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是人们在思考和反思之后得出的深刻领悟。在感悟中,我们应该勇于尝试和冒险,敢于面对挑战和困难。这是几位哲学家对于感悟的思考和见解,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启发大家的思考。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一
相信很多人都是看过这本书的,而我最近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把这本书给读完了。但是在读完以后,我的心是久久不能平静的。
因为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让我压抑了,甚至现在都没有缓过来,但是不可否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去深思的书。
这本书在人去世以后揭示了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的生活,揭露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很人与人之间的无情和贪婪。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亲人。
但是在这本书中也会让我感动的时候,比如说父爱的伟大,友谊的美好都是让我感动的。或许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残酷,所以这些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不太注意的东西现在却那么的立体吧。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的是太大了,让我去感动,让我去流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她想要用死亡来解决自己的一生。
在这个时候她是有多么的无助,多么希望别人去帮忙。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去阻止,甚至有的人给她想出了各种死亡的方式。
而他们的做法让我想到了键盘侠,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随便的打打字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做法真的是太可恶了。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二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官僚主义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三
最近,看到了余华的《第七天》。一是对这个书名好奇,二是余华这两个字的影响力,很快的,一天不到,看完。
看完后,怎么说呢,感觉没有很强烈。要知道,当初看完《活着》的时候,压抑了好长时间,看完《兄弟》也是久久不能释怀。可是看完《第七天》后,想的是,喔,看完了,最后一句话挺不错的,其它的,没了。
七天,讲了7个故事,每一个故事,现实里都有,类似的报道也有过,所以这就是没有新鲜感的原因吗?余华的文字总是冷酷无情,可是,如果事实本就是残忍的,文字只是加以修饰的话,也没那么难接受了。
第一天,杨飞发现自己死了。
第二天,杨飞和他曾经的妻子李青的往事。
第三天,杨飞和他的父亲杨金彪。这个故事是最感动我的。
第四天,那个因男友买山寨iphone欺骗她而自杀的姑娘。
第五天,一个警察和一个卖淫男以及一个被迫认罪的冤男的故事。
第六天,伍超,也就是自杀姑娘的男朋友,卖肾买墓。
第七天,自杀姑娘去了墓地。而没有墓地的其他人,去了“死无葬身之地”。
有人说,李青是个好姑娘。她为了事业,可以放弃爱情。我觉得,说到底,还是没有安全感。如果杨飞有能力,成为李青向上行走的后盾,也许,他们可以过得很好。
只是,杨飞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他没有雄心壮志,两人步伐不一致,最终分道扬镳。即使不是飞机上的那个人,也会有别人。最近比较流行夫妻就是合伙人的说法。婚姻要像事业一样去经营,夫妻要像合伙人一样合作交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我很喜欢杨金彪。这样的男子,才称得上担当。二十一岁,捡到一个孩子,决定将其抚养成人。在女人和孩子面前,最终选择了孩子。当孩子生母找过来时,毅然让孩子认祖归宗。孩子终于决定与其度过余生,面上波澜不惊。唯一一件对不起孩子的事情,就是当年为了跟一个女人结婚曾抛弃过他,幸好,第二天就找回来了,这也是杨金彪临死都念念不忘,无法释怀的心伤。
有个表弟。我一直觉得他停留在18岁,前三四年回老家看到他,不是在玩电脑,就是在睡觉。近一两年依然在宅家,遛遛狗。这么多年,唯一没有改变的是经常在他妈面前撒娇。有时候很难相信他已经是二十几岁的人了。我问他妈怎么不出去找个事做,阿姨讲就让他先玩几年吧,还小。同样的二十一二岁,有的人,已为另一个人肩负起责任;有的人,还在挥霍着年华;还有的人已经成了百万/千万富翁(刘大猫、网红等)。我觉得震撼的,还是杨金彪这样的,可能因为生命厚重,很多人,背负不起吧。
都说贫穷夫妻百日哀,但是想伍超和鼠妹这样的,是不是过于典型了。前几年iphone流行,经常有段子说卖肾买iphone,也不知是真是假,每次听到或看到这样的内容,都很难认同,心说,这也太夸张了,假的吧。
伍超没有卖肾,他只是买了一部山寨的iphone。可为这部iphone付出的,却是两个年轻人的生命。伍超后来还是去卖肾了,在鼠妹死后,他要给她买墓地,生前没有给她买过一件像样的,死后再补偿吧。
余华为什么要在第六天写伍超的后续呢?是为了说有一天,也许我们连墓地都买不起?还是讽刺,死后补偿,有何意义?又或者,来个反转。原本我们会以为鼠妹死掉了,伍超也不会怎样,可在余华笔下,他就是怎样了。然而不管余华怎么写他们互相爱护对方,怎么描述卖肾过程的悲惨和凄凉,我对这两个人都起不了一点怜悯之心。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四
第三天,回想亲人。
第四天,抵达永生。
第五天,发现妈妈。
第六天,碰到熟人。
活着,在冷漠的环境里靠爱取暖。
死去,在善意的国度里因爱相遇。
也许杨飞在死无葬生之地经历的七天,听到的想到的在生时发生过的事真的每天以各种形式上演,但当时只是当报纸新闻来看,一个热度过了有下一个,谁也不关注背后,谁也不关心无名者,现在何尝不是呢?一边是残忍,势力,欺压,一边是无奈,遗憾,挣扎,幸好我们里边有善良,尽力,所爱。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五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看余华的书,需要做好直面现实的准备。
书的腰封上如是说:“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的确如此,这本小说里夹杂着太多新闻事件,事件都是真实的',只不过余华为他们安排了圆满的结局。这是一本绝望之书,也是一本希望之书。
生活为我们带来的无力感,在“死无葬身之地”被消解。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死而平等。”
“那是什么地方?”
