍的规定和文件,并立即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撤销,坚决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国家和全局利益,继续搞地方、部门保护主义,非法干预法院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其责任。真正形成全党、全社会都支持人民法院公正行使执行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加强协助配合。对暴力抗拒执行、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哄抢执行财产、撕毁卷宗材料等事件,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迅速处置;对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要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及时提起公诉,加大打击震慑力度;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需要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的,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应当积极协助;需要办理土地、房产、车辆、设备等使用权或产权过户手续的,国土、房管、车管所和工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任何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协助。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要建立查究制度。对以种种借口、多种方式干预、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打电话、批条子、定调子,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而拒不协助,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转移、隐匿财产,毁灭有关证据等行为,给执行工作造成困难的,人民法院既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又要及时报告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党委zd委要及时协调处理,纪委、监察部门要立案查处,新闻媒体要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要纳入综合治理目标予以考核。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是主体,各级法院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主体的责任,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增强措施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执行的效果。同时,也必须指出,要搞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光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配合。因此,要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市、县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乡镇、社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以促进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执行队伍和执行装备建设,努力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执行工作具有风险性、强制性、对抗性、机动性强等特点,要解决“执行难”问题,还必须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工作。
一方面,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执行力量。要按照中央11号、中政委52号文件关于不得少于法院在编干警总数15%的比例要求,将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因干警退休、调离而缺编的法院,要向党委、编委、组织部门报告,按照法院进人标准和条件补充人员。人民法院要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阳光作业,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要建立执行告知制度,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社会公信度;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近期开展的zd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科学管理,搞好执行队伍整顿,规范执法行为,对不适宜、不符合做执行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行岗位。要加强执行队伍作风建设,严明执行纪律,扎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业务培训,增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训练有素、执行力强的执行队伍。
另一方面,要加强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办案经费保障,为执行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执行工作不是坐堂办案,大量时间是在运动中寻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就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在执行工作中,对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围攻、侮辱、谩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拒不协助等行为,要在瞬间收集、固定证据,这就需要配备相应的录音、摄像、照相等器材;执行人员外出办案,需要办案费用,这就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因此,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物质装备建设,确因经费困难,条件有限,自身无力保障执行用车,购置录音、摄像、照相等器材,以及出现执行经费困难,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党委、政府要协调财政部门予以妥善解决。执行工作是一个高风险、强对抗的工种,既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对执行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抗风险的综合能力;又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给他们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组织对他们的关怀。既要对违法违纪的执行人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又要大力表彰优秀执行干警,奖优罚劣,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不断激发干警做好执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解决纠纷的机制,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要从源头上抓起,以减少进入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一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在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非诉讼化解纠纷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注重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和诉讼中都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多调少判;在诉讼中的调解,还要注重提高调解当场兑现率,以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要加大执行和解的力度,多做当事人的思想说服、法制宣传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减少执行中的争议和缠访。三是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要实行公告制度,防止被执行人通过变更工商登记手段逃避执行;对拟定吊销或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要执行公告和清算制度,防止被执行人转移企业资产。金融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立企业实名存款帐户,禁止多头开户,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企业存款帐户的查询、冻结或扣划工作。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要规范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防止低值高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人民法院造成执行难。
与此同时,要认真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办法,减少涉法信访。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肇事)赔偿案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尽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穷尽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和措施,但因被执行人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而在短期内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为贫困家庭无力履行义务的,就难以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标的额执行兑现。而申请执行人得不到判决确定的赔偿金,生活就无法保证,或难以支付因其受到伤害而拖欠的医疗费用,便缠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信访办和法院。因此,我市要按照中政委52号文件的要求,借鉴德阳、巴中的经验,采取同级财政部门拨付或从法院上交到财政的诉讼费中按一定比例拨付专款,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专户,成立执行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短期内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十分困难时,由法院向执行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申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对一些赔偿金额较小的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急需这笔赔偿金方能解脱困境的,可商请本级民政部门给予经济救助,或列入城镇、农村低保对象予以解决,以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是主力军,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责无旁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中央11号、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使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区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政府廉政工作,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证。刚才,书院街、开发区、建设局、财政局等四个单位作了发言,利雄同志宣读了有关文件。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前不久,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对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作出了全面部署。
3
月
25。
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4
月
3
日召开的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建设暨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上,省长李鸿忠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努力把政府系统的勤政、廉政、善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
月
11。
日,在市政府廉政工作暨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工作会议上,市长梁惠玲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府主抓,形成推进合力。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不断将推进政府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这两项工作引向深入。
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等,都对政府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区政府及各地各部门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运行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特别是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爬坡向上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改善民生以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任务都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廉政建设和政府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和优质服务,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当前,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尤其是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我区加快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面对难得的发展新机遇,面对全区人民的新期盼,面对我区经过多年艰辛努力步入发展快车道的新形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集中精力思发展、谋发展、抓发展,努力使孝南的各项工作走在武汉城市圈的前列。只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才能使行政机关的发展意识有新增强、工作效率有新提高、服务能力有新提升,才能真正做到转变职能的步子更快、改革创新的思路更宽、开放搞活的视野更广、破解难题的办法更多、推进工作的力度更大,为孝南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前不久刚刚颁布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特别是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正确处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集体领导的关系,主要领导要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善于集中大家的合理意见,做出正确决策。重大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政府工作规则,规范政府的议事决策行为。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特别是在拟定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时,必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
次。
三是要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重新完善和尽快出台“三集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三集中”管理程序规范各类执法收费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的审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四是要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机制。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产易“四项制度”,加强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凡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进入综合招投标中心运作。
3
月下旬,区源头治腐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区。
21。
个区直部门和部分乡镇。
2007。
年度“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故意规避招投标现象,有的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实施;有的执意强调自身客观性,不向监管部门报告;有的意向确定中标人,搞暗箱操作;有的实行协议出让,不按规定执行招拍挂。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和违害了我区市场交易秩序,必须坚决纠正。在这里,我再次重申,要全面落实“四项制度”,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城镇经营土地出让一律实行招拍挂,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项目“四制”并接受专项审计,国有资产处置一律通过国资局按政策、按程序进行,私设“小金库”一律严肃查处。区监察局要负责牵头督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各地各部门“四个一律”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再检查、再督办。
五是要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区监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行政问责办法,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的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商业贿赂案件,对失职渎职问题要坚决追究责任,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4
月下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对全区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化经济环境的制度和机制。二是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社会保险五项基金进行一次认真的再清理、再排查,进一步完善基金结算中心的基金“进出口”管理职能,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不断增强保险基金运行的透明度。民政部门要加强低保、优抚救助、救灾救济、“消危工程”等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卫生部门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在登记造册、资金筹集和发放上严格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以受保障对象的确定和受益情况、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为重点,查有无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有无坐支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规范清理,以清理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乱收费、财务混乱、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重点,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不断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拓展服务职能,加快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
30。
周年,奥运会即将举办。我们要高度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价等问题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按照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以此推动政府执行力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文明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7。
个单位中有。
7
个单位电话不畅,在抽查交办的。
10。
3
个月时间,主要通过学、查、改、建等步骤,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建立起长效机制,力求取得实效。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精心组织好大讨论活动,做到真学真议、真查真摆、真整真改,使大讨论活动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的目的。
4
