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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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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
2022-10-26 16:06:50    小编: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一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有效管控和整治我市管辖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非法采砂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起草我市打击非法采砂相关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牵头负责对辖区海砂的排查工作,于6月22日召开非法采砂排查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排查工作,同时派出执法工作组分赴辖区沿海采砂点、砂场和砂船逐一开展排查。排查中掌握到有非法采砂的重点区域共15处,涉嫌非法采砂运砂的船舶共45艘、采矿船舶22艘,海岸边砂场(含堆场)51个。

2、从严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海监部门于2018年6月16日、7月6日分别在犀牛脚镇炮合村渔港码头、康熙岭镇团和村委南面海堤设立值班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大风江区城(包括沙督岛、三娘湾、大庙墩等海城)、茅尾海海域(包括茅岭江航道及青草坪一带海城)进行新一轮24小时巡查监控,期间周边海域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明显减少。

6月14日,查处和富公司未经批准在海域内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收缴罚没款17.9万元。7月12日、7月14日和7月15日凌晨,在茅岭江航道8#标海域分别查扣涉嫌非法采砂的砂船4艘,并将非法砂船扣押至金鼓江海洋管理基地,待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3、全员出动24小时监管值守

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辖区海城的管控和值守。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实行重点海域24小时全天候执法监管。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全体人员出动,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休息,周末照常值守,对三娘湾、大风江、茅尾海、瓦泾江等海域及海岸线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海上监管,对周边沙场、抽砂船的业主进行告诫,对非法抽砂采矿船只进行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截止7月17日,海监支队共组织24小时海上值班巡查约130天,累积人数达22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9艘,移交防城港海监2艘,查扣涉嫌非法电捕鱼船2艘(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登检抽砂船只73艘,驱离涉嫌非法抽砂船只58艘,累计收缴罚款63.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强化依法用海宣传教育

切实做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宣传覆盖面。上半年,结合“奋战60天全力打击非法抽砂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日常巡察执法宣传、进村与群众交流、拉挂横额、张贴标语、发放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在沿海村镇大范围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4月一5月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82多人次,拉挂宣传条幅10幅,(码头)永久性宣传标语6块,深入沿海乡、镇、渔船、码头发放各类海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份。印制发放《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钦政通(2018)2号)305份,向停泊在辖区海城的采砂船、运砂船逐一发放,并向船上人员逐一解读,对无人看守的船只,在船上显眼位置粘贴告示,共发放通告50多份。深入沿海乡镇、村委和砂场及可能涉嫌非法呆砂的砂点宣传,发放通告255份,并在钦州日报宣传和钦州电视合播报,做到应发尽发,告知到位,宣传到位。

5、积极推动我市海砂出让工作

牵头负责海砂的出让工作,于6月20日组织市国土、海洋、财政、钦州港区管委、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开投集团、临海公司等部门召开海砂出让政府平台工作会议,对采砂选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部门对选址、报批、通航安全、航道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会后,北港局钦州分局与南京水科院对接,依据钦州湾物模成果提出了海砂开采初步选址。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平台公司出让海砂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不手软!

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根据辖区范围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灵山县:灵山县近期共组织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人员79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非法采砂场22处,查扣铲车1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

2、浦北县:浦北县近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依法扣押铲车2台、运输河砂车辆2辆,清理非法采砂船只4艘,对4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清除非法采砂场13个。

3、钦南区:针对原来已整治过的砂场出现反弹的现象,钦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水、陆两组,派出2艘执法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拆除、捣毁非法砂场20多个。

4、钦北区:钦北区近期继续加强连续整治工作,扣押非法采砂船只1艘,采砂挖掘机1辆,铲车4辆,拆除采砂机具一批,清除非法采砂堆场17个。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二