“死无葬身之地”
人生而得不到平等,死后才能得到,看上去圆满的结局,却透露出残忍。
原来这个世界已经不公到不奢求现世的平等了。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六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一读之下,感触深刻,书中的故事让我对梦想有了新的认识。老猎人一直期待能够拥有一条最称心的猎犬,但从未达成心愿,最后他的猎犬用生命救了自己,而他才明白,原来这才是他最应该珍惜的。
1、它兽性大发,狂蹦乱跳,想挣断脖子上的野山藤。但野山藤比尼龙绳还坚韧,怎么也挣不断。它悲哀地呻吟着,求救的眼光射在艾苏苏的身上。
2、利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要来舔召盘巴的裤腿。召盘巴突然举起木棍,兜头一击;赤利敏捷地一闪,木棍在地上砸出个小坑。赤利惊慌地躲到按榔树背后,委屈地呜呜叫着。
3、原来大榕树两根粗壮的气根间有一条狭窄的缝隙,野猪正好对着这里扑,用力过猛,前半身穿过缝隙,被拦腰卡住,四肢腾空乱舞,嚎叫不绝;独木成林的大榕树被震得籁籁发抖,落下满地绿叶。
4、赤利十分聪明,遇到猎物不像一般草狗那样狂吠乱叫,为自己壮胆,吓走猎物;它会无声无息地咬着主人衣襟报警。
5、三年前,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作为贺礼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三年来,召盘巴情愿自己顿顿素菜淡饭,也要让这第七条猎狗餐餐沾着荤腥。
6、在他的精心抚养下,小狗长大了,背部金黄的毛色间,嵌着两条对称的浅黑花纹,身材有小牛犊那么大,腰肢纤细,十分威武漂亮。
7、就在这时,赤利狂叫着,从草窠里钻出来,向卡在榕树气根缝隙里的死猪扑跃着,厮咬着。召盘巴从来没有感到这样恶心过,想不到猎狗也有怕死鬼和无赖。
8、赤利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所有的母豺狗和小豺狗都对它俯首贴耳,恭恭敬敬。赤利带着这群豺狗在森林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9、艾苏苏蒙眬泪眼看着爷爷走回竹楼,赶紧飞奔到按榔树下,用削酸多依果的那柄小刀,用力割断野山藤;匆忙间,把左手大拇指甲削掉了一块,鲜血滴在赤利的厚厚的嘴唇上。
10、一对小牛犊在草地里欢奔乱跳,一会儿跑到小溪边饮口凉水,一会儿又蹿到母牛腹下用稚嫩的小嘴吮吸乳汁。母牛娴静地位立着,一面嚼着嫩草,一面还不时伸出舌头在牛犊背上深情地舔着。
11、过了一会儿,豺狗又聚拢来,有几条蹿到召盘巴面前挑逗着,试探着。召盘巴拉满弦,装作瞄准的样子虚发一箭,“噗”的一声,豺狗听到这熟悉的致命的声音,吓得退了回去。
12、十多条豺狗一起疯狂地扑上去厮咬;两头母牛把脑袋紧贴草地,翘起那对可怜的牛角,去挑豺狗,保护着牛犊。
13、我的母猪满头满脸都是血,眼皮上还钉了两根仙人掌的刺,而黑狈却因为躲在母猪的背后,安然无恙。
心得感悟:母猪大概以为冲破篱笆墙就可以逃命了,殊不知正中了黑狈的圈套。它变成了披荆斩棘的开路先锋,变成了质地优良的挡箭牌!我感受到了狼狈真是狡猾透顶。
14、黄狼时不可能把黑狈从猎狗的包围圈里救出来的,再待下去,只能是白白送掉自己的性命,成为黑狈的陪葬品。
它为它两次重陷狗的包围圈,它为它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它已经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15、更绝的是,黄狼崽黑狈头顶的一瞬间,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像被自动跳板弹了一下,凌空飞起,越过两米来高的篱笆墙,进了我的猪圈。
赏析:这一段是狼狈的动作描写,细腻真实,狼和狈的动作完整和谐,配合得天衣无缝。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七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平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八
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九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之一,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七条猎狗》。
读书笔记。
作文。