个环节环环紧扣,不走过场。在学习动员阶段,要制定好工作方案,开展好学习讨论,组织好依法行政考试。要通过学习动员,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在自我分析阶段,采取自己查、群众评、领导点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切实从权力观、利益观上剖析原因,引以为戒。在整改落实阶段,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检查验收阶段,要组织检查组,对执法教育活动情况逐一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其继续整改。这次会后,区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开展“两项活动”,提高政府执行力,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执行力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好表率。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推动“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精心组织、精心部署,确保一个一个环节地抓落实、抓到位。二是要加强检查督办。区政府督办室、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两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突出抓一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公开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明政纪,改进工作。三是要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今年,区委、区政府将把开展“两项活动”、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各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政府执行力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有一种“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同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我区政府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今天,我应邀参加2015年法院工作会议。刚才,艾厚军院长做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15年法院工作同时也部署了今年工作安排。我认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措施得力,厚军院长讲的很全面,很具体,表明了法院党组对此次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提法,富有特色,完全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当然还有很多提法都很值得肯定,希望法院党组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15年法院和法院干警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好成绩,为林业局的经济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局党委林业局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1、 充分认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
年上海高院5名法官集体招嫖丑闻,这使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为受损,影响极大。
2、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好预防腐败工作。
法院工作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有权力,都容易发生问题,产生腐败。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深化机制改革和创新,结合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针对问题出对策、出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案件的对或错、质量的高与低将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这对预防司法腐败、促进提高案件质量将产生立杆见影的效果。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推行司法公开上、规范司法行为上、保证司法廉洁上都要针对问题建立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保证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减少腐败的空间,保证规范行使职权,减少案件瑕疵和消除群众误解。
3、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举报不查,对法官本人是不负责任的,如果法院自己不查,或者只是走过场,小事可能酿成大事。
4、 服务大局,为林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展形势,结合办案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预警社会风险,向局党委林业局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
五、坚持司法公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灵魂,多年以来,林区法院都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对司法公正的态度仍然不能松懈,对此,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确保司法公正上下狠功夫,力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院法官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办铁案意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去实现公平和正义,做到程序公正,要进一步强化职业意识,不仅在审判活动要居中裁判、公正办案,而且在业余活动中也要中规中矩,自尊自重,做到形象公正。此外,要不断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审判权行使的监督力度,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6、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洁执法,要时刻牢记法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手中的权利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关键,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把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务实、战斗力强的领导集体。
同志们,全省森工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林业局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新的一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人民法院肩负责任重大,担当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励精图治,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推进林区“民富局强、优美自然、诗画韵味、活力智慧、和谐幸福”**城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今天,我应邀参加全县法院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动员会议。刚才,刘国安院长做了动员报告,安排部署了今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我认为这次活动安排,内容丰富、措施得力,国安院长讲的很全面,很具体,表明了县法院党组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提法,富有特色,是与全县反腐倡廉教育建设的大局同步,完全符合法院工作实际,更突出了法院廉政教育工作特点,很多提法都很值得肯定,希望法院纪检组的同志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15年全县法院系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好成绩,为全县的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县法院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向全县法院系统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法院
第三
江法院系统腐败窝案,9名法官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攫取巨额利益案件;2015年天津海事法院程伟挪用执行款案; 2015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廖昭辉等5名法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案,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等等。这说明在干部队伍之中还存在一些害群之马,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县法院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队伍的现状和特点出发,从法院系统的行业特点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一定要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一定要按照省市法院和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所以,黑山法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务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忧患意识,高度自觉地抓好此项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大,反腐倡廉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加强教育整顿,下大力气治理,认真解决。
二、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好预防腐败工作。法院工作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有权力,都容易发生问题,产生腐败。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深化机制改革和创新,结合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针对问题出对策、出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案件的对或错、质量的高与低将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这对预防司法腐败、促进提高案件质量将产生立杆见影的效果。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推行司法公开上、规范司法行为上、保证司法廉洁上都要针对问题建立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保证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减少腐败的空间,保证规范行使职权,减少案件瑕疵和消除群众误解。
门查办案件是教育挽救干部,要多一些理解,不能误解。下一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搞好监察检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这个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美好季节,我们相聚在美丽的**,满怀喜悦的心情,迎来了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隆重召开。这是全区法院提升执行能力,携手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执行联动与交流的一次盛会,也是增进相互了解、增进友谊与感情的一次盛会。值此,我代表**、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近年来,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县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旅游强县、商贸活县、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全面加强司法管理,着力强化队伍建设,法院的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今天,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我县的召开,是对
我县法院工作极大的鞭策和鼓舞,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平台。希望县法院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并将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使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有效落实。同时,我们也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能常来**、关心**、支持**。
最后预祝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同志们在**期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高兴能来美丽富饶、蓬勃发展的***工作。今天,***人大任命我为***法院代院长,这为我实现自己的价值、展现自己的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我要衷心感谢党组织对我多年来的教育和培养,衷心感谢和市中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厚爱,衷心感谢***法院同志们特别是***院长对我多年来的扶持,衷心感谢***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大家对我的信任与支持。
***法院在历届领导班子和一代代法院人的不懈努力下,不断发展进步。特别是近年来,在以***为班长的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斗,全面推进审判规范化、队伍职业化、办公现代化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设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能到这么好基础的地方工作我深感荣幸!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担此重任,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一定努力工作,争取不辱使命。
旨,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高院***院长说:能动司法就是主动服务。我和***法院全体同志都要深刻领会其含义,一定要坚持旗委、政府工作大局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主动履行好法院的职责,为全面推动我***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精诚团结,坚持勤政廉政。我们***法院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让我倍感珍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团结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和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院庭两级要在全院内讲团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谋事不谋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形成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说了算、定了干”的氛围,努力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公平处事的环境。我本人要多谋善断,多干少说,坚守信念、坚守党性、坚守精神家园、坚守底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第三,抓好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首先,我要切实担负起班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从严治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努力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其次,坚持从优待警,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大基层基础建设投入,努力改善办公办案环境特别是要向基层法庭倾斜,努力提高-干警政治待遇,在干警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尽心尽力地为干警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第四,修身尚学,坚持以德为本。就是要老老实实做人
把培育自己的品质德行作为立身之本,做一个务学的人、务实的人,要多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互相学习,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处理案件要从实际出发。借一句话,“常怀感恩之心,常思律己之念”,与大家共勉。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进取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希望领导和同志们能对我个人的许多缺点和不足随时给予批评提醒,我一定认真加以改进。
谢谢大家!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广大干警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
20xx。
向全体干警、向全体干警家属表示深深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法院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去年全院共计受理各类案件
1466。
件,审结。
1417。
件,结案率。
96.66%。
收结案数量、结案率均创历史最高记录。
其中受理刑事案件。
158。
件,审结。
155。
件
受理民商事案件。
950。
件,审结。
926。
件
受理行政案件。
84。
件,审结。
82。
件
受理再审案件。
27。
件、审结。
27。
件
受理执行案件。
247。
件,执结。
227。
件,执行率。
91.90%。
由于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确保公正司法的措施,广大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和审判质量意识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年所结
1417。
件案件中,改判。
5
件、发还。
9
件,占。
0.95%。
低于上级法院规定的不超过。
3%。
的要求,为历年来最低。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严打”工作的战略部署,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做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严厉打击了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维护了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
155。
件,其中公诉案件。
90。
件,自诉案件。
65。
件
依法判处犯罪分子。
172。
人,召开公判大会。
3
次,教育了群众,震慑了犯罪。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保护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护力度
363。
件
(
其中“涉企”案件。
314。
件
)
及大量的债务案件,执行各类案件。
227。
件,为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挽回损失。
4800。
余万元。
认真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把“司法为民”思想落实在行动上制定了保护农民增收的十项措施,积极促进和保护全县农民增产增收
出台了“便民措施”
28。
条,全面、系统地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在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
开展了“帮扶特困群众家庭”活动,全院每个干警都与一个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帮扶。
通过开展“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活动、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重点抓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解决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努力,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显著的变化,法院形象在群众中有了较大的改变
在法院经费严重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不断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了××、××两个法庭,结束了两庭自建庭以来一直靠借房办公的历史,改扩建了××法庭,四个法庭已全部达到省法院规定的标准,全面完成法庭建设任务。
20xx。
年是贯彻实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今年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做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因此,今年法院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实现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
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同建设“素质效能型”干警队伍结合起来,努力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过程成为人民法院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广大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的过程。
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开展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要按照。
“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依照《法官法》的规定,切实加大审判队伍管理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
“两风”建设。
(
党风廉政建设、审判作风建设。
)
“两高”职业教育。
(
法官的高尚职业、高危职业。
)
和“两好”争创活动。
(
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
为载体,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高度,在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建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对于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查处,以纯洁法官队伍。
“对子”,通过经济助残、医疗帮残、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形式,为残疾人送温暖、办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要树立审判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服务稳定的意识,紧紧围绕。
“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突出服务职能,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
严惩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各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年执行率不低于。
75%;。
要不断加强和规范立案、审判监督工作,做好案件评查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审判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及时反映审判情况,争取支持。凡受理、审理、执行此类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允许擅自作主,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要特别重视。