根据《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打击非法采砂、毁田挖砂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组织执法监察队伍在全县辖区范围开展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击了非法采砂、采矿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自然资源开发秩序,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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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采矿、毁田采砂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出动巡查车1000多车次,出动巡查人员3500余人次。打击非法采矿(砂)点27处,收集作证据保存的挖掘机11台,车辆4辆,拆除抽砂机19台,柴油机21台,竹排12个,抽砂管2440米,罚没款1627.4754万元,移送工商处罚2起,移送公安机关6起。有力制止和打击了影响恶劣的毁田采砂等非法采矿行为,保护了有限的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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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防范和违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制定了合理、高效的巡查线路,对发生的“两违”行为坚决打击。2019年以来,共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房案件40宗,立案查处40宗,土地违法处罚12.22362万元;开展土地资源动态巡查制止“两违”行为247起;调查取证109起;协助拆除“两违”22起,出动220人次,共计7291多平方米;组织拆除行为2起,出动200多人次,拆除非法占地面积约34009平方米。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制止、早发现,尤其要加强重点违法区域巡查,与有关部门、基层形成联动机制,切实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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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县非法采矿(砂)点涉及乡镇多,分布散,从河流、农田、林地到山地都有涉及,地域差异性大。不法分子充分利用这一特点,采取派人跟踪盯梢、利用下班、下半夜偷采等“打游击”方式疯狂的非法采矿(砂)。

(二)打击“两违”方面,自然部门没有强制拆除权,只能在初建时按法律程序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巡查发现时进行制止,违法者抓住国土执法权限的弱点,总会利用节假日、晚上和巡查时间差进行抢建偷建,从而形成违法用地的事实。

(三)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管理权归属各镇人民政府后,我局只是在业务上的指导,各镇人民政府没能很好地开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房、非法采矿(砂)的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不够,仅靠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巡查打击根本上顾不过来。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防控能力,有效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管理体系。下一步,我局将深化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提出切实可操作的管理措施和奖惩细则,做到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做到职责清楚、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同时督促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各镇国土安监规建环保安监站切实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的职责,加强对非法采矿点的巡查监控,共同做好打击非法采砂矿行为工作。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三

各位领导:

现将...开展对矿山非法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全年打击非法矿业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矿山企业000家,其中金属矿山000家,煤矿00家、非金属矿山00家;

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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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

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三)加强有证矿山的监管,在矿山实测中发现,00灰石矿、00灰石矿存在越界采矿。我局责令其退回矿区范围内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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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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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四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xx]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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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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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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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五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群众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20xx]314号文件《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行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宣传工作,现将本次宣传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行的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具体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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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营业厅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责、风险自担”;

2、在营业厅大堂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吸引更多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我行员工在营业厅门口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吸引了过往群众前来了解非法集资的知识,共派发近80份的宣传资料,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让群众更深刻地意识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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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我行在本次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派出3名员工参与,共派发80多份的宣传小册子,接受近30名群众的咨询,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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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进一步深化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员工合规安防教育,并对员工进行排查,及时发展苗头性问题集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

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远离非法集资的思想基础。深化风险排查的同时,引导我支行员工加强自查自纠,从技术上、态度上、行动上切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六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94号)和《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浙银监办〔20xx〕206号)文件精神,我分局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导,现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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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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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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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xx〕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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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七

按照省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月初洛阳市启动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驻洛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结合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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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基础上,该市把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营造声势,剖析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上,在市、县、乡(镇)三个层面分层次、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期间,该市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补充通知》以及《5月16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广场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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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月期间,该市十分重视与市属媒体的合作,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刊发题为《非法集资花样多高额回报不可信》、《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宣传文章两篇,登载公益广告6次,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在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在市内主流网站和论坛发布评论,置顶漫画和投资理财知识,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形”。此外,从5月下旬开始,该市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平安金融为主体”,邀请驻洛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报纸设立专版,连续、集中对该市打击非法集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措施进行宣传,介绍投资理财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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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安排各县(市、区)进入社区和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金融风险知识。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30余台,制作悬挂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页70余万份。二是认真组织广场宣传。5月16日,市处非、公安、工商、住建、银监等部门以及部分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在牡丹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剖析典型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和投资理财咨询。分管市领导到场参加活动,洛阳电视台、报社以及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同日,17个县(市、区)和全市37家银行机构分别在辖区广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下辖网点同步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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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筹划推动处非业务培训工作。邀请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法律专家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处非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以及社区同志授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一线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作用。二是利用“电梯卫士”新媒体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在投资类公司、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行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向广大群众提示风险。三是邀请法律人士、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300余人于5月24日召开洛阳市“非法融资犯罪问题处置”法治论坛,就如何解决好非法集资问题、加快办案建言献策,广泛征询意见。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依法推动处置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思想,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认真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累计铲除、清理各类理财广告1500余个,没收传单8000余份,封堵网络不良信息**2条,收集、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2个,有效斩断了非法集资的传播途径。