书,大家一定不陌生,自古名人有哪一位没读过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自然要多读书,下面请大家进入我的“寻书之旅”。
寻
虽然说要多读书,但也不能没有选择性盲目地读,得看一些对自己有“营养的书",看什么呢?我的目光在书店里徘徊,突然,眼前一亮,《第七条猎狗》,这不是我哥推荐给我看的么,我走近,仔细看了看。沈石溪品藏书系。作者是沈石溪!他不是写动物小说的能手吗?而且人送外号“动物小说大王”。
品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细细品读,这才发现,它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而是我们心灵的窗户,让我们感受动物与人类之间的酸甜苦辣,而今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名叫灾之犬,它的简要内容是这样的:这是一条漂亮的猎狗,黑白相间的毛色,匀称的身段,长长的腿,跑起来快疾如飞,名字也响亮,叫花鹰。它的原主是老猎人艾香宰,自从养了花鹰,家里就祸事不断,从山里请巫师来跳神,巫师说狗身上有阴气,会给主人招灾惹祸,但不能杀,只能卖或送。“我”不信,把花鹰买下了,几天功夫,“我”就和它成了心心相印的好朋友。但“我”连续三次差点丢了命,开始相信传言,就用了无数种方法驱赶花鹰,终于,它被赶走了。有一次“我”去游泳,不料撞见了印度鳄,花鹰舍身救主,与印度鳄厮打。“我”感动至极,觉得“我”只配做一条狗,而它,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我”在狗棚面前等着“我”的花鹰。
悟
说实话,看完这个故事,我眼眶感到一丝湿润,人贪婪,自私,狗忠诚,可信,单纯,而人类却成了这个世界的主宰,我们把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当成玩物。为什世界所有生灵都要分三六九等,一些生物一生下来就注定了它悲惨的命运,被命运所玩弄,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实力代表这一切,而它们,只能认命,无知的我们没有意识到什么,大量的动物已经灭绝,如果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等待我们的只会是和它们一样的结果,美丽的地球也迟早会变成荒原。
《第七条猎狗》是我最爱的一本书,里面有欢笑,有悲伤,有感动。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走进动物的世界,去接近它们,了解它们,尝试着和它们做朋友。这样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会更加美好。
一条狗,一种柔情,一份忠骨,谱写了动人的乐章。——题记。
荒野唤醒了赤利的野性,却带不走它骨子里对人的感激。在危急时刻,它舍身为人,用热血谱写了爱的诗篇。
看完这本书,我为赤利的命运感到可惜,但更敬佩赤利。
赤利,是一条猎犬,有的是凶猛,但文中处处显示它的柔情。“赤利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要来舔召盘巴的裤腿。”“它东躲西闪,流着泪呜呜求饶。”即便主人打骂,它仍不做反抗,依旧柔情似水。“召盘巴瞅准这个机会,一个箭步冲上来,举起棍子对准赤利的鼻梁骨砸去。这时赤利如果纵身一跃,可以一口咬穿召盘巴的手腕,但它没有那样做,而是一偏脑袋,待木棍擦着耳朵落地时,一口咬住木棍不放。”“但赤利并没有忘记召盘巴,它从不带着狗群到芭蕉寨去,尽管它到现在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撵进山林。”赤利是军犬后裔,身手矫捷,完全可以与主人对抗,可它对主人忠心耿耿,以至于随被驱逐后当上豺王却仍不袭击主人。这便是柔情忠骨的赤利,每每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总在想:这哪是猎狗,这分明是一个明辨事例多情的女子,分明是一个铁骨铮铮懂得感恩的军人。
这宛如军人一般的赤利,让我看到了动物情感的纯真美好,唤醒了我的一种记忆——报纸上的一则真实故事:八月十一晚间,俄罗斯西部城市别尔哥罗德的街头上,1只忠心耿耿的狗儿为了解救主人和路人,奋不顾身扑上1枚即将的手榴弹,被炸得血肉模糊,牺牲了生命。而它的主人以及周围的路人,由于它以自己身体阻挡了手榴弹的威力,仅仅表皮擦伤而已。这条消息令我震惊,一只狗可以为主人而牺牲生命,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这消息,也让我充分相信第七条猎狗——赤利的存在,动物世界也一样的精彩!