“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去年的中央。
1
号文件和今年的中央。
1
号文件,都是农业和农民问题,可见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可以这样说,“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紧迫问题。除了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外,还要及时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民商事、行政案件涉及三农问题的,也要谨慎处理。
注重调解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一大特色,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被誉为。
85%。
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大力加强调解工作。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又要防止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更不能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坚决防止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增加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
二是要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要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建立民调组织联系网络,努力推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形成。各法庭和各审判庭个要在辖区的每个村庄、居委会、厂矿、机关等聘请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和公益事业的符合条件的公民担任民事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民事审判大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民调组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调解社会和民间的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
对无理上访的,要态度明确地告知其就是无理,说服其罢访息诉,闹事的,要教育、批评直至依法制裁。不管如何解决,都要力争把上访人稳控在本地,防止越级上访,坚决避免进京上访,更不能激化矛盾,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和促进法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去年,我院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与全院干警尤其是各位庭长的努力分不开的。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并力争有更大的突破。继续实现信息、宣传和调研奖惩和通报制度,继续实行上稿奖励制度。各庭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充分反映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人民法官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正面宣传报导力度。
“三化”、“六无”为目标的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即“基础建设标准化、审判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无错案、无超审限、无民转刑、无矛盾激化、无涉案上访、无违法违纪”,不断促进人民法庭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结合审判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
“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紧紧围绕社会化矛盾化解、社会化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我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把我院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农八师石河子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师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就我庭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思路作出如下安排: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1、在今年的执行工作中,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继续坚持大、要案汇报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有可能激化矛盾、在本辖区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及时向院、上级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可能发生的意外和恶性事件化解在调解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2、(一)在的执行工作基础上,重点加强调查组、加大力度,拟抽出三名以上执行人员组成调查组,重点调查在金融系统中的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分类执行,针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债务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和涉及金融系统的案件,系统分类整理后,交各个执行组办理,以形成今后的专业型执行部门和专家型执行法官的长效机制。
(三)对各个执行组人员进行合理搭配,有机组合,形成合力,以更利于案件的执行。
(四)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严格把关,明确局长、副局长及执行长的工作职责,严格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制。
(五)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通过努力使执行结案率进一步提高,针对有上访倾向的当事人定期到其家中进行走访,向他们告之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把上访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当事人的上访变成执行干警的“下访”。涉执上访明显减少,力争做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深入推进社会化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
在配合党委政府完成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法院应该配合当地党委,做好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做到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利用网络信息,更好的使当事人了解案件的进度,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开。
1、在完善管理制度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执行公开制度,将执行公开贯穿于执行的各个程序,是群众能明白案件的具体执行过程。
2、在化解涉诉信访方面,我们建议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衔接配合,在审判中,不仅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更要注重调解履行率的问题,增强当庭给付的力度,减少调解案件的执行率。加强执行立案之前的调解机制,使一部分案件在立案之前即自动履行。
3、建立涉诉上访的深究制度,研究其上访的根本原因,使各个环节的人员都能从内心注重和预防信访事件。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公正廉洁执法公信力。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
1,狠抓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要求,认真学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努力建设学习型庭室,增强自觉,健全制度,改进学风,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端正我们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腐败思潮影响,确保依法办案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2、狠抓党建,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总结各地的新鲜经验,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
3、狠抓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坚定不移的落实五个严禁”,充分运用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和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真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讲究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一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我院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20xx年12月26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xx]52号文),专门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在各级党委领导、支持下,各地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得到一定缓解。但当前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强制执行率明显上升,阻挠执行时有发生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体制,实行执行公开制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通知》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要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链接,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通过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20xx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曹建明副院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贯彻《通知》精神,切实解决人法院执行难作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xx年1月至6月,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五类”案件进行集中重点清理: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曹建明副院长要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要达到3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二是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三是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曹建明副院长强调,中央政法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此次活动是全国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影响和干扰的一次重要实践。执行中遇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要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声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力争执法环境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善。
20xx年3月7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20xx年工作,研究部署了全市法院今年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主角”意识,及时把握、充分利用这一良机好契机,自觉依靠、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这次活动,真正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狠抓“九个方面”规范,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管理水平。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xx大和中央11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精神,把解决“执行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推动法院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参与全省法院开展的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64件,执结443件,结案率达95.5%,比上年上升了1.7个百分点。同时,组织力量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大执行活动。6、7月,集中清理了涉农案件、涉法上访案件和久拖未结案件;11月份起,集中清理了涉金融借贷案件、逃避执行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采取电视公告举报有奖、交叉执行、换人执行、并案执行、夜间突击执行等措施,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敢于碰硬,廉洁执法,执结了涉法上访、外出逃债等“骨头案”68件,有力地突破了“执行难”的难点,兑现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价值达6830多万元,维护了司法权威。
20xx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党中央动员全党全社会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坚定解决执行难的信心,要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去年部署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今年的执行工作重点要抓好“九项规范”建设。
(一)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流程是执行工作的主体,规范执行流程管理是实现执行高效和公正的关键,规范执行工作的核心。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有待完善。今后我们要加强研究,力争出台完整细致的流程管理规定,明确权限,明确职责,统一规范执行人员在执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管理,切实解决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的问题。
(二)规范执行分权和执行监督。20xx年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执行分权制约行使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的规范要求。从当前执行工作实际看,一是要依法行使好裁决权。坚决杜绝执行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裁决权。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行使裁决权。坚决杜绝将依法应由合议庭行使的裁决权交由个人行使。这些严重违反执行程序的做法,一经发现,应予撤销,并追究有关执行人员责任。二是要依法行使好审批权。法律、司法解释和省法院规定部分执行裁决权和一些重大执行实施权必须经院长审批。三要强化和规范执行监督。重点解决个别法官执行不力、拖案不办的问题,按照《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整治消极、错误、违法执行问题。四是认真对待和处理信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三来”执行案件的处理程序,设专人处理执行“三来”案件,从登记、办理、督办、回复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程序制度,确保执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按照省法院《关于对适用中止执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裁定中止执行前要穷尽调查、搜查、审计等执行措施,中止执行只能计算一次结案,恢复执行时不能重新立新的案号。要区分中止和终结的概念,避免执行工作的混乱。省法院已经下文废止了1999年出台的《广东省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今后不再适用。
(四)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选拍卖的方式。对拟拍卖的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应当准许。财产拍卖前,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并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具体案件需要办理委托评估、拍卖的,必须从年度选定的中介机构中摇珠选定,不准当事人协商选定和指定委托中介机构。对涉案财产决定交中介机构评估、拍卖的,必须严格执行合议、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有关要求。决定拍卖当事人财产,应当先行作出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评估、拍卖必须向受托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委托函。重大拍卖活动,案件承办人应当到场监督。
(五)规范执行结案。结案是执行流程的最后一环,意义重大。要严格掌握各类结案方式的适用条件,防止错误适用和滥用。执行结案方式有四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穷尽执行措施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以及达成和解协议而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可作结案统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是独立的结案方式,但达成和解协议部分履行,其余无履行能力的,应按执行中止结案,不能以“和解”结案。要完善结案呈批手续,杜绝随意结案、不经审批结案。所有结案案件均需填写结案呈批表,报局长审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当有结案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结案。
(六)规范执行事项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践证明,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的每一事项都及时公开告知各方当事人,这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减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和误解,防止执行工作的随意性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很好地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把各种体现公开透明原则的做法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把执行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
(七)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款物规范管理,是防范执行人员、财务人员贪污、挪用执行款物的必要制度。要实行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人款分离、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款物的收取、保管和支汇、领取制度,确保执行款物管理安全。要经常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患于未然。
(八)规范执行档案管理。执行档案管理是目前执行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上次检查发现不少问题:案件装订归档不及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装订归档;立案、评估、拍卖、结案、送达法律文书的资料不全等。省法院已经出台了执行档案规范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执行文书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按照执行案件的类型和执行工作的各个阶段,对需要归档的执行文书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全体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掌握,严格遵照执行。
(九)规范法警参与执行。根据《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暂行规定》,法警参与执行的方式包括直接执行、跟案执行和集中执行。除集中执行由院长统一指挥,法警部门集中警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外,直接执行和跟案执行法警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参与执行,并接受执行局的管理。法警参与执行的,必须在执行局的安排下,凭执行法官签发的裁定、命令、通知等执行法律文书,实施送达、调查、拘留、拘传、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实施行为。执行裁决权只能由法官实施,法警不得行使。
另外,有一个需要特别提到的问题,就是对于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案件在具体操作中,有两种倾向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是个别法官出于种种考虑,对一些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久拖不执的案件,压着不上报;二是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异地执行给他们带来不便,不愿意接受异地执行。为有效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建立规范、透明的程序制度,明确所有执行案件在超过一定的执行期限后,将全部“打包”移交上级法院指定执行;这些超期案件申请执行人也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指定执行,从而更好地发挥这项措施的效用。