通过宣传,该市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的金融风险知识洗礼,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全市处非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步,该市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做好全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八

为贯彻落实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公司认真扎实地开展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该通知印发后,我公司及时成立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及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明确排查目标,实施排查

本次排查工作从20xx年4月15日开始至20xx年5月30日结束,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1.机构注册和备案、资金来源、办公场所、工作人员身份以及机构的设立和使用的账户等都是合法的,无非法集资问题。

2.我公司无向社会集资和变相集资的行为。

3.我公司经营范围与注册内容一致,经营活动合法,严格按照规则,符合规范。

4.我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所、经纪人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使用比较规范。

三、开展培训,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警示

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房地产中介机构非法集资

的主要内容,加强了对其危害性的认识。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我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融通制度,并加强了其监管机制,我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点,合法、规范地经营活动,为维护我市的正常健康的房地产秩序而不断努力。

某某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五月四日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九

“肥油”不流外人田

——山东德州陵县向春油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家原本正常营业的企业,却干起了向企业内部人员融资的勾当,妄想全员获利,最终却全员受害。

案情回顾

20xx年l1月,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社会人员报案称: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自20xx年6月份至今,大肆进行融资活动。

经侦查,自20xx年6月份至今,由豆某某(时任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法人代表)决定以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由,在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职工内部开始融资。后经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融资范围逐渐由公司内部发展为社会不特定人员。在收到融资款后,由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会计为交款人出具两联收据,交款事由为股金,现资金链条断裂,致使4100余万元融资款无法偿还,受害人近600多人。

作案手段

向公司内部职工融资,并定期按照月息8里—1.5分的比例向交款人支付利息,具体工作由台某某(时任该公司监事)经办。

案件查处

1.领导重视

鉴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经侦大队立即将案件相关情况向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汇报,县局党委根据案件情况,并提请德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同意,立即启动了《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抽调县公安局经侦、网监以及审计、检察等部门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查。各级领导多次听取案情汇报,研究侦查方案,提出侦查方向,为侦破此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整体作战

案件发生以后,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公、检、法、审计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中向春油脂公司收到融资款后,为掩盖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给融资户出据的是股金单据,经和检察机关沟通,根据实际案情,其行为应认定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审计部门对该公司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对资金流向和融资数额进行了确认,为侦破此案打了基础。

3.以打促防,全力维稳

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将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接待报案时,对报案人提出的情况、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登记、解答,并一再向受害人申明利害关系,希望涉案受害人积极配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信谣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在侦办过程中,针对陵县民间借贷的现状,起草了《关于打击非法融资的通告》通过电视等形式向全县人民播放,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非法融资的形式和危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案件警示

和以前相比,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新的特点,一是犯罪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在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下,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由过去的公开或半公开转入地下,大多数以生意为掩护,如经营家电、建材、酒店、旅馆等为名,挂羊头卖狗肉,秘密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的存款都是以高于金融机构几倍的利率诱惑公众。存款早的公众得到较为丰厚的回报后,一方面加大自己的存款额,一方面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存款,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很短时间内就能获取几倍的非法收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非法吸收存款大都以经营生意的形式出现,还有一些人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这些人经常在电视上宣传所经营的商品好、规模大、效益高,在人们的心中形成企业经营形势好、规模大的印象,消除存款人的防范意识,加上存款人都是亲朋好友介绍,所以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xx二十四中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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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有效提高师生及家长的金融法律知识水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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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并设立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小组。