动物也如人一样,懂得知恩图报,出于本能的,丝毫没有人的功利,让我不由得对它们新生敬佩之情。《《第七条猎狗》荡涤了我的灵魂,熏陶了我的情怀,丰富了我的认识:
一条狗,一种柔情,一份忠骨,谱写大爱的乐章。我相信这是动物世界中的至上美丽,也是我们人类世界中最美的情感。
一本好书能给人带来快乐,带来智慧,带来思想与人生的启迪。今天,我为大家带来一本好书——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
在这本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第七条猎狗”。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40余年,才得到了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老猎人爱狗如子,给它取名“赤利”。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危难之际,召盘巴看到赤利在草垛里,没有去解围。其实,赤利是看到了一条毒蛇准备咬向召盘巴,就把蛇咬死了。但是召盘巴却不知情,狂怒之下,要把赤利杀死。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放走了赤利。赤利逃到了丛林,成为了豺狗的首领。半年后,放牧的召盘巴和艾苏苏与豺狗群相遇,命悬一线之际,知恩图报的赤利赶了过来。赤利与豺狗群拼死厮杀,用献血和生命维护了主人。
我认为沈石溪用的动词很精妙,生动,文章中的比喻句仿佛让人身临其境,很有画面感,而且在文章里运用了很多精辟的词,同学们看了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写的文章非常具体,有条理,能清晰的感受到人物的特点。如:赤利是一条忠诚,懂得知恩图报的好猎狗。召盘巴是一个喜欢猎狗,爱狗成痴,脾气暴躁的人。每读完书中的一个故事时,脑海中就会有这个故事的画面,让人印象深刻,很感动,既领略了故事中的道理,又能陶冶我们的情操。
我在这本书中感受到: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灵都应得到尊重和爱护,虽然动物不能和人类相提并论,但有了这些可爱的生灵,人和自然才能和谐相处。爱是相互的,人要有知恩图报的情感,临危不惧的勇气以及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动物方面的常识,知识;可以了解许多课内学不到的词汇,精彩的语句;可以学到更多的写作方法……同学们在阅读过程中,动物们真挚美好的感情会一次次的感动我们,让我们受益匪浅。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希望同学们能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读完《第七条猎狗》,我深刻地体会到赤利对召盘巴无比的忠心。
文中讲述了一个名叫召盘巴的老猎手在四十余年的生涯中养过六条猎狗,可却没有一条令他逞心如意。直到他得到赤利。可就在1980年的泼水节,他却差点把赤利杀了。原因是因为赤利在一次捕猎中差点让召盘巴丢了性命。事实上,赤利不但没有躲起来,而且还咬死了一条准备暗中袭击召盘巴的蛇。只可惜召盘巴不知道。艾苏苏舍不得赤利,于是,他让赤利跑了出来。
召盘巴决定不再狩猎,而是帮生产队放牛。可就在黄牛们正津津有味吃草时,从灌木丛出来了一群豺。虽然,召盘巴杀死了一半以上,可是,召盘巴赤手空拳,就在这时候,已经成为豺王的赤利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出于对主人的忠诚,它并没有扑咬召盘巴,相反,它和豺群搏斗了起来。最终,豺群被杀光了,赤利也昏迷了。
赤利虽然是一条猎狗,但却具备许多人类拥有的美好品质。但召盘巴因为赤利“不忠”而用棍子毒打赤利时,赤利虽然十分强壮,只要一口便能咬断召盘巴的手腕,但赤利没有这样做,而是围着槟榔树打转。当赤利杀死豺群中所有的公豺,成为豺王时,并没有向召盘巴的寨子进范过一次。这都说明了什么?说明赤利对主人忠心耿耿。因为忠诚,所以它不会扑咬主人;因为忠诚,所以它不会对主人所居住的寨子发起进攻。
《第七条猎狗》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曾写过不计其数的作品,获得过各种奖项,如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家大奖、中国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代表作有《第七条猎狗》,《再被狐狸骗一次》,《狼王梦》等等。而我今天要来说的是其中的一本,《第七条猎狗》。
这本书介绍了狼、狗、豹三种凶猛的动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与书名相同的文章,《第七条猎狗》,它主要讲了一个叫芭蕉寨的寨子里有一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猪狗都不合召盘巴的意,但唯独第七条猎狗——赤利深受召盘巴的喜爱,并且还把赤利视为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到处向人炫耀,说即使用一百两银子也不能买走它。可惜好景不长,就在某一天,召盘巴带上赤利到一片树林里打猎,赤利把召盘巴拉到一片树丛后,让召盘巴拨开树丛看一看,召盘巴知道树丛后有猎物,就拨开了树丛,发现了一头成年的野猪,召盘巴虽然不敢轻易的去打野猪,但转念一想:我不是有赤利吗?于是填好子弹朝野猪的耳根开枪,但他打歪了,打到野猪的头颈。野猪受到子弹的刺激,发了狂似的直往召盘巴的方向跑来,他立刻叫到:“赤利!赤利!”但他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踩到了眼镜蛇,眼镜蛇火冒三丈,凶猛地朝他扑来。可赤利看到了这一幕,以掩耳不及迅雷的速度冲到了眼镜蛇面前,与眼镜蛇恶斗,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帮召盘巴抵挡野猪了。这一幕召盘巴并没有看到,所以泼水节这天召盘巴要杀死赤利,召盘巴左打右打但怎么也打不死赤利,就去竹楼拿火枪了,召盘巴的孩子——艾苏苏趁这个时间,用小刀帮赤利砍断了山藤,把它给放了。逃到大自然的赤利仍然是一匹猛犬,它靠猎捕为生,在大自然中倒也逍遥自在。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主人的性命。