三、明确重点,加大清案力度,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中院的部署,从现在起到今年6月底,法院系统要对超期限的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省法院为此专门下发《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粤高法明传[20xx]16号)作出部署。我院要严格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开展清理积案工作。结合上级的部署,我提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院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好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讲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该活动作为贯彻中政委《通知》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执行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理活动抓出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摸底阶段,在3月中进行。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集中清理阶段,从3月起至6月上旬。我在这里强调,这个阶段的工作是最为关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清理5类案件:1、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3、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4、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5、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在6月中下旬进行。主要任务是进行督促检查,查缺补漏。领导小组届时将组织到执行局和各法庭检查。三是要讲究方法,提高清案效果。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既要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又要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又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执行积案的解决;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决杜绝执行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通过集中清理积案活动,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执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成果。四是要搞好经验总结,迎接检查。在清理执行积案中要注意发现典型案例,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信息通报等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良好的执行氛围。同时,要认真做好准备,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建立清理积案专项活动台帐,迎接上级法院督促检查。
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是贯彻xx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依法治县、建立公正法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客观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鼓足干劲,排除困难,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我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把各项工作做好,为我县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要求,总结“十五”期间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握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强化执行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克服困难,切实解决好我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这次会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得到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市委陈副书记、市政法委朱书记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亲临会议指导,全市参加会议,我们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我市两级法院长期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的执行局领导和广大执行干警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协助下,从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统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的高度,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规范执行秩序、探索执行方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至20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521件,执结34864件,执结标的24.09亿元,执结率81.99%。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015件,执结852件,执结标的11.412亿元,执结率83.94%。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曲靖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打下了良好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一是建立了统一的组织机构。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设立了执行局,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工作关系由过去单纯的法律监督关系变为由市法院统一管理、协调、监督的领导关系,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正朝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各级党委的关心下,两级法院在职级上高配执行局长,中院和几家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长同时进入院党组,执行工作在法院内部的地位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执行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培养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执行员队伍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市法院执行力量较为薄弱,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执行队伍建设得到普遍重视。20xx年之后,随着两级法院机构改革的完成,全市法院都配齐配强了执行工作领导班子和执行队伍,转变了执行工作被边缘化的局面。特别是最近几年,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编制员额普遍增加,人员得到充实,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历层次明显提高,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在去年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员统一考试中,我市法院执行员综合成绩名列全省法院第一,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市法院执行员队伍素质过硬并且不断在提高。
三是实现了执行改革的突破。全市法院以执行工作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执行工作机构改革为切入点,以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执行方式方法改革为重点,实行了执行工作全方位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了统一管理、监督配合、运转有效的执行工作体制,实现了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两权分离、合理配置和分权制衡。推行和完善了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财产拍卖变卖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财产调查制度、审计执行制度、听证制度、执行异议复议等制度,为执行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执行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是初步形成执行案件管理机制。我市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子,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5年来,中院陆续出台、修改和完善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执行工作管理规则》、《执行案件实行交叉执行的规定》、《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审计执行(财产调查)暂行办法》、《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关于执行财产刑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执行工作相关的规定和办法,从执行工作的管理、方法到措施,均作出详细规定,以规范执行为核心的执行案件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规范操作。
五是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中央11号文件下发以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更加关心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加大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帮助法院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社会各方面也能够更为客观地看待执行难问题,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少了一些责备、多了一些理解,少了一些抵触、多了一些支持,少了一些对抗、多了一些配合,法院执法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审视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总结我们取得的成绩,可以得出以下几条主要经验:一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些年来,没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正确领导,没有各级人大的监督,没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执行工作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也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二是全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只要全市法院的领导把执行工作摆在与审判工作同等位置,执行工作就会搞得有声有色,就能取得实效。三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5年来,我们通过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加大考核、考试、培训力度,使队伍素质普遍加强,规范了执行行为和秩序,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十五”期间,全市法院平均每名执行干警执结案件290件,比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人均执结数高出69件,人均执行标的金额为0.2亿元。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组织基础。四是坚持严肃执法是做好执行工作的核心。作为司法机关,坚持依法执行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执行,才能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行使。五是执行工作发展离不开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说,执行工作每取得的一点进步,都是改革的结果;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就是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没有执行改革的步步深入,就不可能建立起今天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六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执行理念的不断完善。这几年我们先后引入了执行公开、程序公正、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等理念,走过了从单纯的职权主义到当事人主义再到准职权主义的道路。每一种理念的引入,都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对执行改革的深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七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以上经验,既是我们取得成绩的原因和保证,也是今后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法。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正面临着压力大、困难多的严峻形势,执行难仍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对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求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成为一大社会热点,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首先,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原则的必然要求。保障人权是法治建设的最高理念,也是司法制度的最高价值。人权的核心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其基础则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在市场活动领域表现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公平交易,任何蓄意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实质上是将他人当作牟取自身利益的工具,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严重践踏。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
其次,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自发型市场经济;一种是靠政府强力推动所形成的推进型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属于后一种模式。由于市场规则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因而必然使得行政权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就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反过来又会阻碍市场机制的最终形成。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如果没有国家公权力的适当介入,市场秩序就难以维护,但如果介入过宽、过深,甚至直接参与市场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会破坏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妨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危害交易安全。可以说,商业信用既是市场经济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强制力的内在动力。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转型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的第三者的角度,平衡好国家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规则的统一,保障交易安全。近年来,人们之所以对执行工作越来越关注,其原因就在于市场需要法治,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执行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国家法治建设也需要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当作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始终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守法精神的普遍缺失。大量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而守法精神的培育和维护,对于法律权威的树立是绝对必需的,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推行法治的基石。我国法院的地位之所以不高,固然受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权力高度集中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但跟法院审判质量存在问题,执行力度不够,司法公信度不高有直接关系。一个社会,如果违法成本较低,守法得不到回报,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要想人民群众养成守法的精神,无异于是异想天开。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不仅要正视现实,更要通过强有力的执行,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守法精神的形成,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
(二)当前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彰显法治、保护权利、实现权益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工作在维护稳定、保障改革、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与党和国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执行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也还存在差距。从法院内部看,旧存积案多,新收案件量大,自觉履行率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多,与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工作难到位,现行管理机制与规范化执行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行工作任务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就外部环境而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恶意逃避执行、消极对抗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不断,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公民和组织不能积极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充满艰辛,寸步难行。还有立法滞后,装备、经费保障困难,执行员的身份待遇问题难以解决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还客观存在,我们不应回避,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党中央始终重视和关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我们的执行工作也始终在不断解决问题,不断的进步发展中。
(三)随着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法院内外环境的改善,执行工作正面临重大转机。
为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这是中央继1999年下发11号文件之后,专门针对执行工作所制定的又一份重要文件。同1999年的11号文件相比,《通知》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在对执行难问题的定性上,中央99年11号文件主要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将执行难视为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普遍存在更多的误解,将它等同于执行不力,从而使法院陷入四面楚歌、八方声讨的不利局面之中。这次中政委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明确指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一准确的定性,无疑有利于消除对执行难问题的各种误解,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在执行工作体制上,中央11号文件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协助人难求的现状,从执行体制上提出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要求,并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应当说,中央11号文件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确实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工作机制来讲,执行工作仍处于人民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进一步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政机关要像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样抓好执行工作,把执行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这条规定为我们寻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