组长:朱xx

副组长:方xx

成员:陈xx

领导小组拟定了本次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严密部署,多次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整个活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要求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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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间,学校采取多渠道宣传,全面营造良好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1、通过学校的led,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标语。如“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等。

2、通过全师例会,宣传防范非法集资。朱xx校长亲自在大会上对非法集资的概念、非法集资的特点、非法集资的手段等进行了宣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3、学校还通过会议,积极向学生宣传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并引导学生向家长进行二次宣传。

4、学校还向全体师生分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单。

5、学校在宣传活动期间,还采取了短信宣传方式,向师生家长宣传防范百汇集资,以扩大宣传范围。

xx二十四中利用学校的相关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学校将继续推进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的学校氛围。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十一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所辖全体机构围绕活动主题,强化落实非法集资风险防控责任,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持续开展合规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工作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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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媒体、报纸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同时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渠道,对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在职场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液晶电视等载体,或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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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通过内外勤晨会、培训会、讲座等各种会议形式宣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组织新入司员工及外勤员工签订承诺书。针对到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应向客户发放非法集资风险普遍告知材料。

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志愿者活动及客服节系列活动,主动深入社区、基层、公共场所等,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普遍告知材料、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等向社会公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河北保监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做为常态化工作,为维护稳定的社会金融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方案十二

为使广大客户及市民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xx〕14号)以及《转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认真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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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公司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通过邮件向下转发分公司及保监局相关文件,由办公室/监察部/合规部具体负责相关宣传活动工作开展。要求全辖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专题宣传活动纳入月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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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活动重点针对我司客户进行,以营业厅为主要的宣传场所,通过一系列的载体不断宣传反非法集资的知识,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钦州市分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1、以区分公司下发的宣传教育活动参考资料为基础,组织全辖各经营单位员工进行学习,并要求各公司在晨会上对防范非法集资进行宣导,提高基层一线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宣传月活动期间,晨会宣导非法集资达192人次。

2、组织全辖8个分支机构在各营业网点悬挂横幅、海报、易拉宝、播放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在各营业场所放置宣传折页,发放宣传资料,提示客户要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并向前来咨询的客户认真讲解非法集资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3、制作美篇及时宣传非法集资开展情况,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进行转发扩散,累计点击220多次。

4、在市分公司内网公布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及邮箱,要求全员若发现相关线索,要及时与监察部门联系。

5、组织人员参加钦州市公安局开展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宣传日”活动,现场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200多份,并给咨询的市民认真讲解了非法集资的相关风险点及防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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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月”专题活动,市分公司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样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宣传手段不多。全辖各单位宣传形式都集中于拉横幅、播标语、设摊点、发资料,手段较为传统,创新不够。虽然也通过微信进行转播,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宣传普及面有待进一步加大。除参加市公安局开展的宣传日活动外,其余宣传大多集中于公司自有客户。

三是内部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司除了在晨会上宣导外,专题的培训会开展的次数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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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巩固近年来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成果,及时遏制非法集资苗头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分公司将不断健全防范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宣传月”规定动作,创新宣传手段,进一步发挥自媒体宣传普及面广的功能,提高宣传效果。要求全辖各层机构除了“宣传月”时间外,全年都要持续进行宣传,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贯穿到整年的工作中去。

二是加大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完善培训机制建设,利用专题会、培训会、晨会、板报、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全辖干部员工的宣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是建立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各经营单位和各部门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专报制度,对监测发现的非法集资案源线索和可疑活动,在1个工作日之内向市分公司责任部门报送。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对群众举报、新闻监督、行业监管和查处的相关涉及非法集资情况畅通渠道,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对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从严大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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