面对半年前主人的不理解和毒打,半年后赤利没有和主人反目成仇,反而奋不顾身地去拯救主人,从这里我体会到狗的忠诚,对主人的不离不弃,而且有宽广的胸怀,怪不得最后召盘巴会老泪纵横,万分后悔。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写的,我很喜欢其中的内容。这篇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故事。
赤利原是召盘巴的掌上明珠,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外出打猎,突然一头野猪冲过来,召盘巴一枪打空,差一点就被野猪咬死,可赤利并没有前来帮忙。突然,野猪脖子卡到了树上,召盘巴赶紧拿起枪,瞄准野猪“砰”的一枪野猪应声倒地。回到家后,召盘巴十分生气,他认为赤利不是一条好狗,他用石头架起一口锅,准备把赤利给杀了。其实,赤利是被冤枉的,在召盘巴打野猪的时候,他不小心踩到了三颗蛇蛋,这时眼镜蛇正准备向召盘巴冲来,赤利赶紧咬住眼镜蛇,保护了召盘巴,可召盘巴并不知道。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偷偷把赤利放了。后来有一次,一群豺狗包围了召盘巴,这时赤利突然冲出来,冒死相救,把召盘巴救了出来,而自己也身负重伤,奄奄一息。
赤利对主人的忠心使我十分有感触,赤利虽然被主人冤枉了,可还是不忘主人的恩情冒死相救。这种品质是多么的高尚啊!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像赤利一样以德报怨的人。我的同桌就是其中之一,我们两的数学成绩都很好,我们经常比较。有一次他考得不理想,我就去嘲笑他、贬低他,他当时十分羞愧,而我还在全班同学面前说他的不好,完全没有考虑他的感受。可是在一次的数学考试上,由于我考试时十分粗心,结果只考了个六十八分,这个成绩对平时都考九十几分的我来说,实在考得太差了。我的心情十分沮丧,心想:今天晚上一定会被爸爸妈妈骂的。这时,我偷偷的看了我同桌的试卷,他的试卷上印了一个鲜红的“100”,这使我的心情雪上加霜。这时,他也来看我的分数,我心虚的赶紧挡住,可还是被他看到了,我心想:完了,我的分数被他看到了,他一定会来嘲笑我的。但是,事实却出乎我的意料,他看了看垂头丧气的我,安慰我说:“严震林,你这次考得不好,不要太伤心,下次你一定会考好的,我们一起加油吧!”听了我同桌的一席话,我深受感动,心情也渐渐的好了起来。从此,我们两成了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们应该像赤利那样有那种以德报怨的精神,这样我们的祖国就会充满爱,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但是如果我们最忠诚的伙伴“背叛”了自己,你会怎么样?我们来看看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的主人公是如何处理的。
《第七条猎狗》主要讲了老猎人召盘巴在六十大寿时,得到一条军犬的后代,起名为赤利,召盘巴视它为自己的第二颗掌上明珠。但是召盘巴却在有一年的泼水节想杀了赤利,原因是因为他认为它对自己不忠诚,孙子艾苏苏趁召盘巴不在时偷偷放走了赤利。有一次召盘巴将牛放到了野牛凹,结果被豺团团围住,召盘巴发现赤利是豺王!赤利控制不了豺群,希望往日的主人能离开,自己却不惜一切撕咬豺群,搏斗成功的时候,赤利已是奄奄一息了。原来,召盘巴那天打野猪时,踩到了蛇蛋,是赤利奋不顾身与毒蛇搏斗,蛇咽气时,召盘巴已九死一生脱险了,结果召盘巴误认为是赤利是胆小、怕死。
读完这个故事,我掩卷沉思,我认为赤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泼水节那天它虽然不知道主人为什么要杀自己,但是它做了豺王后,发现豺群攻击的是自己昔日的主人时,并没有记恨召盘巴而至召盘巴于死地,反而不顾那些红了眼的豺的反抗,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召盘巴、艾苏苏和牛群,尽管后来赤利也被豺群咬得伤痕累累。
召盘巴对赤利的“不忠诚”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假如召盘巴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假如召盘巴知道赤利对自己为什么“不忠诚”,假如召盘巴不是因为自己前面养的六条狗都背叛了自己而失去了对狗的信任,召盘巴至于这样对赤利吗?至于对赤利的误会如此之深吗?可惜召盘巴没有千里眼,不可以在事发时抽空回望一下赤利在干什么。一般来说,狗是不随便惹毒蛇的,当毒蛇缠在狗身上时,狗无疑是在徘徊于死亡的边缘!可是赤利却想也没有想,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
以前我也误会过自己最好的朋友,可当我明白事情的原因,明白朋友这样做是为自己好,为自己着想的时候,我会不顾阻拦地与朋友和好,因为真爱可以打动人,可以催人泪下。俗话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
让我们都睁开自己明亮的眼睛去寻找身边的朋友对自己的爱吧!只有明白事情的原因,做事才会稳重、准确!