三是在执行工作机制上,中央11号文件更多强调依法执行,强调相关单位依法提供协助。但从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很不完善,其中主要表现为威慑力度不够。过去我市法院在加强执行威慑力度方面虽然做过相关尝试,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因此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实施。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在融资、置产、进出境、日常消费等方面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从而为我们在全市推行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四是在执行工作的保障上,《通知》强调指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改善执行条件方面给予重视。《通知》还就执行宣传问题,对党委宣传部门提出了要求。这为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虽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也面临着较好的机遇。我们不能只看到不利的一面而看不到有利的一面,不能只强调困难而坐失机遇。能不能抓住机遇,打开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是对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能力的一次检验。各法院一定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把全体执行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为贯彻落实好中政委的通知要求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广大群众的企盼,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对保障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为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内在动力;过去几年不断探索和深化的执行改革,为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机制、人才和理论准备;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近年来,经过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比例有所提高,执行收案数量出现了下降趋势。去年,全市法院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和发展。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全市120多名执行干警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全市法院,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无私无畏、敢于碰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这为我们今后开展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法院一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鼓足干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兴利除弊,顺势而谋,稳步推进,进一步解决好执行难问题。
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抓住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对新的形势,法院执行工作要应对新的挑战、化解新的压力、满足新的需求、经受新的考验,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改革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就必须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发展定位,在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服务于法院全局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全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执行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终手段,在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法院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牢固树立执行工作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于“稳定压倒一切”,服务于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思想,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也才能赢得应有的地位。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找准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不断增强依法服务发展、促进改革、保障稳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始终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市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着眼于公正,着力于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执行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统一,保护人的其本权利,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广大执行于警在执行活动中要努力践行这一指导方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着力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必须紧扣的核心。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调处的重要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追求执行中的和谐效果。要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公正文明,要在兑现权益的同时化解矛盾,增进当事人的信任和友爱,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目的。
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好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把全市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学好文件,吃透用足文件精神。中央政法委的《通知》涵盖面广,内容非常丰富,其中有不少规定,如“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补充和完善。全市法院在贯彻落实中,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确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其次,要抓好落实工作。《通知》的内容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太强。省高院执行局将根据《通知》的规定,拟定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贯彻意见,届时,全市法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省公检法三机关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对刑法313条立法解释的意见》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对执行干警配备、执行经费保障、执行装备改善等问题,适时提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予以解决。五是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我市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农民,这些人本身家庭困难,执行能力有限,结果造成执行不能。如果借助政府支持和有关企业赞助,建立一笔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对于维护社会正义,缓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压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法院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积极探索,逐步积累经验。
(二)必须尽快建立执行威慑机制。造成目前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率低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至上的信仰缺失,二是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威慑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在目前提高公民法律信仰达到人人都能自觉履行判决尚不现实的情况下,构建执行威慑机制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是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进而在全社会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全市两级法院要按中政委通知和前不久市委政法委“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尽快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债务人公示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自由和权利的约束机制,切实加大对暴力抗法、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主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金融、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和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最终形成行之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清理积案。坚持依法、规范和文明执行,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核心。尽管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仍存在执行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全市法院必须针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一是继续落实“立审分立”机制,除委托执行案件和督办案件外,其余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坚决杜绝执行部门自立自执的现象。二是继续贯彻分权操作的思路,对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被执行财物的保管权进行合理分工,由不同机构行使,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
规章制度。
操作,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执行权的有序行使。四是明确执行各个环节的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审批等各项手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分步骤进行。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对全市基层法院执行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上级法院的决定,下级法院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明拖暗顶或公然对抗。五是要研究执行案件均衡结案的办法和措施,实现良性循环。当然,同审判工作相比,执行工作的情况更加特殊,不可能完全消灭积案,但如果执行积案太多,则不仅会使法院的整体执法功能与效果受到影响,而且会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关键是要做到能执行的案件一定要及时执行,防止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和工作作风拖拉造成案件的不当积压。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是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全市法院要按照省高院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特别是对那些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影响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要逐案落实到人,逐个解决,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四)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中级法院执行局对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但目前“三统一”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执行局之间虽有统一管理之名,实际上仍各自为战,很难行使统一管理之职。个别基层法院有时还出现对上级法院的监督管理不以为然,自行其是,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状况严重削弱了执行队伍作为一支统一力量的整体战斗力,难以发挥统一指挥的整体效能。而执行实施权的强制性特点,要求必须进行资源的相对集中,力量的统一使用,需要上级法院执行局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因此,各基层法院要站在全市执行工作全局和法院工作的大局,深刻认识“三统一”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自觉接受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执行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向上级法院执行机构报告。中级法院也要积极行使职权,对上积极服从省法院执行局的管理,对下做好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的协调和指挥,真正履行好分级管理的职责。
(五)必须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执行乱、执行不力、执行超期限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执行工作监督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由于执行局属法院的一个内设部门,人、财、物全部附属于所在法院,工作也向所在法院负责,上级法院执行局对下级执行局的监督制约鞭长莫及,作用有限。而在内部,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都隶属于执行局,形成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同出一源,监督主体的地位只是相对独立,实质上仅停留在自我监督的层面,监督起来比较困难,很容易流于形式。因此,要解决好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久拖不执等问题,真正规范执行秩序,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限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统一执行案件的出入口,把执行案件纳入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
(六)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行理念教育。执行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用先进的思想、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使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与此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更新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法律至上、执行公开、程序正义、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廉洁文明等理念,提高干警的理论认知深度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在提高广大干警法学理论素养上下功夫,改进教育培训的方法,增强干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突出干警的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广大干警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坚决克服特权思想。针对执行工作特点,还要在广大执行干警中树立“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所谓穷尽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构依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穷尽各种办法、措施和途径后,仍无法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不能提供能够证明尚有执行可能的证据,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形成穷尽执行措施理念,有利于对执行机构的职责进行准确的定位。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法院只负有程序性的义务,而不是实体上的履行义务。因此,不能以被执行人是否履行执行义务作为衡量法院是否履行职责的标准。只要法院依法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即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没有得到实现,也应当视为完成了法定职责。其次,“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只有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投入,才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对已经没有执行可能性的案件继续投入人力和物力,必然影响对那些有执行可能的案件的投入,进而影响社会正义的最大限度的实现。三是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无疑是成本最小、最现实的防范途径,如果依靠法院执行来防范,则不仅成本更大,而且不易操作。四是有利于确定衡量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科学标准。衡量法院对一个执行案件是否尽到法定义务,最终只能看法院是否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反过来说,全市法院要以穷尽执行措施为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工作,使每件执行案件的执行都达到穷尽执行措施的程度。否则,就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我们无论是制定执行制度,还是采取执行措施,都要体现这一理念的要求,从而推动执行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七)必须注重司法助弱。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保证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进步的充分体现。在司法活动中,对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予以充分帮助,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要按照中政委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加大对“三养”案件、追索抚恤金案件、涉及农民、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行使合法权利不受阻碍。
(八)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执行工作既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人民群众的帮助和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了解执行工作是搞好执行的重要条件。全市法院要根据《通知》的精神,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政策和法院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向社会展示法院执行工作的影响和成效,使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主动邀请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执行工作。对一些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邀请新闻记者跟踪报道。要深入挖掘宣传题材,不仅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而且要宣传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全市法院要把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配合执行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的《通知》精神,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志们,尽管执行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下,执行难的局面.一定能够得到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定能够改变。让我们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努力推进执行工作,为“”规划和建设全面和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和谐曲靖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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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这个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美好季节,我们相聚在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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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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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旅游强县、商贸活县、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全面加强司法管理,着力强化队伍建设,法院的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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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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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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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预祝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同志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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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四
