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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通用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05-17 15:18:41 页码:11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通用4篇】
2022-05-17 15:18:41    小编:C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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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不是别人,而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年龄是39岁,性格活泼,开朗,喜欢唱歌,看书。我喜欢她的原因是:她温柔,善良。

有一次,我在吃冰激凌,妈妈从我旁边走过,一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把我的冰激凌碰到了地上,我顿时大哭大闹,要妈妈给我赔,其实,我假装哭起来,眯着眼睛看妈妈的反应,我以为妈妈会像往常一样哄我两句,但是妈妈不光哄我,还买了两个炸鸡腿给我,我接过鸡腿,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妈妈,我不应该怪你,刚才我是假哭,请您原谅。”妈妈笑着说:“没事,你及时认识到错误,诚实,勇敢,这就是好的,这两个鸡腿,就奖励给你吧!”我听了后,喜笑颜开。

我的妈妈也很严厉,骂我的时候也不心软,但我不知道她骂完后,为什么总是有些伤心,可能是她同情我了吧。

我有一个好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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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上,我有许多喜欢的人,我的妈妈、爸爸、哥哥……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兄弟栋栋了。

有一次,我在广场玩捉迷藏。小伙伴们都四处逃开,寻找自己的藏身之所。眼看着倒计时就要结束了,我还没有找到安全的地方。忽然,我看见广场的那边的防护栏上破了一个大洞。我出于好奇心,跳了进去,然而躲了大半天,我也没有见到栋栋来找我。我就准备找一找栋栋。可是,就在这时,我发现那个防护栏其实高得很。我的'心一下子慌了。因为那种高度,如果没有人来帮我,我根本就上不去。

我大声呼叫栋栋,这时,我听到围栏外传来了脚步声,我一看,就是栋栋。我对栋栋将来事情的来龙去脉,栋栋知道了,就开始想办法,当我从里面拉出来。开始,栋栋给我递过来一只绳子,让我系在腰上。可是,那根绳子根本承受不住我的重量。即使这样,栋栋的力量也不够,根本就拉不动我。栋栋想尽了所有办法。可是,不管怎么样,栋栋都无法将我拉出来。我十分心急,急的像在热锅上炙烤的蚂蚁。这时,栋栋找来了我的妈妈。妈妈拿我的手,把我给拉了上来,我悬起来的心终于放下去。经过这件事情,我终于懂得了一句谚语,好奇心害死猫。同时,这件事情也告诉我,我交到了一个好兄弟。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栋栋,我爱他这个铁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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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始时,我们五年级拆成了六个班级。在新的大家庭里,我认识了好多新同学:积极的羽淇、机灵的琦昕、幽默的文婧、知识面广阔的刘彤、活泼可爱的雅雯……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们班的班长——李蓉龙!

当老师宣布蓉龙担任我们班的班长时,我有些嫉妒了:哼,那个剪着童花头的女孩,也敢来抢我长达四年的宝座——班长。她能有什么能力?刚开始,我一直把蓉龙当做我的敌人,总想趁时机夺回班长的桂冠。但是,自从老师让蓉龙成为我的同桌时,我便发现,蓉龙其实是个宰相——肚里能撑船!

那一次数学单元测试,班里静得连地上掉根针都听得一清二楚。我正专心致志地坐着试卷。突然,蓉龙用手捅了我一下,说:“王滢,你有三角尺吗?借我用一下!”我刚想拿起三角尺借她,可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说蓉龙作弊。这样,老师说不定就会把她的班长之职撤掉,让我来当呢!说干就干,于是,我敞开嗓门,大声喊:“蓉龙作弊!”这时,班里像剧场里发现了一个捣乱分子似的,炸开了锅,有的说:“连班长也作弊呀!”有的说:“既然班长带头作弊,那我们也可以作弊了!”也有的说:“这个班长真不称职,趁早把她撤掉算了!”老师也走过来,说:“蓉龙,你身为班长,怎么可以作弊呢?你要以身作则,在同学们心中树立好榜样。下不为例,否则就撤你的班长之职!”听了老师的话,蓉龙低下了头,脸像熟透了的苹果一样红。而我,却暗暗高兴……

放学后,轮到我值日。可是,我的肚子却疼了起来,像孙悟空在我肚子里乱蹦乱跳似的。我的头上冒出了热汗,趴在桌子上,站不起来,可是,越趴着肚子越疼,难受极了,真想吐出来。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一只小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她,就是李蓉龙。蓉龙温柔地对我说:“王滢,你怎么了?”我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我肚……肚子……疼。”听了我的话,蓉龙急忙让我先躺在桌子上,然后拿起我身边的扫把,和蔼地对我说:“王滢,你先休息一下,我帮你扫地吧!扫完我扶你回家。”咦,我下午那样陷害她,她居然不记仇,反而还帮我扫地。想到这里,我的脸像煮红的了河虾,愧疚极了!我带着歉意对蓉龙说:“蓉龙,下午考试的时候对不起了!”“哎,没事没事,那么一件小事,首先也是我的错,自己不带好学习的工具。”说完,蓉龙又低下头,认真地扫起地来。看着蓉龙在班级里那忙碌的身影,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自从那天开始,我对蓉龙的嫉妒消失了,对她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敬佩她那么宽容。而且,我还和蓉龙成为了“铁姐妹”,形影不离。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蓉龙能把班级管理得更好、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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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人是王鹏宇。

他长得胖胖的,有着大大的脑袋,浓浓的眉毛,和一双圆圆的眼睛。他非常开朗,不管作业写完没写完,不管老师是不是批评了他,他总是开开心心的。他很单纯,都上二年级,有时还会做出“奥特曼”的姿势,显得非常幼稚。他很热情,当我到他家作客时,他又是拿奶给我喝,又是拿饼干给我吃,让我觉得又感动,又不好意思。

在我俩之间,发生过很多有趣、感动、无可奈何、悲伤的事情。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是二年级的一个夏天,那天刚上完体育课,我没带水杯,又渴又饿。王鹏宇拿出2个芒果,拍拍我说:“给你一个吧。”2个芒果一个又大又红,一个又小又黄。他不假思索地把又大又红的给了我。我感动极了,真是我的好哥们!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王鹏宇在三年级上学期时转校了。我非常伤心,常常想念他。当我写作业时,我想,不知道王鹏宇的作业多不多;当我吃面包时,总想着要给王鹏宇留一半,却猛的发现他已经转学了。

妈妈说,朋友就像侯鸟,来来去去,老朋友走了,还会有新朋友。但是在我心中,王鹏宇永远是我最喜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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