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先生的《第七条猎狗》,书中描写了许多感人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动物们真挚美好的感情一次次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七条猎狗》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养了6条令自己不满意的猎狗之后,终于得到了一条好狗——赤利。赤利勇猛善战,反应迅速,召盘巴对它宠爱有加。可是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遭到一头凶猛的野猪袭击,紧急关头,确不见赤利的踪影,原来它正在草丛里和偷袭主人的眼镜蛇恶战。不明就里的召盘巴侥幸逃过一劫,但赤利的“临阵逃脱”却深深地伤透了他的心。他决定把赤利杀掉。后来在召盘巴孙子的帮助下,赤利逃进了山林,成了豺狗的首领,但他对主人的赤胆忠心始终没有变。后来,在主人生命受到威胁时,赤利奋不顾身的极力拼杀,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自己的主人。
现实生活中,就在我们的身边,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好朋友,是人类的好帮手,他们会看家、捕猎、带路救人,简直无所不能。有时它们会给人类带来无穷的乐趣,有时会让寂寞的人感到幸福。它们听从主人的召唤。全心全意为主人服务,不惜一切保护自己的主人。就像故事中的赤利,虽然被主人误解赶到了林间,但它始终不忘主人的养育之恩,在主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救了主人。
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应该得到尊重和爱护,虽然很多时候,动物和人类不能相提并论,但有了这些可爱的生物,我们的家园才更美好。让我们好好和动物们和谐相处吧!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第七条猎狗》的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曾说过一段话“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这段话真是让我受益匪浅。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叫芭蕉寨子里有一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钱六条都不和胡主任的意,第七条猎狗赤利颇受主人的喜欢。主人把这赤利视为掌上明珠。
可是就在泼水节的前一天,召盘巴带上赤利到一片树林里打猎,赤利把召盘巴拉到一片树林后,让召盘巴拨开树丛看一看,召盘巴知道树丛后有猎物,就被开树丛发现了一头成年业猪。召盘巴虽然不敢轻易地去打野猪,但转念一想我不是有赤利吗?就填好弹药朝野猪的耳根开枪。意外发生了,野猪没打死超召盘巴扑过来。召盘巴疾呼赤利,可是赤利在他的身后就是不出来。召盘巴费了好大的劲才脱身。他非常生气,以为赤利胆小,就把它拴在树上准备饿死他。召盘巴哪里知道,赤利不出来是因为后面有更大的危险。一条眼镜蛇正偷偷的靠近他的主人。后来一个好心的人救了赤利,他逃走后到处流浪。
半年后,召盘巴碰到了一群豺狗,其中就有赤利。赤利一见豺狗攻击自己的主人,就奋不顾生的和豺狗拼搏起来。
多么有情有意的狗啊,他没因为主人弃他而怨恨主任。这种情谊多么珍贵啊。
好词:
精心抚养腰肢纤细无声无息横冲直撞腾空乱舞东躲西闪。
姹紫嫣红东游西逛贪婪束水待毙闷声不响毛骨悚然。
好句:
召盘巴舞着木棍逼向赤得,它东躲西闪,流着泪呜呜求饶。
姹紫嫣红的叶子花瓣纷纷扬扬撒落一地。
好段:
豺狗被震慑,不敢再扑上来。一条母豺狗带头长嚎起来,其他豺狗也跟着嚎叫。这嚎叫声很怪,像鲁莽大汉在号啕大哭,嘶哑而又尖厉,持续不断,震动山坳,连听惯了虎啸豹吼的召盘巴也不禁毛骨悚然。两头牛犊吓得跪倒在地,艾苏苏也吓哭了。
主要内容: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
“我依然爱你。”
“我永远爱你。”
杨飞真的有一个很伟大的父亲,当然我指的是他的养父杨金彪。
他捡到他时才二十一岁,这是这般大的我们想都不敢想的责任。杨金彪在心仪的大辫子姑娘和来历不明的孩子的取舍间痛苦万分,毫无疑问,最后还是选择了杨飞,而原本打算丢下他的小树林的青石,却成了这位父亲至死的绊。
不得不说,杨飞和杨金彪的父子感情是这本书最大的催泪点,从开头就埋下伏笔,到结尾的呼应,不过是平凡且“死脑筋”的父亲,却好的那么不造作,那么真实。
“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我怕的是再也见不到你。”
【关于用词】。
·
文字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结束了应试教育,我便不会再去大段大段地背诵名家名句,更多的时候,我想体会的的是作者用字的逻辑,和字本身带给我的感情。
【关于现象】。
如果你看过余华的另一本书《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你就会发觉作家比想象的更食人间烟火。这本书从头至尾,明着的,暗着的,叙述了太多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包括墓地价格昂贵、强拆、女性职场歧视等等。
很多人抨击艺术和现实脱节,但心里却比其他人把艺术看得更飘渺,等到真正贴近生活的文学作品出现,他们又失望了。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对于读者如此,对于作家也是如此。作家选择写或者不写,你可以选择看或者不看。
人生而孤独,死后亦是孑孓。
平淡最好,无须经历这些荒诞的故事;珍惜身边人,来世要走很多路才能见到;生而不平等,走吧,去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一
九泉之下故人重逢是什么体验?