今天,我应邀参加20xx年法院工作会议。刚才,艾厚军院长做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xx年法院工作同时也部署了今年工作安排。我认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措施得力,厚军院长讲的很全面,很具体,表明了法院党组对此次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提法,富有特色,完全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当然还有很多提法都很值得肯定,希望法院党组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xx年法院和法院干警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好成绩,为林业局的经济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法院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局党委林业局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对法院今后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1、充分认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
在座的各位法院的干部,你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就更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如果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加强政治学习,不注意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有的人就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司法领域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了一些问题。例如:20xx年上海高院5名法官集体招嫖丑闻,这使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为受损,影响极大。
2、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好预防腐败工作。
法院工作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有权力,都容易发生问题,产生腐败。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深化机制改革和创新,结合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针对问题出对策、出制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行使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案件的对或错、质量的高与低将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这对预防司法腐败、促进提高案件质量将产生立杆见影的效果。在维护司法公正上、推行司法公开上、规范司法行为上、保证司法廉洁上都要针对问题建立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保证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减少腐败的空间,保证规范行使职权,减少案件瑕疵和消除群众误解。
3、认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要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举报不查,对法官本人是不负责任的,如果法院自己不查,或者只是走过场,小事可能酿成大事。
4、服务大局,为林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法院全体干警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林业局的重大部署上来,认真做好相关审判执行工作,为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一是要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涉企纠纷案件,积极主动服务辖区企业发展。二是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办案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预警社会风险,向局党委林业局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提升司法服务大局水平。
五、坚持司法公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和灵魂,多年以来,林区法院都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对司法公正的态度仍然不能松懈,对此,大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确保司法公正上下狠功夫,力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全院法官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办铁案意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去实现公平和正义,做到程序公正,要进一步强化职业意识,不仅在审判活动要居中裁判、公正办案,而且在业余活动中也要中规中矩,自尊自重,做到形象公正。此外,要不断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审判权行使的监督力度,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在法院总体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要把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做为法院队伍建设的主线,深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保证法官政治立场的坚定性。严格法官职业操守,确保法官主持正义,维护公平,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廉洁执法,要时刻牢记法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手中的权利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关键,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把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务实、战斗力强的领导集体。
同志们,全省森工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林业局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新的一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人民法院肩负责任重大,担当任务艰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励精图治,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推进林区“民富局强、优美自然、诗画韵味、活力智慧、和谐幸福”城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五
同志们:
今天,市法院在这里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这对于全市法院系统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市法院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
刚刚过去的一年,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新提高,先后获集体一等功、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文明法院等荣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对市法院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也是十分满意的。
今年是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在更高起点上又好又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转折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法院要更好地履行职能作用,为全市的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治环境。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法院工作,简要谈四点想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只有紧紧抓住审判这个中心,法院工作才会有目标、有方向、有动力。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要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定纠止争,更加关注诉讼调解、和解工作,更加关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精心审理好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要全面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以坚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原则,着力维护和规范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要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裁判文书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全面实现审执工作的良性循环,维护法律权威。
二、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新的一年,市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加快腾飞发展、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工作大局,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的作为。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很好,但仍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市..法院要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工作失误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纠正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弊端,依法妥善处理好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规范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秩序,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要努力提高保障司法公正的水平,进一步加强以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严格执法、公正裁判,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三、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维护群众利益。司法为民,是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市法院要努力从整体思路上来把握和体现司法为民的要求,探索出更多、更好、更新,而且行之有效的司法为民模式。在指导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面前无小案”的思想,强化群众观念,强化民本意识,坚决纠正和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真正解决好“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根本问题。在审判实践上,要全面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省高院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确立依法履责、平等保护、居中裁判观念,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纠正重领导轻群众、重名人轻百姓、重本地轻外地的司法偏见,切实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在工作方法上,要通过推行“速裁法庭”、“假日法庭”、“便民法庭”等做法,实行繁简分流、快速裁判等方法,创新各项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确保司法公正、司法高效的审判机制,转变审判作风、规范审判行为,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努力建设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审判机关。
四、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增强法官素质。过硬的队伍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市法院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职业化法官队伍。要毫不放松地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法官作为法律的执掌者和实施者,要特别珍惜法律权威,不为蝇头小利所动,不为人情、关系、金钱所影响,保持职务的廉洁性和法官的人格尊严,确保所有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裁判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理的推敲、历史的检验。要继续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的治本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和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审判能力建设。积极实践“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要把好法官队伍的“进口”,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机制、人才管理机制,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理论水平和司法技能,努力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的高素质法官,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同志们,人民法院的工作十分神圣,人民法院的地位十分重要。希望市法院全体干警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珍惜荣誉,加倍努力,全力争取法院工作的新突破和新成绩,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六
同志们:
今天,上午市委召开“执行落实年”动员大会,坚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号召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共识力量,奋力确保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委对做好今年工作高度重视,强调增强执行落实自觉、保持执行落实定力、展现执行落实担当,坚决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人大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一年,全市各级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旗帜鲜明,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上担当有为,在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上用心用情,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积极努力,为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创新发展、助推x加快建设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征程,更加需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履职各方面全过程,紧扣中心大局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持续深化建设“四讲四有”人大和“三有一树”团队,为推动十四五x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人大新的贡献。围绕贯彻市委“执行落实年”要求,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工作会议,主要是聚焦目标、鼓足干劲、一致行动,对今年人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迅速转变工作状态,集中精力执行落实,确保新的一年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实现新发展。下面,我讲3点意见。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提升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作出安排、提出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贯彻执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围绕中心大局做深高质量立法、做实高效能监督、做活高水平代表工作,围绕提高履职能力优化人大机构设置、加强人大队伍建设、夯实人大基层基础,更好发挥政治优势贯彻执行“四个善于”要求,发挥制度优势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法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为全局而谋、为大局而动、为大事而干,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二要贯彻市委重大部署强执行。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现代化征程,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系统谋划十四五x“七新五高”发展目标,部署安排推进成资同城化率先突破、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建设更高水平法治x等重点任务。这些工作件件都是大事要事,件件都是人大履职重点。我们要切实提高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牢牢把握市委关注什么,对标对表市委强调什么,时刻保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x大事心中有谱,自觉增强贯彻执行市委重大部署的目标认同和行动响应,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靠前履职,主动作为,立足人大工作实际抓执行、抓推进、抓突破,务求抓出成效、取得实效。三要贯彻市委工作要求强执行。市委明确要求人大保持一线状态、扛起一线责任、发挥一线作为,交办人大推动改革发展攻坚各项任务。人大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党委有要求,人大必须有行动,没有二线,只有前线。要围绕项目投资促进、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联系村、企业、项目、保留山体、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工作,把人大工作与市委交办工作特别是事关发展和民生方面的临时性交办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市委要求强化执行、确保落实。市县人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担责、亲力亲为,带动全体人大代表和干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效能。
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以开拓性思维、创造性举措抓实抓好,抓出助力改革、服务发展的亮点成效。一要在构建立法体系、发挥立法作用上重落实。继所有设区的市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全国人大正考虑修法赋予地方更大立法空间,目的是通过立法引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这就需要我们探索构建较为完整的地方立法体系,下深水研究立法权限内可以立的法、发展需要应当有的立法、社会治理迫切用的立法,真正以务实管用之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加快x建设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按照计划,今年将开展山体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工作,都是群众关心关注的难事、身边事,各立法单位既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也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工匠精神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确保立法体现群众意愿、符合基层实际。二要在增强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上重落实。人大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助力发展、民生和法治最直接的一项人大工作。要精准监督助推经济发展,围绕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同城化发展、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等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督内容和重点,既不能思维定势、路径依赖,也不能大而泛之、撒胡椒面,做到精准聚焦、因势利导、确保实效。要抓实监督推动民生改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计划把就业、教育、卫生、环保等被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查准、研究透,既不提超越阶段的目标,也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真正把功夫下在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确保监督过程反映人民呼声、监督结果增进人民福祉。要强化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坚决拿起法律巡视利剑,督促推进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实施、审判执行和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直面问题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监督有力促进全市法治化水平提升。三要在做好决定任免、保障实现市委决策意图上重落实。要健全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加强向市委请示报告、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强化对预算执行和调整、政府性债务等全过程和深层次监督,做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市委决策更好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做深做细组成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组成人员出于公心、客观公正作出表决,确保市委人事意图圆满实现。同时,要深入开展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测评,做到评议精准、结果精准,真正评出依法履职好风气、好状态、好效果。四要在创新代表工作、激励代表充分履职上重落实。今年是市四届人大履职最后一年,但代表履职决不能最后一次。对于有的代表认为前几年该提的提了、该说的说了、今年就算了这类现象,要强化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代表积极参加视察调研等常委会工作,集中力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厚植代表的代表意识和履职热情。同时,要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建立代表履职负面清单、落实代表退出机制,对不按要求参会、经常请假的组成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代表活动、一届任期没有提出一条建议的代表,要按法定程序免去其代表资格,督促代表为民代言、充分履职。
宪法法律、人大业务和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知识,也主动向监督对象学习项目、财经、产业、民生等方面知识,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人大。
工作。
需要的高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共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强起来、干起来、好起来。三要强化提升担当精神。面对加快发展的重任和执行落实的要求,需要我们奋发履职、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要牢固树立敢为善成、争先创优的事业标尺,不因困难而退缩,不因挫折而止步,勇挑重担、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立足岗位抓实抓好各种硬任务硬要求,做到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要自觉跟好的比、与强的争、同快的赛,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坚决摒弃“差不多、可以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悠然思想,坚决纠正降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等不良现象,以钉钉子精神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真正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四要强化提升作风形象。作风不正,百事难为。好的作风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好的形象是在干事创业中塑造出来的。要始终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撸起袖子、扑下身子、干出样子,切实做到干工作一次性做到位、抓落实一竿子插到底,真抓实干为发展助力、为群众解难,积极展现良好风尚。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定了就干、马上就干、干就干好”的思想,少一点“等靠要”风气,多一点“闯冒试”劲头,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真正以一流作风保障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一流形象,一天一个变化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进步、向前发展。
同志们,实干出希望,奋斗正当时。站在新起点,展望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振奋精神、砥砺实干,奋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要求,总结“十五”期间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贯彻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握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强化执行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克服困难,切实解决好我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这次会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得到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市委陈副书记、市政法委朱书记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亲临会议指导,全市参加会议,我们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我市两级法院长期奋战在执行工作一线的执行局领导和广大执行干警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协助下,从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统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的高度,不断强化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规范执行秩序、探索执行方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至20xx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521件,执结34864件,执结标的24.09亿元,执结率81.99%。其中,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015件,执结852件,执结标的11.412亿元,执结率83.94%。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曲靖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打下了良好基础。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一是建立了统一的组织机构。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设立了执行局,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工作关系由过去单纯的法律监督关系变为由市法院统一管理、协调、监督的领导关系,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正朝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各级党委的关心下,两级法院在职级上高配执行局长,中院和几家基层法院的执行局长同时进入院党组,执行工作在法院内部的地位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搞好执行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培养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执行员队伍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根本保证。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我市法院执行力量较为薄弱,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执行队伍建设得到普遍重视。20xx年之后,随着两级法院机构改革的完成,全市法院都配齐配强了执行工作领导班子和执行队伍,转变了执行工作被边缘化的局面。特别是最近几年,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全市法院执行队伍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编制员额普遍增加,人员得到充实,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历层次明显提高,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在去年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员统一考试中,我市法院执行员综合成绩名列全省法院第一,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市法院执行员队伍素质过硬并且不断在提高。
三是实现了执行改革的突破。全市法院以执行工作体制改革为核心,以执行工作机构改革为切入点,以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执行方式方法改革为重点,实行了执行工作全方位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了统一管理、监督配合、运转有效的执行工作体制,实现了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两权分离、合理配置和分权制衡。推行和完善了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财产拍卖变卖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联络员制度、财产调查制度、审计执行制度、听证制度、执行异议复议等制度,为执行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制度保证,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执行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是初步形成执行案件管理机制。我市法院近年来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子,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5年来,中院陆续出台、修改和完善了《关于统一管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规定》、《执行工作管理规则》、《执行案件实行交叉执行的规定》、《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审计执行(财产调查)暂行办法》、《执行案件公开听证暂行办法》、《关于执行财产刑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执行工作相关的规定和办法,从执行工作的管理、方法到措施,均作出详细规定,以规范执行为核心的执行案件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规范操作。
五是改善了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法制宣传力度的加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中央11号文件下发以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更加关心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加大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帮助法院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社会各方面也能够更为客观地看待执行难问题,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少了一些责备、多了一些理解,少了一些抵触、多了一些支持,少了一些对抗、多了一些配合,法院执法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
审视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总结我们取得的成绩,可以得出以下几条主要经验:一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些年来,没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正确领导,没有各级人大的监督,没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执行工作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也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二是全市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只要全市法院的领导把执行工作摆在与审判工作同等位置,执行工作就会搞得有声有色,就能取得实效。三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5年来,我们通过执行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加大考核、考试、培训力度,使队伍素质普遍加强,规范了执行行为和秩序,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十五”期间,全市法院平均每名执行干警执结案件290件,比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人均执结数高出69件,人均执行标的金额为0.2亿元。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组织基础。四是坚持严肃执法是做好执行工作的核心。作为司法机关,坚持依法执行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执行,才能确保执行权的规范行使。五是执行工作发展离不开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说,执行工作每取得的一点进步,都是改革的结果;执行工作发展的历程,就是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没有执行改革的步步深入,就不可能建立起今天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六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执行理念的不断完善。这几年我们先后引入了执行公开、程序公正、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等理念,走过了从单纯的职权主义到当事人主义再到准职权主义的道路。每一种理念的引入,都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对执行改革的深入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七是执行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以上经验,既是我们取得成绩的原因和保证,也是今后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方法。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法院执行工作正面临着压力大、困难多的严峻形势,执行难仍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对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求也越来越高。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成为一大社会热点,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首先,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原则的必然要求。保障人权是法治建设的最高理念,也是司法制度的最高价值。人权的核心是每个人拥有平等的人格和尊严,其基础则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在市场活动领域表现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公平交易,任何蓄意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实质上是将他人当作牟取自身利益的工具,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严重践踏。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
其次,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自发型市场经济;一种是靠政府强力推动所形成的推进型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属于后一种模式。由于市场规则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因而必然使得行政权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就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反过来又会阻碍市场机制的最终形成。这就要求国家在宏观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如果没有国家公权力的适当介入,市场秩序就难以维护,但如果介入过宽、过深,甚至直接参与市场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就会破坏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妨碍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危害交易安全。可以说,商业信用既是市场经济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强制力的内在动力。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转型期,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民法院站在中立的第三者的角度,平衡好国家调控与市场自治之间的关系,维护市场规则的统一,保障交易安全。近年来,人们之所以对执行工作越来越关注,其原因就在于市场需要法治,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执行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国家法治建设也需要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当作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始终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守法精神的普遍缺失。大量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而守法精神的培育和维护,对于法律权威的树立是绝对必需的,甚至可以说是国家推行法治的基石。我国法院的地位之所以不高,固然受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权力高度集中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但跟法院审判质量存在问题,执行力度不够,司法公信度不高有直接关系。一个社会,如果违法成本较低,守法得不到回报,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要想人民群众养成守法的精神,无异于是异想天开。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不仅要正视现实,更要通过强有力的执行,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促进守法精神的形成,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
(二)当前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彰显法治、保护权利、实现权益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工作在维护稳定、保障改革、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与党和国家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执行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也还存在差距。从法院内部看,旧存积案多,新收案件量大,自觉履行率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多,与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工作难到位,现行管理机制与规范化执行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行工作任务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就外部环境而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恶意逃避执行、消极对抗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时有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不断,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公民和组织不能积极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人民法院的执行充满艰辛,寸步难行。还有立法滞后,装备、经费保障困难,执行员的身份待遇问题难以解决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还客观存在,我们不应回避,但是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党中央始终重视和关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我们的执行工作也始终在不断解决问题,不断的进步发展中。
(三)随着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法院内外环境的改善,执行工作正面临重大转机。
为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这是中央继1999年下发11号文件之后,专门针对执行工作所制定的又一份重要文件。同1999年的11号文件相比,《通知》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在对执行难问题的定性上,中央99年11号文件主要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将执行难视为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普遍存在更多的误解,将它等同于执行不力,从而使法院陷入四面楚歌、八方声讨的不利局面之中。这次中政委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明确指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一准确的定性,无疑有利于消除对执行难问题的各种误解,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在执行工作体制上,中央11号文件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协助人难求的现状,从执行体制上提出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要求,并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应当说,中央11号文件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确实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工作机制来讲,执行工作仍处于人民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进一步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将解决执行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政机关要像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样抓好执行工作,把执行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这条规定为我们寻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政策空间。