余华以“死后七天”的独特视角切入,以死后天数为章节划分,讲述了他在九泉下重逢故人,所遇到的各种人间故事,也回忆了主人公自己的一生:有如山的父爱,有被背叛的爱情,有身边百姓的冷暖是非,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孤独和沧桑。
如果这篇小说是按照普通的叙事顺序记述,那应该是这样的:
母亲在火车上意外生下他,被一个轨道工人捡到,从此跟着轨道工人生活。
轨道工人才21岁,未婚未娶就领养了这个孤儿,也因此断送了自己的婚姻。
长大后,亲生父母找到他,他毕业后去了那边却因家庭不和睦而回到轨道工人身边。
与非常漂亮聪明的公关女结婚,后因对方攀上土豪而背叛他离去。
父亲重病,抛弃工作卖点房子给父亲治病,后父亲离家出走。
四处找父亲无果,在餐馆吃饭意外爆炸身亡。
但是作者别出心裁,让整本小说多了份神秘和沧桑的味道。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这本小说,从不同的视角也能读出不同的内涵;总有一个故事能打动你。
养父与亲生父母。
养父是整本小说的主旋律之一,养父的命运和主人公杨飞的命运那么奇特地交织在一起,而养父对杨飞的爱和付出,让人为之感动。相比亲生父母,有养父在的地方,才是家。
命运与人生。
除了作者童年的无忧无虑和昙花一现的浪漫爱情,整个人生还是苦闷多过幸福。命运让他来到养父身边,命运让他认识了她却最终失去了她,也这么巧命运又在他再次听说她消息的时候离开人世。人生苦短,命运多舛。
爱上一匹野马。
他曾经也是唯一的妻子,是个能干又聪明的清高女人。他给不了她想要的人生高度,他只是个适合过小日子的男人,但是她想要的更多。于是她离开了他,是的,她成功了,有了她想要的地位和名声。但是她却失去了爱情,孤独自杀。
洗头妹的爱情。
那些现实的社会风气。
小说写于2013年,里面提到的故事里,夹杂着对现代风气的描述,那么贴切我们,心生共鸣。有虚报事故伤亡情况的,有追风买iphone的甚至引发命案的,有为生存被迫去当小姐的,有在官场里面被踢球的,有开餐馆被官僚压榨的......
非常感叹于作者的匠心独运,巧妙的剧情安排,独特的生死视角,动人的人间故事,生动的文字描述,一本好的小说值得细细品味。
父亲、亲情、人性、痛苦、爱情、回忆、生离死别、无奈、命运、家庭、现实、官僚、平凡....一本书读尽人间沧桑。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二
10月的最后一天,读到《美育书简》第七章《现实国家是人性分裂的祸根》,讨论国家和人性对自由、发展美育的关系,很有意思。
国家是历史发展某个阶段的产物,也将随着人类发展逐渐消亡。而人性是从第一只颤颤巍巍站立的猴子开始就具有的,除非人类灭绝,人性才将随之消失。可见,国家只能在人性发展中占很少一部分。但,生活在当下的人,直至数百年后出生的人,一出生就会有国籍、有会有所属国家,死亡时,国家消亡的阶段还远远不到。国家与空气一样,好似一直以来就存在的状态。所以,认知,得跳出当下。
对这封信,我比较认同以下观点:现时代远没有为我们提供从道德上改善国家所需要的那种人性形式,只有达到人的内心不再分裂、人的本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使人自己成为设计师,使人的现实成为理性的政治创造物;只有当人的性格的独立自主得到保证,只有使对专制的屈从让位于庄严的自由时,人才能使他的内在的多样性服从理想的统一性。如果使自由的原则与不安定的力量结合在一起,那么自由原则的馈赠无异于对整体的叛卖。
“人性充分发挥,才能成为理性的政治创造物”“人的性格独立得到保证,专制屈从让位于自由,才能使人内在多样性服从理想统一性”。好拗口的话,怎么理解?可理解为,人顺天地而生,哀乐不入于心,外界不能影响时,才是人性成分发挥之时。这样的人,才能充分表现出他的自由,这样的无所束缚,无所限制,充分发挥天性的自由,才是通往美育之路的充要条件。
近两个星期,我正在复习《庄子》德充符和大宗师。想到鲁哀公对哀骀它的态度。作为一国之君,鲁哀公恭敬地请来一个外形“恶人”,授之于政,继而授之于国,对方却“闷然而后应,氾而若辞”,神情语言都表现出不在乎,好一个字“拽”了得。
·
正因为春秋战国时期,诸多国家都给了人和人的思想、性格、行为的充分自由,诸子百家、百家争鸣才有发芽、破土、苗秀的基础。2500年前,虽然物质鄙陋,人的思想丰盈充沛,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和安逸。
那么,现在物质条件、科学技术极度发达,人的自由是否应该比以前有个更大尺度?然而,好像并没有。若妻死鼓盆而歌,会被丈母娘打死的吧?若会友到门口兴尽而返,没有几位友能理解吧?若袒露肚皮晒腹中书,会被当成神经病吧?若被庙堂召唤,无幸色而闷然而氾,做不到了吧?庄子时代的安时而处顺,善生善死者,现代更难以实现。
所以,席勒说,时代的性格要恢复它的质朴、真实和丰满,这个任务不是一个世纪就能完成的。人通过自由达到认识美、领悟美、以美为生活的自由之路。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三
好久没看小说了,内容非常引人入胜,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
虽然是一本灵异小说,讲的是人死后7天所发生的事情,但是没有一点恐怖的感觉,觉得就是像现实生活一样。
书中的父子情几处都让人落泪,尤其是父亲把他丢弃后又去寻找这段,现在想起来眼泪仍然在眼中打转。作者始终都是用最普通的文字来叙述,但书中所流露出的感情确是最真挚的。
在看书的时候只是当小说在读,没有很深刻的去思考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只是感动一下过就过去了,后来在上班路上在想这本书的内容,突然觉得作者像要表达的感情和内容很深刻。
人走后的7天一直在找寻自己生前所经历的一切,人们爱是一直都没有消减,但恨却逐渐随着时间一点一点都会消散。
父亲对孩子深情的爱,父爱的那种执着着实让人心疼不已!