三是在执行工作机制上,中央11号文件更多强调依法执行,强调相关单位依法提供协助。但从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很不完善,其中主要表现为威慑力度不够。过去我市法院在加强执行威慑力度方面虽然做过相关尝试,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因此不敢放开手脚,大胆实施。这次中政委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在融资、置产、进出境、日常消费等方面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从而为我们在全市推行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四是在执行工作的保障上,《通知》强调指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改善执行条件方面给予重视。《通知》还就执行宣传问题,对党委宣传部门提出了要求。这为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有利于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虽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但也面临着较好的机遇。我们不能只看到不利的一面而看不到有利的一面,不能只强调困难而坐失机遇。能不能抓住机遇,打开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是对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能力的一次检验。各法院一定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把全体执行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为贯彻落实好中政委的通知要求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广大群众的企盼,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对保障和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为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内在动力;过去几年不断探索和深化的执行改革,为全面强化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机制、人才和理论准备;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近年来,经过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比例有所提高,执行收案数量出现了下降趋势。去年,全市法院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一体化、执行规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和发展。通过执行员统一考试、统一任命、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和规范执行秩序、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会战等活动的实战锻炼,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全市120多名执行干警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是一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在全市法院,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无私无畏、敢于碰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执行队伍已初步形成,这为我们今后开展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法院一定要抓住难得的机遇,鼓足干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兴利除弊,顺势而谋,稳步推进,进一步解决好执行难问题。
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抓住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关键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对新的形势,法院执行工作要应对新的挑战、化解新的压力、满足新的需求、经受新的考验,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改革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就必须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发展定位,在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服务于法院全局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为全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全市法院工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执行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终手段,在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法院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和定位,牢固树立执行工作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于“稳定压倒一切”,服务于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思想,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也才能赢得应有的地位。要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找准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全力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不断增强依法服务发展、促进改革、保障稳定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始终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市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精神实质,着眼于公正,着力于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执行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统一,保护人的其本权利,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广大执行于警在执行活动中要努力践行这一指导方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党和人民的信赖,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着力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必须紧扣的核心。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矛盾调处的重要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追求执行中的和谐效果。要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公正文明,要在兑现权益的同时化解矛盾,增进当事人的信任和友爱,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目的。
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加强的几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好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抓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把全市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学好文件,吃透用足文件精神。中央政法委的《通知》涵盖面广,内容非常丰富,其中有不少规定,如“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日常消费”,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补充和完善。全市法院在贯彻落实中,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确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其次,要抓好落实工作。《通知》的内容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太强。省高院执行局将根据《通知》的规定,拟定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贯彻意见,届时,全市法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省公检法三机关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对刑法313条立法解释的意见》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依法打击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对执行干警配备、执行经费保障、执行装备改善等问题,适时提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予以解决。五是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我市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农民,这些人本身家庭困难,执行能力有限,结果造成执行不能。如果借助政府支持和有关企业赞助,建立一笔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对于维护社会正义,缓解人民法院的执行压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法院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积极探索,逐步积累经验。
(二)必须尽快建立执行威慑机制。造成目前生效裁判自觉履行率低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至上的信仰缺失,二是敦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威慑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在目前提高公民法律信仰达到人人都能自觉履行判决尚不现实的情况下,构建执行威慑机制以提高生效裁判履行率,是节省司法资源,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进而在全社会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全市两级法院要按中政委通知和前不久市委政法委“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执行威慑机制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尽快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债务人公示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自由和权利的约束机制,切实加大对暴力抗法、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主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金融、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和土地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最终形成行之有效的执行威慑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集中清理积案。坚持依法、规范和文明执行,是搞好执行工作的核心。尽管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仍存在执行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全市法院必须针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一是继续落实“立审分立”机制,除委托执行案件和督办案件外,其余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坚决杜绝执行部门自立自执的现象。二是继续贯彻分权操作的思路,对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被执行财物的保管权进行合理分工,由不同机构行使,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执行权的有序行使。四是明确执行各个环节的职责,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立案、审查、审批等各项手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分步骤进行。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对全市基层法院执行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上级法院的决定,下级法院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明拖暗顶或公然对抗。五是要研究执行案件均衡结案的办法和措施,实现良性循环。当然,同审判工作相比,执行工作的情况更加特殊,不可能完全消灭积案,但如果执行积案太多,则不仅会使法院的整体执法功能与效果受到影响,而且会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关键是要做到能执行的案件一定要及时执行,防止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和工作作风拖拉造成案件的不当积压。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是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全市法院要按照省高院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特别是对那些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影响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案件,要逐案落实到人,逐个解决,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打下基础。
(四)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要求,中级法院执行局对辖区内的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但目前“三统一”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上下级法院执行局之间虽有统一管理之名,实际上仍各自为战,很难行使统一管理之职。个别基层法院有时还出现对上级法院的监督管理不以为然,自行其是,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状况严重削弱了执行队伍作为一支统一力量的整体战斗力,难以发挥统一指挥的整体效能。而执行实施权的强制性特点,要求必须进行资源的相对集中,力量的统一使用,需要上级法院执行局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因此,各基层法院要站在全市执行工作全局和法院工作的大局,深刻认识“三统一”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自觉接受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执行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向上级法院执行机构报告。中级法院也要积极行使职权,对上积极服从省法院执行局的管理,对下做好对各基层法院执行局的协调和指挥,真正履行好分级管理的职责。
(五)必须完善考核监督机制。执行乱、执行不力、执行超期限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执行工作监督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由于执行局属法院的一个内设部门,人、财、物全部附属于所在法院,工作也向所在法院负责,上级法院执行局对下级执行局的监督制约鞭长莫及,作用有限。而在内部,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都隶属于执行局,形成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同出一源,监督主体的地位只是相对独立,实质上仅停留在自我监督的层面,监督起来比较困难,很容易流于形式。因此,要解决好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久拖不执等问题,真正规范执行秩序,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限和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统一执行案件的出入口,把执行案件纳入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统一管理,以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
(六)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行理念教育。执行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用先进的思想、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使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与此同时,还要下大力气更新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法律至上、执行公开、程序正义、平等保护、执行效率、执行穷尽、廉洁文明等理念,提高干警的理论认知深度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在提高广大干警法学理论素养上下功夫,改进教育培训的方法,增强干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突出干警的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培养广大干警的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坚决克服特权思想。针对执行工作特点,还要在广大执行干警中树立“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所谓穷尽执行措施,是指执行机构依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穷尽各种办法、措施和途径后,仍无法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不能提供能够证明尚有执行可能的证据,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形成穷尽执行措施理念,有利于对执行机构的职责进行准确的定位。作为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法院只负有程序性的义务,而不是实体上的履行义务。因此,不能以被执行人是否履行执行义务作为衡量法院是否履行职责的标准。只要法院依法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即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没有得到实现,也应当视为完成了法定职责。其次,“穷尽执行措施”的理念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只有按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投入,才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对已经没有执行可能性的案件继续投入人力和物力,必然影响对那些有执行可能的案件的投入,进而影响社会正义的最大限度的实现。三是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于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增强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无疑是成本最小、最现实的防范途径,如果依靠法院执行来防范,则不仅成本更大,而且不易操作。四是有利于确定衡量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科学标准。衡量法院对一个执行案件是否尽到法定义务,最终只能看法院是否穷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反过来说,全市法院要以穷尽执行措施为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工作,使每件执行案件的执行都达到穷尽执行措施的程度。否则,就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我们无论是制定执行制度,还是采取执行措施,都要体现这一理念的要求,从而推动执行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七)必须注重司法助弱。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保证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进步的充分体现。在司法活动中,对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予以充分帮助,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要按照中政委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救助方法,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加大对“三养”案件、追索抚恤金案件、涉及农民、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行使合法权利不受阻碍。
(八)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执行工作既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人民群众的帮助和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各界了解执行工作是搞好执行的重要条件。全市法院要根据《通知》的精神,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政策和法院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向社会展示法院执行工作的影响和成效,使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主动邀请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执行工作。对一些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邀请新闻记者跟踪报道。要深入挖掘宣传题材,不仅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而且要宣传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全市法院要把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配合执行部门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的《通知》精神,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志们,尽管执行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困难,但我们坚信,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下,执行难的局面.一定能够得到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一定能够改变。让我们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要求,努力推进执行工作,为“”规划和建设全面和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和谐曲靖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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