珍爱生命,不要活在自己的意识里,爱一直围绕着你,唯独自己不知道而已!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四
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故事是《暮色》。这则故事讲述了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进在风雪弥漫的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十分想美美地饱餐一顿,但是猪窝洞口小,母猪性情凶猛,不好招惹,所以就决定找一只豺先进去然后一起上。被选中的豺不是老的就是弱的,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称这些豺为“苦豺”。豺王索坨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它的亲生豺娘。他不愿把它的亲生豺娘送给死神,于是把目光移向其他豺,但最后由于豺群的逼迫,索坨不得不选它的亲生豺娘。他实在不忍心看到豺娘死去,便狠了狠心,替豺娘做苦豺。豺娘开始很恨索坨,但它看到儿子还是有孝心的,也不愿看到儿子死去,头也不回就进了猪窝。令人兴奋的是,豺娘活着走了出来!动物之间也有着感情,甚至比人类之间的还要深!看完整本书我被这感情震撼了!身为至尊王者却愿意为一个生命快到头的人献身!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五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六
读完第七天,觉得酣畅淋漓,好像自己经历了这七天,从生至死,一生,好长也好短。杨飞成长的故事是让我觉得最最温暖的。对于生养的问题,究竟是生亲,还是养亲。没有经历过的人所说的理论性或者普遍性的观点,都纯属虚构。这个问题首先就是不算个问题,生的没养怎么亲?人是冷血动物,你只有对他好的时候,他会反过来报答你,对你好;你若不理睬,不重视,得到的结果也是一样。显而易见,这是个弱智的问题。
杨金彪二十一岁的时候收养了一个从火车上生下的孩子,这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我禁不住会去想他是如何笨拙地给孩子换尿布,在漆黑的夜晚火车的轰鸣中安抚着哭泣的孩子,如何把奶充好放在自己心口的位置,让奶保持和自己心脏同样的温度,把孩子拴在自己脚上让他在方圆几米内活动,在自己青春悸动的日子里用所有的精力看护这个渐渐长大的孩子,抛弃孩子时候的惶恐和后悔,我爱这个父亲,遗憾的是,为什么没有碰到一个好姑娘,能够接受他和他的儿子。
在那儿说那里就是我们这儿,鼠妹和7号,小敏的爸妈,谭家鑫一家,李月珍和27个死婴,杨飞,李青,杨金彪,他们都在一个死无葬身之地里重逢,犹如重生,又获得永生。
这本书有更深刻的感情,还需要经过时间的打磨才能领会。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七
拿到书,迫不及待打开读,因为之前的《活着》让我特别喜欢余华这位作者,他的文字总是让人忍不住落泪。可能这本书存在着争议,有人说余华江郎才尽。于我而言,这本书依旧能感动我,就是一本好书。
书中的情节尽管荒诞,却又令我感到无比真实,也许是因为其中影射出的现实社会问题,如官场腐败、城市鼠族等等。但更大一部分原因应该是生活之于我们的遭遇比书中描写的更加荒唐。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沉浸在主角父亲的故事中,我相信世上有同杨金彪一样善良至极的老实人,同时为他的遭遇感到深深的无力。这种无力感在我读到鼠妹自杀前写日志的那一段更甚,对于一个女孩子宣称要自sha的言论,不但无一人劝阻,甚至为她出谋划策怎样死在哪里死,“键盘侠”这个词不禁在我脑中浮现出来。
这七天像是在追朔过去,也像是追寻自我,也许只有明白且淡然地活完了一生,才能安静的离去吧!
他没有墓地,也许会像此地每个死去的生命一样,最终变成一具骷髅,再无皮肉之躯,看着这个世界的来来往往,听来的人一遍遍诉说他们的恩怨情缘,悲欢离合,只不过这些情感的感知终会因在这个世界时间的消逝而麻木和遗忘,最终彻底失去在那个世界活过的痕迹。
这里的人们永远也去不到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
直到我读完整本书,他在书中构建的“死无葬身之地”,在那个超脱的世界,人人“死”而平等,人们仅存的`一点欲望也变得单纯简单。那里脱离现实社会的冷酷残忍,死后反倒比活着更加温暖,虽然讽刺,却让我感受到对美好社会的期许。
余华真的是把小人物的悲哀与善良写绝了,每一个渺小且平凡的人,都能在他笔下找到自我的缩影,这就是余华的魅力所在!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八
:我觉得黄狼此刻独自逃命,不仅情有可原,还不用担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它为黑狈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它为它两次重陷狗的包围圈,它为它牺牲了自己的尾巴,它已经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15、更绝的是,黄狼崽黑狈头顶的一瞬间,身体猛地向上蹿了蹿,黑狈像被自动跳板弹了一下,凌空飞起,越过两米来高的篱笆墙,进了我的猪圈。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十九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第七天》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读书感悟篇二十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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